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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各位兄弟,大叔大爷,大婶大娘,大哥大姐们,余宇我要走了,感谢各位多年来对我和我家豆豆的照顾,这里我给各位鞠躬了!”第五日一大清早,余宇便出现在了陌城飞虎帮一条街的街中央,向着围观的各色人等大气的说道。
“臭小子,竟捡好听的说!”飞虎帮帮主党峰穿着灰色长衫,身材魁梧,声如铜钟,拍拍余宇的肩头道“不知道你小子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竟然能进入学府学习,好好干,别给我们飞虎帮丢人!”
“哪能呢!”余宇咧嘴一笑!
“小余子,我可是听说了,圣城是很繁华,那里的姑娘也都俊俏,但那里的人,可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要是过不下去了,就带着豆豆赶紧回来,街里街坊的,少不了你们两个吃喝的!”邻居大妈郑重其事的告诫道。
“胖大婶,你就别操这份闲心了,这小子,贼着呢,只要他别算计别人,那圣城的人,就烧高香了!”
……
余宇一一和众人别过,有人上来紧紧拥抱,也有人送些吃食等等。
按照余宇的想法,他是打算第二日便离开陌城,赶赴圣城的。圣城是焱国的都城,离陌城有近三千里路,虽有官道直通,但就是坐马车,按照每日行进两百里计算,也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但离开学的时间只有三个多月了,他想早一日赶去,早些有落脚的地方也好。顺便找个挣钱的营生。
但豆豆不同意,破家值万贯,豆豆用了五天的时间变卖家当。本来不愿意处理家产的,但余宇说的很决绝,以后陌城不会回来了,如果回来了,那他便一定成为了传说中的暴发户。所以这个家,便可以不要了。
其实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这一点在豆豆变卖所谓家产的时候才深刻的明白。虽然不值钱,豆豆还是坚持变卖,她不同意送人,最后又被余宇数落不大气。
五天的时间,房子已经空无一物,看着空荡荡的房子、院子,豆豆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
在一干人等的笑骂声中,余宇,豆豆,大黄走向了街的尽头,那里停着一辆豆豆用二十两银子买来的马车,她花了一个时辰将马车的价钱从二十二两降成二十两,卖车的老板差一点口白沫,倒地身亡。
威武的少年,瘦小的侍女,和一条肥壮的大黄狗,静静的行走在狭窄的街道上。渐渐升高的太阳暖暖的抚摸着熟悉的大地,三个平行而又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背影,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味道。
余宇身穿一身粗布长衫,歪歪扭扭的走针像是刺眼的光点一样挂在他结实的身板上,他手里拿着自己吃饭的家伙,一杆长枪。就是凭着这杆长枪,他从十岁便开始到山中打猎,养活他和豆豆,十二岁加入飞虎帮。
枪是捡来的,一次到山中打猎时捡的,通体漆黑。枪谱是花了十个铜板在街上买的,名字就叫枪谱。胡子打了捻一脸污泥摸样的老板推销的时候说“此乃绝世枪法,少年,卖给你吧,只要十五个铜板,绝对物有所值!”
值你一脸!
这是当时的余宇最想说的一句话,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运气太不怎么样了,除了再次睁开眼后发现还保留那个世界的记忆外,似乎碰到的很多事情都不是那么让人欢喜。既没有获得绝世的神功秘籍,也没有高人指点,一切都是他拼了性命挣来的。
他还记得老舍先生在《断魂枪》中曾有描述“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所以他捡到了那根枪以后就扔掉了破刀,改练枪法。依他想,比别人多一世的智慧,总归要聪明些才对!没有枪谱,他很无奈,又不知道如何才能得到一本绝世好枪谱,他只能求助于路边的书摊。
《枪谱》买回家后,他发现里面内容还挺全,不是残谱,不但有枪法,还有武林中人的内功心法,名为《混元诀》。
所谓病急乱投医,没有方向的余宇当时只能告诉自己,要相信,十个铜板也是钱,姑且练练。
事实证明,十个铜板给他带来的东西还是不错的,内功修炼了一个月以后便已经让他体会到真气的流动,而枪法……练成以后到现在反正是没有碰到过对手,不过陌城很小,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枪法怎么样!
豆豆说他练枪的时候一点都不好看,这让余宇备受打击!
在余宇强烈的要求下,豆豆生平第一次自己去买了成衣,两套。非常漂亮的衣服,按照余宇的想法本来是花十两银子买一套的。豆豆觉得余宇似乎认为圣城到处都是银子,到了那里,他便可以捡到一样。
但我们的豆豆可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五两银子一套衣服也已经非常奢侈了,这些银子是她变卖家里所有财产所得!放在平时,这可是两个人和大黄一个月的饭钱还多——如果余宇不请那些“狐朋狗友”吃饭的话!
穿着崭新的衣服,豆豆走在街上,脸上尽是笑意,时不时的用小手摸摸那绣着鲜艳花朵的衣服,眼睛里全是满足。平实泛... -->>
“帮主,各位兄弟,大叔大爷,大婶大娘,大哥大姐们,余宇我要走了,感谢各位多年来对我和我家豆豆的照顾,这里我给各位鞠躬了!”第五日一大清早,余宇便出现在了陌城飞虎帮一条街的街中央,向着围观的各色人等大气的说道。
“臭小子,竟捡好听的说!”飞虎帮帮主党峰穿着灰色长衫,身材魁梧,声如铜钟,拍拍余宇的肩头道“不知道你小子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竟然能进入学府学习,好好干,别给我们飞虎帮丢人!”
“哪能呢!”余宇咧嘴一笑!
“小余子,我可是听说了,圣城是很繁华,那里的姑娘也都俊俏,但那里的人,可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要是过不下去了,就带着豆豆赶紧回来,街里街坊的,少不了你们两个吃喝的!”邻居大妈郑重其事的告诫道。
“胖大婶,你就别操这份闲心了,这小子,贼着呢,只要他别算计别人,那圣城的人,就烧高香了!”
……
余宇一一和众人别过,有人上来紧紧拥抱,也有人送些吃食等等。
按照余宇的想法,他是打算第二日便离开陌城,赶赴圣城的。圣城是焱国的都城,离陌城有近三千里路,虽有官道直通,但就是坐马车,按照每日行进两百里计算,也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但离开学的时间只有三个多月了,他想早一日赶去,早些有落脚的地方也好。顺便找个挣钱的营生。
但豆豆不同意,破家值万贯,豆豆用了五天的时间变卖家当。本来不愿意处理家产的,但余宇说的很决绝,以后陌城不会回来了,如果回来了,那他便一定成为了传说中的暴发户。所以这个家,便可以不要了。
其实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这一点在豆豆变卖所谓家产的时候才深刻的明白。虽然不值钱,豆豆还是坚持变卖,她不同意送人,最后又被余宇数落不大气。
五天的时间,房子已经空无一物,看着空荡荡的房子、院子,豆豆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
在一干人等的笑骂声中,余宇,豆豆,大黄走向了街的尽头,那里停着一辆豆豆用二十两银子买来的马车,她花了一个时辰将马车的价钱从二十二两降成二十两,卖车的老板差一点口白沫,倒地身亡。
威武的少年,瘦小的侍女,和一条肥壮的大黄狗,静静的行走在狭窄的街道上。渐渐升高的太阳暖暖的抚摸着熟悉的大地,三个平行而又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背影,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味道。
余宇身穿一身粗布长衫,歪歪扭扭的走针像是刺眼的光点一样挂在他结实的身板上,他手里拿着自己吃饭的家伙,一杆长枪。就是凭着这杆长枪,他从十岁便开始到山中打猎,养活他和豆豆,十二岁加入飞虎帮。
枪是捡来的,一次到山中打猎时捡的,通体漆黑。枪谱是花了十个铜板在街上买的,名字就叫枪谱。胡子打了捻一脸污泥摸样的老板推销的时候说“此乃绝世枪法,少年,卖给你吧,只要十五个铜板,绝对物有所值!”
值你一脸!
这是当时的余宇最想说的一句话,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运气太不怎么样了,除了再次睁开眼后发现还保留那个世界的记忆外,似乎碰到的很多事情都不是那么让人欢喜。既没有获得绝世的神功秘籍,也没有高人指点,一切都是他拼了性命挣来的。
他还记得老舍先生在《断魂枪》中曾有描述“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所以他捡到了那根枪以后就扔掉了破刀,改练枪法。依他想,比别人多一世的智慧,总归要聪明些才对!没有枪谱,他很无奈,又不知道如何才能得到一本绝世好枪谱,他只能求助于路边的书摊。
《枪谱》买回家后,他发现里面内容还挺全,不是残谱,不但有枪法,还有武林中人的内功心法,名为《混元诀》。
所谓病急乱投医,没有方向的余宇当时只能告诉自己,要相信,十个铜板也是钱,姑且练练。
事实证明,十个铜板给他带来的东西还是不错的,内功修炼了一个月以后便已经让他体会到真气的流动,而枪法……练成以后到现在反正是没有碰到过对手,不过陌城很小,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枪法怎么样!
豆豆说他练枪的时候一点都不好看,这让余宇备受打击!
在余宇强烈的要求下,豆豆生平第一次自己去买了成衣,两套。非常漂亮的衣服,按照余宇的想法本来是花十两银子买一套的。豆豆觉得余宇似乎认为圣城到处都是银子,到了那里,他便可以捡到一样。
但我们的豆豆可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五两银子一套衣服也已经非常奢侈了,这些银子是她变卖家里所有财产所得!放在平时,这可是两个人和大黄一个月的饭钱还多——如果余宇不请那些“狐朋狗友”吃饭的话!
穿着崭新的衣服,豆豆走在街上,脸上尽是笑意,时不时的用小手摸摸那绣着鲜艳花朵的衣服,眼睛里全是满足。平实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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