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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天赋奇才,少年成名,经手诸般作品,皆蜚声国内,身价被一年比一年抬得更高,名声一年比一年更大,拥趸者上至皇帝,下至老妇,几乎遍及全国。尤其当一群落魄文人靠他的故事传奇觅得活路之后,便成了吸附在他身上拼命吸血的蛆虫,他们不允许他光芒暗淡影响他们的财路,便是他没有任何消息,他们也能编出许多无中生有的离奇故事,在将他美化宣扬得更加神秘吸引人,以维持他不衰的名声,继而维持他们的利益。而他在这样经年累月的人工造星运动影响下,欲下神坛而不可得。
东堂不是没有大家,但没有谁比他更适合做个传奇,幼年早慧,少年成名,涉猎广泛且都有不凡建树,且形象优良,仅凭翩翩风华,就足够成为无数少女春闺梦里人,这是无数垂垂老矣齿摇发秃的大家都比不上的。
唐羡之其实也是音律大家,才貌出众,但是门阀出身,身份尊贵,没人敢追逐轻薄,而商醉蝉就比较倒霉了,他出身平常,没有背景。
如今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他牵连着无数人的生计,谁肯放过他?
商醉蝉的酒喝得更凶了。
直到他听见文臻的一句话。
对面,那个甜美的,乖巧的,看似毫无心机的小姑娘,用一种微带诱惑的语调悄声笑道:“其实啊,我倒有个办法。”
商醉蝉顿了顿,随即又摇摇头,心灰意冷地道:“你能有什么办法?我连自污都做过!”
他流连花楼,沉迷酒色,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令人失望,然而在那些不遗余力的文人话本子里,那叫诗画风流。
“自污又怎的?总归都有办法美化你。但是如果从根源上摧毁呢?如果偶像塌了,人设崩了呢?”
商醉蝉抬头看文臻,不大明白她满嘴的怪话是什么意思。
文臻笑吟吟给他斟酒。
“商大家终究是以技艺出道,技艺才是立身之本。在众人眼里,你也是才华卓绝,无人超越。如果有一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当众挑战你,然后你输了。再有人散播你其实并无真才实学,沽名钓誉,说得有鼻子有眼,你觉得会怎样?”
商醉蝉的眼睛这回真亮了。
文臻看他一眼,却又故意叹息,“哦,不行。文人何等注重声誉,这已经不是自污,是自践,是要拿您半生名誉作赔的,这太过分了。”
“哦不不不。我不介意!”商醉蝉立即道,“我前半生已经享尽声誉的福分与苦楚,后半生便是赔尽甚至为此受苦都是该当的。天知道我已经受够这样的日子!方才我被你们的人踢下水的时候,甚至想就这么被人害死也无妨……”
“哦不不不您千万不要这么想,您还有大好的时光,还有半辈子的自由潇洒在等着您,何必为现在这一点不如意就自弃呢?”文臻笑得像个正在占卜的女巫,就差一个水晶球。
“但是,”商醉蝉又愁上了,“到哪去找那个名不见经传又足以打败我的年轻人呢?以前也不是没人挑战过我,但是都输得很惨,输了以后被打击得更惨,以后就更没人敢找我挑战了,而我又不能故意降低水准,毕竟大家都很了解我的风格,这一不小心,就又变成我高风亮节,为了给年轻人机会不惜自损羽毛,然后我的声誉更上层楼……”
文臻笑吟吟指指自己鼻子,“我啊!”
商醉蝉:“……”
……
“听说了没有,又有人挑战商大家了!”
“听说了听说了!要在五日后,就在这乌海之上,向商大家挑战,啊,好生有胆气的初生牛犊!”
“想不到时隔好几年,居然又有人敢向大家挑战了。是因为大家这几年隐退,某些不自量力的人就觉得自己有机会了吗?”
“大家就是一百年不出来,不练习,那些人也摸不着他的鞋底!”
“那是自然,不过跳梁小丑耳!那你会去看吗?要去海上,还得租船,有点远哎。”
“必须要去看。倒不是为看那个小丑,而是大家有多少年没当众展示技艺了?错过这一次你是还想等几年?”
“去去去,都去,为大家助威!顺便看看那个小丑是谁,想出名想疯了吧?等他输了,扔海里叫他自己游回去!”
“是极!简直是对大家的侮辱!那这样我们就必须去了,大家没有我们助阵,一定会失望的!”
“走!”
“走!”
……
漳县,定瑶、乃至渭城和更远的城池里,无数个角落,茶馆酒肆,青楼画舫之上,都飘荡着无数类似的议论。
经过文臻派人有意的宣传,加上那些“商醉蝉粉丝团”和“商醉蝉经纪公司”以及“商醉蝉五毛党”的卖力表现,这个消息瞬间在附近很多城池爆炸,连带爆炸是对被“无名宵小侵犯”的商醉蝉的怜惜和对“不自量力想出名想疯了的无名宵小”的憎恨和蔑视。
在这种怜惜和蔑视情绪的推动之下,很多人都选择奔赴海上观战,为爱豆打榜助威。商醉蝉的粉丝以名流贵族居多,毕竟玩得起名人书画雕刻的多半是有钱人,这些私生饭们不仅立刻开出赌局,一赔百的赔率赌商醉蝉赢,还为了实时获得结果,纷纷雇大船前往,商醉蝉经纪公司成员们自然不甘人后,想要获得第一手信息必须身先士卒,便联合组团租船,足足去了数艘大船,加起来怕不有上千人。
文臻要的就是这个。
帮商醉蝉卖个人情不能白卖,她要利用商醉蝉的名气,将周边城池富户吸引到乌海之上。
人越多,船越多,众目睽睽之下,想要做什么就越难。何况如果观众名流居多,还会有更多的保护力量。
万一混乱起来,皇子和朝廷命官的身份总比那些遥远州刺史的子女管用吧?
另外,燕绥孤零零追出海,目标太明显,来的人多了,杂了,也方便隐藏身份。
文臻并不确定怼天怼地的宜王殿下会不会隐藏,需不需要这样的帮忙,她且做她的,他接受不接受也随便他了。
她打的这个主意,从头到尾是当着唐羡之的面做的,瞒也没用,瞒不过的。
她抱着唐羡之的胳膊,和他只撒娇地说一句,“羡之啊,在海上成亲,孤零零白茫茫的心里有点凄惶,我想要多多的人气呢,这毕竟是人家最重要的日子嘛。”
唐羡之能说什么?说不的话,这“满眼憧憬的待嫁新娘”立马就有机会说不嫁了吧?
当然他答应得看起来半点不情愿都没,几乎让人错觉这本来就是他的想法。
文臻有一瞬间觉得自己是美色误国的妖妃,而唐羡之就是那不早朝的君王。
当然这个美丽的错觉在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之后就会自然消散。
呵呵。
文臻对镜子里的人龇牙咧嘴。
做什么妖妃,朕要做这天地的魔。
脚踩燕绥,拳打唐五,一口烈焰喷飞林飞白!
……
最近漳县船户生意很忙。
源源不断有人到码头,雇各种船只。
码头也很忙,每天要安排各种船只出港,还以大船居多。
这一日阳光灿烂,唐家低调却奢华的大船缓缓出港,船上商醉蝉盯着四面涌动的人群,眼神像看着一群附体的蛆虫。
文臻看着四周,寻找着可能是燕绥的船只。
但是因为她搞这一出,近日出海的船只太多了,实在无法确定。
唐羡之微微偏头,目光不知落在何处。
一声长号,铁锚吊起,巨大的船头缓缓向前,水波簇簇涌动,前方日光明丽。
文臻转过身。
这沧海之上,此刻浪静风平。
……
大船启动的那一刻。
一艘中等船只上,一对少年男女,带着几个随从,不急不忙上船。
少女俏丽清美,伴在少年身边,笑吟吟和他道:“好哥哥,你要我准备的礼物已经准备好了,有位姐姐帮我挑的,她眼光很好,新嫁娘一定会满意的。”
少年的上半张脸戴着张做工精美的银面具,露出的下半张脸线条精美,一双眸子熠熠生辉。
听见少女撒娇,他低下头,一捏她的脸颊,笑道:“要人家帮你挑做甚?你的眼光难道不是最好的?”
少女娇羞,似让非让,颊染桃花,望着她情哥哥的眼眸里盛满星光。
那少年随手调笑一句,便转开眼光,注视着缓缓离开的唐家楼船。
他身材略略纤瘦,容颜明丽,笑起来时哪怕戴着面具,也令人感觉风情微艳,虽下巴尖尖稍带脂粉气,然而行动举止之间,气度从容潇洒,又令人觉得皎皎清明好儿郎。
他看了一会,转开目光,侧头和那不住和他搭话的少女说话。
风吹散了他束起的乌发,他抬手一掠,手指在后颈擦过,将后颈衣领稍稍撩起。
那里,洁白肌肤上,一点艳红之色如尖角。
……
------题外话------
敲黑板,注意最后一段,最后一段透露了一个大信息!
商醉蝉前文留过伏笔,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
大概明天本卷结束,第二卷开头就是群戏,各方势力云集各逞心思智慧博弈的戏,写这种情节还是挺有挑战的,榨干了我那一咪咪的脑容量。
然鹅费再多心思,读者大概喜欢的还是那种男女主在一起吃饭洗澡梳头喝酒的戏?
他确实天赋奇才,少年成名,经手诸般作品,皆蜚声国内,身价被一年比一年抬得更高,名声一年比一年更大,拥趸者上至皇帝,下至老妇,几乎遍及全国。尤其当一群落魄文人靠他的故事传奇觅得活路之后,便成了吸附在他身上拼命吸血的蛆虫,他们不允许他光芒暗淡影响他们的财路,便是他没有任何消息,他们也能编出许多无中生有的离奇故事,在将他美化宣扬得更加神秘吸引人,以维持他不衰的名声,继而维持他们的利益。而他在这样经年累月的人工造星运动影响下,欲下神坛而不可得。
东堂不是没有大家,但没有谁比他更适合做个传奇,幼年早慧,少年成名,涉猎广泛且都有不凡建树,且形象优良,仅凭翩翩风华,就足够成为无数少女春闺梦里人,这是无数垂垂老矣齿摇发秃的大家都比不上的。
唐羡之其实也是音律大家,才貌出众,但是门阀出身,身份尊贵,没人敢追逐轻薄,而商醉蝉就比较倒霉了,他出身平常,没有背景。
如今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他牵连着无数人的生计,谁肯放过他?
商醉蝉的酒喝得更凶了。
直到他听见文臻的一句话。
对面,那个甜美的,乖巧的,看似毫无心机的小姑娘,用一种微带诱惑的语调悄声笑道:“其实啊,我倒有个办法。”
商醉蝉顿了顿,随即又摇摇头,心灰意冷地道:“你能有什么办法?我连自污都做过!”
他流连花楼,沉迷酒色,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令人失望,然而在那些不遗余力的文人话本子里,那叫诗画风流。
“自污又怎的?总归都有办法美化你。但是如果从根源上摧毁呢?如果偶像塌了,人设崩了呢?”
商醉蝉抬头看文臻,不大明白她满嘴的怪话是什么意思。
文臻笑吟吟给他斟酒。
“商大家终究是以技艺出道,技艺才是立身之本。在众人眼里,你也是才华卓绝,无人超越。如果有一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当众挑战你,然后你输了。再有人散播你其实并无真才实学,沽名钓誉,说得有鼻子有眼,你觉得会怎样?”
商醉蝉的眼睛这回真亮了。
文臻看他一眼,却又故意叹息,“哦,不行。文人何等注重声誉,这已经不是自污,是自践,是要拿您半生名誉作赔的,这太过分了。”
“哦不不不。我不介意!”商醉蝉立即道,“我前半生已经享尽声誉的福分与苦楚,后半生便是赔尽甚至为此受苦都是该当的。天知道我已经受够这样的日子!方才我被你们的人踢下水的时候,甚至想就这么被人害死也无妨……”
“哦不不不您千万不要这么想,您还有大好的时光,还有半辈子的自由潇洒在等着您,何必为现在这一点不如意就自弃呢?”文臻笑得像个正在占卜的女巫,就差一个水晶球。
“但是,”商醉蝉又愁上了,“到哪去找那个名不见经传又足以打败我的年轻人呢?以前也不是没人挑战过我,但是都输得很惨,输了以后被打击得更惨,以后就更没人敢找我挑战了,而我又不能故意降低水准,毕竟大家都很了解我的风格,这一不小心,就又变成我高风亮节,为了给年轻人机会不惜自损羽毛,然后我的声誉更上层楼……”
文臻笑吟吟指指自己鼻子,“我啊!”
商醉蝉:“……”
……
“听说了没有,又有人挑战商大家了!”
“听说了听说了!要在五日后,就在这乌海之上,向商大家挑战,啊,好生有胆气的初生牛犊!”
“想不到时隔好几年,居然又有人敢向大家挑战了。是因为大家这几年隐退,某些不自量力的人就觉得自己有机会了吗?”
“大家就是一百年不出来,不练习,那些人也摸不着他的鞋底!”
“那是自然,不过跳梁小丑耳!那你会去看吗?要去海上,还得租船,有点远哎。”
“必须要去看。倒不是为看那个小丑,而是大家有多少年没当众展示技艺了?错过这一次你是还想等几年?”
“去去去,都去,为大家助威!顺便看看那个小丑是谁,想出名想疯了吧?等他输了,扔海里叫他自己游回去!”
“是极!简直是对大家的侮辱!那这样我们就必须去了,大家没有我们助阵,一定会失望的!”
“走!”
“走!”
……
漳县,定瑶、乃至渭城和更远的城池里,无数个角落,茶馆酒肆,青楼画舫之上,都飘荡着无数类似的议论。
经过文臻派人有意的宣传,加上那些“商醉蝉粉丝团”和“商醉蝉经纪公司”以及“商醉蝉五毛党”的卖力表现,这个消息瞬间在附近很多城池爆炸,连带爆炸是对被“无名宵小侵犯”的商醉蝉的怜惜和对“不自量力想出名想疯了的无名宵小”的憎恨和蔑视。
在这种怜惜和蔑视情绪的推动之下,很多人都选择奔赴海上观战,为爱豆打榜助威。商醉蝉的粉丝以名流贵族居多,毕竟玩得起名人书画雕刻的多半是有钱人,这些私生饭们不仅立刻开出赌局,一赔百的赔率赌商醉蝉赢,还为了实时获得结果,纷纷雇大船前往,商醉蝉经纪公司成员们自然不甘人后,想要获得第一手信息必须身先士卒,便联合组团租船,足足去了数艘大船,加起来怕不有上千人。
文臻要的就是这个。
帮商醉蝉卖个人情不能白卖,她要利用商醉蝉的名气,将周边城池富户吸引到乌海之上。
人越多,船越多,众目睽睽之下,想要做什么就越难。何况如果观众名流居多,还会有更多的保护力量。
万一混乱起来,皇子和朝廷命官的身份总比那些遥远州刺史的子女管用吧?
另外,燕绥孤零零追出海,目标太明显,来的人多了,杂了,也方便隐藏身份。
文臻并不确定怼天怼地的宜王殿下会不会隐藏,需不需要这样的帮忙,她且做她的,他接受不接受也随便他了。
她打的这个主意,从头到尾是当着唐羡之的面做的,瞒也没用,瞒不过的。
她抱着唐羡之的胳膊,和他只撒娇地说一句,“羡之啊,在海上成亲,孤零零白茫茫的心里有点凄惶,我想要多多的人气呢,这毕竟是人家最重要的日子嘛。”
唐羡之能说什么?说不的话,这“满眼憧憬的待嫁新娘”立马就有机会说不嫁了吧?
当然他答应得看起来半点不情愿都没,几乎让人错觉这本来就是他的想法。
文臻有一瞬间觉得自己是美色误国的妖妃,而唐羡之就是那不早朝的君王。
当然这个美丽的错觉在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之后就会自然消散。
呵呵。
文臻对镜子里的人龇牙咧嘴。
做什么妖妃,朕要做这天地的魔。
脚踩燕绥,拳打唐五,一口烈焰喷飞林飞白!
……
最近漳县船户生意很忙。
源源不断有人到码头,雇各种船只。
码头也很忙,每天要安排各种船只出港,还以大船居多。
这一日阳光灿烂,唐家低调却奢华的大船缓缓出港,船上商醉蝉盯着四面涌动的人群,眼神像看着一群附体的蛆虫。
文臻看着四周,寻找着可能是燕绥的船只。
但是因为她搞这一出,近日出海的船只太多了,实在无法确定。
唐羡之微微偏头,目光不知落在何处。
一声长号,铁锚吊起,巨大的船头缓缓向前,水波簇簇涌动,前方日光明丽。
文臻转过身。
这沧海之上,此刻浪静风平。
……
大船启动的那一刻。
一艘中等船只上,一对少年男女,带着几个随从,不急不忙上船。
少女俏丽清美,伴在少年身边,笑吟吟和他道:“好哥哥,你要我准备的礼物已经准备好了,有位姐姐帮我挑的,她眼光很好,新嫁娘一定会满意的。”
少年的上半张脸戴着张做工精美的银面具,露出的下半张脸线条精美,一双眸子熠熠生辉。
听见少女撒娇,他低下头,一捏她的脸颊,笑道:“要人家帮你挑做甚?你的眼光难道不是最好的?”
少女娇羞,似让非让,颊染桃花,望着她情哥哥的眼眸里盛满星光。
那少年随手调笑一句,便转开眼光,注视着缓缓离开的唐家楼船。
他身材略略纤瘦,容颜明丽,笑起来时哪怕戴着面具,也令人感觉风情微艳,虽下巴尖尖稍带脂粉气,然而行动举止之间,气度从容潇洒,又令人觉得皎皎清明好儿郎。
他看了一会,转开目光,侧头和那不住和他搭话的少女说话。
风吹散了他束起的乌发,他抬手一掠,手指在后颈擦过,将后颈衣领稍稍撩起。
那里,洁白肌肤上,一点艳红之色如尖角。
……
------题外话------
敲黑板,注意最后一段,最后一段透露了一个大信息!
商醉蝉前文留过伏笔,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
大概明天本卷结束,第二卷开头就是群戏,各方势力云集各逞心思智慧博弈的戏,写这种情节还是挺有挑战的,榨干了我那一咪咪的脑容量。
然鹅费再多心思,读者大概喜欢的还是那种男女主在一起吃饭洗澡梳头喝酒的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