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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战争之象。”
印第安人可没有所谓的姓甚名谁,他们取得名字都很自然,或者说随意,研究过他们历史的黄厉当然要给自己起一个威猛一点的名字,这样一听之下,很多爱好和平的印第安人就不会主动没事找事,他总不能叫自己大笨象吧,然后拍了拍女儿的小手说:
“这是我的女儿,珍宝。”
“你获得了拉科塔人的友谊,战争之象,不过象是什么生物。”
“见鬼。。。。。。没什么,一种平时很温顺,但只要被触怒后就可以掀翻大地的大家伙。”
“哦。。。。。。”
周围的拉科塔人一阵哦,让黄厉更加无语了,你们哦个毛线啊,你们这就算搞清楚了?不过无论怎么样,拉科塔人确定了所谓的大象一定是比狮子、豹子还要勇猛的生物。
“老爸,你好厉害,他们说的我都听不懂哎。”
“呵呵,还行吧,对了,有肉吗?”
“当然,你可是我们的好朋友,不过要先离开这里,这里是克劳人的地盘。”
疾风之狐的手下两根羽毛为黄厉收拢了荒原之狼的杂色马,黄厉也不客气就收下了,两杆八成新的燧发枪,火药、弹丸,其他的东西,呃,貌似也没什么其他东西了,荒原之狼身上的饰品,他可没有兴趣,于是就大方地让给了疾风之狐,疾风之狐很高兴,说他很慷慨,便抽出小刀让身旁一个约莫只有13、4岁大的半大孩子去割头皮。
夜晚,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降临了,他们朝着西面赶了十几里路,在这个过程中,疾风之狐发现了黄厉的笨拙,他们不得不放慢脚步以配合黄厉那生涩的骑术,不过这更加深了他对黄厉的映象,果然是一个被白人文化侵蚀了的印第安人啊,看看他被白人所谓的归化后,竟然连马都不会骑了。
由于黄厉那可笑的骑术,他们根本不可能在夜晚撵回部落,大草原的晚上也不冷,也许是还没有到秋季的原因,疾风之狐生了两堆火,黄厉也不会脑残到显摆自己的打火机,只是坐在女儿身旁,和她一起吃着对方烤制的野牛肉。
他们死了一个战友,尸体处理完毕后都没有了跳舞的心情,几个拉克他人就这样围坐在火堆边,讨论着克劳人对他们的威胁,还真不把这两个自称汉族的印第安父女当外人。
“他们也盯上了那群野牛,而且他们有很多枪。“
疾风之狐这个人,是他们的首领,从刚才的交谈中,黄厉得知,他还有个哥哥,是部落的大酋长,名叫天狼星,天狼星坚持不与白人交易,认为白人会毁了他们部落的传统和习惯,把拉科塔人变成没有灵魂,不受大灵庇护的行尸走肉。
而疾风之狐则不同,大灵什么的暂且不论,他们的死敌克劳人可是使劲地和白人开展着皮毛贸易,不断从白人那里换来火枪,疾风之狐算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迫切地想要得到火枪来武装自己的人马,从疾风之狐的论调中可以看出,这家伙对白人的东西非常感兴趣,什么都想尝试一把,这自然就会和期望保持印第安本族特色的大哥发生分歧,所以,这个部落的二酋长带着一批志同道合的族人和老大掰了,分家,出来自己过。
“那我们该怎么办?”
疾风之狐的副手,两根羽毛的铁箭头在一旁充当着忠厚老实的应声虫角色,说实话,坐在暖洋洋的火堆旁,这些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印第安人真的没有那么可怕,他们一身都在追逐着美洲大草原上的野牛,哪里有野牛他们就在哪里定居,并没有想过和白人起冲突,相对来说,各个印第安部落之间因为野牛反而更容易起冲突。
“我们也能弄到枪!”
疾风之狐表情坚定地回答道,他说这话的时候看向黄厉,当然主要是盯着他放在身边的两杆燧发枪,至于黄厉的那杆神枪,他可丝毫没有窥伺的意图,虽然他对大灵时常不敬,但真正的神迹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还是抱着一种敬畏心态的。
“我一个人也用不了三杆枪,但按照习俗,你也该提供交易物品。”
黄厉知道他的意思,其实这种即将淘汰的燧发枪真的不值钱,老美和老墨不知道干架了没,如果干完了,大批伤残军人被迫退伍,这个时候可没有什么伤残军人维持会,他们手中的燧发枪几乎都会扔出来还钱,到时候,这种枪就更不值钱了。
“感谢大灵,战争之象,我会再给你一匹马。。。。。。哦,对了,还有很多肉。”
“好的,大灵为证,我同意这笔交易。”
小丫头闹了一会儿就睡着了,最让黄厉揪心的是,她要看喜洋洋和灰太狼,这不是要老命吗,与其这样,你还不如让我在这个鬼地方造火箭登月呢。
“战争之象,你的女儿,很可爱,我也有一个儿子,比她大一点点,他已经会使用弓箭了。”
疾风之狐边说边打量着黄厉,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在印第安人中算是聪明绝顶了,否则也不可能蛊惑一小半的族人跟他另起炉灶,对于这位来自汉族的勇士,他很感兴趣,如果能把他拉入拉科塔族,那他做梦都会笑醒,什么克劳人,夏延人,就算是本族的达科塔他都敢于挑战。
“联姻?有没有搞错,你个二傻子也敢在我面前提这种事!”
黄厉怒了,不过还是原谅了疾风之狐,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愤懑,只是语气有点僵硬地说:
“我的珍宝,是我的一切,我不能带她去你的部族,也许,只有白人那里,才算是相对安全的。”
疾风之狐有点失望,不过和一个强大的勇士保持必要的良好关系是为人处世的基础。
“不要紧,有需要的时候,你可以到西边去找我,我的族人正在迁徙,找到野牛,就能找到我们。”
“我会记住你的友谊,疾风之狐,你也得到了我的友谊,如果你的种族被逼迫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我希望你也能来找我。”
黄厉伸出了右手,捋起了袖子,露出了里面坚硬似铁的腱子肉,疾风之狐眼中透出复杂的神色,战争之象难道也拥有某种预言的神力不成,因为他刚才说出的话,很像部落中的巫医说的那种预言。
“我会珍视这段友谊,战争之象。。。。。。你。。。。。。是否是汉族的巫医?”
“巫医,说笑了,我只是比较悲观而已,你明白的,白人比我们狡猾,我们已经被赶到了西边,远离了故乡,再退下去,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了。”
“是的,可恶的白人!”
终于找到了第一个共通的话题,黄厉靠着熟知的历史套出了疾风之狐知道的情报,哦,也许不能叫情报,只是他所见所闻的一些东西罢了。
按照疾风之狐的说法,现在时代也许在19世纪中期的任何一年,疾风之狐他们来到西部大平原已经好几年了,具体几年,他们也没有进行计算,这种事情是部落里的巫医专门处理的,他们只管猎取野牛就行了。
这几年他们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和克劳人不断因为野牛群发生战斗,双方互有死伤,部落里的意见又各不相同,但大方向还是定下来,继续向西迁徙,躲开克劳人、夏延人、阿拉帕霍人同白人的战争。
这可真是一个糟糕的年代,据黄厉所知的历史,这个年代,大洋彼岸还是那个已经呈现出老态的我大清,要死不活地在列强的坚船利炮下努力维持着我大清的遮羞布,而老美这边,美墨战争、西进运动、淘金热、南北战争、红云战争、种族灭绝战争、跨洋铁路完工,简直就是在一天刷新一次老美民权的下限。
“早点休息吧,战争之象,再强大的战士也需要回归大灵的怀抱,休憩、平静、享受平和。”
“你也一样,疾风之狐。”
我。。。。。。战争之象。”
印第安人可没有所谓的姓甚名谁,他们取得名字都很自然,或者说随意,研究过他们历史的黄厉当然要给自己起一个威猛一点的名字,这样一听之下,很多爱好和平的印第安人就不会主动没事找事,他总不能叫自己大笨象吧,然后拍了拍女儿的小手说:
“这是我的女儿,珍宝。”
“你获得了拉科塔人的友谊,战争之象,不过象是什么生物。”
“见鬼。。。。。。没什么,一种平时很温顺,但只要被触怒后就可以掀翻大地的大家伙。”
“哦。。。。。。”
周围的拉科塔人一阵哦,让黄厉更加无语了,你们哦个毛线啊,你们这就算搞清楚了?不过无论怎么样,拉科塔人确定了所谓的大象一定是比狮子、豹子还要勇猛的生物。
“老爸,你好厉害,他们说的我都听不懂哎。”
“呵呵,还行吧,对了,有肉吗?”
“当然,你可是我们的好朋友,不过要先离开这里,这里是克劳人的地盘。”
疾风之狐的手下两根羽毛为黄厉收拢了荒原之狼的杂色马,黄厉也不客气就收下了,两杆八成新的燧发枪,火药、弹丸,其他的东西,呃,貌似也没什么其他东西了,荒原之狼身上的饰品,他可没有兴趣,于是就大方地让给了疾风之狐,疾风之狐很高兴,说他很慷慨,便抽出小刀让身旁一个约莫只有13、4岁大的半大孩子去割头皮。
夜晚,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降临了,他们朝着西面赶了十几里路,在这个过程中,疾风之狐发现了黄厉的笨拙,他们不得不放慢脚步以配合黄厉那生涩的骑术,不过这更加深了他对黄厉的映象,果然是一个被白人文化侵蚀了的印第安人啊,看看他被白人所谓的归化后,竟然连马都不会骑了。
由于黄厉那可笑的骑术,他们根本不可能在夜晚撵回部落,大草原的晚上也不冷,也许是还没有到秋季的原因,疾风之狐生了两堆火,黄厉也不会脑残到显摆自己的打火机,只是坐在女儿身旁,和她一起吃着对方烤制的野牛肉。
他们死了一个战友,尸体处理完毕后都没有了跳舞的心情,几个拉克他人就这样围坐在火堆边,讨论着克劳人对他们的威胁,还真不把这两个自称汉族的印第安父女当外人。
“他们也盯上了那群野牛,而且他们有很多枪。“
疾风之狐这个人,是他们的首领,从刚才的交谈中,黄厉得知,他还有个哥哥,是部落的大酋长,名叫天狼星,天狼星坚持不与白人交易,认为白人会毁了他们部落的传统和习惯,把拉科塔人变成没有灵魂,不受大灵庇护的行尸走肉。
而疾风之狐则不同,大灵什么的暂且不论,他们的死敌克劳人可是使劲地和白人开展着皮毛贸易,不断从白人那里换来火枪,疾风之狐算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迫切地想要得到火枪来武装自己的人马,从疾风之狐的论调中可以看出,这家伙对白人的东西非常感兴趣,什么都想尝试一把,这自然就会和期望保持印第安本族特色的大哥发生分歧,所以,这个部落的二酋长带着一批志同道合的族人和老大掰了,分家,出来自己过。
“那我们该怎么办?”
疾风之狐的副手,两根羽毛的铁箭头在一旁充当着忠厚老实的应声虫角色,说实话,坐在暖洋洋的火堆旁,这些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印第安人真的没有那么可怕,他们一身都在追逐着美洲大草原上的野牛,哪里有野牛他们就在哪里定居,并没有想过和白人起冲突,相对来说,各个印第安部落之间因为野牛反而更容易起冲突。
“我们也能弄到枪!”
疾风之狐表情坚定地回答道,他说这话的时候看向黄厉,当然主要是盯着他放在身边的两杆燧发枪,至于黄厉的那杆神枪,他可丝毫没有窥伺的意图,虽然他对大灵时常不敬,但真正的神迹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还是抱着一种敬畏心态的。
“我一个人也用不了三杆枪,但按照习俗,你也该提供交易物品。”
黄厉知道他的意思,其实这种即将淘汰的燧发枪真的不值钱,老美和老墨不知道干架了没,如果干完了,大批伤残军人被迫退伍,这个时候可没有什么伤残军人维持会,他们手中的燧发枪几乎都会扔出来还钱,到时候,这种枪就更不值钱了。
“感谢大灵,战争之象,我会再给你一匹马。。。。。。哦,对了,还有很多肉。”
“好的,大灵为证,我同意这笔交易。”
小丫头闹了一会儿就睡着了,最让黄厉揪心的是,她要看喜洋洋和灰太狼,这不是要老命吗,与其这样,你还不如让我在这个鬼地方造火箭登月呢。
“战争之象,你的女儿,很可爱,我也有一个儿子,比她大一点点,他已经会使用弓箭了。”
疾风之狐边说边打量着黄厉,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在印第安人中算是聪明绝顶了,否则也不可能蛊惑一小半的族人跟他另起炉灶,对于这位来自汉族的勇士,他很感兴趣,如果能把他拉入拉科塔族,那他做梦都会笑醒,什么克劳人,夏延人,就算是本族的达科塔他都敢于挑战。
“联姻?有没有搞错,你个二傻子也敢在我面前提这种事!”
黄厉怒了,不过还是原谅了疾风之狐,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愤懑,只是语气有点僵硬地说:
“我的珍宝,是我的一切,我不能带她去你的部族,也许,只有白人那里,才算是相对安全的。”
疾风之狐有点失望,不过和一个强大的勇士保持必要的良好关系是为人处世的基础。
“不要紧,有需要的时候,你可以到西边去找我,我的族人正在迁徙,找到野牛,就能找到我们。”
“我会记住你的友谊,疾风之狐,你也得到了我的友谊,如果你的种族被逼迫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我希望你也能来找我。”
黄厉伸出了右手,捋起了袖子,露出了里面坚硬似铁的腱子肉,疾风之狐眼中透出复杂的神色,战争之象难道也拥有某种预言的神力不成,因为他刚才说出的话,很像部落中的巫医说的那种预言。
“我会珍视这段友谊,战争之象。。。。。。你。。。。。。是否是汉族的巫医?”
“巫医,说笑了,我只是比较悲观而已,你明白的,白人比我们狡猾,我们已经被赶到了西边,远离了故乡,再退下去,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了。”
“是的,可恶的白人!”
终于找到了第一个共通的话题,黄厉靠着熟知的历史套出了疾风之狐知道的情报,哦,也许不能叫情报,只是他所见所闻的一些东西罢了。
按照疾风之狐的说法,现在时代也许在19世纪中期的任何一年,疾风之狐他们来到西部大平原已经好几年了,具体几年,他们也没有进行计算,这种事情是部落里的巫医专门处理的,他们只管猎取野牛就行了。
这几年他们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和克劳人不断因为野牛群发生战斗,双方互有死伤,部落里的意见又各不相同,但大方向还是定下来,继续向西迁徙,躲开克劳人、夏延人、阿拉帕霍人同白人的战争。
这可真是一个糟糕的年代,据黄厉所知的历史,这个年代,大洋彼岸还是那个已经呈现出老态的我大清,要死不活地在列强的坚船利炮下努力维持着我大清的遮羞布,而老美这边,美墨战争、西进运动、淘金热、南北战争、红云战争、种族灭绝战争、跨洋铁路完工,简直就是在一天刷新一次老美民权的下限。
“早点休息吧,战争之象,再强大的战士也需要回归大灵的怀抱,休憩、平静、享受平和。”
“你也一样,疾风之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