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隐居渝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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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渝城,又称山城、桥都、雾都,在抗战的时候,这里是国家的陪都,是一个充满了风情和韵味的城市,而我则随着呆呆一起,来到了江北区一处不算繁华的街道,随他一起接手了一个酒吧。
当然,他是老板,我不过是一个服务员而已。
事实上,当我在公路上爬上大货车,最后晃荡在黔阳街头的时候,我已经是走投无路,无家可归了。
我不知道当初在广南那边被抓进监狱,紧接着越狱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被通报到上面去,对我进行通缉,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像罗平或者黑袍人这样的家伙在找我,单是师父“遗言”里让我在处理好蛊胎之前,不得与之前的任何人联系,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不得不放弃所有的社会关系,自谋出路。
诚然,我或许可以凭借着刚刚学得的本事,顺手牵羊,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然而一来这些年来我受到的教育,让我无法迈出那一步;第二则是瞧见了便宜师姐,我也知道咱们政府里面,也有专门处理像我们这帮人的有关部门,而且十分强力。
如果真的做得太过分,留下案底,说不定就真的是随人拿捏了,不如清清白白更加重要。
所以当呆呆提出帮助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推辞,就应了下来。
紧接着我随着他一起来到了这个西南的心脏城市里,在他刚刚接手的酒吧里,做起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来。
其实这并不像他所说的,是他家在这里有一个酒吧----这酒吧是刚刚转手的,呆呆的姐姐从别人的手里接过来,然后转给呆呆的。至于为什么,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相亲女神黄菲是他姐给介绍的,结果后来人家看不上呆呆,但呆呆反而给陷进了里面去,这使得呆呆姐十分内疚。
当得知老弟准备离开黔阳之后,他姐姐就买了这么一个酒吧来,给呆呆经营,以作补偿。
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简直就是跪了----尼玛,有钱人的世界真的看不懂啊,我怎么没有人送我一酒吧来玩玩呢?
不过这酒吧并不算大,位于中信大厦附近,除了每天都有驻场大学生主唱之外,也没有什么刺激性的节目,不过好在酒水便宜,附近又有许多白领和大学生,生意倒也还算是不错。
酒吧以前的老板要不是着急出国,未必肯出手。
我跟着呆呆过来的,不过因为不敢暴露身份的缘故,所以也没有敢使用王明的称呼和学历,而是用呆呆提前支给的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这身份证是别人遗失的,证是真的,我是假的,原主人叫做王福贵,而我则直接用了下来,谎称自己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别人都叫我王二,没有读过什么书,初中毕业就出来混了。
鉴于这样的资历,呆呆就让我当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
人有亲疏,我又不想跟呆呆走得太近,于是自己在酒吧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购用了一些简单的物品,然后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定居下来。屋↘】
酒吧是夜生活的一种形式,我每天下午五点半上班,凌晨两点或者三点下班,生活倒也还算规律。
在这里待上一个多月,我发现开始渐渐地喜欢上这个空气里都弥漫着火锅底料气味的城市----它没有争斗,没有拼命,没有刀剑,更没有密密麻麻的毒虫和长蛇,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
日落而作,日出而息。
除此之外,这里还是一个美女聚集的城市。
这一点太重要了,特别是对于呆呆来说,作为一个刚刚受了情伤的男人,让他最快走出来的,莫过于就是快速开启另外的一段恋爱。
一开始呆呆是拒绝的,然而过了没几天,当瞧见来酒吧玩儿的美女一个比一个乖,就再也忍耐不住了。
比起呆呆来说,我却显得十分的收敛。
并不因为他是老板,而我仅仅只是一个服务员的关系,而是我的肚子,开始越来越大了。
真的,蛊胎长得很快,四五个月,我的肚子就已经藏不住了,我不得不买来宽松的衣服,而且还得装成一胖子,方才能够瞒得过周围的人。
肚子里面的那个小家伙,每天在我睡觉的时候,总是会时不时地翻身动一动,每一次我摸起她的脑袋或者屁股时,总是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情感出现。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母性?
我的天!
除了蛊胎渐渐长大,胎灵小米儿也开始越来越活泼了,她对这个世界有着太多太多... -->>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渝城,又称山城、桥都、雾都,在抗战的时候,这里是国家的陪都,是一个充满了风情和韵味的城市,而我则随着呆呆一起,来到了江北区一处不算繁华的街道,随他一起接手了一个酒吧。
当然,他是老板,我不过是一个服务员而已。
事实上,当我在公路上爬上大货车,最后晃荡在黔阳街头的时候,我已经是走投无路,无家可归了。
我不知道当初在广南那边被抓进监狱,紧接着越狱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被通报到上面去,对我进行通缉,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像罗平或者黑袍人这样的家伙在找我,单是师父“遗言”里让我在处理好蛊胎之前,不得与之前的任何人联系,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不得不放弃所有的社会关系,自谋出路。
诚然,我或许可以凭借着刚刚学得的本事,顺手牵羊,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然而一来这些年来我受到的教育,让我无法迈出那一步;第二则是瞧见了便宜师姐,我也知道咱们政府里面,也有专门处理像我们这帮人的有关部门,而且十分强力。
如果真的做得太过分,留下案底,说不定就真的是随人拿捏了,不如清清白白更加重要。
所以当呆呆提出帮助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推辞,就应了下来。
紧接着我随着他一起来到了这个西南的心脏城市里,在他刚刚接手的酒吧里,做起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来。
其实这并不像他所说的,是他家在这里有一个酒吧----这酒吧是刚刚转手的,呆呆的姐姐从别人的手里接过来,然后转给呆呆的。至于为什么,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相亲女神黄菲是他姐给介绍的,结果后来人家看不上呆呆,但呆呆反而给陷进了里面去,这使得呆呆姐十分内疚。
当得知老弟准备离开黔阳之后,他姐姐就买了这么一个酒吧来,给呆呆经营,以作补偿。
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简直就是跪了----尼玛,有钱人的世界真的看不懂啊,我怎么没有人送我一酒吧来玩玩呢?
不过这酒吧并不算大,位于中信大厦附近,除了每天都有驻场大学生主唱之外,也没有什么刺激性的节目,不过好在酒水便宜,附近又有许多白领和大学生,生意倒也还算是不错。
酒吧以前的老板要不是着急出国,未必肯出手。
我跟着呆呆过来的,不过因为不敢暴露身份的缘故,所以也没有敢使用王明的称呼和学历,而是用呆呆提前支给的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这身份证是别人遗失的,证是真的,我是假的,原主人叫做王福贵,而我则直接用了下来,谎称自己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别人都叫我王二,没有读过什么书,初中毕业就出来混了。
鉴于这样的资历,呆呆就让我当了一个普通的服务员。
人有亲疏,我又不想跟呆呆走得太近,于是自己在酒吧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购用了一些简单的物品,然后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定居下来。屋↘】
酒吧是夜生活的一种形式,我每天下午五点半上班,凌晨两点或者三点下班,生活倒也还算规律。
在这里待上一个多月,我发现开始渐渐地喜欢上这个空气里都弥漫着火锅底料气味的城市----它没有争斗,没有拼命,没有刀剑,更没有密密麻麻的毒虫和长蛇,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
日落而作,日出而息。
除此之外,这里还是一个美女聚集的城市。
这一点太重要了,特别是对于呆呆来说,作为一个刚刚受了情伤的男人,让他最快走出来的,莫过于就是快速开启另外的一段恋爱。
一开始呆呆是拒绝的,然而过了没几天,当瞧见来酒吧玩儿的美女一个比一个乖,就再也忍耐不住了。
比起呆呆来说,我却显得十分的收敛。
并不因为他是老板,而我仅仅只是一个服务员的关系,而是我的肚子,开始越来越大了。
真的,蛊胎长得很快,四五个月,我的肚子就已经藏不住了,我不得不买来宽松的衣服,而且还得装成一胖子,方才能够瞒得过周围的人。
肚子里面的那个小家伙,每天在我睡觉的时候,总是会时不时地翻身动一动,每一次我摸起她的脑袋或者屁股时,总是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情感出现。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母性?
我的天!
除了蛊胎渐渐长大,胎灵小米儿也开始越来越活泼了,她对这个世界有着太多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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