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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一
太古圣人,体二气之权舆,赜三才之物象,乃创纪以穷其数,画卦以通其变。 而纪有大衍之法,卦有推策之文,由是历法生焉。殷人用九畴、五纪之书,周礼 载冯相、保章之职,所以辨三辰之躔次,察九野之吉凶。历代畴人,迭相传授,盖 推步之成法,协用之旧章。暨秦氏焚书,遗文残缺,汉兴作者,师法多门。虽同征 钟律之文,共演蓍龟之说,而建元或异,积蔀相悬,旁取证于春秋,强乩疑于 系、象,靡不扬眉抵掌,谓甘、石未称日官;运策播精,言裨、梓不知天 道。及至清台眎祲,黄道考祥,言缩则盈,少中多否,否则矫云差算,中则自负知 时。章、亥不生,凭何质证?
高齐天保中,六月日当蚀朔,文宣先期问候官蚀何时,张孟宾言蚀申,郑元伟、 董峻言蚀辰,宋景业言蚀巳。是日蚀于申酉之间,言皆不中时。景业造天保历 则疏密可知矣。昔邓平、洛下闳造汉太初历,非之者十七家。后刘洪、蔡伯喈、 何承天、祖冲之,皆数术之精粹者,至于宣考历书之际,犹为横议所排。斯道寂寥, 知音盖寡。所以张胄玄佩印而沸腾,刘孝孙舆棺而恸哭,俾诸后学,益用为疑。以 臣折衷,无如旧法。
高祖受隋禅,傅仁均首陈七事,言戊寅岁时正得上元之首,宜定新历,以符禅 代,由是造戊寅历。祖孝孙、李淳风立理驳之,仁均条答甚详,故法行于贞观 之世。高宗时,太史奏旧历加时浸差,宜有改定,乃诏李淳风造麟德历。初, 隋末刘焯造皇极历,其道不行,淳风约之为法,时称精密。天后时,瞿昙罗造 光宅历。中宗时,南宫说造景龙历,皆旧法之所弃者,复取用之。徒云革 易,宁造深微,寻亦不行。开元中,僧一行精诸家历法,言麟德历行用既久, 晷纬渐差。宰相张说言之,玄宗召见,令造新历。遂与星官梁令瓚先造黄道游仪 图,考校七曜行度,准周易大衍之数,别成一法,行用垂五十年。肃宗时, 韩颍造至德历。代宗时,郭献之造五纪历。德宗时,徐承嗣造正元历。 宪宗时,徐昂造观象历。其法今存,而元纪蔀章之数,或异前经;而察敛启闭 之期,何殊旧法。至论征验,罕及研精。绵代流行,示存经法耳。
前史取傅仁均、李淳风、南宫说、一行四家历经,为历志四卷。近代精数 者,皆以淳风、一行之法,历千古而无差,后人更之,要立异耳,无逾其精密也。 景龙历不经行用,世以为非,今略而不载。但取戊寅、麟德、大衍 三历法,以备此志,示于畴官尔。
戊寅历经
已上阙文日。自入立秋,初日加四千八十分,后日减七十六分,置初日所加之 分,计后日减之数以减之。讫,馀以行分法约之,为日数。及加平见日及分,满行 分法,又去之,从日一,为定见日及分。后皆放此。毕于秋分。自入寒露,日减一 百二十七分,减若不足,即一日加行分法,反减之,为定见日及分。后皆放此。毕 于立冬。自入小雪,毕于大雪,均减八日。初见去日十四度。
荧惑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一万六千三百五十四分,后日减五百四十五分,毕于小 寒。自入大寒,日加四百二十六分,毕于启蛰。自入雨水,毕于谷雨,均加二十九 日。入立夏,初日加一万九千三百九十二分,后日减二百一十三分,毕于大暑。自 入立秋,依平。自入处暑,日减一百八十四分,毕于立冬。自入小雪,毕于大雪。 均减二十五日。初见去日十七度。
镇星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四千八百一十四分,后日加七十九分,毕于气尽。自入 小寒,毕于大寒。均减九日。入立春,均减八日。入启蛰,均减七日。入雨水,均 减六日。入春分,均减五日。入清明,均减四日。入谷雨,毕芒种,均减三日。入 夏至,毕十日内,均减二日。十日外,入小暑,毕五日内,均减一日。五日外,毕 于气尽,依平。自入大暑,日加一百八十一分,毕于立秋。自入处暑,均加九日。 自入白露,初日加六千二分,后日减一百三十三分,毕于寒露。自入霜降,日减七 十九分,毕于大雪。初见去日十七度。
太白
晨平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小寒,日加六十六分,毕于大寒。自入立春,毕 于立夏,均加三日。自入小满,初日加一千九百六十四分,后日减六十六分,毕于 芒种。自入夏至,依平。自入小暑,减六十分,毕于大暑。自入立秋,毕于立冬, 均减三日。自入小雪,初日减一千九百六十四分,后日减六十六分,毕大寒。
夕平见:入冬至,日减一百分,毕于立春。自入启蛰,毕于春分,均减九日。 自入清明,初日减五千九百八十六分,后日减一百分,毕于小满。自入芒种,依平。 自入夏至,日加一百分,毕于立秋。自入处暑,毕于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 初日加五千九百八十六分,后日减一百分,毕于小雪。自入大雪,依平。初见去日 十一度。
辰星
晨平见:入冬至,均减四日。自入小寒,毕于大寒,依平。自入立春,毕启蛰, 减三日。其在启蛰气内,去日一十八度外、四十度内,晨无木、土、金一星已上者, 不见也。自入雨水,毕于立夏,应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有木、 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之。自入小满,毕于寒露,依平。自入霜降,毕于立 冬,加一日。自入小雪,毕于大雪十二日,依平。若在大雪十三日,即减一日。在 十四日,减二日。在十五日,减三日。在十六日,减四日。
夕平见:入冬至,毕于清明,依平。自入谷雨,毕于芒种,减二日。自入夏至, 毕于大暑,依平。自入立秋,毕于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气之内,夕 有星去日如前晨者,亦见。自入立冬,毕于大雪,依平。初见去日十七度。
行五星法
各置星定见之前夜半日所在宿度算及分,各以定见去朔日算及一分加之。小分 满法十四分,从行分一。行分满法六百七十六分,从度一。又以星初见去日度数, 晨减夕加之。命度以次,即星初见所在度及分。自此已后,皆弃此小分也。
求次日术
各加一日所行度及分。其火、金之行而有小分者,各以日率为母。小分满其母, 去从行分一。行分满法,去从度一。其行有益疾迟者,副置一日行分。各以其分疾 益迟损,乃加之。留者因前,退则减之,伏不注度。顺行出斗去其分,行入斗先加 分。讫,皆以二十六副行分为度分。
岁星
初见:顺,日行一百七十六分五十秒,日益迟一分。一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二 百九分。而留,二十八日。乃退,日九十七分。八十四日退十二度五十分。又留, 二十六日五百九十六,小分七四分。即以初定见日分而加之,若满行分法,即去之, 从月去之,从一日。乃顺,初日行六十分,日益疾一分。一百十四日行十九度四百 三十七分而伏。
荧惑
初见:入冬至,初率二百四十一日行一百六十三度。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 尽一百二十八日,率一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毕一百六十一日皆同。已后三日损 日及度各一。尽一百八十二日,率一百七十日行九十二度。毕一百八十八日皆同。 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二十七日,率一百八十三日行一百五度。已后二日 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四十九日,率一百九十四日行一百一十六度。已后一日益日 及度各一。尽三百一十日,率二百五十五日行一百七十七度。毕三百三十七日皆同。 已后二日损。尽三百六十五日,复二百四十一日行一百六十三度。
初见:入小寒已后,三日去日率一,毕于启蛰。自入雨水,毕于立夏,均去日 率二十。自入小满,初去日率二十。以次三日去十九,日日去十八。以次三日去一 日,毕于小暑,即依平,为定日之率。若入处暑,毕于秋分,皆去度率六,各依冬 至后日数而损益之,又依所入之气以减之,名为前疾。日数及度数之率,若初行。 入大寒,毕于大暑,皆差行,日益迟一分。其馀皆平行。若入白露,毕于秋分,初 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即去日率四十,度率二十,别为半度之行,讫,然后 求平行之分以续之。平行分者,置定行度率,以分法乘之,以定日率除之,所得即 平行一日之分,不尽为小分。求差行者,置日率之数,减一。讫,又半之,加平行 一日之分,为初日行分。各尽其日度而迟。初日行三百二十六分,日益迟一分半, 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五分。其前疾去度六者,此迟初日加六十七分、小分三十六。小 分满六十,去之,从行分一,即六十日行三十一度,分同。而留,十二日。前去日 分日于二留,奇后从后留。乃退,日一百九十二分,六十日退十七度二十八分。又 留,十二日六百二十六分、小分三十分。亦如初定见之分,满去如前。又顺,后迟。 初日行二百三十八分,日益疾一分半,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三十五分。此迟在立秋至 秋分者,加一日,行六十七、小分三十六。满去如前,即六十日行三十一度。分同 也。而后疾。入冬至,初率二百一十四日行一百三十六度。已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 尽三十七日,率一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五十七日, 率一百六十七日行八十九度。毕七十九日皆同。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三 十日,率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六十度。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四十四日, 率一百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三度。已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九十日,率二百 三十七日行一百五十九度。已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一十日,率二百六十七 日行一百八十九度。毕二百五十九日皆同。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三百六十五 日,复率二百一十四行一百三十六度。后迟加六度者,此后疾去度率六,为定度。 各依冬至后日数而损益之,为后疾日及度之率。若入立夏,于夏至,日行半度,尽 六十日,行三十度。若入小暑,于大暑,尽四十日,行二十度。皆去日及度之率, 别为半度之行,讫,然后求平行之分以续之。各尽其日度而伏。
镇星
初见:顺,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留,三十八日。乃 退,日四十一分,一百日退六度四十四分。又留,三十七日六十一分小分四。亦以 初定见日分加之。满去如前。乃顺,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 伏。
太白
晨初见:乃退,日一度半,十日退十五度。而留,九日。乃顺迟,差行。先迟, 日益疾八分,四十日行三十度。若此迟入大雪已后,毕于小满,即依此为定而求行 分。自入芒种,十日减一度为定度,毕于夏至。自入小暑,毕于霜降,均减三度。 自入立冬,初日减三度,后十日减一度,毕于霜降,小雪,皆为定度。求一日行分 者,以行分法乘定度,以四十馀之,为平分,不尽为小分。又以四乘三十九,以减 平分,为初日行分。平行,日一度,十五日行十五度。若此平行入小寒后,十日益 日及度各一,毕于启蛰。自入雨水之气,皆二十一日行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后,十 日减一,毕于立夏,即十五日。自入处暑,毕于寒露,即无此平行。自入霜降,即 四日益一,毕于大雪,后十五日行十五度。疾,百七十日行二百四度。前顺迟减度 者,计所减之数,以益此度为定度。求一日行度及分者,以百七十日减度数,馀行 以分法乘,以百七十馀之,所得为之日平行度分。晨伏东方。
夕初见:顺疾,百七十日行二百。毕于立夏,依此顺疾。入冬至已后,毕于立 夏,依此率为定。自入小满,六日加一度。自入大暑初,毕于芒种,自入夏至,毕 于小暑,均五度。自入大暑,初加五度,后三... -->>
历一
太古圣人,体二气之权舆,赜三才之物象,乃创纪以穷其数,画卦以通其变。 而纪有大衍之法,卦有推策之文,由是历法生焉。殷人用九畴、五纪之书,周礼 载冯相、保章之职,所以辨三辰之躔次,察九野之吉凶。历代畴人,迭相传授,盖 推步之成法,协用之旧章。暨秦氏焚书,遗文残缺,汉兴作者,师法多门。虽同征 钟律之文,共演蓍龟之说,而建元或异,积蔀相悬,旁取证于春秋,强乩疑于 系、象,靡不扬眉抵掌,谓甘、石未称日官;运策播精,言裨、梓不知天 道。及至清台眎祲,黄道考祥,言缩则盈,少中多否,否则矫云差算,中则自负知 时。章、亥不生,凭何质证?
高齐天保中,六月日当蚀朔,文宣先期问候官蚀何时,张孟宾言蚀申,郑元伟、 董峻言蚀辰,宋景业言蚀巳。是日蚀于申酉之间,言皆不中时。景业造天保历 则疏密可知矣。昔邓平、洛下闳造汉太初历,非之者十七家。后刘洪、蔡伯喈、 何承天、祖冲之,皆数术之精粹者,至于宣考历书之际,犹为横议所排。斯道寂寥, 知音盖寡。所以张胄玄佩印而沸腾,刘孝孙舆棺而恸哭,俾诸后学,益用为疑。以 臣折衷,无如旧法。
高祖受隋禅,傅仁均首陈七事,言戊寅岁时正得上元之首,宜定新历,以符禅 代,由是造戊寅历。祖孝孙、李淳风立理驳之,仁均条答甚详,故法行于贞观 之世。高宗时,太史奏旧历加时浸差,宜有改定,乃诏李淳风造麟德历。初, 隋末刘焯造皇极历,其道不行,淳风约之为法,时称精密。天后时,瞿昙罗造 光宅历。中宗时,南宫说造景龙历,皆旧法之所弃者,复取用之。徒云革 易,宁造深微,寻亦不行。开元中,僧一行精诸家历法,言麟德历行用既久, 晷纬渐差。宰相张说言之,玄宗召见,令造新历。遂与星官梁令瓚先造黄道游仪 图,考校七曜行度,准周易大衍之数,别成一法,行用垂五十年。肃宗时, 韩颍造至德历。代宗时,郭献之造五纪历。德宗时,徐承嗣造正元历。 宪宗时,徐昂造观象历。其法今存,而元纪蔀章之数,或异前经;而察敛启闭 之期,何殊旧法。至论征验,罕及研精。绵代流行,示存经法耳。
前史取傅仁均、李淳风、南宫说、一行四家历经,为历志四卷。近代精数 者,皆以淳风、一行之法,历千古而无差,后人更之,要立异耳,无逾其精密也。 景龙历不经行用,世以为非,今略而不载。但取戊寅、麟德、大衍 三历法,以备此志,示于畴官尔。
戊寅历经
已上阙文日。自入立秋,初日加四千八十分,后日减七十六分,置初日所加之 分,计后日减之数以减之。讫,馀以行分法约之,为日数。及加平见日及分,满行 分法,又去之,从日一,为定见日及分。后皆放此。毕于秋分。自入寒露,日减一 百二十七分,减若不足,即一日加行分法,反减之,为定见日及分。后皆放此。毕 于立冬。自入小雪,毕于大雪,均减八日。初见去日十四度。
荧惑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一万六千三百五十四分,后日减五百四十五分,毕于小 寒。自入大寒,日加四百二十六分,毕于启蛰。自入雨水,毕于谷雨,均加二十九 日。入立夏,初日加一万九千三百九十二分,后日减二百一十三分,毕于大暑。自 入立秋,依平。自入处暑,日减一百八十四分,毕于立冬。自入小雪,毕于大雪。 均减二十五日。初见去日十七度。
镇星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四千八百一十四分,后日加七十九分,毕于气尽。自入 小寒,毕于大寒。均减九日。入立春,均减八日。入启蛰,均减七日。入雨水,均 减六日。入春分,均减五日。入清明,均减四日。入谷雨,毕芒种,均减三日。入 夏至,毕十日内,均减二日。十日外,入小暑,毕五日内,均减一日。五日外,毕 于气尽,依平。自入大暑,日加一百八十一分,毕于立秋。自入处暑,均加九日。 自入白露,初日加六千二分,后日减一百三十三分,毕于寒露。自入霜降,日减七 十九分,毕于大雪。初见去日十七度。
太白
晨平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小寒,日加六十六分,毕于大寒。自入立春,毕 于立夏,均加三日。自入小满,初日加一千九百六十四分,后日减六十六分,毕于 芒种。自入夏至,依平。自入小暑,减六十分,毕于大暑。自入立秋,毕于立冬, 均减三日。自入小雪,初日减一千九百六十四分,后日减六十六分,毕大寒。
夕平见:入冬至,日减一百分,毕于立春。自入启蛰,毕于春分,均减九日。 自入清明,初日减五千九百八十六分,后日减一百分,毕于小满。自入芒种,依平。 自入夏至,日加一百分,毕于立秋。自入处暑,毕于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 初日加五千九百八十六分,后日减一百分,毕于小雪。自入大雪,依平。初见去日 十一度。
辰星
晨平见:入冬至,均减四日。自入小寒,毕于大寒,依平。自入立春,毕启蛰, 减三日。其在启蛰气内,去日一十八度外、四十度内,晨无木、土、金一星已上者, 不见也。自入雨水,毕于立夏,应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有木、 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之。自入小满,毕于寒露,依平。自入霜降,毕于立 冬,加一日。自入小雪,毕于大雪十二日,依平。若在大雪十三日,即减一日。在 十四日,减二日。在十五日,减三日。在十六日,减四日。
夕平见:入冬至,毕于清明,依平。自入谷雨,毕于芒种,减二日。自入夏至, 毕于大暑,依平。自入立秋,毕于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气之内,夕 有星去日如前晨者,亦见。自入立冬,毕于大雪,依平。初见去日十七度。
行五星法
各置星定见之前夜半日所在宿度算及分,各以定见去朔日算及一分加之。小分 满法十四分,从行分一。行分满法六百七十六分,从度一。又以星初见去日度数, 晨减夕加之。命度以次,即星初见所在度及分。自此已后,皆弃此小分也。
求次日术
各加一日所行度及分。其火、金之行而有小分者,各以日率为母。小分满其母, 去从行分一。行分满法,去从度一。其行有益疾迟者,副置一日行分。各以其分疾 益迟损,乃加之。留者因前,退则减之,伏不注度。顺行出斗去其分,行入斗先加 分。讫,皆以二十六副行分为度分。
岁星
初见:顺,日行一百七十六分五十秒,日益迟一分。一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二 百九分。而留,二十八日。乃退,日九十七分。八十四日退十二度五十分。又留, 二十六日五百九十六,小分七四分。即以初定见日分而加之,若满行分法,即去之, 从月去之,从一日。乃顺,初日行六十分,日益疾一分。一百十四日行十九度四百 三十七分而伏。
荧惑
初见:入冬至,初率二百四十一日行一百六十三度。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 尽一百二十八日,率一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毕一百六十一日皆同。已后三日损 日及度各一。尽一百八十二日,率一百七十日行九十二度。毕一百八十八日皆同。 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二十七日,率一百八十三日行一百五度。已后二日 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四十九日,率一百九十四日行一百一十六度。已后一日益日 及度各一。尽三百一十日,率二百五十五日行一百七十七度。毕三百三十七日皆同。 已后二日损。尽三百六十五日,复二百四十一日行一百六十三度。
初见:入小寒已后,三日去日率一,毕于启蛰。自入雨水,毕于立夏,均去日 率二十。自入小满,初去日率二十。以次三日去十九,日日去十八。以次三日去一 日,毕于小暑,即依平,为定日之率。若入处暑,毕于秋分,皆去度率六,各依冬 至后日数而损益之,又依所入之气以减之,名为前疾。日数及度数之率,若初行。 入大寒,毕于大暑,皆差行,日益迟一分。其馀皆平行。若入白露,毕于秋分,初 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即去日率四十,度率二十,别为半度之行,讫,然后 求平行之分以续之。平行分者,置定行度率,以分法乘之,以定日率除之,所得即 平行一日之分,不尽为小分。求差行者,置日率之数,减一。讫,又半之,加平行 一日之分,为初日行分。各尽其日度而迟。初日行三百二十六分,日益迟一分半, 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五分。其前疾去度六者,此迟初日加六十七分、小分三十六。小 分满六十,去之,从行分一,即六十日行三十一度,分同。而留,十二日。前去日 分日于二留,奇后从后留。乃退,日一百九十二分,六十日退十七度二十八分。又 留,十二日六百二十六分、小分三十分。亦如初定见之分,满去如前。又顺,后迟。 初日行二百三十八分,日益疾一分半,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三十五分。此迟在立秋至 秋分者,加一日,行六十七、小分三十六。满去如前,即六十日行三十一度。分同 也。而后疾。入冬至,初率二百一十四日行一百三十六度。已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 尽三十七日,率一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五十七日, 率一百六十七日行八十九度。毕七十九日皆同。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三 十日,率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六十度。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四十四日, 率一百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三度。已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九十日,率二百 三十七日行一百五十九度。已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一十日,率二百六十七 日行一百八十九度。毕二百五十九日皆同。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三百六十五 日,复率二百一十四行一百三十六度。后迟加六度者,此后疾去度率六,为定度。 各依冬至后日数而损益之,为后疾日及度之率。若入立夏,于夏至,日行半度,尽 六十日,行三十度。若入小暑,于大暑,尽四十日,行二十度。皆去日及度之率, 别为半度之行,讫,然后求平行之分以续之。各尽其日度而伏。
镇星
初见:顺,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留,三十八日。乃 退,日四十一分,一百日退六度四十四分。又留,三十七日六十一分小分四。亦以 初定见日分加之。满去如前。乃顺,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 伏。
太白
晨初见:乃退,日一度半,十日退十五度。而留,九日。乃顺迟,差行。先迟, 日益疾八分,四十日行三十度。若此迟入大雪已后,毕于小满,即依此为定而求行 分。自入芒种,十日减一度为定度,毕于夏至。自入小暑,毕于霜降,均减三度。 自入立冬,初日减三度,后十日减一度,毕于霜降,小雪,皆为定度。求一日行分 者,以行分法乘定度,以四十馀之,为平分,不尽为小分。又以四乘三十九,以减 平分,为初日行分。平行,日一度,十五日行十五度。若此平行入小寒后,十日益 日及度各一,毕于启蛰。自入雨水之气,皆二十一日行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后,十 日减一,毕于立夏,即十五日。自入处暑,毕于寒露,即无此平行。自入霜降,即 四日益一,毕于大雪,后十五日行十五度。疾,百七十日行二百四度。前顺迟减度 者,计所减之数,以益此度为定度。求一日行度及分者,以百七十日减度数,馀行 以分法乘,以百七十馀之,所得为之日平行度分。晨伏东方。
夕初见:顺疾,百七十日行二百。毕于立夏,依此顺疾。入冬至已后,毕于立 夏,依此率为定。自入小满,六日加一度。自入大暑初,毕于芒种,自入夏至,毕 于小暑,均五度。自入大暑,初加五度,后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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