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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大酒店的老板叫做王金顺,其貌不扬,却娶了个漂亮媳妇。虽然媳妇现在早已是徐娘半老,但对于附近的铁路职工和装卸工来说,还是有一点吸引力的。
王金顺本来是在山村里刨地的,后来进城打工,奋斗了三十多年,才开了这个酒店。据说他就是凭借着他名字里有金有顺的好彩头,才最终顺风顺水地当成了这个酒店老板。
当然,遗憾的是,酒店不大,比一般的快餐店好不到哪去,唯一不同的是有两个小包厢。但酒店虽然又小又破,到处都是被油烟董黑的痕迹,名字却叫做得胜大酒店,大约是王金顺觉得自己这场人生的战役已经完胜了。
当看到汪秋煌、邱锦文和陈诺、许峰一起来到酒店里,王金顺眼睛一亮,赶紧迎了上去,把他们迎到一间相对比较大的包厢里。
“汪老板,又请客啊?今晚要吃点什么?”王金顺给每人发了根烟,然后笑眯眯地递过了菜谱。
“今晚是小陈请客,客随主便,由小陈点菜。”汪秋煌笑呵呵地说道。
“行了,你这菜谱我们还不知道?上面写了一百多道菜,你们也就能做出十道八道菜,还有什么好点的?”陈诺没有接那份脏兮兮的菜谱,豪爽地说道“能做得出来的,都上一份来。再来两瓶贵州香,要54度的。”
听到这句话,王金顺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在王大老板的心目中,这个叫陈诺的小伙子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铁公鸡,从来只有揩别人油的份,今天他却忽然掏起了腰包来,这简直比太阳从北边出来还要稀奇。
莫非有黑幕?汪老板被小陈推倒过了?
“好,稍等片刻,菜马上就好。”王金顺一边转着肮脏的念头,一边在包厢门口用劲地拍了两下巴掌。
陈诺微微一笑,他知道这是王金顺的暗号,是叫老板娘送两盘瓜子上来。一般的食客来了,一桌只有一盘瓜子,而只要是汪秋煌来了,王金顺就会多送一份。
在这个得胜酒店,汪金顺兼着老板、厨师、服务员等诸多职务,就没能兼任最重要的会计职务。算账、收钱,包括花钱,例来是老板娘的事儿。说白了,这就是个夫妻店,连个服务员都没有。
一般来说,老板娘是比较拿着身价的,总是要等客人坐好了,她才一摇三摆地从柜台后走出来,送上两碟瓜子,然后陪食客们说几句笑话,有时还要陪熟客喝上个两小杯。
但今天老板娘没有来送瓜子,却来了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大约十五、六岁,五官精致,樱桃小嘴,长得还算有几分姿色,所以当她给陈诺他们倒茶时,汪秋煌就嚷开了:“行啊,老王,三天不见,你就换老板娘了?好你个老牛吃嫩草的货!”
“没那事,没那事。”王金顺赶紧摇手声明“丈母娘得了重病,老婆赶回娘家去了,恐怕要两三个月。这是我新请的服务员,小秦,秦雁。”
“先生你好,大叔你好。”秦雁很有礼貌地挨个打招呼,样子挺乖巧的,让人一见就顿生怜爱之心。
“我不是大叔,我才二十八,你叫我汪哥吧。”汪秋煌一听名花无主,顿时来了兴趣,赶紧把自己的年龄减少了十多岁。
“汪哥。”秦雁甜甜一笑,顿时让汪秋煌未饮先醉。
菜上齐之后,汪秋煌也不象以往那样大声地划拳行令了,斯斯文文地吃着菜,喝着酒,后来还非让秦雁来陪两杯酒。
秦雁一再声明不会喝酒,但汪秋煌对待小姑娘很有一套,软硬兼施,把老板王金顺也拉来喝酒,最后硬是把秦雁给弄上了桌。
令人意外的是,秦雁喝了两杯后,忽然来了兴致,挨个地敬起酒来,酒壶也一直提在她手里,俨然成了席长。
秦雁的笑容很甜,再加上一口一声“哥”地喊着,让众人都觉得喝进去的不是高度白酒,而是蜜糖水。就连本来不想多喝的陈诺,也在秦雁的频频劝酒之下,不知不觉地喝了不少。
汪秋煌一心想联合邱锦文把秦雁灌醉,但秦雁却有些小计,小杯对大杯,越喝越精神。
这顿酒喝得很痛快,当喝到第五瓶“贵州香”时,汪秋煌、邱锦文和许峰、王金顺都早已烂醉如泥,有的趴在了桌上,有的躺在了小沙发上,只有秦雁和陈诺还在继续喝,酒店里也早已没有别的客人。
“陈哥,你酒量真好。”秦雁的眼睛越喝越亮,笑容也越来越甜“这里面,只有你是男子汉。”
“呵呵,小秦啊,你的口才,和你的酒量一样好啊。”陈诺笑了一笑,说道。
陈诺现在的身体很变态,连带着酒量也厉害了不少,一个人就喝了一斤多高度白酒,也只是觉得有些醉意而已。他所诧异的,是这个十多岁的小女孩竟然也能喝这么多白酒,甚至有些怀疑她是不是吃了什么“千杯不醉”的药。
不过,陈诺也知道:对于喝酒,女人似乎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要么一点都不能喝,滴酒不沾,要么喝起来就是海量,千杯不醉。
“我已经醉了,不能喝了。家里还有事,我得赶回去。”陈诺抓起剩下的半瓶酒,晃了一晃,笑道“剩下的酒先存在这,下次再来喝。”
“最后一杯,算是团圆酒。”秦雁也没再坚持要喝下去,只是又抢过酒瓶,又拿了个大号的空酒杯,给陈诺倒了满满的一大杯。
“好,那就喝完这杯。”陈诺伸手去接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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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大酒店的老板叫做王金顺,其貌不扬,却娶了个漂亮媳妇。虽然媳妇现在早已是徐娘半老,但对于附近的铁路职工和装卸工来说,还是有一点吸引力的。
王金顺本来是在山村里刨地的,后来进城打工,奋斗了三十多年,才开了这个酒店。据说他就是凭借着他名字里有金有顺的好彩头,才最终顺风顺水地当成了这个酒店老板。
当然,遗憾的是,酒店不大,比一般的快餐店好不到哪去,唯一不同的是有两个小包厢。但酒店虽然又小又破,到处都是被油烟董黑的痕迹,名字却叫做得胜大酒店,大约是王金顺觉得自己这场人生的战役已经完胜了。
当看到汪秋煌、邱锦文和陈诺、许峰一起来到酒店里,王金顺眼睛一亮,赶紧迎了上去,把他们迎到一间相对比较大的包厢里。
“汪老板,又请客啊?今晚要吃点什么?”王金顺给每人发了根烟,然后笑眯眯地递过了菜谱。
“今晚是小陈请客,客随主便,由小陈点菜。”汪秋煌笑呵呵地说道。
“行了,你这菜谱我们还不知道?上面写了一百多道菜,你们也就能做出十道八道菜,还有什么好点的?”陈诺没有接那份脏兮兮的菜谱,豪爽地说道“能做得出来的,都上一份来。再来两瓶贵州香,要54度的。”
听到这句话,王金顺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在王大老板的心目中,这个叫陈诺的小伙子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铁公鸡,从来只有揩别人油的份,今天他却忽然掏起了腰包来,这简直比太阳从北边出来还要稀奇。
莫非有黑幕?汪老板被小陈推倒过了?
“好,稍等片刻,菜马上就好。”王金顺一边转着肮脏的念头,一边在包厢门口用劲地拍了两下巴掌。
陈诺微微一笑,他知道这是王金顺的暗号,是叫老板娘送两盘瓜子上来。一般的食客来了,一桌只有一盘瓜子,而只要是汪秋煌来了,王金顺就会多送一份。
在这个得胜酒店,汪金顺兼着老板、厨师、服务员等诸多职务,就没能兼任最重要的会计职务。算账、收钱,包括花钱,例来是老板娘的事儿。说白了,这就是个夫妻店,连个服务员都没有。
一般来说,老板娘是比较拿着身价的,总是要等客人坐好了,她才一摇三摆地从柜台后走出来,送上两碟瓜子,然后陪食客们说几句笑话,有时还要陪熟客喝上个两小杯。
但今天老板娘没有来送瓜子,却来了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大约十五、六岁,五官精致,樱桃小嘴,长得还算有几分姿色,所以当她给陈诺他们倒茶时,汪秋煌就嚷开了:“行啊,老王,三天不见,你就换老板娘了?好你个老牛吃嫩草的货!”
“没那事,没那事。”王金顺赶紧摇手声明“丈母娘得了重病,老婆赶回娘家去了,恐怕要两三个月。这是我新请的服务员,小秦,秦雁。”
“先生你好,大叔你好。”秦雁很有礼貌地挨个打招呼,样子挺乖巧的,让人一见就顿生怜爱之心。
“我不是大叔,我才二十八,你叫我汪哥吧。”汪秋煌一听名花无主,顿时来了兴趣,赶紧把自己的年龄减少了十多岁。
“汪哥。”秦雁甜甜一笑,顿时让汪秋煌未饮先醉。
菜上齐之后,汪秋煌也不象以往那样大声地划拳行令了,斯斯文文地吃着菜,喝着酒,后来还非让秦雁来陪两杯酒。
秦雁一再声明不会喝酒,但汪秋煌对待小姑娘很有一套,软硬兼施,把老板王金顺也拉来喝酒,最后硬是把秦雁给弄上了桌。
令人意外的是,秦雁喝了两杯后,忽然来了兴致,挨个地敬起酒来,酒壶也一直提在她手里,俨然成了席长。
秦雁的笑容很甜,再加上一口一声“哥”地喊着,让众人都觉得喝进去的不是高度白酒,而是蜜糖水。就连本来不想多喝的陈诺,也在秦雁的频频劝酒之下,不知不觉地喝了不少。
汪秋煌一心想联合邱锦文把秦雁灌醉,但秦雁却有些小计,小杯对大杯,越喝越精神。
这顿酒喝得很痛快,当喝到第五瓶“贵州香”时,汪秋煌、邱锦文和许峰、王金顺都早已烂醉如泥,有的趴在了桌上,有的躺在了小沙发上,只有秦雁和陈诺还在继续喝,酒店里也早已没有别的客人。
“陈哥,你酒量真好。”秦雁的眼睛越喝越亮,笑容也越来越甜“这里面,只有你是男子汉。”
“呵呵,小秦啊,你的口才,和你的酒量一样好啊。”陈诺笑了一笑,说道。
陈诺现在的身体很变态,连带着酒量也厉害了不少,一个人就喝了一斤多高度白酒,也只是觉得有些醉意而已。他所诧异的,是这个十多岁的小女孩竟然也能喝这么多白酒,甚至有些怀疑她是不是吃了什么“千杯不醉”的药。
不过,陈诺也知道:对于喝酒,女人似乎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要么一点都不能喝,滴酒不沾,要么喝起来就是海量,千杯不醉。
“我已经醉了,不能喝了。家里还有事,我得赶回去。”陈诺抓起剩下的半瓶酒,晃了一晃,笑道“剩下的酒先存在这,下次再来喝。”
“最后一杯,算是团圆酒。”秦雁也没再坚持要喝下去,只是又抢过酒瓶,又拿了个大号的空酒杯,给陈诺倒了满满的一大杯。
“好,那就喝完这杯。”陈诺伸手去接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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