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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雨势渐消,不过仍断断续续下着。
这场大雨几乎将饭店的客人都留住了,让平时鲜少人使用的休闲设备的使用次数迅速攀升,用餐时间餐厅里满是客人,饭店大厅自然也十分热闹。
因为是暑假的关系,饭店的客人比平常多出好几倍,无论是中式、西式或日式餐厅都座无虚席,想吃个饭还得先预约排队。
“这里我熟,我带你去外面吃好吗?”
冷燕湖看了眼餐厅内高声喧哗的客人,以及外头还有人在排队久候不耐的烦躁,即使待会儿能顺利进去,吃饭的心情也会受到影响。
“走吧。”她对吃向来不挑剔,却对吃的环境很重视,干净清静绝对是首要条件。
“你有带伞吗?”
她摇头,程又齐先上楼拿了把伞,然后与她相偕走出饭店。
雨势时猛时弱,伞不够大,怕她会淋湿感冒,程又齐把伞往她那边栘去,冷燕湖察觉,伸手把伞推回去,然后他又移过来,她再推回去,这一来一往间,他们互不相让,最后是他因为不舍而先投降。
“你不是还要拍照,感冒就不好了。”
“我身体没这么糟。”
“我有个我们都不会淋湿的办法,你愿意吗?”
“回饭店?”
“不是。是这样”他边说,左手已环上她的肩膀,微一使劲,马上缩短两人之间约莫十公分的距离。“这样刚刚好。”
冷燕湖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直,但清楚他不是想占她便宜,跟着防备卸下,也就随他了。依稀记得曾在某个下雨天,有个人也这么搂住她,那人还跟她说了很重要的一句话,令她记忆犹新,舍不得忘。
那个人就在她身旁
程又齐的掌心厚实又温暖,贴在她冰凉的手臂上有些烫烫的,麻麻的,他纯男性的气息又飘入鼻间,想假装遗忘都很难。
以她摄影师角度的观点来评断,他的确是个十分抢眼的存在。
就好比刚才他戴着墨镜,拎了把雨伞走出电梯的动作跟其他人无异,偏偏气势就是非比寻常,往往他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便能捉住其他人的目光。
他其实是个很棒的摄影题材。
她有些心动,很想拍他,拍他最生活的一面。不过她真的提出想要帮他拍照的事情,肯定又会和他牵扯没完,还是放弃比较好。
曾经看过一个摄影展,她从此恋上摄影,喜欢拍美丽的景致、喜欢拍各地风上民情,喜欢靠相机去挖掘不同地方的小趣闻。相机就等于她的眼睛,透过小小的视窗可以把世上的美好保留在最绚烂的一瞬间,当作她人生回忆的一小部分。
即使市面上已有单眼数位相机,她仍然喜欢传统的单眼相机,喜欢靠自己的经验来调整光圈、快门,喜欢自己冲洗照片,更深深迷恋上黑白照片的独特味道,所以她在台北的住处还有间小型暗房。在这个什么都讲求科技效率的数位年代,她唯一担心的是底片总有一天会被淘汰,万一底片得停产,只希望是在自己死后。
程又齐像是识途老马,领着她穿过几条小巷子,左弯右拐的终于到达一间位在角落,一点也不显眼的小吃店。
店虽小,布置却很干净雅致,虽然还没吃过这里的菜,冷燕湖已经有种应该会很不错的预感,她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了。
“老板的厨艺一级棒,想吃什么?”他指着墙上的菜单问。
“除了苦瓜,什么都好。”
“还是不吃苦瓜?”有一回买便当给她吃,才晓得她对苦瓜的厌恶绝对比讨厌他还强烈,他非常庆幸自己还排在苦瓜后头,好险。
冷燕湖直接做出恶心的动作。
程又齐起身跟老板点菜,回座的时候顺便拿了几盘小菜和一罐酒。“有没有想过为何不敢吃苦瓜?”
“大概是前辈子吃苦瓜噎死的吧。”小菜看起来颇可口,冷燕湖扳开筷子,毫不迟疑夹起凉拌小黄瓜放入嘴里,嗯,味道挺不错的。“你常来这里?”
“是啊,第一次会来是因为迷路才找到这个地方。老板说他开店做生意,靠的就是随缘,他只做有缘的客人的生意。我喜欢爬山,之后每回爬完山就会顺便来这里吃个饭,跟老板闲聊,说起来我们重逢那天也是因为迷路的关系。”想起那回的经验,他依然觉得很值得。
“你方向感是不是很不好?”这样的人还敢爬山,简直找死。
“给我地图,我就有办法玩得很快乐。不过这种迷路不太一样,很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要我去迷路一样。”连他自己都觉得很玄。
“你相信?”
“为什么不信?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认识你。”
“在学校你也会迷路?!”不太记得他们相遇的情景,但应该是在校园里。
“开学第二天,我就因为在学校迷路,遇上几个不良学长,被他们架到偏僻的地方要跟我勒索,就在我因为拒绝而快要被打得满头包的时候幸好有人救了我。”也是从那天开始,他发愤图强非要长高长壮不可。
“跟我有什么关系?”冷燕湖继续啃着很脆很甜的小黄瓜。
“救我的人就是你。”含笑揭露他甜美的回忆。
“我救了你?!”开学第二天发生的事情时间点很明确,冷燕湖咬着筷子翻找着遥远年代的记忆,好像真有其事,因为她还有点印象“从此你就跟定我?”
昨天他说的恋爱史,她从头开始听,也相信他的故事,只是没想到却另有原因。
“原本是想跟你道谢,后来是因为受到你个性的吸引跟着你,慢慢才喜欢上你。”他也不晓得自己对她的感情竟会如此深植,每看她一眼,就会觉得很幸福,现在能再重逢,这十年的等待都值得了。
“我个性哪里好?”怎么她自己都没发现。
“全部都好。”他笑咪咪的说。
丙真是白问了。
“如果你现在要我娶你做为当年救命之恩的报答,我绝对非常乐意。”认真的眼神代表他有多欢快为恩情付出一切。
“少无聊了。”冷燕湖回避他直率热情的眼神。
“我很认真。”
他什么都变了,唯独表达情意时,那双宛若可以发出强烈光芒的眼睛始终没有改变,深深的仿佛要直探入她的心坎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她向来招架不了他的热情。
“五年前回来的。之前也曾回来过,却找不到你。”程又齐忍不住抱怨一下。
“别那么小气,我跟你道歉行了吧?”她也没想到真的有人找她那么久,自己似乎真有那么一点错。
“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了。乖,下次别再这样。”程又齐摸摸她的脸,当她是小狈一样逗着。“对了,我有回过母校找毕业纪念册,上头没有你的联络方式,也没有你的毕业照,怎么回事?”
冷燕湖愣了下,三言两语带过“高三的时候我休学一年,后来去念了别的学校。”
感觉出她对这话题意兴阑珊,程又齐随即打住,试着利用别的事情想炒热气氛。“燕湖,我觉得你应该补偿我的,因为我为了你到现在都还没有‘那个’。”
“没哪个?”上回为了一个“哪个”她再次被他骗去一个吻,这回得小心谨慎。
“就是”最后的声音在贴近她的耳畔后消逝,他说得特别小声,不过肯定她能听得清楚。
说的人面带微笑,听的人却脸色酡红,转过头来一脸不敢置信。
“真的?!”一个大男人活到二十七岁竟然还没有那... -->>
外头雨势渐消,不过仍断断续续下着。
这场大雨几乎将饭店的客人都留住了,让平时鲜少人使用的休闲设备的使用次数迅速攀升,用餐时间餐厅里满是客人,饭店大厅自然也十分热闹。
因为是暑假的关系,饭店的客人比平常多出好几倍,无论是中式、西式或日式餐厅都座无虚席,想吃个饭还得先预约排队。
“这里我熟,我带你去外面吃好吗?”
冷燕湖看了眼餐厅内高声喧哗的客人,以及外头还有人在排队久候不耐的烦躁,即使待会儿能顺利进去,吃饭的心情也会受到影响。
“走吧。”她对吃向来不挑剔,却对吃的环境很重视,干净清静绝对是首要条件。
“你有带伞吗?”
她摇头,程又齐先上楼拿了把伞,然后与她相偕走出饭店。
雨势时猛时弱,伞不够大,怕她会淋湿感冒,程又齐把伞往她那边栘去,冷燕湖察觉,伸手把伞推回去,然后他又移过来,她再推回去,这一来一往间,他们互不相让,最后是他因为不舍而先投降。
“你不是还要拍照,感冒就不好了。”
“我身体没这么糟。”
“我有个我们都不会淋湿的办法,你愿意吗?”
“回饭店?”
“不是。是这样”他边说,左手已环上她的肩膀,微一使劲,马上缩短两人之间约莫十公分的距离。“这样刚刚好。”
冷燕湖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直,但清楚他不是想占她便宜,跟着防备卸下,也就随他了。依稀记得曾在某个下雨天,有个人也这么搂住她,那人还跟她说了很重要的一句话,令她记忆犹新,舍不得忘。
那个人就在她身旁
程又齐的掌心厚实又温暖,贴在她冰凉的手臂上有些烫烫的,麻麻的,他纯男性的气息又飘入鼻间,想假装遗忘都很难。
以她摄影师角度的观点来评断,他的确是个十分抢眼的存在。
就好比刚才他戴着墨镜,拎了把雨伞走出电梯的动作跟其他人无异,偏偏气势就是非比寻常,往往他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便能捉住其他人的目光。
他其实是个很棒的摄影题材。
她有些心动,很想拍他,拍他最生活的一面。不过她真的提出想要帮他拍照的事情,肯定又会和他牵扯没完,还是放弃比较好。
曾经看过一个摄影展,她从此恋上摄影,喜欢拍美丽的景致、喜欢拍各地风上民情,喜欢靠相机去挖掘不同地方的小趣闻。相机就等于她的眼睛,透过小小的视窗可以把世上的美好保留在最绚烂的一瞬间,当作她人生回忆的一小部分。
即使市面上已有单眼数位相机,她仍然喜欢传统的单眼相机,喜欢靠自己的经验来调整光圈、快门,喜欢自己冲洗照片,更深深迷恋上黑白照片的独特味道,所以她在台北的住处还有间小型暗房。在这个什么都讲求科技效率的数位年代,她唯一担心的是底片总有一天会被淘汰,万一底片得停产,只希望是在自己死后。
程又齐像是识途老马,领着她穿过几条小巷子,左弯右拐的终于到达一间位在角落,一点也不显眼的小吃店。
店虽小,布置却很干净雅致,虽然还没吃过这里的菜,冷燕湖已经有种应该会很不错的预感,她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了。
“老板的厨艺一级棒,想吃什么?”他指着墙上的菜单问。
“除了苦瓜,什么都好。”
“还是不吃苦瓜?”有一回买便当给她吃,才晓得她对苦瓜的厌恶绝对比讨厌他还强烈,他非常庆幸自己还排在苦瓜后头,好险。
冷燕湖直接做出恶心的动作。
程又齐起身跟老板点菜,回座的时候顺便拿了几盘小菜和一罐酒。“有没有想过为何不敢吃苦瓜?”
“大概是前辈子吃苦瓜噎死的吧。”小菜看起来颇可口,冷燕湖扳开筷子,毫不迟疑夹起凉拌小黄瓜放入嘴里,嗯,味道挺不错的。“你常来这里?”
“是啊,第一次会来是因为迷路才找到这个地方。老板说他开店做生意,靠的就是随缘,他只做有缘的客人的生意。我喜欢爬山,之后每回爬完山就会顺便来这里吃个饭,跟老板闲聊,说起来我们重逢那天也是因为迷路的关系。”想起那回的经验,他依然觉得很值得。
“你方向感是不是很不好?”这样的人还敢爬山,简直找死。
“给我地图,我就有办法玩得很快乐。不过这种迷路不太一样,很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要我去迷路一样。”连他自己都觉得很玄。
“你相信?”
“为什么不信?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认识你。”
“在学校你也会迷路?!”不太记得他们相遇的情景,但应该是在校园里。
“开学第二天,我就因为在学校迷路,遇上几个不良学长,被他们架到偏僻的地方要跟我勒索,就在我因为拒绝而快要被打得满头包的时候幸好有人救了我。”也是从那天开始,他发愤图强非要长高长壮不可。
“跟我有什么关系?”冷燕湖继续啃着很脆很甜的小黄瓜。
“救我的人就是你。”含笑揭露他甜美的回忆。
“我救了你?!”开学第二天发生的事情时间点很明确,冷燕湖咬着筷子翻找着遥远年代的记忆,好像真有其事,因为她还有点印象“从此你就跟定我?”
昨天他说的恋爱史,她从头开始听,也相信他的故事,只是没想到却另有原因。
“原本是想跟你道谢,后来是因为受到你个性的吸引跟着你,慢慢才喜欢上你。”他也不晓得自己对她的感情竟会如此深植,每看她一眼,就会觉得很幸福,现在能再重逢,这十年的等待都值得了。
“我个性哪里好?”怎么她自己都没发现。
“全部都好。”他笑咪咪的说。
丙真是白问了。
“如果你现在要我娶你做为当年救命之恩的报答,我绝对非常乐意。”认真的眼神代表他有多欢快为恩情付出一切。
“少无聊了。”冷燕湖回避他直率热情的眼神。
“我很认真。”
他什么都变了,唯独表达情意时,那双宛若可以发出强烈光芒的眼睛始终没有改变,深深的仿佛要直探入她的心坎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她向来招架不了他的热情。
“五年前回来的。之前也曾回来过,却找不到你。”程又齐忍不住抱怨一下。
“别那么小气,我跟你道歉行了吧?”她也没想到真的有人找她那么久,自己似乎真有那么一点错。
“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了。乖,下次别再这样。”程又齐摸摸她的脸,当她是小狈一样逗着。“对了,我有回过母校找毕业纪念册,上头没有你的联络方式,也没有你的毕业照,怎么回事?”
冷燕湖愣了下,三言两语带过“高三的时候我休学一年,后来去念了别的学校。”
感觉出她对这话题意兴阑珊,程又齐随即打住,试着利用别的事情想炒热气氛。“燕湖,我觉得你应该补偿我的,因为我为了你到现在都还没有‘那个’。”
“没哪个?”上回为了一个“哪个”她再次被他骗去一个吻,这回得小心谨慎。
“就是”最后的声音在贴近她的耳畔后消逝,他说得特别小声,不过肯定她能听得清楚。
说的人面带微笑,听的人却脸色酡红,转过头来一脸不敢置信。
“真的?!”一个大男人活到二十七岁竟然还没有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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