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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云山本以险峻著称,千岩万峰刀劈斧削一般峭直,直插云霄,把京唐国和蓝月帝国隔开。连接这两个强国的仅仅是几条小道,马匹难以通行,两地通商,主要是靠行脚商肩挑背扛来完成的,因而,行脚商在这一带是个收入不错的职业,有不少人以此为生。
为了和蓝月帝国争雄,菲因五世十年前就调动了几十万民夫,以原有的山道小径为基础,修筑道路。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以几十万民夫的生命为代价,终于把小道变成了栈道,通行车辆虽然有些困难,马匹经过不会有大问题了。马匹能够通过,军用物资就可以用马匹驮到断云三角洲,也算是个不错的进展。菲因五世以为这是不世奇勋,听到这个消息,非常兴奋,更加坚定了进军蓝月帝国的信心。
此刻的菲因五世,身穿金甲,头戴金盔,腰悬宝剑,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神驹,驻马山岗上,威风凛凛,生出让人不敢仰视的感觉。
他放眼远眺,俯瞰像蚂蚁一样蠕动的军士艰难地行进在栈道上。
数十万大军行进在这条栈道上,速度虽然不快,从上向下俯瞰,蜿蜒曲折,前不见首,后不见尾,规模足够宏大,让好大喜功的菲因五世生出一股豪气,心想以此数十万雄狮,足以击败凤。花明,踏平蓝月帝国。
一阵山风拂过,虽然有些冷,却让菲因五世心里生出无比舒爽之感,忍不住一声长啸,声震长空,声浪振荡重叠,奔腾远去,犹如万马奔腾,震得人耳鼓嗡嗡直响。
菲因五世白马银鞍,身穿黄金盔甲,本就够抢眼的了,兵士们远远望见,总是忍不住偷偷地瞧上几眼,对大王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然而,倒霉鬼也是有的,一不小心,失足跌落万丈悬崖,落得个粉身碎骨的结局。
这一声长啸,令仰慕无已的兵士热血如沸,也不知道是哪个马屁精竟然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人呼,众人和,数十万将士一齐呼叫:“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十万声怒吼汇聚在一起,威力之大,已到了笔墨难以形容的地步,真的说得上地动山摇,具有摧云裂帛之威。
作为帝王,见过的大场面不色少数,如此的宏大场面,菲因五世还是见得不多,更何况还是在这种情况下,让他心中生出“任他万千人,吾独往也”的豪气,振臂高呼道:“万岁,京唐万岁!”
将士们当然是出声相呼,要不然他唱独角戏大没看头也不好,一时间,漫山遍野都是“万岁,京唐万岁”的呼声。
虚荣心满足之后的菲因五世一拍白马,向悬崖边走了几步停下来,白马不停地摇着尾巴,真是匹乖马,乖得像哈巴狗了。
菲因五世威严地四下里望了望,开始了他那在历史上享有盛誉的“山巅演说”
“勇士们,你们是帝国的骄傲,你们足下这条栈道将因你们今天英勇无畏的大进军而载入史册,为我们的后世子孙所称道。因为,你们将从这里,从断云山栈道,踏上征服蓝月帝国,征服大陆的伟大征程!”
“我知道,你们中有许多人,也包括我,你们的王,菲因五世在内,都不会有再次踏上这条栈道的机会,因为我们的勇敢行动将把世界踩在脚下,我们不必再走回头路!”
他的演说极富鼓动性,将士们欢呼雀跃,大声欢呼:“菲因五世,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菲因五世意犹未足,再次鼓动如簧之舌“勇士们,再次踏上这条栈道的人,将是我们的崇拜者,他们将踏上这条栈道,追寻他们的先辈足迹,就是今天的你们,作为勇士踏上征服世界的这条道路,来缅怀我们的英勇事迹。勇士们,让我们前进吧!把我们的鹰扬旗插到世界的尽头!京唐万岁!京唐万岁!”
被菲因五世如簧巧舌煽动得热血沸腾的将士们忍不住高呼:“京唐万岁!京唐万岁!大王万岁!”
菲因五世的“山巅演说”就文采和气势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名篇。然而,这都不是这篇演说出名的原因,根本原因在于他的这次大进军具有讽刺意味,有两件事让他的这次大进军在历史上享有盛誉,这两件事都是讽刺性极强的事情。
第一件是事与愿违,他不得不走了回头路,因为他兵败云阳,在凤。花明的穷追之下不得不撤退。因而,历史学家称这篇演说是“最具讽刺性”的演说。
风头出够了的菲因五世心满意足,策马缓步来到一辆囚车面前,望着囚车里面的帕金奇,不无得意地道:“你都看见了,听见了?”
菲因五世准备工作完成,率军出发时仍然没有忘了帕金奇,把帕金奇扔进了囚车,带着随军。以他的想法,这次出征,和北方四国同时进攻,南北夹击,想不成功都不行。他认为,当到了勃英特时,要是没有帕金奇,要是不把帕金奇的脑袋在皇宫的广场上亲手砍下来,就不够完美了,他才把帕金奇带上。
然而,让菲因五世想不到的是,正是由于他这罕见的虚荣心拯救了数十万将士的生命,才使他的大撤退在凤。花明的穷追之下没有演变成大溃败,而且还使凤。花明铎羽而归,使得凤。花明创造的灭亡京唐国的大好时机逝去。这就是第二件讽刺性的事件。
作为大陆上著名的战将,凤。花明一生只打过一次败仗,就是在菲因五世这次大撤退时,让当时还是囚徒的帕金奇给她好好上了一课,让这位奇女子知道什么叫做“戏剧性的变化”、“让人难以置信的大逆转”
“大王,臣都看见了,都听见了。”帕金奇淡淡地说。
“大王我拥有如此的雄师,还会不能成功吗?你也看见了,栈道已经修好了,补给问题已经解决了,军队和军用物资将从国内源源不断地运来,不再像以往,在断云三角洲打仗,除了吃饭不成问题,什么都成问题。你说,凤。花明是不是会吃败仗?”菲因五世得意非凡,紧紧盯着帕金奇道:“只要你说我能成功,我就放了你。”
“大王,你很陶醉。事实的结果是,你会吃败仗,而且,你会败得很惨,把断云三角洲丢掉。”帕金奇无动于衷,说出了无比正确的预言。
“你把这个疯子给朕押走!进勃英特之前,给他好好洗个澡,把脖子给他揩干净点,免得污了我的宝刀。”菲因五世气愤无比地吼起来“你扳着指头算算你还有多少天可以活。”
帕金奇给兵士带了下去,他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大王,你要想到达勃英特,只有甩掉凤。花明,直捣勃英特一条路,不要和她纠缠!”
“疯狗在叫,疯狗在叫!”菲因五世跳脚大骂,几次把手摸在剑柄上,终不忍让进入勃英特时少一个流传千古的大节目而放了下来。
就在菲因五世气得骂娘的时侯,在京唐国的首都唐河也有一人个气得快疯了,这个人就是北方四国的特使芬克斯,他的另一个身分是奥玛里维元帅的代表。
芬克斯代表北方四国和奥玛里维元帅出使京唐国,目的是和京唐国谈判结盟的事情,依他的料想,京唐国和蓝月帝国是世仇,结盟应该是非常顺利的事情,哪里想得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芬克斯一到唐河城,按照外交惯例到京唐国的外交部递上名贴,要求见诺里安。诺里安马上就接见他,不过呢,说的话全然是不着边际的外交辞令,一点新意也没有,真不知道诺里安说了多少回,闭着眼睛都说得非常溜。
芬克斯一等诺里安的外交辞令说完,立即切入主题“大人,我这次是代表裴多尼王国、休卡王国、奔马王国、云雀王国,还有伟大的盟邦卡琳克尔帝国,同时,我也代表伟大的奥玛里维元帅,前来贵国,与贵国谈判。”
“谈什么?我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我们除了一点商贸往来,什么也没有。你也许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商贸往来,简直是可怜得很,每年的贸易额不到十万金币,一说起来,我这外交大臣就觉得没有谈的必要。你还是回到北方,看着你们的母马生驹子吧!”
诺里安那副模样实在是让人恶心,口水乱溅不说,一颗肥头晃来晃去,芬克斯怀疑他是不是在练习与女人有关的水磨功夫,比如说应付情人拧耳朵。
“这哪里是外交大臣,纯粹就是流氓一个,还是超级别的那种。”芬克斯心想如是给不懂得外交礼仅的诺里安下了结论,嘴上还不得不说:“大人,我这次来不是谈商贸,而是谈军事合作。”
“我们之间,没有共同利益,也没有共同敌人,有必要进行军事合作吗?是不是你们要给我们战马?往些年,我们高价向你们收购战马,你们当作宝贝,居然连个驹子都不卖给我们,你还有脸皮来谈军事合作。来人,送客。”诺里安没好气的一口气数说完,站起身来,袖子一甩,扬长而去。
难以置信的芬克斯傻傻地站在当地,直到给卫兵拖出来扔到大街上才回过神来。满怀期望而来,却得到这种结局,实在是太扫兴了,芬克斯只觉头大如斗,恨不得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可惜的是,外交部门口没有哪个豆腐老板有这胆来卖豆腐,让芬克斯这一想法无法实现。
想起奥玛里维元帅郑重的脸色,芬克斯知道和京唐国结盟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只得忍住怒气,强打精神再去求见诺里安。这次更惨了,诺里安根本就不见他。心志坚定的芬克斯打定主意,非见到诺里安不可,死赖在外交部不走了。
说起这次出使,芬克斯是这样总结的“诺里安真***不是人,居然连饭也不给我吃,饿了我整整一天。最后,他终于开恩了,赏了我一碗饭,不过,是用狗碗盛来的。”
让芬克斯想不到的是,诺里安真的是个流氓,摆出了一副和你耗下去,看谁经得起耗的架势。还派了十多个小兵兵来侍侯他说白了就是监视他,不让他有活动的自由,比如,芬克斯想上洗手间,小兵兵以要得到诺里安批准为由拒绝了;渴了,想喝水,小兵兵就说京唐国的水很缺乏,自己都不够喝,不能给他喝,要他自己带水来出使;肚子饿了想吃东西,小兵兵就说厨房失火了,没得吃。芬克斯实在不想待在这个不是人待的地方,想离开外交部,小兵兵就说这样让他离去,诺里安也太没面子了,一个堂堂的外交大臣拿一个小小的使节都没办法了,不准他出去。芬克斯就这样给弄得又渴又饿,还要憋屎憋尿,给整整折磨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诺里安终于开恩了,让他上洗手间,还让他享用早餐。不过,早餐是用狗碗盛的,碗上的狗毛都有好几十根。
芬克斯气愤莫名,把狗碗掼在地上,大声吼起来“我要抗议,... -->>
断云山本以险峻著称,千岩万峰刀劈斧削一般峭直,直插云霄,把京唐国和蓝月帝国隔开。连接这两个强国的仅仅是几条小道,马匹难以通行,两地通商,主要是靠行脚商肩挑背扛来完成的,因而,行脚商在这一带是个收入不错的职业,有不少人以此为生。
为了和蓝月帝国争雄,菲因五世十年前就调动了几十万民夫,以原有的山道小径为基础,修筑道路。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以几十万民夫的生命为代价,终于把小道变成了栈道,通行车辆虽然有些困难,马匹经过不会有大问题了。马匹能够通过,军用物资就可以用马匹驮到断云三角洲,也算是个不错的进展。菲因五世以为这是不世奇勋,听到这个消息,非常兴奋,更加坚定了进军蓝月帝国的信心。
此刻的菲因五世,身穿金甲,头戴金盔,腰悬宝剑,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神驹,驻马山岗上,威风凛凛,生出让人不敢仰视的感觉。
他放眼远眺,俯瞰像蚂蚁一样蠕动的军士艰难地行进在栈道上。
数十万大军行进在这条栈道上,速度虽然不快,从上向下俯瞰,蜿蜒曲折,前不见首,后不见尾,规模足够宏大,让好大喜功的菲因五世生出一股豪气,心想以此数十万雄狮,足以击败凤。花明,踏平蓝月帝国。
一阵山风拂过,虽然有些冷,却让菲因五世心里生出无比舒爽之感,忍不住一声长啸,声震长空,声浪振荡重叠,奔腾远去,犹如万马奔腾,震得人耳鼓嗡嗡直响。
菲因五世白马银鞍,身穿黄金盔甲,本就够抢眼的了,兵士们远远望见,总是忍不住偷偷地瞧上几眼,对大王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然而,倒霉鬼也是有的,一不小心,失足跌落万丈悬崖,落得个粉身碎骨的结局。
这一声长啸,令仰慕无已的兵士热血如沸,也不知道是哪个马屁精竟然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人呼,众人和,数十万将士一齐呼叫:“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十万声怒吼汇聚在一起,威力之大,已到了笔墨难以形容的地步,真的说得上地动山摇,具有摧云裂帛之威。
作为帝王,见过的大场面不色少数,如此的宏大场面,菲因五世还是见得不多,更何况还是在这种情况下,让他心中生出“任他万千人,吾独往也”的豪气,振臂高呼道:“万岁,京唐万岁!”
将士们当然是出声相呼,要不然他唱独角戏大没看头也不好,一时间,漫山遍野都是“万岁,京唐万岁”的呼声。
虚荣心满足之后的菲因五世一拍白马,向悬崖边走了几步停下来,白马不停地摇着尾巴,真是匹乖马,乖得像哈巴狗了。
菲因五世威严地四下里望了望,开始了他那在历史上享有盛誉的“山巅演说”
“勇士们,你们是帝国的骄傲,你们足下这条栈道将因你们今天英勇无畏的大进军而载入史册,为我们的后世子孙所称道。因为,你们将从这里,从断云山栈道,踏上征服蓝月帝国,征服大陆的伟大征程!”
“我知道,你们中有许多人,也包括我,你们的王,菲因五世在内,都不会有再次踏上这条栈道的机会,因为我们的勇敢行动将把世界踩在脚下,我们不必再走回头路!”
他的演说极富鼓动性,将士们欢呼雀跃,大声欢呼:“菲因五世,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菲因五世意犹未足,再次鼓动如簧之舌“勇士们,再次踏上这条栈道的人,将是我们的崇拜者,他们将踏上这条栈道,追寻他们的先辈足迹,就是今天的你们,作为勇士踏上征服世界的这条道路,来缅怀我们的英勇事迹。勇士们,让我们前进吧!把我们的鹰扬旗插到世界的尽头!京唐万岁!京唐万岁!”
被菲因五世如簧巧舌煽动得热血沸腾的将士们忍不住高呼:“京唐万岁!京唐万岁!大王万岁!”
菲因五世的“山巅演说”就文采和气势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名篇。然而,这都不是这篇演说出名的原因,根本原因在于他的这次大进军具有讽刺意味,有两件事让他的这次大进军在历史上享有盛誉,这两件事都是讽刺性极强的事情。
第一件是事与愿违,他不得不走了回头路,因为他兵败云阳,在凤。花明的穷追之下不得不撤退。因而,历史学家称这篇演说是“最具讽刺性”的演说。
风头出够了的菲因五世心满意足,策马缓步来到一辆囚车面前,望着囚车里面的帕金奇,不无得意地道:“你都看见了,听见了?”
菲因五世准备工作完成,率军出发时仍然没有忘了帕金奇,把帕金奇扔进了囚车,带着随军。以他的想法,这次出征,和北方四国同时进攻,南北夹击,想不成功都不行。他认为,当到了勃英特时,要是没有帕金奇,要是不把帕金奇的脑袋在皇宫的广场上亲手砍下来,就不够完美了,他才把帕金奇带上。
然而,让菲因五世想不到的是,正是由于他这罕见的虚荣心拯救了数十万将士的生命,才使他的大撤退在凤。花明的穷追之下没有演变成大溃败,而且还使凤。花明铎羽而归,使得凤。花明创造的灭亡京唐国的大好时机逝去。这就是第二件讽刺性的事件。
作为大陆上著名的战将,凤。花明一生只打过一次败仗,就是在菲因五世这次大撤退时,让当时还是囚徒的帕金奇给她好好上了一课,让这位奇女子知道什么叫做“戏剧性的变化”、“让人难以置信的大逆转”
“大王,臣都看见了,都听见了。”帕金奇淡淡地说。
“大王我拥有如此的雄师,还会不能成功吗?你也看见了,栈道已经修好了,补给问题已经解决了,军队和军用物资将从国内源源不断地运来,不再像以往,在断云三角洲打仗,除了吃饭不成问题,什么都成问题。你说,凤。花明是不是会吃败仗?”菲因五世得意非凡,紧紧盯着帕金奇道:“只要你说我能成功,我就放了你。”
“大王,你很陶醉。事实的结果是,你会吃败仗,而且,你会败得很惨,把断云三角洲丢掉。”帕金奇无动于衷,说出了无比正确的预言。
“你把这个疯子给朕押走!进勃英特之前,给他好好洗个澡,把脖子给他揩干净点,免得污了我的宝刀。”菲因五世气愤无比地吼起来“你扳着指头算算你还有多少天可以活。”
帕金奇给兵士带了下去,他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大王,你要想到达勃英特,只有甩掉凤。花明,直捣勃英特一条路,不要和她纠缠!”
“疯狗在叫,疯狗在叫!”菲因五世跳脚大骂,几次把手摸在剑柄上,终不忍让进入勃英特时少一个流传千古的大节目而放了下来。
就在菲因五世气得骂娘的时侯,在京唐国的首都唐河也有一人个气得快疯了,这个人就是北方四国的特使芬克斯,他的另一个身分是奥玛里维元帅的代表。
芬克斯代表北方四国和奥玛里维元帅出使京唐国,目的是和京唐国谈判结盟的事情,依他的料想,京唐国和蓝月帝国是世仇,结盟应该是非常顺利的事情,哪里想得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芬克斯一到唐河城,按照外交惯例到京唐国的外交部递上名贴,要求见诺里安。诺里安马上就接见他,不过呢,说的话全然是不着边际的外交辞令,一点新意也没有,真不知道诺里安说了多少回,闭着眼睛都说得非常溜。
芬克斯一等诺里安的外交辞令说完,立即切入主题“大人,我这次是代表裴多尼王国、休卡王国、奔马王国、云雀王国,还有伟大的盟邦卡琳克尔帝国,同时,我也代表伟大的奥玛里维元帅,前来贵国,与贵国谈判。”
“谈什么?我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我们除了一点商贸往来,什么也没有。你也许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商贸往来,简直是可怜得很,每年的贸易额不到十万金币,一说起来,我这外交大臣就觉得没有谈的必要。你还是回到北方,看着你们的母马生驹子吧!”
诺里安那副模样实在是让人恶心,口水乱溅不说,一颗肥头晃来晃去,芬克斯怀疑他是不是在练习与女人有关的水磨功夫,比如说应付情人拧耳朵。
“这哪里是外交大臣,纯粹就是流氓一个,还是超级别的那种。”芬克斯心想如是给不懂得外交礼仅的诺里安下了结论,嘴上还不得不说:“大人,我这次来不是谈商贸,而是谈军事合作。”
“我们之间,没有共同利益,也没有共同敌人,有必要进行军事合作吗?是不是你们要给我们战马?往些年,我们高价向你们收购战马,你们当作宝贝,居然连个驹子都不卖给我们,你还有脸皮来谈军事合作。来人,送客。”诺里安没好气的一口气数说完,站起身来,袖子一甩,扬长而去。
难以置信的芬克斯傻傻地站在当地,直到给卫兵拖出来扔到大街上才回过神来。满怀期望而来,却得到这种结局,实在是太扫兴了,芬克斯只觉头大如斗,恨不得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可惜的是,外交部门口没有哪个豆腐老板有这胆来卖豆腐,让芬克斯这一想法无法实现。
想起奥玛里维元帅郑重的脸色,芬克斯知道和京唐国结盟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只得忍住怒气,强打精神再去求见诺里安。这次更惨了,诺里安根本就不见他。心志坚定的芬克斯打定主意,非见到诺里安不可,死赖在外交部不走了。
说起这次出使,芬克斯是这样总结的“诺里安真***不是人,居然连饭也不给我吃,饿了我整整一天。最后,他终于开恩了,赏了我一碗饭,不过,是用狗碗盛来的。”
让芬克斯想不到的是,诺里安真的是个流氓,摆出了一副和你耗下去,看谁经得起耗的架势。还派了十多个小兵兵来侍侯他说白了就是监视他,不让他有活动的自由,比如,芬克斯想上洗手间,小兵兵以要得到诺里安批准为由拒绝了;渴了,想喝水,小兵兵就说京唐国的水很缺乏,自己都不够喝,不能给他喝,要他自己带水来出使;肚子饿了想吃东西,小兵兵就说厨房失火了,没得吃。芬克斯实在不想待在这个不是人待的地方,想离开外交部,小兵兵就说这样让他离去,诺里安也太没面子了,一个堂堂的外交大臣拿一个小小的使节都没办法了,不准他出去。芬克斯就这样给弄得又渴又饿,还要憋屎憋尿,给整整折磨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诺里安终于开恩了,让他上洗手间,还让他享用早餐。不过,早餐是用狗碗盛的,碗上的狗毛都有好几十根。
芬克斯气愤莫名,把狗碗掼在地上,大声吼起来“我要抗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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