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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成竹了,最好莫过于讨得吉乐的欢心,说不定真的会给自己惊喜,忙道:“是,是,将军放心,将军放心,我一定做好。”忙着吩咐下去。
不一会儿功夫,就重整宴席,美酒佳肴川流不息地给送了上来。多哈为了讨吉乐的欢心,可谓是倾尽了全力
菜香酒醇,让吉乐暗中吸了一口香气,心道:“自从北征以来,好几天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味道了。”
他扭头看了一眼天月众女,众女抿着嘴冲他微笑。
她们自然明白吉乐的意思,是因为怕她们吃不了征战之苦,才找这么一个机会给她们打牙祭,微笑中充满着感激,很是温柔。
这让吉乐如沐春风,乐不可支,要不是有大事待处理,肯定是拥着众女去享温柔之福了酒席摆上,多哈恭恭敬敬地道:“大人,请上座。”
“好好好。”吉乐赞道,对选择惊喜的人道:“你们也坐,都坐下,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给你们说说惊喜是什么。”
“他好酒好菜招待我们,惊喜肯定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惊喜的人们高高兴兴地坐了,脸上的高兴劲非笔墨所能形容。
“给他们开一席。”吉采指了一下选择悲哀的人。
给多哈报信的副官不领情地道:“多谢你的好意,我是不会吃你们的东西的。”
吉乐马上反驳道:“不是我们的食物,是你们休卡国的食物吃与不吃,你自己看着办。”不再理睬那个副官,对沙驼曼道:“来来来,今天,你的功劳最大,该坐首席。”沙驼曼忙推辞道:“这都是大人神机妙算,属下一点功劳都没有。”
吉乐道:“别给我戴高帽子了,要不是你的行动迅速有力,也不会如此完美。”不由分说地把抄驼曼按在首席上。
接着,吉乐又把三个万骑长按在椅子上,要他们紧挨着沙驼曼坐了。
吉乐看了一眼给钦差打得鼻青脸肿的副官道:“你的表现也不错,你就坐这儿。”指着一个万骑长的旁席。
那个位子要有特别功劳的人才能坐,副官忙推辞,吉乐把他按了下去,他只有乖乖坐下的份了。副官心里那个高兴啊,就不是笔墨所能形容,只觉自己今天走了大运,赶了一顿好席不说,就连挨打也有重赏,真是个幸运之极的人,连脸上的疼痛也不觉得疼了。
吉乐招呼天月众女和随来众人坐下,自己最后一个坐下,举起酒杯给沙驼曼和众人斟好酒,道:“大家随意啊,这是庆功酒,不要客气。”一口喝干。
吉乐做出表率,众人只好陪着喝了一杯。
给多哈报信的副官喝得最有待色,抓住酒壶,以嘴就壶喝光,一下把酒壶摔在地上,站起来道:“酒也喝了,要杀要剐,任凭你处置。就算他没有骨气,还有我,没有丢休卡王国的脸面。”眼里射出愤怒之光,死死盯着多哈,拍拍自己的胸脯,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副官的话,语惊四座,众人的高兴一扫而光,担心吉乐要如何处置副官。
吉乐淡淡一笑,赞道:“好汉子啊!”站起来,走到副官面前,拍拍他的肩头,道:“休卡王国有孬种,也有好汉子,你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好汉子。”
副官眼里闪过一丝傲色,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休卡王国不会没有好汉子的。”
吉乐击掌赞道:“你说得对,休卡王国是有好汉子,奥玛里维、塔布,还有你,都是不错的汉子。不过呢,就算你是好汉子,处在我的重围之中,你又能怎么样呢?”不再理睬副官,转过身,对心惊胆颤的众人道:“大家吃好喝好,我就告诉你们什么是惊喜,什么是悲哀。”
回到自己坐位上,吉乐端起酒杯,道:“来,大家喝。”一口喝干。
胆颤心惊的人们只好相陪。
多哈的副官想了想,抓住酒壶,往杯里斟满酒,大声说上一声“干”一口喝干。
与此同时,夜狼正驻马一个山岗上,望着不远处成群结队的马匹。
这是休卡王国一个大型马场,在这里驯养的战马有两万多匹,加上种马和母马,马驹,不下三万匹,这也是预订的袭击目标。
吉乐早就派出探子,刺探北方四国的情报这些探子经过裘冉飞的培训,对四国的情形非常了解,再加上北方四国根本就想不到吉乐会在丝城会战如火如茶的时候北征,防备相对松懈得多,这些探子刺探起来得心应手,把四国的军事机密刺探了不少。
这个马场也是探子刺探好了的,还绘了图,吉采当机立断,决定对马场进行破坏没有建功的夜狼向吉乐请战,吉乐就把这个任务派给了他。
放眼望去,碧草如茵,成群结队的马匹在草场上吃草,不时引颈长鸣,吃到欢时会撒蹄欢奔对于马匹来说,要是有马奔驰的话,其他的马匹也会跟着奔驰,不一会儿就会聚一大群,在草场上飞奔,蹄声如雷,一幅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就展现在艰前。
一声欢快的马嘶声响起,一匹血红的战马引颈长鸣一声,撒开四蹄就奔驰起来。红马是头马,它一奔行,其他的马匹跟着它奔行起来,开始时只有数十匹,渐渐地就有上百匹、上千匹,最后竟有上万匹如雷的蹄声,震得地皮都在抖动还有战马的欢嘶声。
这让军人出身的夜狼喜动颜色,赞道:“真是好马啊!”“好马啊!”?
此时,也有一个人正在赞叹,他就是这个马场的主管—莫雷千骑长。
他坐在一张靠背椅上,头靠在椅子上,看着红马欢奔,得意地赞叹起来“小红是我的最爱,我是谁也不会给。上次,塔布来视察,我知道他喜欢烈马,把小红藏起来,不让他看见,要不然,小红可就有主人了。”
只见他右手一弹,一颗花生仁准确无误地飞进嘴里,咀嚼了起来,吞了下去,而后左手端起酒杯,浅浅地喝了一口,又感叹道:“小酒、小红,我的最爱。”
莫雷是个五十来岁的军人,个子不是很高,也就一米六多一点,而且,他还身有残疾,左脚掌只剩下一半了。那是十年前,他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蓝月军人砍下的,要不是他见机得快,躲得巧,被砍下的就不是他的脚掌,而是他的脑袋。
莫雷把酒杯放下,左手抚着左脚掌,恨恨地道:“那个家伙,我这辈子都记得住。”
他说的是那个砍下他脚掌的蓝月军人回想起当时情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他之所以能够躲过一力断头之厄,是因为他给一具尸体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倒下去,无巧不巧地躲了过去,可苦了脚掌。
残废之后,莫雷再也不能上战场,给安排来养马休卡王国和蓝月帝国连年大战,马匹消耗很大,英罗凡上台以后颁布了马政,设立了很多马场,把养马提到战略高度,极为重视从战略角度来说,养马极其重要,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这是无足轻重的,往往把那些在战场上受了伤,残废了的军人安置来养马,莫雷因此摊上了这差事。
莫雷初来时,心里很是不爽,认为是在流放他过些日子,他才觉得养马也是个不错的差事,原因在于没人管,至少管得很少,没有在军队里管得那样紧,他就是这里的主宰,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可以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每天,靠在椅子上,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也挺逍遥的。
不过,也有一件事情让他特别不爽,就是小红出生以后,以他的眼光看来,绝对是一匹良驹,是他梦寐以求的万里马,着实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晚上睡不好觉。可惜的是,他却不能骑乘,因为他脚掌有问题,骑不得马,让他把那个砍下他脚掌的家伙的老祖宗不知道问候了多少遍。
“小红,我要给你找个好主人。”莫雷咀嚼着花生仁说道。
有成竹了,最好莫过于讨得吉乐的欢心,说不定真的会给自己惊喜,忙道:“是,是,将军放心,将军放心,我一定做好。”忙着吩咐下去。
不一会儿功夫,就重整宴席,美酒佳肴川流不息地给送了上来。多哈为了讨吉乐的欢心,可谓是倾尽了全力
菜香酒醇,让吉乐暗中吸了一口香气,心道:“自从北征以来,好几天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味道了。”
他扭头看了一眼天月众女,众女抿着嘴冲他微笑。
她们自然明白吉乐的意思,是因为怕她们吃不了征战之苦,才找这么一个机会给她们打牙祭,微笑中充满着感激,很是温柔。
这让吉乐如沐春风,乐不可支,要不是有大事待处理,肯定是拥着众女去享温柔之福了酒席摆上,多哈恭恭敬敬地道:“大人,请上座。”
“好好好。”吉乐赞道,对选择惊喜的人道:“你们也坐,都坐下,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给你们说说惊喜是什么。”
“他好酒好菜招待我们,惊喜肯定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惊喜的人们高高兴兴地坐了,脸上的高兴劲非笔墨所能形容。
“给他们开一席。”吉采指了一下选择悲哀的人。
给多哈报信的副官不领情地道:“多谢你的好意,我是不会吃你们的东西的。”
吉乐马上反驳道:“不是我们的食物,是你们休卡国的食物吃与不吃,你自己看着办。”不再理睬那个副官,对沙驼曼道:“来来来,今天,你的功劳最大,该坐首席。”沙驼曼忙推辞道:“这都是大人神机妙算,属下一点功劳都没有。”
吉乐道:“别给我戴高帽子了,要不是你的行动迅速有力,也不会如此完美。”不由分说地把抄驼曼按在首席上。
接着,吉乐又把三个万骑长按在椅子上,要他们紧挨着沙驼曼坐了。
吉乐看了一眼给钦差打得鼻青脸肿的副官道:“你的表现也不错,你就坐这儿。”指着一个万骑长的旁席。
那个位子要有特别功劳的人才能坐,副官忙推辞,吉乐把他按了下去,他只有乖乖坐下的份了。副官心里那个高兴啊,就不是笔墨所能形容,只觉自己今天走了大运,赶了一顿好席不说,就连挨打也有重赏,真是个幸运之极的人,连脸上的疼痛也不觉得疼了。
吉乐招呼天月众女和随来众人坐下,自己最后一个坐下,举起酒杯给沙驼曼和众人斟好酒,道:“大家随意啊,这是庆功酒,不要客气。”一口喝干。
吉乐做出表率,众人只好陪着喝了一杯。
给多哈报信的副官喝得最有待色,抓住酒壶,以嘴就壶喝光,一下把酒壶摔在地上,站起来道:“酒也喝了,要杀要剐,任凭你处置。就算他没有骨气,还有我,没有丢休卡王国的脸面。”眼里射出愤怒之光,死死盯着多哈,拍拍自己的胸脯,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副官的话,语惊四座,众人的高兴一扫而光,担心吉乐要如何处置副官。
吉乐淡淡一笑,赞道:“好汉子啊!”站起来,走到副官面前,拍拍他的肩头,道:“休卡王国有孬种,也有好汉子,你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好汉子。”
副官眼里闪过一丝傲色,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休卡王国不会没有好汉子的。”
吉乐击掌赞道:“你说得对,休卡王国是有好汉子,奥玛里维、塔布,还有你,都是不错的汉子。不过呢,就算你是好汉子,处在我的重围之中,你又能怎么样呢?”不再理睬副官,转过身,对心惊胆颤的众人道:“大家吃好喝好,我就告诉你们什么是惊喜,什么是悲哀。”
回到自己坐位上,吉乐端起酒杯,道:“来,大家喝。”一口喝干。
胆颤心惊的人们只好相陪。
多哈的副官想了想,抓住酒壶,往杯里斟满酒,大声说上一声“干”一口喝干。
与此同时,夜狼正驻马一个山岗上,望着不远处成群结队的马匹。
这是休卡王国一个大型马场,在这里驯养的战马有两万多匹,加上种马和母马,马驹,不下三万匹,这也是预订的袭击目标。
吉乐早就派出探子,刺探北方四国的情报这些探子经过裘冉飞的培训,对四国的情形非常了解,再加上北方四国根本就想不到吉乐会在丝城会战如火如茶的时候北征,防备相对松懈得多,这些探子刺探起来得心应手,把四国的军事机密刺探了不少。
这个马场也是探子刺探好了的,还绘了图,吉采当机立断,决定对马场进行破坏没有建功的夜狼向吉乐请战,吉乐就把这个任务派给了他。
放眼望去,碧草如茵,成群结队的马匹在草场上吃草,不时引颈长鸣,吃到欢时会撒蹄欢奔对于马匹来说,要是有马奔驰的话,其他的马匹也会跟着奔驰,不一会儿就会聚一大群,在草场上飞奔,蹄声如雷,一幅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就展现在艰前。
一声欢快的马嘶声响起,一匹血红的战马引颈长鸣一声,撒开四蹄就奔驰起来。红马是头马,它一奔行,其他的马匹跟着它奔行起来,开始时只有数十匹,渐渐地就有上百匹、上千匹,最后竟有上万匹如雷的蹄声,震得地皮都在抖动还有战马的欢嘶声。
这让军人出身的夜狼喜动颜色,赞道:“真是好马啊!”“好马啊!”?
此时,也有一个人正在赞叹,他就是这个马场的主管—莫雷千骑长。
他坐在一张靠背椅上,头靠在椅子上,看着红马欢奔,得意地赞叹起来“小红是我的最爱,我是谁也不会给。上次,塔布来视察,我知道他喜欢烈马,把小红藏起来,不让他看见,要不然,小红可就有主人了。”
只见他右手一弹,一颗花生仁准确无误地飞进嘴里,咀嚼了起来,吞了下去,而后左手端起酒杯,浅浅地喝了一口,又感叹道:“小酒、小红,我的最爱。”
莫雷是个五十来岁的军人,个子不是很高,也就一米六多一点,而且,他还身有残疾,左脚掌只剩下一半了。那是十年前,他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蓝月军人砍下的,要不是他见机得快,躲得巧,被砍下的就不是他的脚掌,而是他的脑袋。
莫雷把酒杯放下,左手抚着左脚掌,恨恨地道:“那个家伙,我这辈子都记得住。”
他说的是那个砍下他脚掌的蓝月军人回想起当时情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他之所以能够躲过一力断头之厄,是因为他给一具尸体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倒下去,无巧不巧地躲了过去,可苦了脚掌。
残废之后,莫雷再也不能上战场,给安排来养马休卡王国和蓝月帝国连年大战,马匹消耗很大,英罗凡上台以后颁布了马政,设立了很多马场,把养马提到战略高度,极为重视从战略角度来说,养马极其重要,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这是无足轻重的,往往把那些在战场上受了伤,残废了的军人安置来养马,莫雷因此摊上了这差事。
莫雷初来时,心里很是不爽,认为是在流放他过些日子,他才觉得养马也是个不错的差事,原因在于没人管,至少管得很少,没有在军队里管得那样紧,他就是这里的主宰,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可以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每天,靠在椅子上,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也挺逍遥的。
不过,也有一件事情让他特别不爽,就是小红出生以后,以他的眼光看来,绝对是一匹良驹,是他梦寐以求的万里马,着实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晚上睡不好觉。可惜的是,他却不能骑乘,因为他脚掌有问题,骑不得马,让他把那个砍下他脚掌的家伙的老祖宗不知道问候了多少遍。
“小红,我要给你找个好主人。”莫雷咀嚼着花生仁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