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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沈宅
沈家是现代忙碌社会中还能贯彻下班准时回家吃饭的少数家庭。
这是不成文的规定。沈家的男人决不在外面应酬,真有推不掉的饭局也会斡旋在中午或喝下午茶时间把公事处理妥当,以期能赶在晚饭前回家和家人共享晚餐。
“我回来了!”
满桌的笑语喧哗被打断了。
“阿野,你可回来了,”沈母喜出望外,一走近沈野身旁,表情马上大变。“哎呀,你这孩子怎么喝得醉醺醺的,阿潜,快来帮忙把你大哥扶到沙发上。”
“妈你不要大惊小敝,我脑筋清楚得很”沈野随意将西装往地板一搭,脚步踉跄跌坐在沈家的小牛皮沙发里。
一家人全聚拢了过来。
做母亲的毕竟心细如发,沈母连忙拧来一条热毛巾,又唤家里的菲佣泡来醒酒茶。
当一家四口正为沈野忙得团团转、鸡飞狗跳时,沈野又一声不吭地拖着摇摇晃晃的身躯往他自己的房间走去。
“阿野”沈母低喊,语气中的焦急形诸于外。
“不要来烦我!”他语气坚决地说道,身形微偏,险险从楼梯上跌下来。
沈母惊呼出口,捂住心脏,微微发福的身子摇摇欲坠,幸亏沈父眼明手快及时扶住。
“妈,没事的,我上去看着大哥。”沈潜出言安抚。
也难怪沈家会对沈野的醉酒行为担心。沈野从小到大品学兼优,不良习惯一样也没养成,滴酒不沾的人一旦喝得烂醉如泥,比长年酗酒的酒鬼更要教人吃惊。
沈潜赶到楼上时,酩酊大醉的沈野已经趴在铺着白长毛地毡的地板上,看来似乎睡着了。
“大哥!”
“走开!”他模糊不清的声音从地毯下飘了上来,十分破碎。
沈潜二话不说便穿过沈野的身躯,从浴室里拿来一条毛巾,塞到沈野手中。“喏,擦把脸!”
沈野笨拙地将毛巾捂住脸,翻身坐起来。
“好过一点了?”
“嗯”
“是不是又被我那未来、没心肝大嫂气的?”
“不要提她!”他的声音像缕冷风。风是来刮伤别人的,可是他的冷冽伤害却是自己。
看他那么痛苦地挤出这句冷漠的话来,沈潜原本置身中间、乐见其成的立场,不觉有些动摇了。
“大哥,你这情有独钟的浪漫主义者也该清醒了,你自己身为大财阀的小开,更是亿万企业的继承人,现在却为了丁绯去过着平民般的生活,这种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浪费,值得吗?”
他头痛欲裂。“我就是喜欢贫穷和游手好闲,要你管!”
“你还在自欺欺人!”沈潜怎会不明白他大哥的个性。“要不是你和那小妖女的关系破裂了,你肯乖乖地回台北?”
“不准你说她的坏话!”
“大哥!”
“我自己的伤口自己会医,不用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的头早已经痛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拣这个时候来跟他谈这些!?
“好吧!这些话你就当我是放屁!”也许他该把自己当成一只闷葫芦,把嘴封起来。
“老二,”沈野用力按住快要进破的太阳穴说道:“明天我搭你的车一起到公司去。另外,把钟伯父下榻旅馆的电话给我。”
“大哥,你确定你的头脑现在是清楚的?”敢情丁绯给他大哥的刺激更胜以往?唉,那就真的玩完了。
虽然表面上他老爱说些反话来反对他大哥追求丁绯,其实那是因为他身处“夹心饼”的“馅”地位,既要传达父母的“关切”又要秉持一点良心,只好老是风雨飘摇地做“墙头草”其实他心里明白得很,丁绯跟他大哥根本是魑魅配魍魉,登对得不得了。
再认真地说,如果沈野失去丁绯,有可能,绝对可能这辈子打定光棍,做一世的单身贵族了。
必于这点,沈潜比谁都清楚。
“别罗嗦,让我安静一下!”他下逐客令了。
事情“大条”了,他大哥语气清晰得不像酒醉的人,看来他得把老三那个臭皮匠给速速召回不可!
“校长,您,看出个究竟来没?”
此刻“躲躲藏藏”地站在保健室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南开”校园里令学生闻风丧胆的“阎罗王”是也。
他没有窥视教师隐私的嗜好,只不过,当他在巡视校园的例行工作时,不小心从保健室经过,便看见丁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等他第二趟又“不小心”再经过时,再见丁大美人依然持续着神游物外的神情,他可就无法再视若无睹了。
他匆忙抓来校长。
他不得不承认,自从丁绯代课以来,保健室的“生意”简直门庭若市,真、假病人在下课的十分钟里全挤破头地涌进来。名义上,她不过是个护士职位的老师,实际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身兼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忧、解惑工作了。
阎罗嘴上虽然不说,心底对丁绯的激赏早已是一日千里,并且对她刮目相看。
这样忧郁的丁绯不常有。
她安静的模样虽然也美,但阎罗宁可见到那活活泼泼、调皮顽皮、经常搞得他“疯姿错乱”的丁绯。
这小妮子八成到了谈恋爱的年纪,虽然二十五岁才开始谈恋爱是有点晚熟,但也总好过老不开窍!
“呵呵,没事没事。”校长是过来人。
“真的?”
“呵呵,当初是谁坚决反对我用她的?现在她有丁点不对劲,你倒比我还紧张,呵呵呵!”
“谁说我紧张?我是看不惯,怕她伤春悲秋的黛玉情绪会感染给学生,才不得不来的。”阎罗犹理直气壮。
“呵呵呵呵”老校长径笑不语。
“咦?你们都在这里?”难怪丁绯老觉得耳朵好似有群蜜蜂在嗡嗡地作响,原来是这两个人。
“我和校长只是经过”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哦,你们来得正好,我想早退,正打算跟阎主任招呼一声。”她的神情有些萎靡,风华绝代的脸庞有着睡眠不足的痕迹。
喔哦事实比他们俩(其实是他自己)想像中还要严重。阎罗暗忖。
“呵呵,这样啊,那你就好好休一天假吧!”老校长满口应允。
“谢谢校长,我先走了。”
旋足离开,丁绯正经八百板着的脸,撑没几分钟就崩溃了,她魂不守舍地走出校门。
校门外立着阴魂不散的韩追,一旁泊着他的黑奔驰。
“小绯,我还真来对了时候,你今天早退啊?”
“嗯”
“那正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沾沾自喜。
“对不起,我哪里都不想去。”
昨晚她屏气凝神地听了一夜的脚步声,确定沈野彻夜未归的事实,一直到早上他还是不见踪影,她的一颗心就再也守不住了。
她生来就一身反骨,打小就不是乖宝宝型的人物,常令父母头疼,学校的老师也伤透脑筋,从不视她为问题人物而自始至终守在她身边的只有沈野。
他的温柔像滴水穿石,一点一滴地蚀去她顽抗的外衣,而她却挥不自觉。
她总是粗心大意的,经年累月习以为常地享受沈野对她的呵护温柔,却极少主动表现出对他的关心。
她知道他的职业是警察,做的是刑事警察局特殊处理第一队的内勤工作,但它的性质是什么?甚至他最喜欢吃的食物,爱穿的衣物款式,她一概都不知道。
多奢侈的爱情?从来只有受,却不懂什么叫施,沈野宠溺她的程度早已经超越一般情人该做的。
是呀,她从来没交过任何一位真正的男朋友,潜意识里为的是什么?而沈野,他也不曾
丁绯浑沌的心似乎有些阴霾被穿透了。
那一吻,难道说
她愣愣地将食指放在红唇上,原来毫无光泽的双瞳忽地一亮,闪耀出令人屏息的万丈光芒来。
韩追看着她忽悲忽喜的脸,以为她悲喜不定的娇羞全是冲着他来,心中对她的爱恋意识更是大盛。
“小绯,去看看我新买的别墅,你一定会喜欢的。”
丁绯的心绪好不容易回到韩追身上。“你买了新房子?那要搬出去了?”
韩追哈哈大笑。“当然没这么快,等你看过后再做决定。”
她一时捉摸不定。“干吗要我看过?”
“我在台湾没有朋友,我相信你的审美眼光,你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他有点逃避和言不由衷。
“可是我”她在看见韩追的恳求眼光后,只得将拒绝的话吞回肚。
韩追见机不可失,马上吩咐小伍开车。
一个钟头的路程。
车子通过层层的林荫夹道,粉红色大理石砌成的喷泉迎面而来,喷泉背后耸立着一幢金壁辉煌的哥德式建筑物。
它是名副其实的金屋,古董级的豪华家具、鎏金价值不资的装饰、满厅院的花卉,足以容纳二十个房间的宽敞空间和一大群佣人。
这幢金屋适合拿来藏娇。
站在典雅而昂贵的阳台前,丁绯看见一大片湖光山色不禁咋舌地想。
韩追带着她测览大部分的结构设计,心底的自信满满却一点一滴地消逝。
丁绯的无动于衷令他气馁。面对这幢价值连城的豪宅,她美丽的双眸竟见不到一丝敬畏或欣羡。
懊死的!他还以为她会欣赏他的别出心裁。他买下这幢巨宅为的就是要安置她这位人间绝色;所谓的“金屋藏娇”就是这个意思。
“它很漂亮。”丁绯综观大概后,淡淡做出评语。
韩追唤来佣人送上咖啡和小点心,两人就坐在法式雕花镂空的古董桌椅上,幽览沙湾碧水。
“你喜欢?”他心中复燃希望。
“我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当然,自此以后你都要住在这里,你能喜欢是最好。”他冲口而出。
“什么意思?”
“小绯,”他捉住她放在桌面的小手,眼眸燃着喜悦和霸气。“嫁给我,你什么都不用担心,食衣住行佣人们会帮你打点得好好的,你连根小指头都不用动,我要你留在这里,往后只要我一回台湾,第一个就来看你,你说好不好?”
丁绯一凛,终于明白他大老远非要她来看房子的用意何在了。“韩追,你找错人了。”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他误会她的意思。
丁绯示意要他安静。“我不可能嫁给你,做一个不明不白的... -->>
台北沈宅
沈家是现代忙碌社会中还能贯彻下班准时回家吃饭的少数家庭。
这是不成文的规定。沈家的男人决不在外面应酬,真有推不掉的饭局也会斡旋在中午或喝下午茶时间把公事处理妥当,以期能赶在晚饭前回家和家人共享晚餐。
“我回来了!”
满桌的笑语喧哗被打断了。
“阿野,你可回来了,”沈母喜出望外,一走近沈野身旁,表情马上大变。“哎呀,你这孩子怎么喝得醉醺醺的,阿潜,快来帮忙把你大哥扶到沙发上。”
“妈你不要大惊小敝,我脑筋清楚得很”沈野随意将西装往地板一搭,脚步踉跄跌坐在沈家的小牛皮沙发里。
一家人全聚拢了过来。
做母亲的毕竟心细如发,沈母连忙拧来一条热毛巾,又唤家里的菲佣泡来醒酒茶。
当一家四口正为沈野忙得团团转、鸡飞狗跳时,沈野又一声不吭地拖着摇摇晃晃的身躯往他自己的房间走去。
“阿野”沈母低喊,语气中的焦急形诸于外。
“不要来烦我!”他语气坚决地说道,身形微偏,险险从楼梯上跌下来。
沈母惊呼出口,捂住心脏,微微发福的身子摇摇欲坠,幸亏沈父眼明手快及时扶住。
“妈,没事的,我上去看着大哥。”沈潜出言安抚。
也难怪沈家会对沈野的醉酒行为担心。沈野从小到大品学兼优,不良习惯一样也没养成,滴酒不沾的人一旦喝得烂醉如泥,比长年酗酒的酒鬼更要教人吃惊。
沈潜赶到楼上时,酩酊大醉的沈野已经趴在铺着白长毛地毡的地板上,看来似乎睡着了。
“大哥!”
“走开!”他模糊不清的声音从地毯下飘了上来,十分破碎。
沈潜二话不说便穿过沈野的身躯,从浴室里拿来一条毛巾,塞到沈野手中。“喏,擦把脸!”
沈野笨拙地将毛巾捂住脸,翻身坐起来。
“好过一点了?”
“嗯”
“是不是又被我那未来、没心肝大嫂气的?”
“不要提她!”他的声音像缕冷风。风是来刮伤别人的,可是他的冷冽伤害却是自己。
看他那么痛苦地挤出这句冷漠的话来,沈潜原本置身中间、乐见其成的立场,不觉有些动摇了。
“大哥,你这情有独钟的浪漫主义者也该清醒了,你自己身为大财阀的小开,更是亿万企业的继承人,现在却为了丁绯去过着平民般的生活,这种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浪费,值得吗?”
他头痛欲裂。“我就是喜欢贫穷和游手好闲,要你管!”
“你还在自欺欺人!”沈潜怎会不明白他大哥的个性。“要不是你和那小妖女的关系破裂了,你肯乖乖地回台北?”
“不准你说她的坏话!”
“大哥!”
“我自己的伤口自己会医,不用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的头早已经痛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拣这个时候来跟他谈这些!?
“好吧!这些话你就当我是放屁!”也许他该把自己当成一只闷葫芦,把嘴封起来。
“老二,”沈野用力按住快要进破的太阳穴说道:“明天我搭你的车一起到公司去。另外,把钟伯父下榻旅馆的电话给我。”
“大哥,你确定你的头脑现在是清楚的?”敢情丁绯给他大哥的刺激更胜以往?唉,那就真的玩完了。
虽然表面上他老爱说些反话来反对他大哥追求丁绯,其实那是因为他身处“夹心饼”的“馅”地位,既要传达父母的“关切”又要秉持一点良心,只好老是风雨飘摇地做“墙头草”其实他心里明白得很,丁绯跟他大哥根本是魑魅配魍魉,登对得不得了。
再认真地说,如果沈野失去丁绯,有可能,绝对可能这辈子打定光棍,做一世的单身贵族了。
必于这点,沈潜比谁都清楚。
“别罗嗦,让我安静一下!”他下逐客令了。
事情“大条”了,他大哥语气清晰得不像酒醉的人,看来他得把老三那个臭皮匠给速速召回不可!
“校长,您,看出个究竟来没?”
此刻“躲躲藏藏”地站在保健室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南开”校园里令学生闻风丧胆的“阎罗王”是也。
他没有窥视教师隐私的嗜好,只不过,当他在巡视校园的例行工作时,不小心从保健室经过,便看见丁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等他第二趟又“不小心”再经过时,再见丁大美人依然持续着神游物外的神情,他可就无法再视若无睹了。
他匆忙抓来校长。
他不得不承认,自从丁绯代课以来,保健室的“生意”简直门庭若市,真、假病人在下课的十分钟里全挤破头地涌进来。名义上,她不过是个护士职位的老师,实际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身兼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忧、解惑工作了。
阎罗嘴上虽然不说,心底对丁绯的激赏早已是一日千里,并且对她刮目相看。
这样忧郁的丁绯不常有。
她安静的模样虽然也美,但阎罗宁可见到那活活泼泼、调皮顽皮、经常搞得他“疯姿错乱”的丁绯。
这小妮子八成到了谈恋爱的年纪,虽然二十五岁才开始谈恋爱是有点晚熟,但也总好过老不开窍!
“呵呵,没事没事。”校长是过来人。
“真的?”
“呵呵,当初是谁坚决反对我用她的?现在她有丁点不对劲,你倒比我还紧张,呵呵呵!”
“谁说我紧张?我是看不惯,怕她伤春悲秋的黛玉情绪会感染给学生,才不得不来的。”阎罗犹理直气壮。
“呵呵呵呵”老校长径笑不语。
“咦?你们都在这里?”难怪丁绯老觉得耳朵好似有群蜜蜂在嗡嗡地作响,原来是这两个人。
“我和校长只是经过”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哦,你们来得正好,我想早退,正打算跟阎主任招呼一声。”她的神情有些萎靡,风华绝代的脸庞有着睡眠不足的痕迹。
喔哦事实比他们俩(其实是他自己)想像中还要严重。阎罗暗忖。
“呵呵,这样啊,那你就好好休一天假吧!”老校长满口应允。
“谢谢校长,我先走了。”
旋足离开,丁绯正经八百板着的脸,撑没几分钟就崩溃了,她魂不守舍地走出校门。
校门外立着阴魂不散的韩追,一旁泊着他的黑奔驰。
“小绯,我还真来对了时候,你今天早退啊?”
“嗯”
“那正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沾沾自喜。
“对不起,我哪里都不想去。”
昨晚她屏气凝神地听了一夜的脚步声,确定沈野彻夜未归的事实,一直到早上他还是不见踪影,她的一颗心就再也守不住了。
她生来就一身反骨,打小就不是乖宝宝型的人物,常令父母头疼,学校的老师也伤透脑筋,从不视她为问题人物而自始至终守在她身边的只有沈野。
他的温柔像滴水穿石,一点一滴地蚀去她顽抗的外衣,而她却挥不自觉。
她总是粗心大意的,经年累月习以为常地享受沈野对她的呵护温柔,却极少主动表现出对他的关心。
她知道他的职业是警察,做的是刑事警察局特殊处理第一队的内勤工作,但它的性质是什么?甚至他最喜欢吃的食物,爱穿的衣物款式,她一概都不知道。
多奢侈的爱情?从来只有受,却不懂什么叫施,沈野宠溺她的程度早已经超越一般情人该做的。
是呀,她从来没交过任何一位真正的男朋友,潜意识里为的是什么?而沈野,他也不曾
丁绯浑沌的心似乎有些阴霾被穿透了。
那一吻,难道说
她愣愣地将食指放在红唇上,原来毫无光泽的双瞳忽地一亮,闪耀出令人屏息的万丈光芒来。
韩追看着她忽悲忽喜的脸,以为她悲喜不定的娇羞全是冲着他来,心中对她的爱恋意识更是大盛。
“小绯,去看看我新买的别墅,你一定会喜欢的。”
丁绯的心绪好不容易回到韩追身上。“你买了新房子?那要搬出去了?”
韩追哈哈大笑。“当然没这么快,等你看过后再做决定。”
她一时捉摸不定。“干吗要我看过?”
“我在台湾没有朋友,我相信你的审美眼光,你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他有点逃避和言不由衷。
“可是我”她在看见韩追的恳求眼光后,只得将拒绝的话吞回肚。
韩追见机不可失,马上吩咐小伍开车。
一个钟头的路程。
车子通过层层的林荫夹道,粉红色大理石砌成的喷泉迎面而来,喷泉背后耸立着一幢金壁辉煌的哥德式建筑物。
它是名副其实的金屋,古董级的豪华家具、鎏金价值不资的装饰、满厅院的花卉,足以容纳二十个房间的宽敞空间和一大群佣人。
这幢金屋适合拿来藏娇。
站在典雅而昂贵的阳台前,丁绯看见一大片湖光山色不禁咋舌地想。
韩追带着她测览大部分的结构设计,心底的自信满满却一点一滴地消逝。
丁绯的无动于衷令他气馁。面对这幢价值连城的豪宅,她美丽的双眸竟见不到一丝敬畏或欣羡。
懊死的!他还以为她会欣赏他的别出心裁。他买下这幢巨宅为的就是要安置她这位人间绝色;所谓的“金屋藏娇”就是这个意思。
“它很漂亮。”丁绯综观大概后,淡淡做出评语。
韩追唤来佣人送上咖啡和小点心,两人就坐在法式雕花镂空的古董桌椅上,幽览沙湾碧水。
“你喜欢?”他心中复燃希望。
“我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当然,自此以后你都要住在这里,你能喜欢是最好。”他冲口而出。
“什么意思?”
“小绯,”他捉住她放在桌面的小手,眼眸燃着喜悦和霸气。“嫁给我,你什么都不用担心,食衣住行佣人们会帮你打点得好好的,你连根小指头都不用动,我要你留在这里,往后只要我一回台湾,第一个就来看你,你说好不好?”
丁绯一凛,终于明白他大老远非要她来看房子的用意何在了。“韩追,你找错人了。”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他误会她的意思。
丁绯示意要他安静。“我不可能嫁给你,做一个不明不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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