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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优雅浪漫的西餐厅中,奕南与金海恬对坐着,美酒、佳肴,牛排的香气与红酒的芬芳,加上佳人的巧笑倩兮,太完美了,有美人坐陪,他屠奕南今生还夫复何求
“我敬你,海恬。”奕南举起高雅的水晶高脚杯,一脸陶醉的看着他对面艳丽的金海恬。
金海活勾出一朵摄魂的笑容,如春花般灿烂、如朝阳般夺目,她笑容可掬地道:“你客气了,叫我金小姐就行了。”
奕南一愣,不由得皱了皱眉,金小姐?她叫他叫她金小姐?
不过,履奕南不愧是屠奕南,向来纵横花丛间的他随即干笑一声,露出更加性感狂野的笑容“你真是爱开玩笑呀,海恬。”
“不,我一点都没有开玩笑。”金海恬弧型性感的红唇轻吐道:“我们也不是太熟,彼此称呼先生。小姐就可以了,你说是吗?”
奕南挑挑眉,他还能说不是吗?
“确实,我们不是太熟。”他笑咪咪的说:“等我们熟一点再互称名字也不晚,我衷心等待那一天的来临。”
“会有那一天吗?”她旋即反问。
这次他没有再被她弄得傻眼,他胸有成竹,笑盈盈地道:“我已经开始到屠氏上班了,我相信离那一天不远。”
金海恬瞅着他,露出妩媚的笑。“你好像不是待得住办公室的人哦?”奕南送给她一记深情的凝视,用眼神调戏她。“哦,为了你,自然再苦都值得。”
她一笑,婀娜生姿。“你这句话很动听,可惜可信度只有百分之二十。”
屠奕南的花名她不是没听过,她向来聪明.不会把心交给这种定不下来的男人,若说屠家的男人,她倒是对屠奕西及屠奕北比较有兴趣。
“知道吗?海恬,你真的很特别。”奕南深情款款的说,不理会她要他称呼她金小姐的提醒。
金海恬送了片牛排入口,无动于衷的神情一览无遗。“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男人,很多男人对我说过。”
奕南尽情地吹捧道:“海恬,像你这么美、这么性感、这么感性又这么具有诱惑力的美女,再多男人对你说一样的话也不出奇。”
她笑了笑。“想必这些话你也对许多女人重复过。”
他不以为意。“那倒也是”
懊死,他怎么可以自掌嘴巴?怎么可以在她面前承认自己的花心呢?
金海恬轻松的说:“其实你大可不必在我面前掩饰你的真性情,我说过,我不喜欢颓废的男人,如果你有资格也够出色的话,我会给你机会。”
“你能这么说,我真的好感动!”奕南动容的看着她,这一刻,他觉得她就像圣母玛丽亚一样,发光发热。
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呀,她这不啻在以退为进,鼓励他向上!
想不到世纪末还有这种好女人,美丽、纯良、身材好!他一定、铁定、决定要追到她,他要她当他的入幕之宾,嘿嘿哦喔,想到哪里去了?又想歪了,什么入幕之宾,去他的,多难听呀,他是要她当他的女朋友、未来的老婆
“来,干杯,为我们的未来!”奕南满腔火热地说,满脑子想的都是待会晚餐结束后他们的“未来”要去哪一家宾馆比较好呢?香根?皇冠?欢之巢?抑或甜蜜蜜?
“干杯。”金海恬也不置可否的与他干了。
晚餐结束之后,奕南径自摩拳擦掌的为这次约会下了个定义相谈甚欢!
他得意的扬起笑意,没错,他觉得他们相谈甚欢,金海恬对他很满意,他们之间发展的空间很大,想必不久之后他就会成为屠家里最让芳姐疼爱的孩子,因为他会第一个娶老婆、第一个为屠家生下屠孙,让芳姐可以对他九泉之下的父母交代。
炳,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出类拔萃的一天呀
于是他殷勤的送金海恬回家,为了怕她嫌弃他的驾驶技术,他还特地置个人生死度外猛超车,就为了在她面前展现他的男子气概。
金宅位于天母,一栋华丽的巴洛克式建筑,富豪之气尽显于宅邪之中。
奕南兴奋极了,他想不兴奋都不行,因为按照惯例,送美人回家的他,总能得到一个晚安吻。
“哦,海恬,晚安了”他顺势揽住金海恬的腰想吻她,不料却被她伶俐地躲开了。
她嫣然一笑,也不避讳,直截了当的说:“要得到我的吻不是那么容易”
傻眼与错愕明显降临在奕南这位大情圣的脸上。
“我我知道。”他笑得很假。
情场常胜军首次失利了。
“那么,我进去了。”金海恬感性地一笑,闪进镂花大门里,倩影摇曳,渐行渐远。
目送着她进门,奕南微微苦笑,可是一方面他又觉得煞是兴奋,她真是处处让他充满惊喜呀,这么特别的女人他要定了。
他也知道自己之所以对金海恬这么着迷,完全是因为他从来没遇过拒绝他的女人,而她是第一个,自然特别。
所以喽,这么特别的女人,谁要是跟他抢,他就砍谁
好像没那么严重,不过这也说明了他誓死追金海恬的决心,这次是来真的,他绝对不会再对女人始乱终弃,他保证!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许愿,寿星许愿!”
一首生日快乐歌热热闹闹的唱完,范纲佑在众人的起哄下,先许愿再切蛋糕。
“来,詠歌,这块蛋糕给你。”范纲佑亲自将蛋糕送到她面前,笑盈盈的对着她看。
那个屠奕南走了,她的心也跟着一道飞走了。
从大伙一进餐厅地就发觉詠歌的脸色有点僵,细细观察之下,原来屠奕南也在这家餐厅里用餐,且还带着一名艳光四射的漂亮女郎,也难怪詠歌会挤不出半丝笑容了。
早上见她心情不好,他原想大伙热闹热闹之后再送她回家,顺便开导她,没想到事情搞砸了,偏偏选错餐厅,让她心请更差。
“谢谢。”卢詠歌无言的接过碟子,无心无绪的吃了起来。
夹在一片喧腾热闹之中,她想投入却心心余力绌。
罢才奕南和金海恬亲密的相偕离去,他们用餐时的愉快她都看见了,他是那么着迷于金海恬的一颦一笑,他眼中一直无旁人,自然也就没有看到坐在斜后方的她这一桌。
是上帝来救赎她吗?特意安排她与奕南在同一家餐厅用餐,让她看看他的新欢、看看他的殷勤姿态,好让她对他不再存有任何依恋。
总编说得对,她是不该再留恋一段不知何时会开花结果的感情,她这么傻傻的等是愚笨的行为,她根本老早就应该对他死心才对,白痴才会继续等他,这么了无止境的等他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可是
他们会上床吗?
懊死!一想到他和女人的亲密关系就令她头皮发麻,她不是没人要的丑小鸭,为何偏要等待那只太过炫烂的孔雀?
她曾调侃为何女人对花心的奕南总是死心塌地,偏偏,她对他比任何女人都还要死心塌地,甚至,她傻得一爱他就是五年,五年来,她心中没有别人,只有他一个!
她发现自己愈爱愈不快乐,愈等待他愈想获得回应,她开始有了怨妒与不甘的感觉,这感觉令她感到罪恶,毕竟一相情愿的爱是不可以奢望回应的不是吗?她怎么可以私心期盼他会有所了解?
金海恬可以进入他的心吗?她相信奕南的内心并非真那么玩世不恭,对于爱情,她相信他同样抱着一颗神圣的心在追求,只是,他的真命皇后在何方?会是她卢詠歌吗?抑或,已经是金海恬了?
ab酒吧
名副其实的一家酒吧,因为老板永远只会给上让来的客人两种选择,不是a就是b,他会问人要加冰还是不加冰?要爆米花还是花生?诸如此类二选一的问题,客人没有挑剔的权利。
偏蓝暗色的灯光,蓝调节奏悠扬流泄着,这是卢泳歌放松自己的地方,大学时代,她和社团的伙伴们都有来这里,出了社会,她依然偏爱酒吧的慵懒调调,可以调和她现在跑新闻过于紧张的神经,赶走她一天的?邸?br>
“小詠歌,要祛寒兰姆还是火辣古巴?”店主的ab问题任凭他老大今天高兴调什么酒便问什么问题。
“火辣古巴?”卢詠歌答得毫不犹豫,这是她的习惯,总是选择后面的答案,不必花脑力思考。
“小詠歌,看你一脸菜色,今天又被什么惨无人道的新闻荼毒啦?”一旁的林丹雁笑问。
卢詠歌笑了笑,慢啜一口工读生送上来的火辣古巴,幽默的说:“习惯了,没什么,只不过连续十八个小时守着警方与歹徒的对峙而已。”
他们都叫她小詠歌,尽管她已经不小了,不是当初他们初见她时的十八岁少女,但他们还是喜欢这么叫她。
当年,她是他们冲浪社里年龄最小的,才大一,刚入学,生日又在年十二月的最末一天,小得不能再小,一副邻家妹妹的模样,大家都呵护着她。
林丹雁同是冲浪社的成员,当年大三,是她的学姐,也是奕南的同班同学,在成员多是男生的冲浪社里,林丹雁一直对她照顾有加,把她当自己妹妹一样。
“要保重身体呀,别太劳累了,命只有一条,自己不爱护自己,可是没人会爱护你的。”林丹雁不改她过去在社团里擅于照顾人的性格,每回碰头都不忘对卢泳歌耳提面命。
“不说我了,说说你吧。”卢詠歌笑问:“学姐,你不是要订婚了吗?怎么有空来酒吧?不必忙的事吗?”
“别提了,当新娘是很繁琐的,所以我才来这里喘口气。”林丹雁叹了口气,苦笑道:“或许是我不够爱他吧,如果我够爱他,就一定不会不耐烦这些婚礼的琐事细节,都怪我。”
“学姐,你还没看开?”卢詠歌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林丹雁过往的感情历史大家都知道,她从高中开始,交往六年的男朋友爱上她的好朋友,她尝尽被背叛的苦汁之后才找到现在的未婚夫,重新对人生燃起希望,所以大家也都深深的为她找到归宿而祝福。
“怎么看开呢?”林丹雁摇摇头,伤感地说:“感情是不能代替的,我现在才深深明白,即使阿志背叛了我,我还是爱着他。”
一直在爱的旋涡兜不出圈来的卢詠歌迷惑了。“难道你不爱你现在的未婚夫?”
“也爱,但没那么爱。”她百转愁肠地低回道:“不是最初、最想爱的那份爱,所以爱得不够投入、不够用心,也不够执着,所以我说都要怪我,是我不好,我太贪心了,对爱还有渴望。”’
心中闪过其种异样的感觉,卢詠歌脱口而出“学姐,你没试着更爱你未婚夫一点吗?”
“根本做不到。”林丹雁颓败地垂下眼眸。“如果不是自己最爱的人,为何要去爱?我很迷惘,真的很迷惘。”
“你这是何苦,学姐。”卢詠歌忍不住想劝她别这么傻了,一个女人,一生难道注定只能对爱鞠躬尽瘁?
林丹雁凝视着她。“你不也一样?小詠歌,你一直在等奕南那个傻瓜,可是他一点都不... -->>
气氛优雅浪漫的西餐厅中,奕南与金海恬对坐着,美酒、佳肴,牛排的香气与红酒的芬芳,加上佳人的巧笑倩兮,太完美了,有美人坐陪,他屠奕南今生还夫复何求
“我敬你,海恬。”奕南举起高雅的水晶高脚杯,一脸陶醉的看着他对面艳丽的金海恬。
金海活勾出一朵摄魂的笑容,如春花般灿烂、如朝阳般夺目,她笑容可掬地道:“你客气了,叫我金小姐就行了。”
奕南一愣,不由得皱了皱眉,金小姐?她叫他叫她金小姐?
不过,履奕南不愧是屠奕南,向来纵横花丛间的他随即干笑一声,露出更加性感狂野的笑容“你真是爱开玩笑呀,海恬。”
“不,我一点都没有开玩笑。”金海恬弧型性感的红唇轻吐道:“我们也不是太熟,彼此称呼先生。小姐就可以了,你说是吗?”
奕南挑挑眉,他还能说不是吗?
“确实,我们不是太熟。”他笑咪咪的说:“等我们熟一点再互称名字也不晚,我衷心等待那一天的来临。”
“会有那一天吗?”她旋即反问。
这次他没有再被她弄得傻眼,他胸有成竹,笑盈盈地道:“我已经开始到屠氏上班了,我相信离那一天不远。”
金海恬瞅着他,露出妩媚的笑。“你好像不是待得住办公室的人哦?”奕南送给她一记深情的凝视,用眼神调戏她。“哦,为了你,自然再苦都值得。”
她一笑,婀娜生姿。“你这句话很动听,可惜可信度只有百分之二十。”
屠奕南的花名她不是没听过,她向来聪明.不会把心交给这种定不下来的男人,若说屠家的男人,她倒是对屠奕西及屠奕北比较有兴趣。
“知道吗?海恬,你真的很特别。”奕南深情款款的说,不理会她要他称呼她金小姐的提醒。
金海恬送了片牛排入口,无动于衷的神情一览无遗。“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男人,很多男人对我说过。”
奕南尽情地吹捧道:“海恬,像你这么美、这么性感、这么感性又这么具有诱惑力的美女,再多男人对你说一样的话也不出奇。”
她笑了笑。“想必这些话你也对许多女人重复过。”
他不以为意。“那倒也是”
懊死,他怎么可以自掌嘴巴?怎么可以在她面前承认自己的花心呢?
金海恬轻松的说:“其实你大可不必在我面前掩饰你的真性情,我说过,我不喜欢颓废的男人,如果你有资格也够出色的话,我会给你机会。”
“你能这么说,我真的好感动!”奕南动容的看着她,这一刻,他觉得她就像圣母玛丽亚一样,发光发热。
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呀,她这不啻在以退为进,鼓励他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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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干杯,为我们的未来!”奕南满腔火热地说,满脑子想的都是待会晚餐结束后他们的“未来”要去哪一家宾馆比较好呢?香根?皇冠?欢之巢?抑或甜蜜蜜?
“干杯。”金海恬也不置可否的与他干了。
晚餐结束之后,奕南径自摩拳擦掌的为这次约会下了个定义相谈甚欢!
他得意的扬起笑意,没错,他觉得他们相谈甚欢,金海恬对他很满意,他们之间发展的空间很大,想必不久之后他就会成为屠家里最让芳姐疼爱的孩子,因为他会第一个娶老婆、第一个为屠家生下屠孙,让芳姐可以对他九泉之下的父母交代。
炳,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出类拔萃的一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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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宅位于天母,一栋华丽的巴洛克式建筑,富豪之气尽显于宅邪之中。
奕南兴奋极了,他想不兴奋都不行,因为按照惯例,送美人回家的他,总能得到一个晚安吻。
“哦,海恬,晚安了”他顺势揽住金海恬的腰想吻她,不料却被她伶俐地躲开了。
她嫣然一笑,也不避讳,直截了当的说:“要得到我的吻不是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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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进去了。”金海恬感性地一笑,闪进镂花大门里,倩影摇曳,渐行渐远。
目送着她进门,奕南微微苦笑,可是一方面他又觉得煞是兴奋,她真是处处让他充满惊喜呀,这么特别的女人他要定了。
他也知道自己之所以对金海恬这么着迷,完全是因为他从来没遇过拒绝他的女人,而她是第一个,自然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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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那么严重,不过这也说明了他誓死追金海恬的决心,这次是来真的,他绝对不会再对女人始乱终弃,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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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生日快乐歌热热闹闹的唱完,范纲佑在众人的起哄下,先许愿再切蛋糕。
“来,詠歌,这块蛋糕给你。”范纲佑亲自将蛋糕送到她面前,笑盈盈的对着她看。
那个屠奕南走了,她的心也跟着一道飞走了。
从大伙一进餐厅地就发觉詠歌的脸色有点僵,细细观察之下,原来屠奕南也在这家餐厅里用餐,且还带着一名艳光四射的漂亮女郎,也难怪詠歌会挤不出半丝笑容了。
早上见她心情不好,他原想大伙热闹热闹之后再送她回家,顺便开导她,没想到事情搞砸了,偏偏选错餐厅,让她心请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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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才奕南和金海恬亲密的相偕离去,他们用餐时的愉快她都看见了,他是那么着迷于金海恬的一颦一笑,他眼中一直无旁人,自然也就没有看到坐在斜后方的她这一桌。
是上帝来救赎她吗?特意安排她与奕南在同一家餐厅用餐,让她看看他的新欢、看看他的殷勤姿态,好让她对他不再存有任何依恋。
总编说得对,她是不该再留恋一段不知何时会开花结果的感情,她这么傻傻的等是愚笨的行为,她根本老早就应该对他死心才对,白痴才会继续等他,这么了无止境的等他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可是
他们会上床吗?
懊死!一想到他和女人的亲密关系就令她头皮发麻,她不是没人要的丑小鸭,为何偏要等待那只太过炫烂的孔雀?
她曾调侃为何女人对花心的奕南总是死心塌地,偏偏,她对他比任何女人都还要死心塌地,甚至,她傻得一爱他就是五年,五年来,她心中没有别人,只有他一个!
她发现自己愈爱愈不快乐,愈等待他愈想获得回应,她开始有了怨妒与不甘的感觉,这感觉令她感到罪恶,毕竟一相情愿的爱是不可以奢望回应的不是吗?她怎么可以私心期盼他会有所了解?
金海恬可以进入他的心吗?她相信奕南的内心并非真那么玩世不恭,对于爱情,她相信他同样抱着一颗神圣的心在追求,只是,他的真命皇后在何方?会是她卢詠歌吗?抑或,已经是金海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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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副其实的一家酒吧,因为老板永远只会给上让来的客人两种选择,不是a就是b,他会问人要加冰还是不加冰?要爆米花还是花生?诸如此类二选一的问题,客人没有挑剔的权利。
偏蓝暗色的灯光,蓝调节奏悠扬流泄着,这是卢泳歌放松自己的地方,大学时代,她和社团的伙伴们都有来这里,出了社会,她依然偏爱酒吧的慵懒调调,可以调和她现在跑新闻过于紧张的神经,赶走她一天的?邸?br>
“小詠歌,要祛寒兰姆还是火辣古巴?”店主的ab问题任凭他老大今天高兴调什么酒便问什么问题。
“火辣古巴?”卢詠歌答得毫不犹豫,这是她的习惯,总是选择后面的答案,不必花脑力思考。
“小詠歌,看你一脸菜色,今天又被什么惨无人道的新闻荼毒啦?”一旁的林丹雁笑问。
卢詠歌笑了笑,慢啜一口工读生送上来的火辣古巴,幽默的说:“习惯了,没什么,只不过连续十八个小时守着警方与歹徒的对峙而已。”
他们都叫她小詠歌,尽管她已经不小了,不是当初他们初见她时的十八岁少女,但他们还是喜欢这么叫她。
当年,她是他们冲浪社里年龄最小的,才大一,刚入学,生日又在年十二月的最末一天,小得不能再小,一副邻家妹妹的模样,大家都呵护着她。
林丹雁同是冲浪社的成员,当年大三,是她的学姐,也是奕南的同班同学,在成员多是男生的冲浪社里,林丹雁一直对她照顾有加,把她当自己妹妹一样。
“要保重身体呀,别太劳累了,命只有一条,自己不爱护自己,可是没人会爱护你的。”林丹雁不改她过去在社团里擅于照顾人的性格,每回碰头都不忘对卢泳歌耳提面命。
“不说我了,说说你吧。”卢詠歌笑问:“学姐,你不是要订婚了吗?怎么有空来酒吧?不必忙的事吗?”
“别提了,当新娘是很繁琐的,所以我才来这里喘口气。”林丹雁叹了口气,苦笑道:“或许是我不够爱他吧,如果我够爱他,就一定不会不耐烦这些婚礼的琐事细节,都怪我。”
“学姐,你还没看开?”卢詠歌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林丹雁过往的感情历史大家都知道,她从高中开始,交往六年的男朋友爱上她的好朋友,她尝尽被背叛的苦汁之后才找到现在的未婚夫,重新对人生燃起希望,所以大家也都深深的为她找到归宿而祝福。
“怎么看开呢?”林丹雁摇摇头,伤感地说:“感情是不能代替的,我现在才深深明白,即使阿志背叛了我,我还是爱着他。”
一直在爱的旋涡兜不出圈来的卢詠歌迷惑了。“难道你不爱你现在的未婚夫?”
“也爱,但没那么爱。”她百转愁肠地低回道:“不是最初、最想爱的那份爱,所以爱得不够投入、不够用心,也不够执着,所以我说都要怪我,是我不好,我太贪心了,对爱还有渴望。”’
心中闪过其种异样的感觉,卢詠歌脱口而出“学姐,你没试着更爱你未婚夫一点吗?”
“根本做不到。”林丹雁颓败地垂下眼眸。“如果不是自己最爱的人,为何要去爱?我很迷惘,真的很迷惘。”
“你这是何苦,学姐。”卢詠歌忍不住想劝她别这么傻了,一个女人,一生难道注定只能对爱鞠躬尽瘁?
林丹雁凝视着她。“你不也一样?小詠歌,你一直在等奕南那个傻瓜,可是他一点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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