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www.quanben.ac,恋人配不配?!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隔天,廖至伟将他的东西开始打包,计算机固定他最先搬走的,然后他只简单的告诉她一句——“我要搬走了。”
“搬走?”
“我车子修好了,-的计算机也早就修好了,我应该搬回去了。”
“嘿,这也好,你不用再嚷我洗澡洗得太慢了。”她笑得有些苦涩。
“-也不用再看到这些划时代发现的破铜烂铁了。”
他俐落地将各种东西都打包好了,这段日子以来,他在她这边也留了不少东西,现在要搬走,竟也有好几大箱。
东西搬完后,他淡淡地看她一眼,挥挥手后,关上门就走了。
凌芬愣愣地坐着,环视着满屋子。怎么他的东西一搬走后,屋子竟是这么的冷清,耳边没有他惯听的rock,也没有他宽厚的背影,浴室里少了他的换洗用品,这小屋子怎么变得这么大?
等她独自一人在屋里赶稿时,竟脱口而出——“至伟,帮我捏捏肩膀,我肩膀好酸喔。”这才想起他已经离开了!
这家伙自离开后,连打通电话来都没有,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了!而她的家里也开始恢复了当初的凌乱,阳台上的花也长的不好了。唉,连花都想念他了!
他离开后的这段日子,让她好好地想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事情。小时候她只觉得看他不顺眼,他顽皮又爱疯是附近的孩子王,这在从小文静的她的眼里看来,根本是一个十足十的小坏蛋。但只要一发生事情,她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只有他能帮她摆平一切大大小小的杂事,有他在她就安心!
他是她这一生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熟悉的人了。这一段的同居生活,更是将两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天一回家看到一屋的冷清,心里就更加地想他,思念泛槛成潮,多少个夜里她在梦里惊醒,在黑暗里,她一个人哭了。
“可恶的家伙!这时候你顾虑你的自尊干么,我是女生耶,也不会让让我”低低的声音在屋里响起,还伴有她恨恨地击着枕头的声音。
**********
“宋小姐吗?我是任刚,今天去参观新竹科学园区的厂商”
凌芬强打起精神。自从至伟搬出去之后,她全副的精神都投入在工作里了,任刚也乐得配合,让她和自己朝夕相处着——从家族的聚会到公司开会,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然而,她只顾专心收集着各种文字资料和人物访谈,着手开始写任氏家族史,她想尽早写完,所以专心一志地工作着。
只是,她根本没想到,躲着一个人的时候,偏偏就是怎样也躲不掉!任刚居然带着她走在属于“凌迅电子”的园区里。
“今天和凌迅的廖至伟约好了,希望能和他合作,不然最低的限度也要请他转让一些相关的技术。”任刚向凌芬解释着。
“啊?廖至伟?”她圆睁着眼。
“是的,-不也认识他吗?”
凌芬喘喘不安,困难地吞呒一下口水。“呃,是呀,我认识。”
她额上几乎冒出冷汗,不禁苦笑了一下。望着要走进去的总经理室门,她在心里给自己暗暗地打气。
至伟能吃了她不成?仔细一想,她还没有到他的公司来过,她只知道他办公室在台北,在新竹好象有一个厂。再说,她也好想再看到他喔!都已经有两个星期没看到他了。
“任总经理,请这边语,我们廖总经理已经在等你了。”助理于莉带着他们进去隔壁的会议室。
倍大的会议室里已经有不少的人,包括了至伟和朱屏、还有王振华。至伟看到她的瞬间,黑眸一瞬也不瞬地紧盯着她,喧扰的人声似乎静止了,两人的目光胶着着,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听到任刚的声音。“宋小姐?宋小姐?”
他的声音里有着困惑,凌芬收回了目光,转向身边的任刚,温柔地一笑。
“各位,这次的会议可以开始了,我想在座的每位大家都认识了,但还是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位是凌迅的总经理廖至伟,我是凌迅负责美国和欧洲业务和研发的王振华”只听见王振华循序地介绍着。
坐在至伟身边的朱屏,轻拢着头发,淡淡地看着她。和多年前一样,在泠冷的目光中有着敌意,只是她如今隐藏得很好。然而不变的是,与会中的男人或正面或偷偷地,都毫不掩饰地投给她爱慕的目光。
任刚温文地介绍完自己之后说:“这位是作家宋凌芬小姐。”凌芬浅笑领首,由于她和任刚一起出席,任刚对她的态度和别人不一样,很自然地让人们以为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
面对会议室里两位出色的女性,男人自然乐得赏心悦目。随着时间慢慢地推移,转向注视凌芬的目光也越来越多。她耐人寻味,有一个像是随时上扬微笑的唇,让人如沐春风,就像面对山林清泉,说不出的舒服。而朱屏虽然艳丽抢眼,一下子吸引住人的视线,但她冷漠高贵得就像一株可望不可亲的兰花。
只见廖至伟依旧三一言不发地盯着凌芬,不怒而威的气势让人望而生畏。他脸色越来越难看,只有王振华察言观色地多次打着圆场,会议就在这样外表平和、但暗地里波涛汹涌的状况下结束了。
见他们散会后仍然继续地讨论着,凌芬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躲到了化妆室里喘气。至伟好象一只虎视耽耽的大老虎死盯住她这只猎物,在他的视线下,她几乎无法遁逃。他的目光大胆而专注,令她只能垂着头、坐立难安,几乎想缩在桌子底下躲避他炙人的视线。
她拿冰冷的手去摸着自己胀得绯红、发热的脸,镜里的眼睛灿如星晨。她愣愣地看着自己,从镜子的反射里,她看到朱屏走进来。
朱屏摆着模特儿般的身段进来,淡淡地睨她一眼。她在化妆台上,拿起口红慢慢递补妆。凌芬轻拍一下脸颊,准备走出去了。
“他是我的!”朱屏透过镜子反射慢条斯理地说。
她看着镜子,两人的目光在镜中相遇。凌芬不打算假装听不懂,她平静地说:“-不需要和我说。”
朱屏轻笑了一下,但笑意没有达到眼里,她冷冷地睥睨,让凌芬想到古希腊的神。
“只是告诉-一声,让-不要哭得太伤心。不过,任家的大少爷也不错。”
“-爱他吗?”凌芬懒得解释她误会了,只想知道这个她关心的问题。
“爱?只有-们这种爱风花雪月的作家才会想的问题,男女在一起是利益的结合、是最好的投资组合。”
凌芬灵透地注视着镜中的她,突然觉得朱屏没有那么漂亮了。她再上上下下地好好打量她一下,嗯,脸蛋是脸蛋、身材是身材,但怎么觉得她好象少了一些光彩。
“我劝-早点放弃吧!至伟是聪明人,他知道怎么让自己的王国扩大领土。”
凌芬的目光清明而坚定,在这时候她突然有种滑稽的感觉,两个女人就这样拉开战火——一个富家女和一个穷女人争夺一个男人!盎家女言语苛刻要斥退穷女,呃,她不算穷啦,但和他们这种家产好几亿的人比起来,是跟穷人没有什么两样啦!
这不是和电视的肥皂剧一样吗?可是,她不像电视剧里的穷女人一样,她的眼睛没有红呀!她也不打算哭哭啼啼的,她打心眼里一直瞧不起那种女人,连捍卫自己爱情的勇气都没有!
凌芬沉思了一下。“至伟自己就可以赤手空拳打下一片江山,-认为他需要靠-来扩张自己的领土的话,那-就太小看他了。”
朱屏的眼神瞬间如罩寒霜,她补好了唇影,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我要的男人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他是我的!”凌芬平静的叙述。
想起他从背后环抱着她,脸上揉和着霸道和孩子气,他在她的耳边轻声对她说这句话时,声音愉悦开怀。她心里不禁一热,那还不到两、三个礼拜的事情而已。
朱屏的脸上闪过一抹狼狈,但只一瞬间而已就消失无踪了。她轻哼一声。“-确定他爱-吗?爱到可以放弃其它唾手可得的东西吗?”
朱屏满意地看着凌芬脸上的迟疑,浮起一个笑容后,转身离开。
凌芬也走出了洗手间,正要转向会议室时,至伟在转角处猛地在她面前出现,吓了她一大跳。
“你吓死人了!吧么这样子突然出现?”凌芬瞪着他,一手轻拍着胸口。
他闷闷地看着她,这几天不见,至伟看来也削瘦了起了她不禁有些心疼。
“-最近好吗?”
“很好呀!吃的好、睡的好,能跑、能跳的。”
凌芬试图绕过他,但至伟一直件在她面前,他两手握住她的肩膀,两眼又炽热又深、忱的揪着她。“我好想。”
一种酸酸甜甜的滋味瞬间涌上心头,但前面的走道人来人往的,至伟背对着他们,而凌芬看到了他们好奇地看着他们两个人。
“至伟,我是你什么人呢?我不知道你想要干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我对-是什么心意,-不知道吗?这几年的e-mail-没有看吗?”
“e-mail?”
她看到任刚和振华以及朱屏在前方看着他们,她只好挣开他的手、匆匆地离开了他。
第十一章
******
e-mail?
她打开了收件匣,整理着以前的邮件。好几年了,成千上万封的邮件她都舍不得删。其实是她老怕删了会有问题,所以宁愿让那些邮件都待在原来的地方。她移动着鼠标,从最早保留的邮件开始看。
至伟在一开始有计算机后没多久,就对计算机发生强烈的兴趣。她的计算机都是他一手维修安装的,有各种各样方便的工具和游戏。在他出国念书的时候,两人的联络很多都是靠e-mail。她点选着那些信来看。
鸭蛋:
这里天气干爽怡人,和台湾的潮湿闷热不一样、在台湾的-好吗?记得,计算机没事,不要乱删,还有,不是每个人都是好人,对人小心一点。
无聊的伟
他从小就是个孩子王,不管到哪里都招人,性格也坚毅。而她是“零分”以前他有时也会故意叫她“鸭蛋”
她点选了邮件,中附的执行档案,屏幕里跑出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眉目一看就知道是至伟。他满屏幕地玩耍着,一会儿玩球、一会儿打呵欠,她忍俊不禁地笑了。
记得第一次看到时,没好气地想到这家伙太无聊了,居然还设计了这个小程序,就把程序给关闭了。这一次,从这小男孩身上她看到了以往的影子,她爱恋地将鼠标在他身上点了两下。
屏幕里的一角滚出了一颗鸭蛋,滚到了小男孩的面前,他好奇地用手抓了抓,那鸭蛋里砰出了一只小鸭子。他凑到小鸭子的面前,小鸭子用瘦小的翅膀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脸,然后仰着头高傲地走了。
他一路追着小鸭子,又献殷勤又讨好的,但小鸭子都不领情。然后他又要宝又装死的,小鸭子才嘻嘻哈哈地被逗笑了。他将小鸭子举起,轻轻地吻着-,然后就从这个kiss里面跑出了一颗红心,那红心慢慢地扩大,然后布满了屏幕。
她咬着唇,眼里慢慢地凝聚了一层泪雾,在泪光中看到屏幕是无数颗的小红心。这是三年前的信了,那时是他到麻省念书时发给她的,她一直没有把这程序执行完过。
她又点选了一封信,这信是在几个月前他从美国发的。信里面是一个音乐文件,她以前没有软件可以听,所以一试不能执行后,她就没再开过这封信了。现在她有安装软件可以执行了,只听见嗽叭里传来他的声音——
“咳,再来我要演唱一首歌曲献给一个特别的人,希望她能好好地听一听。”
吉他声清脆地响起,两、三声的拨弦将她带进另一个世界里。她知道他曾学过吉他,但没听他好好地弹过什么曲子,想不到他弹得还不错。
阿芬阿芬几时办嫁妆,我等得快发狂
今天今天-要老实讲,我是否有希望
虽然我是个穷光蛋,人也长的不怎么样
但是-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粗暴样
歌声又戏语文深情地演唱着,他的嗓音低沈又富磁性,她又哭又笑谛听着。记得大学里有一年,在一次营火晚会里,在众人的起哄中,他就拿着吉他对着她唱这首久远的民歌。那时身边的人又是笑又是闹的,在灯光昏暗处,只见他的脸庞有着一种专注,眼里像有一络小火焰在熊熊地燃烧着,又炽热又强烈的感情在他眸里闪动。她当时只觉得又窘又气恼,气恼至伟明知她脸皮薄,还在众人面前这样地戏弄她,她当时扭头就走。
有好几封的邮件在这几年中,就被她漫不经心地忽视掉了。在信中他都透露了信息,一句文一句古老的情话。
她愣愣地发着呆,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她。
“凌芬。”电话里传来曼英兴奋的声音。
她吸了吸鼻子,忍着泪水,但声音仍带哽咽。“怎么了?”
“刚刚振华告诉我一件事,我想我得告诉-才行。”
“嗯,”她深吸一口气。“-说。”
“他说,他最近在看廖至伟所设计过的程序、还有他公司的商标,发现里面都有一句话”她停顿了一下。
“什么话?”
“振华说应该让-自己看,他刚发了一封邮件给-了,-自己打开来看吧!”
挂掉了电话后,她怀着上心志不安的情绪。他讲的是什么样的一句话?是和自己有关系的吗?她移动着鼠标,点选了最新收到的一封信。
信里面节录了一段又一段的程序代码,共长达几十页,细细麻麻的看来像是无字天书。但振华细心地把规律的字都圈选出来,然后转换成字码,十几个程序里都写着这样的话——我爱宋凌芬。
最后一个是图档,公司的商标在水印的处理下,里面所排列的字码解读出来后,依然是那句——我爱宋凌芬。
一声呜咽从她的嘴里逸出来,眼泪像开阔的水龙头再也控制不住地流出来,她紧措住嘴,失声哭了。
他说了!他说了一遍又一遍,不是用言语,而是用他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她该知道的,她早就该知道的。天啊!好傻、好傻,自己就这样傻了那么多年,难怪他总是没好气地说她是大笨蛋。
一次又一次,从小到大不论遇到什么事情,他总是在她身边,他是她第一个想到的人。在他出国的日子里,她的心里一直觉得若有所失,却仍然逞强地告诉自己,终于能够不用再遇到那个家伙了。只是自己根本没有察觉,其实他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成为她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了。
这次的心痛让她自觉!是他,一直是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只习惯了有他在身边;他不在的时候,她的目光也不自觉地追逐他。
好想、好想见到他哟!她全身亿万个细胞都在-喊——见他、见他!是的,我要告诉他,告诉他自... -->>
隔天,廖至伟将他的东西开始打包,计算机固定他最先搬走的,然后他只简单的告诉她一句——“我要搬走了。”
“搬走?”
“我车子修好了,-的计算机也早就修好了,我应该搬回去了。”
“嘿,这也好,你不用再嚷我洗澡洗得太慢了。”她笑得有些苦涩。
“-也不用再看到这些划时代发现的破铜烂铁了。”
他俐落地将各种东西都打包好了,这段日子以来,他在她这边也留了不少东西,现在要搬走,竟也有好几大箱。
东西搬完后,他淡淡地看她一眼,挥挥手后,关上门就走了。
凌芬愣愣地坐着,环视着满屋子。怎么他的东西一搬走后,屋子竟是这么的冷清,耳边没有他惯听的rock,也没有他宽厚的背影,浴室里少了他的换洗用品,这小屋子怎么变得这么大?
等她独自一人在屋里赶稿时,竟脱口而出——“至伟,帮我捏捏肩膀,我肩膀好酸喔。”这才想起他已经离开了!
这家伙自离开后,连打通电话来都没有,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了!而她的家里也开始恢复了当初的凌乱,阳台上的花也长的不好了。唉,连花都想念他了!
他离开后的这段日子,让她好好地想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事情。小时候她只觉得看他不顺眼,他顽皮又爱疯是附近的孩子王,这在从小文静的她的眼里看来,根本是一个十足十的小坏蛋。但只要一发生事情,她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只有他能帮她摆平一切大大小小的杂事,有他在她就安心!
他是她这一生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熟悉的人了。这一段的同居生活,更是将两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天一回家看到一屋的冷清,心里就更加地想他,思念泛槛成潮,多少个夜里她在梦里惊醒,在黑暗里,她一个人哭了。
“可恶的家伙!这时候你顾虑你的自尊干么,我是女生耶,也不会让让我”低低的声音在屋里响起,还伴有她恨恨地击着枕头的声音。
**********
“宋小姐吗?我是任刚,今天去参观新竹科学园区的厂商”
凌芬强打起精神。自从至伟搬出去之后,她全副的精神都投入在工作里了,任刚也乐得配合,让她和自己朝夕相处着——从家族的聚会到公司开会,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然而,她只顾专心收集着各种文字资料和人物访谈,着手开始写任氏家族史,她想尽早写完,所以专心一志地工作着。
只是,她根本没想到,躲着一个人的时候,偏偏就是怎样也躲不掉!任刚居然带着她走在属于“凌迅电子”的园区里。
“今天和凌迅的廖至伟约好了,希望能和他合作,不然最低的限度也要请他转让一些相关的技术。”任刚向凌芬解释着。
“啊?廖至伟?”她圆睁着眼。
“是的,-不也认识他吗?”
凌芬喘喘不安,困难地吞呒一下口水。“呃,是呀,我认识。”
她额上几乎冒出冷汗,不禁苦笑了一下。望着要走进去的总经理室门,她在心里给自己暗暗地打气。
至伟能吃了她不成?仔细一想,她还没有到他的公司来过,她只知道他办公室在台北,在新竹好象有一个厂。再说,她也好想再看到他喔!都已经有两个星期没看到他了。
“任总经理,请这边语,我们廖总经理已经在等你了。”助理于莉带着他们进去隔壁的会议室。
倍大的会议室里已经有不少的人,包括了至伟和朱屏、还有王振华。至伟看到她的瞬间,黑眸一瞬也不瞬地紧盯着她,喧扰的人声似乎静止了,两人的目光胶着着,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听到任刚的声音。“宋小姐?宋小姐?”
他的声音里有着困惑,凌芬收回了目光,转向身边的任刚,温柔地一笑。
“各位,这次的会议可以开始了,我想在座的每位大家都认识了,但还是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位是凌迅的总经理廖至伟,我是凌迅负责美国和欧洲业务和研发的王振华”只听见王振华循序地介绍着。
坐在至伟身边的朱屏,轻拢着头发,淡淡地看着她。和多年前一样,在泠冷的目光中有着敌意,只是她如今隐藏得很好。然而不变的是,与会中的男人或正面或偷偷地,都毫不掩饰地投给她爱慕的目光。
任刚温文地介绍完自己之后说:“这位是作家宋凌芬小姐。”凌芬浅笑领首,由于她和任刚一起出席,任刚对她的态度和别人不一样,很自然地让人们以为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
面对会议室里两位出色的女性,男人自然乐得赏心悦目。随着时间慢慢地推移,转向注视凌芬的目光也越来越多。她耐人寻味,有一个像是随时上扬微笑的唇,让人如沐春风,就像面对山林清泉,说不出的舒服。而朱屏虽然艳丽抢眼,一下子吸引住人的视线,但她冷漠高贵得就像一株可望不可亲的兰花。
只见廖至伟依旧三一言不发地盯着凌芬,不怒而威的气势让人望而生畏。他脸色越来越难看,只有王振华察言观色地多次打着圆场,会议就在这样外表平和、但暗地里波涛汹涌的状况下结束了。
见他们散会后仍然继续地讨论着,凌芬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躲到了化妆室里喘气。至伟好象一只虎视耽耽的大老虎死盯住她这只猎物,在他的视线下,她几乎无法遁逃。他的目光大胆而专注,令她只能垂着头、坐立难安,几乎想缩在桌子底下躲避他炙人的视线。
她拿冰冷的手去摸着自己胀得绯红、发热的脸,镜里的眼睛灿如星晨。她愣愣地看着自己,从镜子的反射里,她看到朱屏走进来。
朱屏摆着模特儿般的身段进来,淡淡地睨她一眼。她在化妆台上,拿起口红慢慢递补妆。凌芬轻拍一下脸颊,准备走出去了。
“他是我的!”朱屏透过镜子反射慢条斯理地说。
她看着镜子,两人的目光在镜中相遇。凌芬不打算假装听不懂,她平静地说:“-不需要和我说。”
朱屏轻笑了一下,但笑意没有达到眼里,她冷冷地睥睨,让凌芬想到古希腊的神。
“只是告诉-一声,让-不要哭得太伤心。不过,任家的大少爷也不错。”
“-爱他吗?”凌芬懒得解释她误会了,只想知道这个她关心的问题。
“爱?只有-们这种爱风花雪月的作家才会想的问题,男女在一起是利益的结合、是最好的投资组合。”
凌芬灵透地注视着镜中的她,突然觉得朱屏没有那么漂亮了。她再上上下下地好好打量她一下,嗯,脸蛋是脸蛋、身材是身材,但怎么觉得她好象少了一些光彩。
“我劝-早点放弃吧!至伟是聪明人,他知道怎么让自己的王国扩大领土。”
凌芬的目光清明而坚定,在这时候她突然有种滑稽的感觉,两个女人就这样拉开战火——一个富家女和一个穷女人争夺一个男人!盎家女言语苛刻要斥退穷女,呃,她不算穷啦,但和他们这种家产好几亿的人比起来,是跟穷人没有什么两样啦!
这不是和电视的肥皂剧一样吗?可是,她不像电视剧里的穷女人一样,她的眼睛没有红呀!她也不打算哭哭啼啼的,她打心眼里一直瞧不起那种女人,连捍卫自己爱情的勇气都没有!
凌芬沉思了一下。“至伟自己就可以赤手空拳打下一片江山,-认为他需要靠-来扩张自己的领土的话,那-就太小看他了。”
朱屏的眼神瞬间如罩寒霜,她补好了唇影,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我要的男人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他是我的!”凌芬平静的叙述。
想起他从背后环抱着她,脸上揉和着霸道和孩子气,他在她的耳边轻声对她说这句话时,声音愉悦开怀。她心里不禁一热,那还不到两、三个礼拜的事情而已。
朱屏的脸上闪过一抹狼狈,但只一瞬间而已就消失无踪了。她轻哼一声。“-确定他爱-吗?爱到可以放弃其它唾手可得的东西吗?”
朱屏满意地看着凌芬脸上的迟疑,浮起一个笑容后,转身离开。
凌芬也走出了洗手间,正要转向会议室时,至伟在转角处猛地在她面前出现,吓了她一大跳。
“你吓死人了!吧么这样子突然出现?”凌芬瞪着他,一手轻拍着胸口。
他闷闷地看着她,这几天不见,至伟看来也削瘦了起了她不禁有些心疼。
“-最近好吗?”
“很好呀!吃的好、睡的好,能跑、能跳的。”
凌芬试图绕过他,但至伟一直件在她面前,他两手握住她的肩膀,两眼又炽热又深、忱的揪着她。“我好想。”
一种酸酸甜甜的滋味瞬间涌上心头,但前面的走道人来人往的,至伟背对着他们,而凌芬看到了他们好奇地看着他们两个人。
“至伟,我是你什么人呢?我不知道你想要干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我对-是什么心意,-不知道吗?这几年的e-mail-没有看吗?”
“e-mail?”
她看到任刚和振华以及朱屏在前方看着他们,她只好挣开他的手、匆匆地离开了他。
第十一章
******
e-mail?
她打开了收件匣,整理着以前的邮件。好几年了,成千上万封的邮件她都舍不得删。其实是她老怕删了会有问题,所以宁愿让那些邮件都待在原来的地方。她移动着鼠标,从最早保留的邮件开始看。
至伟在一开始有计算机后没多久,就对计算机发生强烈的兴趣。她的计算机都是他一手维修安装的,有各种各样方便的工具和游戏。在他出国念书的时候,两人的联络很多都是靠e-mail。她点选着那些信来看。
鸭蛋:
这里天气干爽怡人,和台湾的潮湿闷热不一样、在台湾的-好吗?记得,计算机没事,不要乱删,还有,不是每个人都是好人,对人小心一点。
无聊的伟
他从小就是个孩子王,不管到哪里都招人,性格也坚毅。而她是“零分”以前他有时也会故意叫她“鸭蛋”
她点选了邮件,中附的执行档案,屏幕里跑出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眉目一看就知道是至伟。他满屏幕地玩耍着,一会儿玩球、一会儿打呵欠,她忍俊不禁地笑了。
记得第一次看到时,没好气地想到这家伙太无聊了,居然还设计了这个小程序,就把程序给关闭了。这一次,从这小男孩身上她看到了以往的影子,她爱恋地将鼠标在他身上点了两下。
屏幕里的一角滚出了一颗鸭蛋,滚到了小男孩的面前,他好奇地用手抓了抓,那鸭蛋里砰出了一只小鸭子。他凑到小鸭子的面前,小鸭子用瘦小的翅膀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脸,然后仰着头高傲地走了。
他一路追着小鸭子,又献殷勤又讨好的,但小鸭子都不领情。然后他又要宝又装死的,小鸭子才嘻嘻哈哈地被逗笑了。他将小鸭子举起,轻轻地吻着-,然后就从这个kiss里面跑出了一颗红心,那红心慢慢地扩大,然后布满了屏幕。
她咬着唇,眼里慢慢地凝聚了一层泪雾,在泪光中看到屏幕是无数颗的小红心。这是三年前的信了,那时是他到麻省念书时发给她的,她一直没有把这程序执行完过。
她又点选了一封信,这信是在几个月前他从美国发的。信里面是一个音乐文件,她以前没有软件可以听,所以一试不能执行后,她就没再开过这封信了。现在她有安装软件可以执行了,只听见嗽叭里传来他的声音——
“咳,再来我要演唱一首歌曲献给一个特别的人,希望她能好好地听一听。”
吉他声清脆地响起,两、三声的拨弦将她带进另一个世界里。她知道他曾学过吉他,但没听他好好地弹过什么曲子,想不到他弹得还不错。
阿芬阿芬几时办嫁妆,我等得快发狂
今天今天-要老实讲,我是否有希望
虽然我是个穷光蛋,人也长的不怎么样
但是-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粗暴样
歌声又戏语文深情地演唱着,他的嗓音低沈又富磁性,她又哭又笑谛听着。记得大学里有一年,在一次营火晚会里,在众人的起哄中,他就拿着吉他对着她唱这首久远的民歌。那时身边的人又是笑又是闹的,在灯光昏暗处,只见他的脸庞有着一种专注,眼里像有一络小火焰在熊熊地燃烧着,又炽热又强烈的感情在他眸里闪动。她当时只觉得又窘又气恼,气恼至伟明知她脸皮薄,还在众人面前这样地戏弄她,她当时扭头就走。
有好几封的邮件在这几年中,就被她漫不经心地忽视掉了。在信中他都透露了信息,一句文一句古老的情话。
她愣愣地发着呆,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她。
“凌芬。”电话里传来曼英兴奋的声音。
她吸了吸鼻子,忍着泪水,但声音仍带哽咽。“怎么了?”
“刚刚振华告诉我一件事,我想我得告诉-才行。”
“嗯,”她深吸一口气。“-说。”
“他说,他最近在看廖至伟所设计过的程序、还有他公司的商标,发现里面都有一句话”她停顿了一下。
“什么话?”
“振华说应该让-自己看,他刚发了一封邮件给-了,-自己打开来看吧!”
挂掉了电话后,她怀着上心志不安的情绪。他讲的是什么样的一句话?是和自己有关系的吗?她移动着鼠标,点选了最新收到的一封信。
信里面节录了一段又一段的程序代码,共长达几十页,细细麻麻的看来像是无字天书。但振华细心地把规律的字都圈选出来,然后转换成字码,十几个程序里都写着这样的话——我爱宋凌芬。
最后一个是图档,公司的商标在水印的处理下,里面所排列的字码解读出来后,依然是那句——我爱宋凌芬。
一声呜咽从她的嘴里逸出来,眼泪像开阔的水龙头再也控制不住地流出来,她紧措住嘴,失声哭了。
他说了!他说了一遍又一遍,不是用言语,而是用他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她该知道的,她早就该知道的。天啊!好傻、好傻,自己就这样傻了那么多年,难怪他总是没好气地说她是大笨蛋。
一次又一次,从小到大不论遇到什么事情,他总是在她身边,他是她第一个想到的人。在他出国的日子里,她的心里一直觉得若有所失,却仍然逞强地告诉自己,终于能够不用再遇到那个家伙了。只是自己根本没有察觉,其实他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成为她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了。
这次的心痛让她自觉!是他,一直是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只习惯了有他在身边;他不在的时候,她的目光也不自觉地追逐他。
好想、好想见到他哟!她全身亿万个细胞都在-喊——见他、见他!是的,我要告诉他,告诉他自...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