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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一早,郝蔓荻带著淡淡的黑眼圈下楼,心情坏透了。
她整夜翻来覆去,怎样都睡不著,一直注意中间那扇门。但到天亮为止,那扇门始终关得紧紧的,门把连动都没动一下,气煞她郝大小姐。
是啦!没错啦!她是对他有所期待,那也是因为她习惯了嘛!她习惯他抱著她入眠,习惯他在半夜摇醒她与她缠绵,带领她飞向天堂,从结婚以来,他们几乎每天都会做这件事。
“早,太太,吃早饭了。”姆妈看见郝蔓荻下楼,连忙招呼她到饭厅,为她安排位子。
位于房屋侧边的饭厅,面积是客厅的一半,同样大得惊人,他们的早餐桌,就设在挑高的落地窗边。
韦皓天同样在看报纸,理都不理她,郝蔓荻的心情顿时更加恶劣,一大早就火气冲天。
“又是泡饭。”她噘高嘴,拉开韦皓天对面的椅子坐下,对著满桌子的酱菜皱眉。
韦皓天压根儿懒得理她,专心寻找报上有关于华董竞选的消息,他一定要打赢这一仗。
郝蔓荻反正自讨没趣,干脆转而专心吃早餐。但她真的很讨厌吃泡饭,尤其讨厌吃酱菜,真想不透怎么会有人这么喜欢吃这些东西咦,那个是?
不期然看见餐桌上出现了一样讨人喜欢的食物,郝蔓荻用筷子挟起其中一块,放进嘴里咀嚼。
嗯,真好吃,不愧是“鲜得来”做的排骨年糕,好吃极了。
“不愿意吃泡饭,却喜欢吃排骨年糕,既然要学洋鬼子,为什么不干脆学得像一点儿,只吃面包过活就好了,干么还吃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
她正吃得高兴,韦皓天却在一旁凉凉地削她,气得她快吐血。
“你想一大早就吵架吗?”她已经郁闷了一整夜,正愁没地方发脾气,他若真想吵架,她一定奉陪到底。
“我没这个闲功夫跟你吵架,还有更有趣的事等著我去做。”所以他敬谢不敏,她自个儿玩吧。
“还有更有趣的事?”她瞪大眼睛,看着他放下报纸推开椅子离开饭厅,不晓得他又要搞什么鬼。
答案在十分钟以后揭晓。
只见韦皓天身穿一套深褐色格子骑装,手持马鞭潇洒的走下楼梯,她才知道,原来所谓“更有趣的事”是指骑马。
她心跳加速地看着他的装扮。坚挺的夏季毛呢布料强调出他的宽肩,向下收腰的剪裁使他倒三角的身材展露无遗,合身的马裤充分展现他强而有力的大腿,及膝的黑色马靴,使他看起来异常帅气。
郝蔓荻完全被吸引住了,久久说不出话。他平时穿西装已经够好看了,穿起骑装来更是不得了,看起来就像贵族。
“你干么一直盯著我?”心情一直好不起来的韦皓天,搞不懂她的目光为什么突然灼热起来,于是冷冷地问。
“谁谁盯著你啊!”郝蔓荻死鸭子嘴硬,打死不承认自己看入迷。“我只是以为自己看见了一只穿著衣服的猴子,觉得很新奇而已。”
“穿著衣服的猴子?”韦皓天眯眼,知道她是在指他。
“对啊!”她耸肩。“有些人衣服穿得再好,外表打扮得再潇洒,还是脱离不了原来的影子,怎么看都不对劲。”
他的出身就是他的影子,无论他怎么努力装扮自己、改变自己,黄包车夫的出身还是紧紧跟著他,她就是这个意思。
紧紧勒住手中的马鞭,韦皓天有一秒钟的时间考虑狠狠抽郝蔓荻几鞭,最后还是忍住。
“不对劲就不要看,没人勉强你!”忿忿地丢下这一句话,韦皓天跨大脚步走出客厅,不跟她计较。
“谁要看啊,哼!”郝蔓荻气得将下巴转向另一边不看韦皓天。
正巧韦皓天也不想理她,并在马僮的协助下跳上黑色的骏马,马鞭一挥便跑得不见人影。
待他走后,郝蔓荻才将脸转回原来的位置,闷闷地看着空无一人的大门口。
什么嘛!骑马也不邀她,真是一个没风度的男人!
郝蔓荻基本上是一个优秀的女骑士,在法留学时期,还参加过当地举办的骑术比赛,获得了不少座奖杯。
她很爱骑马,只要有骑马的机会绝不放过。不过她虽然喜欢骑马,但还不至于喜欢到去求韦皓天的地步,她才不会让他称心如意呢!
“张妈,帮我准备一些吐司、果酱和牛奶,我要再吃一次早餐。”并且不管他的禁令吃那些“洋鬼子”的食物,看他敢对她怎样?
“好好的,太太,我马上去拿。”两边都是主人,姆妈就算为难也得听令,按照郝蔓荻的指示去准备西式早餐。
郝蔓荻又重新回到餐桌上坐好,好整以暇地等待姆妈将桌面收拾干净,换上睽违已久的西式早餐。
她满足地看着眼前的吐司、果酱和牛奶,总觉得最后一次吃这些东西,是上个世纪的事,她简直想死它们了。
郝蔓荻优雅地拿起其中一片吐司,在上面抹上她最爱的苹果酱,放入嘴中细嚼慢咽,顺便欣赏一下外面的景色。
其实这座庄园真的很美,郝蔓荻在心里默认。
它不仅景色优美,并且占地宽广,又经过完善规划,俨然就是一座小型私家花园,难怪韦皓天会这么骄傲。
想起韦皓天,她就想起他连日来的恶劣行径,免不了一肚子火。但她也同时想起他穿著骑装的帅气模样,下腹不由得传来一股騒动。
她生气地嚼著吐司,骂自己没用。明明就和他吵架,还老想着他的拥抱、他的吻,人家根本无所谓,还快快乐乐地单独去骑马!
说来说去,郝蔓荻在意的就是他骑马不邀她,也没问她到底会不会骑马,就一个人驾驭骏马,享受驰骋之乐!
郝蔓荻以为韦皓天已经走远,独自勇闯树林,事实上他确实绕了一圈,让身体出了相当多的汗,才又回到主屋附近。
和郝蔓荻一样,他的心情也没多好。昨天她竟然该死地没有主动过来找他,任凭他一个人摔东西、脱衣服、洗澡,她却始终没有打开那扇相连的门。
或许他该把那扇门给拆了。
韦皓天郁郁地想。
他不该管什么上流社会的规矩夫妻各睡一个房间,中间只隔一扇相连的门。这些规矩,对于增进夫妻感情,一点帮助也没有。
韦皓天万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遵守规矩,但他只要一想到郝蔓荻不久前对他说的话,马上又觉得遵不遵守规矩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傻瓜。
我只是以为自己看见了一只穿著衣服的猴子,觉得很新奇而已。
他忘不了她对他衣著的嘲讽,那比什么都要伤他。
为了配得上她,他勤看服装杂志,请教专业的裁缝师要怎么打扮才合宜,结果她却指责他是一只“穿著衣服的猴子”无论他做任何打扮,她都不屑一顾。
讨好她,真的好难。
韦皓天万分沮丧,拉紧缰绳,轻轻踢脚,又重新绕了屋子一圈。
他知道她喜欢法国,就盖了座法式庄园,让她度假。知道她喜欢打扮,就从法国买了一个货柜的衣服,让她每天更换。
他还缺她什么?没有了!什么都不缺。他唯一缺她的,是一个出身显赫的丈夫,这点他做不到,因为他是个黄包车夫,一个该死的黄包车夫!
韦皓天从没有像此刻这么痛恨自己的出身过,虽然说父母没得选择,但他仍免不了怨恨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在那样的家庭,一出生就是个贱民?
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他只能不断催促身下的马儿不断奔跑再奔跑,直到把自己搞... -->>
隔天一早,郝蔓荻带著淡淡的黑眼圈下楼,心情坏透了。
她整夜翻来覆去,怎样都睡不著,一直注意中间那扇门。但到天亮为止,那扇门始终关得紧紧的,门把连动都没动一下,气煞她郝大小姐。
是啦!没错啦!她是对他有所期待,那也是因为她习惯了嘛!她习惯他抱著她入眠,习惯他在半夜摇醒她与她缠绵,带领她飞向天堂,从结婚以来,他们几乎每天都会做这件事。
“早,太太,吃早饭了。”姆妈看见郝蔓荻下楼,连忙招呼她到饭厅,为她安排位子。
位于房屋侧边的饭厅,面积是客厅的一半,同样大得惊人,他们的早餐桌,就设在挑高的落地窗边。
韦皓天同样在看报纸,理都不理她,郝蔓荻的心情顿时更加恶劣,一大早就火气冲天。
“又是泡饭。”她噘高嘴,拉开韦皓天对面的椅子坐下,对著满桌子的酱菜皱眉。
韦皓天压根儿懒得理她,专心寻找报上有关于华董竞选的消息,他一定要打赢这一仗。
郝蔓荻反正自讨没趣,干脆转而专心吃早餐。但她真的很讨厌吃泡饭,尤其讨厌吃酱菜,真想不透怎么会有人这么喜欢吃这些东西咦,那个是?
不期然看见餐桌上出现了一样讨人喜欢的食物,郝蔓荻用筷子挟起其中一块,放进嘴里咀嚼。
嗯,真好吃,不愧是“鲜得来”做的排骨年糕,好吃极了。
“不愿意吃泡饭,却喜欢吃排骨年糕,既然要学洋鬼子,为什么不干脆学得像一点儿,只吃面包过活就好了,干么还吃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
她正吃得高兴,韦皓天却在一旁凉凉地削她,气得她快吐血。
“你想一大早就吵架吗?”她已经郁闷了一整夜,正愁没地方发脾气,他若真想吵架,她一定奉陪到底。
“我没这个闲功夫跟你吵架,还有更有趣的事等著我去做。”所以他敬谢不敏,她自个儿玩吧。
“还有更有趣的事?”她瞪大眼睛,看着他放下报纸推开椅子离开饭厅,不晓得他又要搞什么鬼。
答案在十分钟以后揭晓。
只见韦皓天身穿一套深褐色格子骑装,手持马鞭潇洒的走下楼梯,她才知道,原来所谓“更有趣的事”是指骑马。
她心跳加速地看着他的装扮。坚挺的夏季毛呢布料强调出他的宽肩,向下收腰的剪裁使他倒三角的身材展露无遗,合身的马裤充分展现他强而有力的大腿,及膝的黑色马靴,使他看起来异常帅气。
郝蔓荻完全被吸引住了,久久说不出话。他平时穿西装已经够好看了,穿起骑装来更是不得了,看起来就像贵族。
“你干么一直盯著我?”心情一直好不起来的韦皓天,搞不懂她的目光为什么突然灼热起来,于是冷冷地问。
“谁谁盯著你啊!”郝蔓荻死鸭子嘴硬,打死不承认自己看入迷。“我只是以为自己看见了一只穿著衣服的猴子,觉得很新奇而已。”
“穿著衣服的猴子?”韦皓天眯眼,知道她是在指他。
“对啊!”她耸肩。“有些人衣服穿得再好,外表打扮得再潇洒,还是脱离不了原来的影子,怎么看都不对劲。”
他的出身就是他的影子,无论他怎么努力装扮自己、改变自己,黄包车夫的出身还是紧紧跟著他,她就是这个意思。
紧紧勒住手中的马鞭,韦皓天有一秒钟的时间考虑狠狠抽郝蔓荻几鞭,最后还是忍住。
“不对劲就不要看,没人勉强你!”忿忿地丢下这一句话,韦皓天跨大脚步走出客厅,不跟她计较。
“谁要看啊,哼!”郝蔓荻气得将下巴转向另一边不看韦皓天。
正巧韦皓天也不想理她,并在马僮的协助下跳上黑色的骏马,马鞭一挥便跑得不见人影。
待他走后,郝蔓荻才将脸转回原来的位置,闷闷地看着空无一人的大门口。
什么嘛!骑马也不邀她,真是一个没风度的男人!
郝蔓荻基本上是一个优秀的女骑士,在法留学时期,还参加过当地举办的骑术比赛,获得了不少座奖杯。
她很爱骑马,只要有骑马的机会绝不放过。不过她虽然喜欢骑马,但还不至于喜欢到去求韦皓天的地步,她才不会让他称心如意呢!
“张妈,帮我准备一些吐司、果酱和牛奶,我要再吃一次早餐。”并且不管他的禁令吃那些“洋鬼子”的食物,看他敢对她怎样?
“好好的,太太,我马上去拿。”两边都是主人,姆妈就算为难也得听令,按照郝蔓荻的指示去准备西式早餐。
郝蔓荻又重新回到餐桌上坐好,好整以暇地等待姆妈将桌面收拾干净,换上睽违已久的西式早餐。
她满足地看着眼前的吐司、果酱和牛奶,总觉得最后一次吃这些东西,是上个世纪的事,她简直想死它们了。
郝蔓荻优雅地拿起其中一片吐司,在上面抹上她最爱的苹果酱,放入嘴中细嚼慢咽,顺便欣赏一下外面的景色。
其实这座庄园真的很美,郝蔓荻在心里默认。
它不仅景色优美,并且占地宽广,又经过完善规划,俨然就是一座小型私家花园,难怪韦皓天会这么骄傲。
想起韦皓天,她就想起他连日来的恶劣行径,免不了一肚子火。但她也同时想起他穿著骑装的帅气模样,下腹不由得传来一股騒动。
她生气地嚼著吐司,骂自己没用。明明就和他吵架,还老想着他的拥抱、他的吻,人家根本无所谓,还快快乐乐地单独去骑马!
说来说去,郝蔓荻在意的就是他骑马不邀她,也没问她到底会不会骑马,就一个人驾驭骏马,享受驰骋之乐!
郝蔓荻以为韦皓天已经走远,独自勇闯树林,事实上他确实绕了一圈,让身体出了相当多的汗,才又回到主屋附近。
和郝蔓荻一样,他的心情也没多好。昨天她竟然该死地没有主动过来找他,任凭他一个人摔东西、脱衣服、洗澡,她却始终没有打开那扇相连的门。
或许他该把那扇门给拆了。
韦皓天郁郁地想。
他不该管什么上流社会的规矩夫妻各睡一个房间,中间只隔一扇相连的门。这些规矩,对于增进夫妻感情,一点帮助也没有。
韦皓天万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遵守规矩,但他只要一想到郝蔓荻不久前对他说的话,马上又觉得遵不遵守规矩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傻瓜。
我只是以为自己看见了一只穿著衣服的猴子,觉得很新奇而已。
他忘不了她对他衣著的嘲讽,那比什么都要伤他。
为了配得上她,他勤看服装杂志,请教专业的裁缝师要怎么打扮才合宜,结果她却指责他是一只“穿著衣服的猴子”无论他做任何打扮,她都不屑一顾。
讨好她,真的好难。
韦皓天万分沮丧,拉紧缰绳,轻轻踢脚,又重新绕了屋子一圈。
他知道她喜欢法国,就盖了座法式庄园,让她度假。知道她喜欢打扮,就从法国买了一个货柜的衣服,让她每天更换。
他还缺她什么?没有了!什么都不缺。他唯一缺她的,是一个出身显赫的丈夫,这点他做不到,因为他是个黄包车夫,一个该死的黄包车夫!
韦皓天从没有像此刻这么痛恨自己的出身过,虽然说父母没得选择,但他仍免不了怨恨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在那样的家庭,一出生就是个贱民?
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他只能不断催促身下的马儿不断奔跑再奔跑,直到把自己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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