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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时候,胡闹和妞妞离开了白桦林,牵着手儿荡漾在麦田边,轻风拂煦,火烧云那嫣红如血的颜色染透了他们的脸庞。我 看书斋
“闹闹,快看那是什么?”
随着妞妞手指的方向,胡闹看到柴火垛里露出了几根细细长长的尾羽,暗褐色带点沉蕴的红,其上如同竹节一般点缀着黑色的斑点。
“这是野鸡。”胡闹一眼就认了出来,轻轻一扯妞妞的小手,俩人都有些兴奋,蹑手蹑脚的慢慢移了过去。
对于北大荒来说,类似于野鸡这样的野生资源极其的丰富。当地的民谣就曾这样唱: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平时没事儿的时候,农场的知青们就喜欢扛着猎枪,在山林中游荡,到了晚上总会提着丰盛的猎物回来。还曾有几个知青和附近胜利屯儿的老猎人一起猎到过黑瞎子。
当然,民谣里所唱的那种现在看来有些夸张的语调只是早期在北大荒还没有建设时的情况。而北大荒被开垦建设以后,大家还并没有意识到保护野生资源的重要性,这些野生资源遭到了大肆的破坏,数量上相比较早期来说要少了许多。
除此之外,小鬼子也曾给北大荒的这些野生资源带来过毁灭性的灾难。当年小鬼子入侵中国,进入东北三省的时候,曾带着大队人马用机枪扫射,也不知道捕杀了多少野生动物。特别是獐子,公獐子的肚脐儿部位有一个可以分泌麝香的香囊,麝香那可是金贵的东西,价值比黄金还要贵重,这些贪婪的小鬼子又岂能放过。
“闹闹,我来捉吧。”妞妞捋起袖子,一脸的兴致勃勃。
胡闹捏着她的胳膊,把她的身子往自己的身后拽了拽,压低声音说:“别闹,这野鸡可不是家鸡,带着野性儿,弄不好就会被它伤着的。要是它那尖利的爪子在你脸上挠了几下,你可就破相了。还有那尖嘴,一戳就是一个窟窿,到时候你可别哭鼻子。”
妞妞虽然性子有些彪呼呼的,但毕竟是个小女孩儿,被胡闹这么一说就胆怯了。嘴上却有些不肯认悚,嘟着嘴瞪着胡闹哼道:“我不会捉,你会捉么?”
胡闹略显得意的一笑,说:“你不知道我和胜利屯刘老倌儿关系特好么?他可是带我打过好几次猎呢,捉野鸡对我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妞妞哼了一声,说:“你别得意,我现在没有带着刺刀,要是有刺刀的话,我上去就给它几刀,看它还怎么挠人。”
胡闹有些无语,觉得这丫头有些偏执性暴力和血腥。
其实胡闹并不知道如何捉野鸡,刘老倌儿的确跟他关系很熟,而且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也的确带他打过几次猎。但是打猎都是用猎枪,没有谁会去空手捉野鸡。胡闹自然不曾从刘老倌儿那里学来这一手。
他之所以有信心,是因为上辈子在菜市场见过鸡农捉野鸡的架势。实则跟捉家鸡的方式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这野鸡的劲头比家鸡更猛一些。而且要防备着野鸡可能的攻击性举动。
在野鸡的躲藏的柴垛前停下的时候,胡闹和妞妞都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妞妞更是有些紧张的那手指使劲的搅着衣角。俩人都有些害怕这野鸡突然飞走了,那可就真是鸡飞蛋打一场空了。我&看书 斋
胡闹定了定神,预测着距离,野鸡躲藏的位置比他的身高略高一些,所以必须得防备野鸡的爪子和尖嘴可能挠到脸。柴垛很松弛,手伸进去按住野鸡并不难。但是必须要计算好时间,保证同时按住它的身子和擒住它的脑袋。
经过一番思量以后,胡闹动了。迅雷不及掩耳的冲前一步,一手斜按住野鸡的背部,一手飞快的伸进去捏住了野鸡的脖子。野鸡发出了咕咕的声音,开始挣扎起来。而这时,胡闹已经飞快的将压在野鸡背上的那只手变为绞住了它的一双翅膀。另一只手将紧捏着的鸡脖子塞进了翅膀里面,固定住。然后将它慢慢的从柴垛中提了出来。没有了东西借力,野鸡的一双爪子虽然还踢腾个不停,但却已毫无作用。
一边的妞妞看的的心花怒放,拍着小手,毫不吝啬的夸道:“闹闹,你可真厉害,咱们抓到野鸡喽!嘻嘻,晚上让妈妈给我们做红烧鸡。”
回到家的时候,胡闹的父母也刚从大田里了干活回来,一身泥一身汗。胡闹的妈妈吴凤娇正提着篾制的水瓶往面盆里倒水,胡闹的爸爸胡振华则是用面巾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爸妈。”胡闹甜甜的叫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喊出这两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称呼时,胡闹的心里总是有一股暖流在缓缓的游动。
妞妞也急不可耐的从胡闹的身后跳了出来,扬着小脸喜滋滋的说:“叔叔阿姨,你们快看,闹闹捉了一只活的野鸡。是我在柴垛里发现的呢。”
妞妞说着,有些得意的翘起了下巴。仿佛她发现野鸡的功劳比胡闹捉住野鸡还要大。
胡振华停住了拍打的动作,看着儿子提在手里那不断扑腾的野鸡,有些吃惊的说道:“儿子,厉害啊,野鸡都能捉住,看来晚上有下酒菜了啊。”
妞妞不乐意了,走过去,捉住胡振华的衣角嚷道:“叔叔,叔叔,这野鸡可是我在柴垛里发现的呢。本来我想捉的,可是被闹闹抢先了,哼。”说着,回头嘟嘴瞪了胡闹一眼。
胡振华摸摸妞妞的脑袋瓜子,翘起大拇指说:“对,还是妞妞的最大。”
妞妞一听,乐了,小下巴又得意的扬了起来。跑过去邀功似的捉住了吴凤娇的衣角,说:“阿姨,野鸡可是我发现的呢。”
吴凤娇放下水瓶,也笑着摸摸妞妞的小脑袋说:“妞妞厉害,闹闹可比不上你。”
胡闹自然没心思跟妞妞这小丫头计较谁的功劳大,看着手里不断扑腾的野鸡,无奈的朝胡振华说:“爸,我手都酸了。你赶紧找个绳子来将它给绑住,不然我手一松,它可就飞跑了。”
胡振华兴冲冲就要去找绳子,吴凤娇却是拉住了他,白了他一眼说:“急什么,赶紧洗脸吧。我去找绳子,顺便将这鸡给杀了。”
说着,又转头对妞妞说:“妞妞,回去叫你爸妈过来,晚上一起吃饭。”
妞妞应了一声就要往外跑,刚将面巾浸入面盆的胡振华急忙补了一句“别忘了,叫你爸把那高粱酒带上。”
晚上俩家人在一起聚餐,主食就是胡闹捉来的那只野鸡,佐以高粱酒,女人们聊的痛快,男人们喝的正欢,俩小孩儿夹... -->>
傍晚的时候,胡闹和妞妞离开了白桦林,牵着手儿荡漾在麦田边,轻风拂煦,火烧云那嫣红如血的颜色染透了他们的脸庞。我 看书斋
“闹闹,快看那是什么?”
随着妞妞手指的方向,胡闹看到柴火垛里露出了几根细细长长的尾羽,暗褐色带点沉蕴的红,其上如同竹节一般点缀着黑色的斑点。
“这是野鸡。”胡闹一眼就认了出来,轻轻一扯妞妞的小手,俩人都有些兴奋,蹑手蹑脚的慢慢移了过去。
对于北大荒来说,类似于野鸡这样的野生资源极其的丰富。当地的民谣就曾这样唱: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平时没事儿的时候,农场的知青们就喜欢扛着猎枪,在山林中游荡,到了晚上总会提着丰盛的猎物回来。还曾有几个知青和附近胜利屯儿的老猎人一起猎到过黑瞎子。
当然,民谣里所唱的那种现在看来有些夸张的语调只是早期在北大荒还没有建设时的情况。而北大荒被开垦建设以后,大家还并没有意识到保护野生资源的重要性,这些野生资源遭到了大肆的破坏,数量上相比较早期来说要少了许多。
除此之外,小鬼子也曾给北大荒的这些野生资源带来过毁灭性的灾难。当年小鬼子入侵中国,进入东北三省的时候,曾带着大队人马用机枪扫射,也不知道捕杀了多少野生动物。特别是獐子,公獐子的肚脐儿部位有一个可以分泌麝香的香囊,麝香那可是金贵的东西,价值比黄金还要贵重,这些贪婪的小鬼子又岂能放过。
“闹闹,我来捉吧。”妞妞捋起袖子,一脸的兴致勃勃。
胡闹捏着她的胳膊,把她的身子往自己的身后拽了拽,压低声音说:“别闹,这野鸡可不是家鸡,带着野性儿,弄不好就会被它伤着的。要是它那尖利的爪子在你脸上挠了几下,你可就破相了。还有那尖嘴,一戳就是一个窟窿,到时候你可别哭鼻子。”
妞妞虽然性子有些彪呼呼的,但毕竟是个小女孩儿,被胡闹这么一说就胆怯了。嘴上却有些不肯认悚,嘟着嘴瞪着胡闹哼道:“我不会捉,你会捉么?”
胡闹略显得意的一笑,说:“你不知道我和胜利屯刘老倌儿关系特好么?他可是带我打过好几次猎呢,捉野鸡对我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妞妞哼了一声,说:“你别得意,我现在没有带着刺刀,要是有刺刀的话,我上去就给它几刀,看它还怎么挠人。”
胡闹有些无语,觉得这丫头有些偏执性暴力和血腥。
其实胡闹并不知道如何捉野鸡,刘老倌儿的确跟他关系很熟,而且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也的确带他打过几次猎。但是打猎都是用猎枪,没有谁会去空手捉野鸡。胡闹自然不曾从刘老倌儿那里学来这一手。
他之所以有信心,是因为上辈子在菜市场见过鸡农捉野鸡的架势。实则跟捉家鸡的方式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这野鸡的劲头比家鸡更猛一些。而且要防备着野鸡可能的攻击性举动。
在野鸡的躲藏的柴垛前停下的时候,胡闹和妞妞都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妞妞更是有些紧张的那手指使劲的搅着衣角。俩人都有些害怕这野鸡突然飞走了,那可就真是鸡飞蛋打一场空了。我&看书 斋
胡闹定了定神,预测着距离,野鸡躲藏的位置比他的身高略高一些,所以必须得防备野鸡的爪子和尖嘴可能挠到脸。柴垛很松弛,手伸进去按住野鸡并不难。但是必须要计算好时间,保证同时按住它的身子和擒住它的脑袋。
经过一番思量以后,胡闹动了。迅雷不及掩耳的冲前一步,一手斜按住野鸡的背部,一手飞快的伸进去捏住了野鸡的脖子。野鸡发出了咕咕的声音,开始挣扎起来。而这时,胡闹已经飞快的将压在野鸡背上的那只手变为绞住了它的一双翅膀。另一只手将紧捏着的鸡脖子塞进了翅膀里面,固定住。然后将它慢慢的从柴垛中提了出来。没有了东西借力,野鸡的一双爪子虽然还踢腾个不停,但却已毫无作用。
一边的妞妞看的的心花怒放,拍着小手,毫不吝啬的夸道:“闹闹,你可真厉害,咱们抓到野鸡喽!嘻嘻,晚上让妈妈给我们做红烧鸡。”
回到家的时候,胡闹的父母也刚从大田里了干活回来,一身泥一身汗。胡闹的妈妈吴凤娇正提着篾制的水瓶往面盆里倒水,胡闹的爸爸胡振华则是用面巾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爸妈。”胡闹甜甜的叫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喊出这两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称呼时,胡闹的心里总是有一股暖流在缓缓的游动。
妞妞也急不可耐的从胡闹的身后跳了出来,扬着小脸喜滋滋的说:“叔叔阿姨,你们快看,闹闹捉了一只活的野鸡。是我在柴垛里发现的呢。”
妞妞说着,有些得意的翘起了下巴。仿佛她发现野鸡的功劳比胡闹捉住野鸡还要大。
胡振华停住了拍打的动作,看着儿子提在手里那不断扑腾的野鸡,有些吃惊的说道:“儿子,厉害啊,野鸡都能捉住,看来晚上有下酒菜了啊。”
妞妞不乐意了,走过去,捉住胡振华的衣角嚷道:“叔叔,叔叔,这野鸡可是我在柴垛里发现的呢。本来我想捉的,可是被闹闹抢先了,哼。”说着,回头嘟嘴瞪了胡闹一眼。
胡振华摸摸妞妞的脑袋瓜子,翘起大拇指说:“对,还是妞妞的最大。”
妞妞一听,乐了,小下巴又得意的扬了起来。跑过去邀功似的捉住了吴凤娇的衣角,说:“阿姨,野鸡可是我发现的呢。”
吴凤娇放下水瓶,也笑着摸摸妞妞的小脑袋说:“妞妞厉害,闹闹可比不上你。”
胡闹自然没心思跟妞妞这小丫头计较谁的功劳大,看着手里不断扑腾的野鸡,无奈的朝胡振华说:“爸,我手都酸了。你赶紧找个绳子来将它给绑住,不然我手一松,它可就飞跑了。”
胡振华兴冲冲就要去找绳子,吴凤娇却是拉住了他,白了他一眼说:“急什么,赶紧洗脸吧。我去找绳子,顺便将这鸡给杀了。”
说着,又转头对妞妞说:“妞妞,回去叫你爸妈过来,晚上一起吃饭。”
妞妞应了一声就要往外跑,刚将面巾浸入面盆的胡振华急忙补了一句“别忘了,叫你爸把那高粱酒带上。”
晚上俩家人在一起聚餐,主食就是胡闹捉来的那只野鸡,佐以高粱酒,女人们聊的痛快,男人们喝的正欢,俩小孩儿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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