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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大结局——木盒
第327章大结局——木盒
沈洁的手陡然一停,转过头,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朱隶。
朱隶微微叹口气:“让你失望了,我不是燕飞,我是朱隶。”
“你真的是朱隶?”
朱隶眨了一下眼睛。
“你已经”
“我知道,我已经死了,为什么又活过来了,我也很纳闷。”朱隶似乎苦笑了一下。
沈洁看着朱隶,很快想明白了道理,修复燕飞的大脑皮层神经后,随之植入的信息都是朱隶,沈洁当时就想到燕飞的记忆可能被破坏,被朱隶的记忆代替,现在看来,很可能真是这样。
燕飞醒来时,认识周围所有的人,大家因此认为燕飞并没有失忆,殊不知朱隶也清醒过几天,也认识大家,燕飞是没有失忆,只是记忆被朱隶的所代替。
朱隶的记忆代替了燕飞的事,大家很快就知道了,这个结果虽然出乎大家预料,但却不难被大家接受,一年前朱隶的死曾让大家很悲痛,朱隶清醒的最后几天,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年后燕飞重伤,再次把大家的心揪得生疼,如今终于救回来了一个,不管救回来谁,都是值得欣慰的。
何况,燕飞的记忆换了,但身体没换,大家当他是燕飞还是朱隶,其实都一样,对于外界,燕飞还是燕飞,不是朱隶。
朱隶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半个月后,已经能下床走路,除了头偶尔还觉得疼,身体没有什么别的病痛。
第一次照镜子,朱隶被自己吓了一跳。镜子中的面孔虽然英俊,但不慎熟悉,既不是自己,也不是朱隶所熟悉的那个明朝的燕飞。
清醒前的那个梦,朱隶时常想起,只是想不出当时的那个燕飞是六百年前的,还是现在的,朱隶感觉到的那份熟悉,是六百年前的,但长相和打扮,又应该是现在的,特别是那身西服,非常合身不说,还非常帅气。
医学界的业内人士都知道燕飞终于活了过来,当天参与抢救燕飞的几个专家更是大吃一惊,燕飞当时的情况他们最清楚,在那种情况下能活过来,真是奇迹中的奇迹,于是陈教授和沈洁的医术被传的神乎其神,香山北麓的这座小小的研究所,也被传得非常神秘,恰逢此时,陈教授小组关于思维传递的医学论文,真的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医学奖,获奖的三人,燕飞的身体尚未康复,沈洁要留下照顾燕飞,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去领奖的陈教授,只好亲自前往。
当燕飞能见客后,前来探望燕飞的人络绎不绝,大家都想亲眼见证一下奇迹,不过很快,圈子里又传出了另一条新闻,燕飞由于脑部严重中受创,虽然活了过来,却失忆了。
作为燕飞的未婚妻兼主治医沈洁很慎重的宣布,燕飞的这种失忆很可能是永久性的。
也就是说,燕飞的脑外第一刀永远消失了。
对于燕飞所在的医院来说,这一损失相当惨重,燕飞虽然活了过来,却因为失忆,正式递交了辞职信。
“你对医学方面的知识,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沈洁坐在朱隶对面的沙发上,削着苹果。
沈洁削平果的手法跟朱隶一样,一圈苹果皮,一刀下来,不会断。
其实这对沈洁来说非常简单,拿手术刀的人,这份轻重当然很容易掌握。
“也不是一点都不记得,但缺失了很多,而且我也没有兴趣。”朱隶仍然躺在床上,虽然恢复得很快,但身体还是很容易累。
“可要,通知你的父母?”沈洁说得很平淡,但心中多少有些紧张,已经死亡一年的人,顶着另一个人的身体重新出现,让沈洁怎么解释。
可不说,朱隶去世后,他父母的那份伤心,沈洁印象深刻。
“暂时,先不通知吧。”已经一年了,也许保持现状对他们最好。
“嗯,下周我们可以离开这里了,你可以暂时住在燕飞的房子。”
“你呢?”
“我?”沈洁一时没明白朱隶的意思。
“你还会嫁给我吗?”朱隶坐起来,认真地看着沈洁。
沈洁的容貌虽然与六百年前明朝的沈洁不一样,朱隶却常常能在沈洁的身上看到以前沈洁的影子,而对沈洁的感情,自清醒后也一天浓似一天,甚至有时沈洁忙于工作一天没过来看他,朱隶竟有些想。
沈洁冲着朱隶微微一笑:“是你还想娶我吗?”一直以来,沈洁知道自己爱的就是朱隶,接受燕飞,是以为自己爱的不过是自己小说中的朱隶,而且生活中的朱隶已经死了,燕飞又对沈洁恩爱有加,沈洁觉得即使自己不像燕飞爱自己一样爱他,但对他好,悉心照顾他还是能做到的,没想到就要跟燕飞结婚了,兜兜转转,又变成了朱隶。
朱隶翻身下地,走到沈洁面前,忽然单膝跪下:“嫁给我好吗?”
沈洁吓了一跳,忙拉起朱隶:“你这是做什么,身体还没好呢。”
“你答应我。”
“当然答应你,就算你不肯娶我,我也会赖着你的。”沈洁双臂环绕在朱隶的脖子上,含情脉脉地看着她。
“真的同意嫁给我?那我们结婚吧。”朱隶的目光深如潭水。
沈洁觉得,虽然这幅身体是燕飞,但目光变了,燕飞的目光永远是温温柔柔的,罩在身上如沐春风,朱隶的目光则深了很多,看不出他的目光中蕴藏了什么。这目光像极了沈洁小说中对朱隶的描写。有时沈洁突发奇想,怀疑朱隶真得穿越了六百年而来。
沈洁靠在朱隶的胸口,双手围在朱隶的腰上,声音若蚊蝇:“好。”
“什么。”朱隶故意逗她。
“好,”沈洁放大了声“你说怎样就怎样。”
朱隶嘿嘿笑着,低头想亲吻沈洁,沈洁忙在朱隶怀里到处躲着,却因为顾忌朱隶身体虚弱,并没有用力。
朱隶仍然嬉笑着与沈洁闹,忽然手指碰到了什么地方,朱隶的表情一滞,伸手拽下了沈洁的半边衣服。
沈洁方要嗔怒,却发现朱隶的表情非常得惊讶。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沈洁有些担心地问道。
朱隶的手轻轻地抚摸沈洁左肩胛骨下的一块疤:“这是怎么弄的?”
“小时候调皮,撞到门锁上了。”沈洁不在意地说道。
“沈洁这里也有块疤,是因为”
“我知道,我就是因为我身上的这块疤,才设计的那段故事。”沈洁扶着朱隶坐在沙发上。
“你见过你背后的这块疤吗?”
“照镜子看过。”沈洁坐在朱隶的身旁。将削好的苹果切了一小块递给朱隶。
朱隶一只手接了,另一只手仍在轻轻抚摸沈洁的那块伤疤,这明显是箭伤留下的疤,伤口很整齐。
虽然沈洁将前后过程详详细细地对朱隶讲了一遍,朱隶的心里仍然有种感觉,自己是穿越回来的,那是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不是小说。
看着沈洁不信的面容,朱隶忽然凑近沈洁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沈洁的脸倏地变了,诧异地问朱隶?“你怎么知道的。”就是燕飞,也不知道沈洁的大腿内侧,有一个桃形的红色胎记。
朱隶狡黠地笑道:“六百年前,你就是我老婆,我怎么会不知道。”
沈洁瞥了朱隶一眼,站起来道:“我去给你做午饭,别睡哦,等我回来。”说着话走了出去。
关于穿越的事情,沈洁跟朱隶探讨过几次,开始沈洁坚持认为朱隶那些关于明朝的回忆,是因为沈洁将自己的小说,强行通过脑电波输给了朱隶,使得朱隶觉得那便是自己真实生活的记忆。
朱隶却撇撇嘴说:“焉知不是我穿越回来的脑电波,影响了你的脑电波,在你的脑海里形成了小说,再由你的笔写下来,反传给我。”
沈洁只是笑笑,并没有同朱隶争辩。
那个地方,除了父母和自己,燕飞也见过
晚秋,树叶开始掉了,天空蓝得不像话,也高得不像话,早晚的气温带着些微的寒意。秋老虎已经无声地走了,即使中午,也感觉不到酷热。
高中的时候,沈洁曾和同学谈论过秋季。一年的每个季节,都会被人赞美或厌恶,秋季似乎更明显一些,喜欢它的人,称它为丰收的季节,有秋色赋为它赞美;不喜欢的,说它太过凄凉,阵阵风声催落叶,点点秋雨打浮萍,更有欧阳修的绝唱秋声赋,通篇读下来,倍感悲伤。
沈洁高中的时候是喜欢秋天的,确切地说,一年四季,沈洁都喜欢,那个时候的她快乐无忧,父母疼爱,成绩又好,很顺利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似乎所有的变故都是大三那年发生的,先是父亲出国,几个月后父母最终分手,然后母亲跟另一个男人出国,那一个秋天,沈洁看哪里都不顺眼,第一次觉得欧阳修的秋声赋写的太含蓄了,不够凄惨。
直到考博,遇到了像父亲一样的陈教授。
其实,陈教授原本就是父亲的高中同学,沈洁快拿到博士学位时,才知道原来父亲一直托陈教授在照顾自己。
那个时候,也是秋天,满眼的灿烂。
今年的秋天,燕飞在出事一年多后,终于一身活力的站在沈洁的面前,只是脸上的笑容,不再是燕飞那种温文的笑,而是朱隶那种带着痞子味道的笑,最能诱惑沈洁的笑。
“这样看着我笑,一定有什么目的,说吧,想怎样?”沈洁翘着腿坐在沙发上,看着站在门口的朱隶。
“这个周六,我们去十三陵吧。”朱隶走过来,挤了挤沈洁,看着沈洁向一旁挪了一下,贴着她坐下。
“去十三陵?天冷了,山里气温低,你身体刚恢复”
朱隶打断沈洁的话,一脸正色:“我非常想去,陪我去好不... -->>
第327章大结局——木盒
第327章大结局——木盒
沈洁的手陡然一停,转过头,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朱隶。
朱隶微微叹口气:“让你失望了,我不是燕飞,我是朱隶。”
“你真的是朱隶?”
朱隶眨了一下眼睛。
“你已经”
“我知道,我已经死了,为什么又活过来了,我也很纳闷。”朱隶似乎苦笑了一下。
沈洁看着朱隶,很快想明白了道理,修复燕飞的大脑皮层神经后,随之植入的信息都是朱隶,沈洁当时就想到燕飞的记忆可能被破坏,被朱隶的记忆代替,现在看来,很可能真是这样。
燕飞醒来时,认识周围所有的人,大家因此认为燕飞并没有失忆,殊不知朱隶也清醒过几天,也认识大家,燕飞是没有失忆,只是记忆被朱隶的所代替。
朱隶的记忆代替了燕飞的事,大家很快就知道了,这个结果虽然出乎大家预料,但却不难被大家接受,一年前朱隶的死曾让大家很悲痛,朱隶清醒的最后几天,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年后燕飞重伤,再次把大家的心揪得生疼,如今终于救回来了一个,不管救回来谁,都是值得欣慰的。
何况,燕飞的记忆换了,但身体没换,大家当他是燕飞还是朱隶,其实都一样,对于外界,燕飞还是燕飞,不是朱隶。
朱隶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半个月后,已经能下床走路,除了头偶尔还觉得疼,身体没有什么别的病痛。
第一次照镜子,朱隶被自己吓了一跳。镜子中的面孔虽然英俊,但不慎熟悉,既不是自己,也不是朱隶所熟悉的那个明朝的燕飞。
清醒前的那个梦,朱隶时常想起,只是想不出当时的那个燕飞是六百年前的,还是现在的,朱隶感觉到的那份熟悉,是六百年前的,但长相和打扮,又应该是现在的,特别是那身西服,非常合身不说,还非常帅气。
医学界的业内人士都知道燕飞终于活了过来,当天参与抢救燕飞的几个专家更是大吃一惊,燕飞当时的情况他们最清楚,在那种情况下能活过来,真是奇迹中的奇迹,于是陈教授和沈洁的医术被传的神乎其神,香山北麓的这座小小的研究所,也被传得非常神秘,恰逢此时,陈教授小组关于思维传递的医学论文,真的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医学奖,获奖的三人,燕飞的身体尚未康复,沈洁要留下照顾燕飞,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去领奖的陈教授,只好亲自前往。
当燕飞能见客后,前来探望燕飞的人络绎不绝,大家都想亲眼见证一下奇迹,不过很快,圈子里又传出了另一条新闻,燕飞由于脑部严重中受创,虽然活了过来,却失忆了。
作为燕飞的未婚妻兼主治医沈洁很慎重的宣布,燕飞的这种失忆很可能是永久性的。
也就是说,燕飞的脑外第一刀永远消失了。
对于燕飞所在的医院来说,这一损失相当惨重,燕飞虽然活了过来,却因为失忆,正式递交了辞职信。
“你对医学方面的知识,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沈洁坐在朱隶对面的沙发上,削着苹果。
沈洁削平果的手法跟朱隶一样,一圈苹果皮,一刀下来,不会断。
其实这对沈洁来说非常简单,拿手术刀的人,这份轻重当然很容易掌握。
“也不是一点都不记得,但缺失了很多,而且我也没有兴趣。”朱隶仍然躺在床上,虽然恢复得很快,但身体还是很容易累。
“可要,通知你的父母?”沈洁说得很平淡,但心中多少有些紧张,已经死亡一年的人,顶着另一个人的身体重新出现,让沈洁怎么解释。
可不说,朱隶去世后,他父母的那份伤心,沈洁印象深刻。
“暂时,先不通知吧。”已经一年了,也许保持现状对他们最好。
“嗯,下周我们可以离开这里了,你可以暂时住在燕飞的房子。”
“你呢?”
“我?”沈洁一时没明白朱隶的意思。
“你还会嫁给我吗?”朱隶坐起来,认真地看着沈洁。
沈洁的容貌虽然与六百年前明朝的沈洁不一样,朱隶却常常能在沈洁的身上看到以前沈洁的影子,而对沈洁的感情,自清醒后也一天浓似一天,甚至有时沈洁忙于工作一天没过来看他,朱隶竟有些想。
沈洁冲着朱隶微微一笑:“是你还想娶我吗?”一直以来,沈洁知道自己爱的就是朱隶,接受燕飞,是以为自己爱的不过是自己小说中的朱隶,而且生活中的朱隶已经死了,燕飞又对沈洁恩爱有加,沈洁觉得即使自己不像燕飞爱自己一样爱他,但对他好,悉心照顾他还是能做到的,没想到就要跟燕飞结婚了,兜兜转转,又变成了朱隶。
朱隶翻身下地,走到沈洁面前,忽然单膝跪下:“嫁给我好吗?”
沈洁吓了一跳,忙拉起朱隶:“你这是做什么,身体还没好呢。”
“你答应我。”
“当然答应你,就算你不肯娶我,我也会赖着你的。”沈洁双臂环绕在朱隶的脖子上,含情脉脉地看着她。
“真的同意嫁给我?那我们结婚吧。”朱隶的目光深如潭水。
沈洁觉得,虽然这幅身体是燕飞,但目光变了,燕飞的目光永远是温温柔柔的,罩在身上如沐春风,朱隶的目光则深了很多,看不出他的目光中蕴藏了什么。这目光像极了沈洁小说中对朱隶的描写。有时沈洁突发奇想,怀疑朱隶真得穿越了六百年而来。
沈洁靠在朱隶的胸口,双手围在朱隶的腰上,声音若蚊蝇:“好。”
“什么。”朱隶故意逗她。
“好,”沈洁放大了声“你说怎样就怎样。”
朱隶嘿嘿笑着,低头想亲吻沈洁,沈洁忙在朱隶怀里到处躲着,却因为顾忌朱隶身体虚弱,并没有用力。
朱隶仍然嬉笑着与沈洁闹,忽然手指碰到了什么地方,朱隶的表情一滞,伸手拽下了沈洁的半边衣服。
沈洁方要嗔怒,却发现朱隶的表情非常得惊讶。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沈洁有些担心地问道。
朱隶的手轻轻地抚摸沈洁左肩胛骨下的一块疤:“这是怎么弄的?”
“小时候调皮,撞到门锁上了。”沈洁不在意地说道。
“沈洁这里也有块疤,是因为”
“我知道,我就是因为我身上的这块疤,才设计的那段故事。”沈洁扶着朱隶坐在沙发上。
“你见过你背后的这块疤吗?”
“照镜子看过。”沈洁坐在朱隶的身旁。将削好的苹果切了一小块递给朱隶。
朱隶一只手接了,另一只手仍在轻轻抚摸沈洁的那块伤疤,这明显是箭伤留下的疤,伤口很整齐。
虽然沈洁将前后过程详详细细地对朱隶讲了一遍,朱隶的心里仍然有种感觉,自己是穿越回来的,那是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不是小说。
看着沈洁不信的面容,朱隶忽然凑近沈洁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沈洁的脸倏地变了,诧异地问朱隶?“你怎么知道的。”就是燕飞,也不知道沈洁的大腿内侧,有一个桃形的红色胎记。
朱隶狡黠地笑道:“六百年前,你就是我老婆,我怎么会不知道。”
沈洁瞥了朱隶一眼,站起来道:“我去给你做午饭,别睡哦,等我回来。”说着话走了出去。
关于穿越的事情,沈洁跟朱隶探讨过几次,开始沈洁坚持认为朱隶那些关于明朝的回忆,是因为沈洁将自己的小说,强行通过脑电波输给了朱隶,使得朱隶觉得那便是自己真实生活的记忆。
朱隶却撇撇嘴说:“焉知不是我穿越回来的脑电波,影响了你的脑电波,在你的脑海里形成了小说,再由你的笔写下来,反传给我。”
沈洁只是笑笑,并没有同朱隶争辩。
那个地方,除了父母和自己,燕飞也见过
晚秋,树叶开始掉了,天空蓝得不像话,也高得不像话,早晚的气温带着些微的寒意。秋老虎已经无声地走了,即使中午,也感觉不到酷热。
高中的时候,沈洁曾和同学谈论过秋季。一年的每个季节,都会被人赞美或厌恶,秋季似乎更明显一些,喜欢它的人,称它为丰收的季节,有秋色赋为它赞美;不喜欢的,说它太过凄凉,阵阵风声催落叶,点点秋雨打浮萍,更有欧阳修的绝唱秋声赋,通篇读下来,倍感悲伤。
沈洁高中的时候是喜欢秋天的,确切地说,一年四季,沈洁都喜欢,那个时候的她快乐无忧,父母疼爱,成绩又好,很顺利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似乎所有的变故都是大三那年发生的,先是父亲出国,几个月后父母最终分手,然后母亲跟另一个男人出国,那一个秋天,沈洁看哪里都不顺眼,第一次觉得欧阳修的秋声赋写的太含蓄了,不够凄惨。
直到考博,遇到了像父亲一样的陈教授。
其实,陈教授原本就是父亲的高中同学,沈洁快拿到博士学位时,才知道原来父亲一直托陈教授在照顾自己。
那个时候,也是秋天,满眼的灿烂。
今年的秋天,燕飞在出事一年多后,终于一身活力的站在沈洁的面前,只是脸上的笑容,不再是燕飞那种温文的笑,而是朱隶那种带着痞子味道的笑,最能诱惑沈洁的笑。
“这样看着我笑,一定有什么目的,说吧,想怎样?”沈洁翘着腿坐在沙发上,看着站在门口的朱隶。
“这个周六,我们去十三陵吧。”朱隶走过来,挤了挤沈洁,看着沈洁向一旁挪了一下,贴着她坐下。
“去十三陵?天冷了,山里气温低,你身体刚恢复”
朱隶打断沈洁的话,一脸正色:“我非常想去,陪我去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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