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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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军团由十个联队组成,一个联队含三个大队,一个大队含三个小队,一个小队的常规编制为一百人。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神圣大帝是个专情的人。神圣大帝之所以不仅仅只有一个红颜知已,据权威人士透露:那是因为神圣大帝被一块被称之为烧鸡,状似黑炭,实为剧毒物质的物体所迫害引发的不良后果。
当神圣大帝和卡特琳娜帝妃与精通厨艺的安丽丝。希拉相遇后,两人同时被她的厨艺所俘获。当神圣大帝仍旧在犹豫是否向安丽丝帝妃表达爱情之时,卡特琳娜甚至(出于帝妃尊贵的形象考虑,此处省略五十一字)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
重新见到阿呆无论如何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如果不是在我正准备出发追杀马贼的前提下,我会更高兴的。阿呆突然从远处跑过来,从那可怕的速度可以推断出其冲力的大小。遗憾的是当时我确实高兴坏了,除了忘了应该立刻追击马贼外,也忘了阿呆以这种速度冲过来的冲击力。
纵使是高阶白银骑士,对这样的冲击力也无可奈何啊。
强忍着没有用手捂住巨痛的臀部,我挤出微笑爬起来。冲到阿呆面前,我拼命地掐、捏、扭,终于吓得阿呆呜呜地叫着逃出我的魔掌。看着阿呆委屈的样子,我解释说它耽误了我追杀马贼。
我死也不会承认报复阿呆是因为刚才臀部被摔得太痛。
本来还担心我有阿呆作坐骑,而卡特琳娜只能骑马会不高兴。哪知道该死的阿呆居然没把它真正的主人放在眼里,首先驼起卡特琳娜起来。重色轻友的公猞猁!我怀疑如果让阿呆看见卡特琳娜的真实模样,阿呆甚至会把卡特琳娜当作第一主人,而把我晾在一边。
阿呆绝对是个很色的猞猁。它对我挤眉弄眼,然后轻吼一声。其大意令我气得不行。居然是:换了个妞?主人你真行。
卡特琳娜这时候有些生气,又有些害羞。我有点不明白。如果是因为与我共骑而害羞,那也不合常理。我与她之间只存在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什么可害羞的。至于说生气,我确实想不出理由。
追杀马贼的任务基本上还算顺利。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追、杀。如果仅仅是我,马贼们可能还会逃掉一些,因为他们见势不妙分头逃跑起来。但是有阿呆在,它可以借着气味追上从其它方向逃跑的马贼。以阿呆的速度和追踪能力,这些马贼已经被判了死刑。
如果追杀骑士就不会这么费力了。如果是骑士,他们虽然在危险的情况下也会兵分两路或三路,但不至于象马贼这样先是分成四五路,眼看我要追上其中一路的时候又马上溃散向四面八方逃跑。
多数情况下还算是尊重骑士许下的诺言,在崇拜我的镇民面前声称要杀光马贼,我会尽量做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按阿呆的说法,前面是最后一拨马贼,大约有十几个人。我很振奋,因为马上可以完成任务了。
追着追着居然追到一个营地,前面是列阵而待的军队。我定睛一看,不由打了退堂鼓。这支军队足足有三千多人,而且他们不是普通人,是兽人!
兽人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神魔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矮人、精灵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兽人就仇视人类。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大无穷、反应快、行动敏捷,而且至少有20%以上的兽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绰绰有余。好在他们数量较少,而且只会三级以下魔法。不过相应的,他们拥有一定的抗魔能力。
如果不用魔法,三千人伸着脑袋让我砍,恐怕我手上的普通精钢剑也会砍钝,但是如果要借助卡特琳娜的力量,却又颇为伤害我的自尊心。使用魔法,对身体极为强壮的兽人的伤害力相应小于人类。假如我使用魔法,想要杀死这三千兽人不知道要用多少个四、五级的魔法,那时候搞不好会脱力。再说按比例他们中有六百可以狂化的战士,这六百狂化的战士用魔法可不容易干掉。这时候,我特别想学禁忌魔法,可惜兰仆说过以我的血统不能使用禁忌魔法。
正准备骑着阿呆逃命,阿呆却趾高气扬地向兽人们走去。如果不是舍不得扔下阿呆,我差点没从阿呆背上跳下来抱着卡特琳娜用飞行术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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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军团由十个联队组成,一个联队含三个大队,一个大队含三个小队,一个小队的常规编制为一百人。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神圣大帝是个专情的人。神圣大帝之所以不仅仅只有一个红颜知已,据权威人士透露:那是因为神圣大帝被一块被称之为烧鸡,状似黑炭,实为剧毒物质的物体所迫害引发的不良后果。
当神圣大帝和卡特琳娜帝妃与精通厨艺的安丽丝。希拉相遇后,两人同时被她的厨艺所俘获。当神圣大帝仍旧在犹豫是否向安丽丝帝妃表达爱情之时,卡特琳娜甚至(出于帝妃尊贵的形象考虑,此处省略五十一字)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
重新见到阿呆无论如何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如果不是在我正准备出发追杀马贼的前提下,我会更高兴的。阿呆突然从远处跑过来,从那可怕的速度可以推断出其冲力的大小。遗憾的是当时我确实高兴坏了,除了忘了应该立刻追击马贼外,也忘了阿呆以这种速度冲过来的冲击力。
纵使是高阶白银骑士,对这样的冲击力也无可奈何啊。
强忍着没有用手捂住巨痛的臀部,我挤出微笑爬起来。冲到阿呆面前,我拼命地掐、捏、扭,终于吓得阿呆呜呜地叫着逃出我的魔掌。看着阿呆委屈的样子,我解释说它耽误了我追杀马贼。
我死也不会承认报复阿呆是因为刚才臀部被摔得太痛。
本来还担心我有阿呆作坐骑,而卡特琳娜只能骑马会不高兴。哪知道该死的阿呆居然没把它真正的主人放在眼里,首先驼起卡特琳娜起来。重色轻友的公猞猁!我怀疑如果让阿呆看见卡特琳娜的真实模样,阿呆甚至会把卡特琳娜当作第一主人,而把我晾在一边。
阿呆绝对是个很色的猞猁。它对我挤眉弄眼,然后轻吼一声。其大意令我气得不行。居然是:换了个妞?主人你真行。
卡特琳娜这时候有些生气,又有些害羞。我有点不明白。如果是因为与我共骑而害羞,那也不合常理。我与她之间只存在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什么可害羞的。至于说生气,我确实想不出理由。
追杀马贼的任务基本上还算顺利。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追、杀。如果仅仅是我,马贼们可能还会逃掉一些,因为他们见势不妙分头逃跑起来。但是有阿呆在,它可以借着气味追上从其它方向逃跑的马贼。以阿呆的速度和追踪能力,这些马贼已经被判了死刑。
如果追杀骑士就不会这么费力了。如果是骑士,他们虽然在危险的情况下也会兵分两路或三路,但不至于象马贼这样先是分成四五路,眼看我要追上其中一路的时候又马上溃散向四面八方逃跑。
多数情况下还算是尊重骑士许下的诺言,在崇拜我的镇民面前声称要杀光马贼,我会尽量做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按阿呆的说法,前面是最后一拨马贼,大约有十几个人。我很振奋,因为马上可以完成任务了。
追着追着居然追到一个营地,前面是列阵而待的军队。我定睛一看,不由打了退堂鼓。这支军队足足有三千多人,而且他们不是普通人,是兽人!
兽人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神魔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矮人、精灵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兽人就仇视人类。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大无穷、反应快、行动敏捷,而且至少有20%以上的兽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绰绰有余。好在他们数量较少,而且只会三级以下魔法。不过相应的,他们拥有一定的抗魔能力。
如果不用魔法,三千人伸着脑袋让我砍,恐怕我手上的普通精钢剑也会砍钝,但是如果要借助卡特琳娜的力量,却又颇为伤害我的自尊心。使用魔法,对身体极为强壮的兽人的伤害力相应小于人类。假如我使用魔法,想要杀死这三千兽人不知道要用多少个四、五级的魔法,那时候搞不好会脱力。再说按比例他们中有六百可以狂化的战士,这六百狂化的战士用魔法可不容易干掉。这时候,我特别想学禁忌魔法,可惜兰仆说过以我的血统不能使用禁忌魔法。
正准备骑着阿呆逃命,阿呆却趾高气扬地向兽人们走去。如果不是舍不得扔下阿呆,我差点没从阿呆背上跳下来抱着卡特琳娜用飞行术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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