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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一就有二,一个人再完美总要有一个可以哭的地方,莫兴宁说起来也是一个十分坚强的孩子,本来他是莫家长孙,老爸生的相貌堂堂,高额高鼻的,在外为人处事风评什么都好,母亲容貌也不错,一家子和谐美满。
莫今通也是满意的,老大这么成器,老大儿子也很成器的样子,后面几个孩子胡闹一点也没有事儿。
可是就是最尊敬的父亲给了莫兴宁那看似坚强实际脆弱的心一个大锤子。
妈蛋,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父亲是个精分你会怎么办?精分的那个爸爸也是爸爸啊,也只能认了,就当父亲性格多姿多彩一点好了。但是那个爸爸心理阴暗,天天打老婆,打的是你麻麻,你又该怎么办?
其实知道莫怀义这个毛病的,第一个是莫今通自己,莫今通是人精啊,怎么会发现不了儿子不对劲。
莫今通早年在战场杀的人多,亏心事也做过,觉得这是老天对自己的报应,尤其是秦宇那件事,日日夜夜自己都睡不好,觉得是报应到儿子身上了,本来看着最出色的儿子,他都手把手教,准备让老大继承家业的,倒不是传长不传幼的心理,盖是因为莫今通是自己打拼出来的,非常深刻的认识到,做生意掌家业这种事,一家只能一个主,要是来了好几个领导是什么事都做不成的,其他几个孩子就安心分红就行。
可是有一天居然发现妈蛋,最重视的儿子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莫今通整个人都不好了,跟当初知道自己丁丁有问题的感觉差不了多少。
不过好在儿子精分的还不算厉害,最多在家打打老婆,那儿媳妇也不是名门之后,打了就打了,也没有娘家出头,莫今通就当不知道。
他对儿子还是抱有一丝希望的,毕竟当初他自己丁丁不好也是尝试了很久,实在没办法才放弃的,那过程很是艰辛。
莫今通因为心虚对秦宇的孩子秦天是非常好的,而且秦天也是个稳妥能干的,跟自己老大关系很不错,都说莫今通阴狠,但人也不是天生下来就是坏蛋的,他开始是真心想和秦宇好好的,奈何形势逼人,等错事做下了,他也是有过后悔的。
对秦天好的时候也是真心实意的,秦天稳妥,他还希望能帮衬一下老大。
结果老大精分严重,不小心把老婆打死了,却被秦天撞见,秦天是个正义感很足的人,只想着帮忙送医院抢救,却不想人还没有到医院,自己先被莫怀义碾死了。
家里知道莫今通精分的只有老爷子和莫兴宁。
老爷子强硬的处理了,把莫怀义送去学佛了。
莫兴宁成了孤家寡人,开始在莫今通跟前讨生活,这其中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
小孩子哪一个不是在父母身边高高兴兴长大的好,小小年纪就要事事都做的完美,哪怕被人夸赞,其实未必是幸福。
莫兴宁就是这样冷暖自知的过来的,莫今通是不会教育孩子的,要真会教育,几个子女不至于成为现在这个脾气,正是当爸爸的时候不会教育孩子,难道当了爷爷就会教育孙子?自然是不可能的。
余露出现的时候,莫兴宁已经喝了一杯酒了,哪怕他面容清醒无比,但是看到他的手直直的按在酒杯上,居然没有嫌弃脏,其实已经有几分醉意了。
余露心情也不大好,坐下,一起开喝。并且心中有一种复杂之感,莫兴宁找她她是开心的,可是前头莫兴宁牵着个窈窕淑女给家人见面,到自己却是在这阴暗的小酒吧,她又觉得有些不甘。
不过甭管甘不甘心,她都来了,其实她一点都没有选择,就是莫兴宁挥之即来呼之即去,现在倒不是余露被莫兴宁抓住了什么把柄了,只是女人,再聪明的女人,如果陷进了感情旋窝,脑子总会犯蠢,就像詹梅于江术仁一样,已经委身于马天奇还从他那里赚了一大笔钱,却还对江术仁这白丁念念不忘,操心操肺的为他筹谋,余露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莫兴宁却真的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她以前接触的人没有一个有莫兴宁这样完美的,喜欢上也是正常。
詹梅那样的老油子况且拔不出来,余露就算再聪明,也还是新丁,又遭逢了这样大的一个挫折,喝的比莫兴宁还猛。
之后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两人醒来,发现光溜溜的对方,聪明劲又回到了各自的大脑,开足马力相互埋怨起来。
莫兴宁觉得自己被算计了,他还真是,余露好歹是处,他居然第一想法是这样的,余露要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悔死。
就算不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余露也有些后悔,莫兴宁这模样,摆明了是不愿意带自己上明面的,他明面还有一个女朋友呢,可是自己这可真正是第一次,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丢了,而且一点价值都没有,面上也不太好看。
尤其是这时候,莫兴宁的电话响了,是马复香打来的,莫兴宁没有犹豫,接了起来,说话的时候已经很清醒,没有一点像宿醉的模样。
“下午去骑马,好的,我去接你。”
余露看着接电话的莫兴宁光着的背影,没有说话,默默的把自己的衣服穿起来,起身走了,关门声都是轻的,莫兴宁挂了电话,躺在酒店的床上,一时间不知道想什么,默默的望着天花板上的灯……
☆、第六十一章:我爷爷
上辈子余露和莫兴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好上的,但是绝对不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莫兴宁还在国外上学,正和马复香慢慢建立深厚的感情,跟余露一点瓜葛都没有。
余露是喜欢莫兴宁的,喜欢他有钱,喜欢他有背景,当然也喜欢他人,他长的帅,也有风度,学识又好,余露喜欢上他也是很正常的。
像余露这样的,要是落在大富人家,说不定还真能培养成名门淑女,她很聪明,她弟弟只比她小一岁,但是两人的学识却是从小就差别巨大,余露三岁的时候会背诗,余冠三岁的时候话都说不顺溜。余露七岁的时候就知道把父亲报刊亭的好卖的报纸摆在最顺眼的位置,一天就增加了不少的销量,而余冠七岁的时候还只知道撕报纸。
这样巨大的差别慢慢的滋养了余大成的野心,余大成算是最早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从乡下到城里买房,自己弄了个小事业,卖书刊杂志,日子很不错。
他的脑子比自己的乡下兄弟灵活多了,乡下兄弟还在种田,但是也灵活的有限,他把发家的希望寄托到女儿身上。
家里是卖书刊的,别的没有书多,天天陪着女儿看,女儿也聪明,几乎是过目不忘,更让后来余大成有什么东西都紧着女儿先,还花钱送女儿学小提琴,最后更是咬牙送她去泰西。
不过从最初教育就有些问题,余大成是卖书刊杂志的,什么好卖进什么,那些书其实不适合小孩子启蒙教育,多是快餐文学,有点像天涯上的吵架帖子,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各种算计,给大家打发时间看的,内容肯定是有些偏薄的。
而余大成自己没有文化,觉得看书都是好的,把这些书从小给女儿看,余露就是再聪明,也会不知不觉被养歪,何况余大成心心念念女儿有大本事,更是给余露一种莫名其妙的光环和外在压力。
上辈子余露好歹正正经经在泰西读完高中,又去上了大学,一些偏薄的思想随着成年懂事也稍稍的改了些,可是这辈子就没有那么顺利,她还在高中就遇到这么多挫折,几乎是天之娇女,被腰斩了一般,脑子没有那么容易转过弯的。
她离开酒店,什么都不记得,脑子里就莫兴宁说要跟马复香去名田马场的这句话,来来回回的回放着。
最近余露颇不顺,对别人的眼神非常敏感,莫兴宁醒来第一时间皱眉的厌恶,让余露心都凉了,其实她也很慌神,这是她的第一次,没有温柔的安慰就算了,居然还厌恶和怀疑,这让余露很受不了,她出门还觉得两腿间有些不适应,走在路上,身上穿着裙子,冷坏了,本来就是去参加宴会的裙子,在宴会厅里暖气足足的没有什么,可是走到外面却冷的瑟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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