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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二点钟的中远市到处闪烁着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看起来一片繁华。
但是大街上却没有多少人,因为天空中由远而近隐隐传来一阵阵闷响,街道上刮起了一阵阵大风,空气也变得闷热湿润起来。
没多久划破夜空的明亮闪电也如期而至,眼看就要迎来一阵大暴雨了。
中远市早间天气预报也报道过今夜会有暴雨。所以,今夜的市区才会那么冷清,凡是能回家的人都早早的就回家去了。
在中远市市区不远的一个城中村的一间出租屋里,不太明亮的灯光下,一个脸上有道刀疤,大约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正对着一个身材干瘦,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说着什么。
“小马,今天用咱们的行话来说正是月黑风高,便宜下手之时,所以你今晚上就不要偷懒了,好好给我再干一票,再不干咱们可就揭不开锅了”。
年轻人抬头看了看黑糊糊的窗外没有出声,看样子是有些不想出动。
“你有没有听见我说的,赶紧的行动,别找不自在,嗯”。中年男人说最后一句话时双眼里闪动着凶光,语气中带着威胁。
年轻人暗自叹息一声,无声的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中年男人哈哈一笑,拍了年轻人肩头一下,“这就对了,你说我供你吃穿这么多年,你为我出点力也是应该的吗。”
中年男人说完略微停顿了一下,又说道:“丽华苑小区知道吧?今天你就去那里干活,听说那里住的每一家可都是百万富翁,好好干,今晚上我可就等你的好消息了啊”。
中年男人说完话,径直走到屋子中间唯一的一张桌子边坐下,弯腰从桌子下拿出一瓶啤酒,用牙咬开,自得自乐的就着桌子上放的一袋花生米喝开了。
年轻人还是默不作声,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也不管中年人在干什么,自己从屋子靠窗户的一张床下拿出了一个小黑包。
小黑包两头有两个像腰带一样的带子,看样子正是可以绑在腰间的那种普通腰包,年轻人缓缓拉开腰包的拉链,检查起腰包里的东西。
不大的腰包里,只装了几样东西,一副皮的霹雳手套,一大串各种各样的钥匙,大致一看足有二三十把之多,另外就是几把大小不一的螺丝刀和扳手。
年轻人拿出皮手套麻利的戴在手上,正眼也没看一眼正喝得高兴得中年人,拉开门就走了出去。此时,天空中已经有些雨滴撒落下来了。
年轻人没有骑停在门口的那辆昨天还是别人的山地自行车,迈着不缓不急的步子慢慢的隐入了漆黑的夜色中。
丽华苑小区是去年才盖好的高档小区,小区里除了十几栋高层建筑外,另外还有十栋小别墅,这里每平米的房价在两万元以上,一般家庭还真是在这里买不起的。
丽华苑小区离这位年轻人所住的地方不算远,步行也就半个小时,所以年轻人也就这么懒懒散散的冒着逐渐变大的雨走到了小区墙外。
年轻人抬头看了看小区围墙,然后身子往下微微一蹲,之后快速的往上一穿,双手扒住了小区不算低的围墙,再然后身子轻巧的翻身而进。
看样子动作很熟练,应该经常做这一类型的运动。
年轻人躲在一处小区灯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双眼四处快速的扫了几眼。
高档小区里都会在各个地段装有监控探头,年轻人经验很是老道,只是这么简单的扫了几眼,就大致知道了附近几个监控的位置,自然也就知道如何避开这些监控了。
很快,年轻人就选定了自己的目标,小区内一栋高层西面四楼的一户人家,选这户人家的原因,一是楼层还不算太高,凭他的身手爬上去不费劲。
第二个原因,也就是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户人家的窗户是半掩着的,最便于进入了。还有一个原因房子里没有一丝光亮,说明要么没人,要么早就睡了。
说到这里,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会猜到本书主角的职业是什么了,没错,就是小偷。一个有七年经历的老手了,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架不住入行早啊。
年轻人名字叫马浩宇,据说是他那没见的面的老子给他起的,看这名字起的还是有一定水平的。
马浩宇今年刚满二十岁,从懂事以来就在社会福利院长大,没见过亲爹亲娘,八岁那年他被一户人家领养了。
领养他的那对夫妇结婚近十年了还没有生出一个孩子来,所以就到福利院领养了马浩宇,一开始他们对马浩宇还是不错的。
一直到第二年,那对夫妇突然怀上了自家的孩子,由此可想而知对于不是亲生的马浩宇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马浩宇于是毅然离开了这个令他伤心的家,那年他还不到十岁。
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娃娃流落街头,吃得苦有多少,那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捡过破烂,睡过下水道,替人洗车,给人望风,打过架,偷过东西,甚至被人打的半死都有过,劳教所都不知进了几回了。
十三岁那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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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二点钟的中远市到处闪烁着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看起来一片繁华。
但是大街上却没有多少人,因为天空中由远而近隐隐传来一阵阵闷响,街道上刮起了一阵阵大风,空气也变得闷热湿润起来。
没多久划破夜空的明亮闪电也如期而至,眼看就要迎来一阵大暴雨了。
中远市早间天气预报也报道过今夜会有暴雨。所以,今夜的市区才会那么冷清,凡是能回家的人都早早的就回家去了。
在中远市市区不远的一个城中村的一间出租屋里,不太明亮的灯光下,一个脸上有道刀疤,大约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正对着一个身材干瘦,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说着什么。
“小马,今天用咱们的行话来说正是月黑风高,便宜下手之时,所以你今晚上就不要偷懒了,好好给我再干一票,再不干咱们可就揭不开锅了”。
年轻人抬头看了看黑糊糊的窗外没有出声,看样子是有些不想出动。
“你有没有听见我说的,赶紧的行动,别找不自在,嗯”。中年男人说最后一句话时双眼里闪动着凶光,语气中带着威胁。
年轻人暗自叹息一声,无声的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中年男人哈哈一笑,拍了年轻人肩头一下,“这就对了,你说我供你吃穿这么多年,你为我出点力也是应该的吗。”
中年男人说完略微停顿了一下,又说道:“丽华苑小区知道吧?今天你就去那里干活,听说那里住的每一家可都是百万富翁,好好干,今晚上我可就等你的好消息了啊”。
中年男人说完话,径直走到屋子中间唯一的一张桌子边坐下,弯腰从桌子下拿出一瓶啤酒,用牙咬开,自得自乐的就着桌子上放的一袋花生米喝开了。
年轻人还是默不作声,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也不管中年人在干什么,自己从屋子靠窗户的一张床下拿出了一个小黑包。
小黑包两头有两个像腰带一样的带子,看样子正是可以绑在腰间的那种普通腰包,年轻人缓缓拉开腰包的拉链,检查起腰包里的东西。
不大的腰包里,只装了几样东西,一副皮的霹雳手套,一大串各种各样的钥匙,大致一看足有二三十把之多,另外就是几把大小不一的螺丝刀和扳手。
年轻人拿出皮手套麻利的戴在手上,正眼也没看一眼正喝得高兴得中年人,拉开门就走了出去。此时,天空中已经有些雨滴撒落下来了。
年轻人没有骑停在门口的那辆昨天还是别人的山地自行车,迈着不缓不急的步子慢慢的隐入了漆黑的夜色中。
丽华苑小区是去年才盖好的高档小区,小区里除了十几栋高层建筑外,另外还有十栋小别墅,这里每平米的房价在两万元以上,一般家庭还真是在这里买不起的。
丽华苑小区离这位年轻人所住的地方不算远,步行也就半个小时,所以年轻人也就这么懒懒散散的冒着逐渐变大的雨走到了小区墙外。
年轻人抬头看了看小区围墙,然后身子往下微微一蹲,之后快速的往上一穿,双手扒住了小区不算低的围墙,再然后身子轻巧的翻身而进。
看样子动作很熟练,应该经常做这一类型的运动。
年轻人躲在一处小区灯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双眼四处快速的扫了几眼。
高档小区里都会在各个地段装有监控探头,年轻人经验很是老道,只是这么简单的扫了几眼,就大致知道了附近几个监控的位置,自然也就知道如何避开这些监控了。
很快,年轻人就选定了自己的目标,小区内一栋高层西面四楼的一户人家,选这户人家的原因,一是楼层还不算太高,凭他的身手爬上去不费劲。
第二个原因,也就是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户人家的窗户是半掩着的,最便于进入了。还有一个原因房子里没有一丝光亮,说明要么没人,要么早就睡了。
说到这里,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会猜到本书主角的职业是什么了,没错,就是小偷。一个有七年经历的老手了,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架不住入行早啊。
年轻人名字叫马浩宇,据说是他那没见的面的老子给他起的,看这名字起的还是有一定水平的。
马浩宇今年刚满二十岁,从懂事以来就在社会福利院长大,没见过亲爹亲娘,八岁那年他被一户人家领养了。
领养他的那对夫妇结婚近十年了还没有生出一个孩子来,所以就到福利院领养了马浩宇,一开始他们对马浩宇还是不错的。
一直到第二年,那对夫妇突然怀上了自家的孩子,由此可想而知对于不是亲生的马浩宇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马浩宇于是毅然离开了这个令他伤心的家,那年他还不到十岁。
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娃娃流落街头,吃得苦有多少,那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捡过破烂,睡过下水道,替人洗车,给人望风,打过架,偷过东西,甚至被人打的半死都有过,劳教所都不知进了几回了。
十三岁那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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