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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马车的派场虽然不及方才彭薇所在的那一队马车,可是那种低调的奢华却暗含着一丝威慑,令人不敢靠近。
马车的帘子一挑,一个身材窈窕的美艳少妇步履轻盈地下了马车,紧接着,又有一个身材瘦高的青年男子缓缓地走下马车,此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头发挽着道髻,上面横插着一支白玉簪,国字脸,右边的脸颊上有个很明显的黑痣。一双狭长的眼睛精光四射,举手投足间气宇轩昂,暗暗透出一种出身豪门的风采气度。
这两人一看便像是一对夫妇,两人有说有笑地向着店铺里面走去,两个目光凛凛的彪形大汉紧随其后,其余那些彪形大汉则守在店铺的门口,目光充满了警惕。店铺里的伙计显然是认得这一对青年男女,连忙对他们低头哈腰,笑脸相迎。就连掌柜的都亲自迎了上来,毕恭毕敬地与他们俩套近乎,介绍店铺里的新货。
李盛正在和店铺里的一个年轻伙计讨价还价,他以后还要赶路,至于买衣服的钱,能省则省,将来还少不了要花钱呢。
那个美艳少妇却也看到了这件芙蓉妆花狐狸皮襦袄,她顿时眼睛一亮,惊喜地喊了一声:“咦……好漂亮的衣服啊!”说话间,她莲步轻移,很快就来到了李盛的身边。
“那是当然了,我看上的都是好东西,我的眼光可是没错的,嘿嘿……”李盛不无得意地笑了笑。
那个美艳少妇眼巴巴地看着那件衣服,两眼放光,片刻之后,这才大声喊道:“我喜欢,我要买下来!”
李盛很有礼貌地笑了笑,道:“小姐,对不起,我已经买了……你还是买别的吧,其实,这个店里还有很多种款式,你不妨随便挑选一下。”
虽然李盛看出来这个女子可能是已婚的少妇了,但他还是恶趣味地称呼她为小姐,因为在后世里,虽然笑贫不笑娼,但是“小姐”这个词语有些隐晦的含义,让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那些失足女子,然而,这个唐末的美艳少妇肯定不晓得。
那美艳少妇脸色一沉,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就喜欢这件衣服,况且,你还没交钱呢,只要还没有人交钱,我就可以买这件衣服……掌柜的,你说是不是?”
说完,那美艳少妇就看了看在她身边一脸堆笑的掌柜的,常言道,帮亲不帮理,她是这个店铺的常客,她相信那个掌柜的一定会配合她。
果不其然,那掌柜的陪笑着道:“曹夫人,既然您已经开口了,那还用说吗?”
“哼……”那被称作少夫人的美艳少妇白了李盛一眼,不无得意地笑了笑。
这件衣服,她买定了!曹家乃是当地的豪门世家,在亳州,什么人敢不给曹家的人面子?她是曹家大公子的夫人,眼前这个不开眼的小子也敢跟她抢东西?
虽然曹家在西晋之后南迁了,可是,曹操宗族的墓群就在亳州,故土难离,曹家的一脉一直留守在亳州,在当地的影响力依然存在。后来有一位曹霸在唐玄宗开元年间一度官居左武卫将军,此人擅长画马,曾经奉命修补“凌烟阁功臣像”。就连大诗人杜甫都特意作了一首诗《丹青引赠曹将军霸》,对他的画艺极为推崇。
与她出双入对的那个青年男子则是亳州曹家的长子曹崎,此人曾经考过进士,虽然最终名落孙山,却也是饱读诗书,文采出众,颇有当年建安三曹的风范。此人早就被视为曹家未来的家主,被家族寄予了厚望。平日里,曹崎很喜欢结交朋友,他出手阔绰,仗义疏财,很快就笼络了一帮门客,在亳州当地的口碑还是不错的。
此刻,曹崎并不言语,他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李盛,不知为何,他感觉眼前这个少年很有些与众不同的气质,如果可能的话,他倒是很希望能够结识李盛。
李盛怔了一下,曹夫人?莫非这对青年男女是曹家人?难道他们就是曹操的后裔?不过,就算是也无所谓,他一点也不在乎,更不在意眼前的那个曹家少爷。
李盛不屑地瞥了一眼那掌柜的,又微笑着看向曹家少夫人,据理力争道:“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先到先得的道理吧?我方才虽然没有付钱,但却一直在讨价还价,只要价钱谈得来,我也是一定要买的……你这不是横刀夺爱吗?虽然我是外地人,可是,做生意最讲究的是信誉,来的都是客,不能狗眼看人低,更不能歧视外地人!”
李盛本来就不喜欢与女子争辩,更何况是为了一件衣服,不过,这件衣服是为了给乐平公主买的,在他看来,以乐平公主的高贵身份,这件衣服完全配得上她。可是,这个店铺里的其余衣服虽然也不乏华丽新颖的精品,却都无法与这件衣服相媲美。为了让乐平公主开心,李盛必须要买下这件衣服,为此,他甚至不惜与那个曹夫人争夺一番,决不让步!
听了李盛的话,那掌柜的顿时老脸一红,他很下不来台,但却不便发作,他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却最终没有开口,他也感觉有些理亏,只好求助般地看了看曹崎,似乎在等着他表态,曹家在当地的影响很大,他可得罪不起。
曹崎皮笑肉不笑地端详了李盛一番,终于发话了,道:“这位兄弟,听你的口音,像是外地人吧,请恕我直言,你一个须眉男子,买这件女子的衣服做什么?”
曹夫人瞪了一眼李盛,伸出胳膊挽住了曹崎的臂弯,摇了摇,开始撒起娇来。
李盛完全无视这一幕,正色道:“这件衣服,我当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一个有伤在身的女子买的,她行动不便,不能亲自来试一试这件衣服,但我知道,这个店铺里,只有这件衣服配得上她。因此,我无论如何也要买下这件衣服。”(未完待续)
这辆马车的派场虽然不及方才彭薇所在的那一队马车,可是那种低调的奢华却暗含着一丝威慑,令人不敢靠近。
马车的帘子一挑,一个身材窈窕的美艳少妇步履轻盈地下了马车,紧接着,又有一个身材瘦高的青年男子缓缓地走下马车,此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头发挽着道髻,上面横插着一支白玉簪,国字脸,右边的脸颊上有个很明显的黑痣。一双狭长的眼睛精光四射,举手投足间气宇轩昂,暗暗透出一种出身豪门的风采气度。
这两人一看便像是一对夫妇,两人有说有笑地向着店铺里面走去,两个目光凛凛的彪形大汉紧随其后,其余那些彪形大汉则守在店铺的门口,目光充满了警惕。店铺里的伙计显然是认得这一对青年男女,连忙对他们低头哈腰,笑脸相迎。就连掌柜的都亲自迎了上来,毕恭毕敬地与他们俩套近乎,介绍店铺里的新货。
李盛正在和店铺里的一个年轻伙计讨价还价,他以后还要赶路,至于买衣服的钱,能省则省,将来还少不了要花钱呢。
那个美艳少妇却也看到了这件芙蓉妆花狐狸皮襦袄,她顿时眼睛一亮,惊喜地喊了一声:“咦……好漂亮的衣服啊!”说话间,她莲步轻移,很快就来到了李盛的身边。
“那是当然了,我看上的都是好东西,我的眼光可是没错的,嘿嘿……”李盛不无得意地笑了笑。
那个美艳少妇眼巴巴地看着那件衣服,两眼放光,片刻之后,这才大声喊道:“我喜欢,我要买下来!”
李盛很有礼貌地笑了笑,道:“小姐,对不起,我已经买了……你还是买别的吧,其实,这个店里还有很多种款式,你不妨随便挑选一下。”
虽然李盛看出来这个女子可能是已婚的少妇了,但他还是恶趣味地称呼她为小姐,因为在后世里,虽然笑贫不笑娼,但是“小姐”这个词语有些隐晦的含义,让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那些失足女子,然而,这个唐末的美艳少妇肯定不晓得。
那美艳少妇脸色一沉,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就喜欢这件衣服,况且,你还没交钱呢,只要还没有人交钱,我就可以买这件衣服……掌柜的,你说是不是?”
说完,那美艳少妇就看了看在她身边一脸堆笑的掌柜的,常言道,帮亲不帮理,她是这个店铺的常客,她相信那个掌柜的一定会配合她。
果不其然,那掌柜的陪笑着道:“曹夫人,既然您已经开口了,那还用说吗?”
“哼……”那被称作少夫人的美艳少妇白了李盛一眼,不无得意地笑了笑。
这件衣服,她买定了!曹家乃是当地的豪门世家,在亳州,什么人敢不给曹家的人面子?她是曹家大公子的夫人,眼前这个不开眼的小子也敢跟她抢东西?
虽然曹家在西晋之后南迁了,可是,曹操宗族的墓群就在亳州,故土难离,曹家的一脉一直留守在亳州,在当地的影响力依然存在。后来有一位曹霸在唐玄宗开元年间一度官居左武卫将军,此人擅长画马,曾经奉命修补“凌烟阁功臣像”。就连大诗人杜甫都特意作了一首诗《丹青引赠曹将军霸》,对他的画艺极为推崇。
与她出双入对的那个青年男子则是亳州曹家的长子曹崎,此人曾经考过进士,虽然最终名落孙山,却也是饱读诗书,文采出众,颇有当年建安三曹的风范。此人早就被视为曹家未来的家主,被家族寄予了厚望。平日里,曹崎很喜欢结交朋友,他出手阔绰,仗义疏财,很快就笼络了一帮门客,在亳州当地的口碑还是不错的。
此刻,曹崎并不言语,他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李盛,不知为何,他感觉眼前这个少年很有些与众不同的气质,如果可能的话,他倒是很希望能够结识李盛。
李盛怔了一下,曹夫人?莫非这对青年男女是曹家人?难道他们就是曹操的后裔?不过,就算是也无所谓,他一点也不在乎,更不在意眼前的那个曹家少爷。
李盛不屑地瞥了一眼那掌柜的,又微笑着看向曹家少夫人,据理力争道:“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先到先得的道理吧?我方才虽然没有付钱,但却一直在讨价还价,只要价钱谈得来,我也是一定要买的……你这不是横刀夺爱吗?虽然我是外地人,可是,做生意最讲究的是信誉,来的都是客,不能狗眼看人低,更不能歧视外地人!”
李盛本来就不喜欢与女子争辩,更何况是为了一件衣服,不过,这件衣服是为了给乐平公主买的,在他看来,以乐平公主的高贵身份,这件衣服完全配得上她。可是,这个店铺里的其余衣服虽然也不乏华丽新颖的精品,却都无法与这件衣服相媲美。为了让乐平公主开心,李盛必须要买下这件衣服,为此,他甚至不惜与那个曹夫人争夺一番,决不让步!
听了李盛的话,那掌柜的顿时老脸一红,他很下不来台,但却不便发作,他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却最终没有开口,他也感觉有些理亏,只好求助般地看了看曹崎,似乎在等着他表态,曹家在当地的影响很大,他可得罪不起。
曹崎皮笑肉不笑地端详了李盛一番,终于发话了,道:“这位兄弟,听你的口音,像是外地人吧,请恕我直言,你一个须眉男子,买这件女子的衣服做什么?”
曹夫人瞪了一眼李盛,伸出胳膊挽住了曹崎的臂弯,摇了摇,开始撒起娇来。
李盛完全无视这一幕,正色道:“这件衣服,我当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一个有伤在身的女子买的,她行动不便,不能亲自来试一试这件衣服,但我知道,这个店铺里,只有这件衣服配得上她。因此,我无论如何也要买下这件衣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