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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林晓霜的脚恢复行走时,她已经跟着哥哥学了三个月,林念宗教得很用心,对着个如此聪明的妹妹,他尝到了做老师的快乐,恨不得一夜间把自己所有的知识全灌输给她,还总拿她来和林念祖比,搞得林念祖小朋友几次红了眼。
林晓霜暗道惭愧,除了意思不甚明白,她相当于是重读,她是个小孩的身子,脑子里却是大人的智慧,这么比较其实对林念祖同学很不公平,但是在看到那个不爱念书的小孩子被她刺激得越来越用功时,只有把劝慰的话偷偷咽回了肚里,尽可能地履行她身为姐姐的责任,以作补偿。
念书的时间是每日傍晚,吃饭之前,那个时候林念宗与父母干完了地里的活儿,正好收工回家,张氏到厨下生火做饭,林崇严则沏一杯粗茶,坐在一边看书。
就算天阴,光线昏暗,灯也是不点的,为了节约用油,要等天全黑了,才会点上家中唯一的一盏灯,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以内,这还是为了念宗和念祖学习才破的例,村里其他人家都是天黑就睡了,所以整个山村傍晚过后若是没有月亮,就会陷入黑暗,似无人居住的孤野荒郊。
林晓霜有伤在身的时候就一直在盘算着这日子要怎么过,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尤其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漂亮哥哥,不忍心少年清亮如水的眼将来变成近视,这里又没有眼镜,眼睛要是不好了,多难受啊!
“霜儿,发什么呆?”林念宗微笑着,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哥哥,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去看看娘做好饭没。”林晓霜回过神来。
林念宗合上书:“好吧,你去吧。”
她碎步来到厨房,张氏正在煮汤。
春天万物复苏,是生长的好季节,却也是一年中最缺粮的一季,过了一冬,储下的粮食都吃光了,而新的又才种下,还没长起来。
那汤是一锅小米糊糊,中间绿色的,是切碎的野菜,锅里不见半点油星,说是糊糊,却是汤多米少。
“娘,我来帮你。”林晓霜笑眯眯地凑上去,她今年刚满十一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看个头才像八九岁的孩子。
“哎……小心烫着!”张氏一把拍开她的手,端了锅放在桌上,“毛手毛脚的,你还是去摆碗筷吧。”
林晓霜吐了吐舌头,依言拿了五副碗筷摆在桌上,这动作又惹来张氏一通念叨:“你一个女孩子家,如今岁数大了,也该学着点规矩,不然过两年嫁了人,在婆家会让人瞧不起……”
“我去叫爹爹他们来吃饭!”林晓霜一听她念,就以最快的速度摆好碗筷,一溜烟跑了出去。
“慢点,你这孩子,这才刚好,小心……”张氏在后面提高了声音。
林晓霜无奈地捏了捏眉心,她才十一岁啊,怎么就提起嫁人的事了,一想到过不了几年就要嫁人,心下不由忐忑。
山村里有些发育得好的女孩子,十二岁就嫁人生子了,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还要带孩子,看着都让人心慌。林晓霜不想做被摧残的幼苗,最起码也要等到十六七岁吧,那是大多数人出嫁的平均年龄,十八岁以上再生孩子,那时候发育到位了,危险系数也小得多。还有她的新郎,得挑一个好的,这个社会没有离婚制度,婚姻就是一辈子的事,她得慎重对待,这一点要好好和家人沟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订了亲。
林家的三个男人入席,尽管吃的野菜糊糊,规矩还是有的,待林崇严先坐下,林念宗才坐,然后是最小的念祖,林晓霜与张氏给他们盛饭。
“娘,你也坐下吧,我给你盛饭。”林晓霜说道。
“我还不饿,你们先吃。”张氏推着林晓霜坐到桌前,在她碗里舀了满满一碗糊糊,稠多稀少。
林晓霜还要再劝,父亲发话了:“霜儿快坐下吃吧。”
这个女儿很让林崇严欣慰,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聪明呢,竟是比勤学上进的大儿子还要强,无论多难的东西,一点就透,早知道他就早早教她念书了。
他很是感慨,要是林晓霜是个儿子就好了,这样的话就能为林家光宗耀祖,这是他最大的心愿,所以给两个儿子取名都是比着这个来的,尤其听闻关中的秦帝将要开科取士,不拘一格降人才,林崇严的遗憾更深。
百姓们私下都在议论,王孙再怎么守着遇隅,光靠元拓一个人也扭转不了乾坤,天下迟早得归秦,林崇严也暗地里做了一些打算。
不过能养出这样的女儿,也显得他林家家传渊源,林崇严想想又释然,他下定了决心要好好教导女儿,以后为她寻个好婆家,就这么一个女儿,可不能委屈了她,只不知哪家的小子才能配得上如此聪慧的女儿。越看越是喜爱,他自己都不知道,一向保持的严父形象这会儿根本看不到半分,他脸上的表情,只有慈祥二字可形容。
林晓霜在父亲的目光注视下,小口地抿着野菜糊糊,动作文雅端庄。林崇严点头微笑,抬手帮她理了理垂落的发丝,动作温柔地... -->>
当林晓霜的脚恢复行走时,她已经跟着哥哥学了三个月,林念宗教得很用心,对着个如此聪明的妹妹,他尝到了做老师的快乐,恨不得一夜间把自己所有的知识全灌输给她,还总拿她来和林念祖比,搞得林念祖小朋友几次红了眼。
林晓霜暗道惭愧,除了意思不甚明白,她相当于是重读,她是个小孩的身子,脑子里却是大人的智慧,这么比较其实对林念祖同学很不公平,但是在看到那个不爱念书的小孩子被她刺激得越来越用功时,只有把劝慰的话偷偷咽回了肚里,尽可能地履行她身为姐姐的责任,以作补偿。
念书的时间是每日傍晚,吃饭之前,那个时候林念宗与父母干完了地里的活儿,正好收工回家,张氏到厨下生火做饭,林崇严则沏一杯粗茶,坐在一边看书。
就算天阴,光线昏暗,灯也是不点的,为了节约用油,要等天全黑了,才会点上家中唯一的一盏灯,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以内,这还是为了念宗和念祖学习才破的例,村里其他人家都是天黑就睡了,所以整个山村傍晚过后若是没有月亮,就会陷入黑暗,似无人居住的孤野荒郊。
林晓霜有伤在身的时候就一直在盘算着这日子要怎么过,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尤其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漂亮哥哥,不忍心少年清亮如水的眼将来变成近视,这里又没有眼镜,眼睛要是不好了,多难受啊!
“霜儿,发什么呆?”林念宗微笑着,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哥哥,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去看看娘做好饭没。”林晓霜回过神来。
林念宗合上书:“好吧,你去吧。”
她碎步来到厨房,张氏正在煮汤。
春天万物复苏,是生长的好季节,却也是一年中最缺粮的一季,过了一冬,储下的粮食都吃光了,而新的又才种下,还没长起来。
那汤是一锅小米糊糊,中间绿色的,是切碎的野菜,锅里不见半点油星,说是糊糊,却是汤多米少。
“娘,我来帮你。”林晓霜笑眯眯地凑上去,她今年刚满十一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看个头才像八九岁的孩子。
“哎……小心烫着!”张氏一把拍开她的手,端了锅放在桌上,“毛手毛脚的,你还是去摆碗筷吧。”
林晓霜吐了吐舌头,依言拿了五副碗筷摆在桌上,这动作又惹来张氏一通念叨:“你一个女孩子家,如今岁数大了,也该学着点规矩,不然过两年嫁了人,在婆家会让人瞧不起……”
“我去叫爹爹他们来吃饭!”林晓霜一听她念,就以最快的速度摆好碗筷,一溜烟跑了出去。
“慢点,你这孩子,这才刚好,小心……”张氏在后面提高了声音。
林晓霜无奈地捏了捏眉心,她才十一岁啊,怎么就提起嫁人的事了,一想到过不了几年就要嫁人,心下不由忐忑。
山村里有些发育得好的女孩子,十二岁就嫁人生子了,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还要带孩子,看着都让人心慌。林晓霜不想做被摧残的幼苗,最起码也要等到十六七岁吧,那是大多数人出嫁的平均年龄,十八岁以上再生孩子,那时候发育到位了,危险系数也小得多。还有她的新郎,得挑一个好的,这个社会没有离婚制度,婚姻就是一辈子的事,她得慎重对待,这一点要好好和家人沟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订了亲。
林家的三个男人入席,尽管吃的野菜糊糊,规矩还是有的,待林崇严先坐下,林念宗才坐,然后是最小的念祖,林晓霜与张氏给他们盛饭。
“娘,你也坐下吧,我给你盛饭。”林晓霜说道。
“我还不饿,你们先吃。”张氏推着林晓霜坐到桌前,在她碗里舀了满满一碗糊糊,稠多稀少。
林晓霜还要再劝,父亲发话了:“霜儿快坐下吃吧。”
这个女儿很让林崇严欣慰,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聪明呢,竟是比勤学上进的大儿子还要强,无论多难的东西,一点就透,早知道他就早早教她念书了。
他很是感慨,要是林晓霜是个儿子就好了,这样的话就能为林家光宗耀祖,这是他最大的心愿,所以给两个儿子取名都是比着这个来的,尤其听闻关中的秦帝将要开科取士,不拘一格降人才,林崇严的遗憾更深。
百姓们私下都在议论,王孙再怎么守着遇隅,光靠元拓一个人也扭转不了乾坤,天下迟早得归秦,林崇严也暗地里做了一些打算。
不过能养出这样的女儿,也显得他林家家传渊源,林崇严想想又释然,他下定了决心要好好教导女儿,以后为她寻个好婆家,就这么一个女儿,可不能委屈了她,只不知哪家的小子才能配得上如此聪慧的女儿。越看越是喜爱,他自己都不知道,一向保持的严父形象这会儿根本看不到半分,他脸上的表情,只有慈祥二字可形容。
林晓霜在父亲的目光注视下,小口地抿着野菜糊糊,动作文雅端庄。林崇严点头微笑,抬手帮她理了理垂落的发丝,动作温柔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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