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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干了许多坏事,但,她真的坏吗?
丹凤记得小说之中让她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女孩子在十四岁的时候,为了四个孩子,也算是为了她自己,把童贞跟屠夫换了两斤肥肉,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坏吗?
简直有些圣母玛利亚了,但是结果呢?四个孩子,除了早死的小何,好像还有那个石群,剩下的两个都背叛了她,爱上了孙蝶,话说,这一半一半的几率,也不能够说她看人完全没眼光。
想着,丹凤觉得没意思透了,摆了摆手,在她旁边儿,有一个最聪明也是最早醒悟过来的姑娘秋蝉,接手了她身边儿一切丫鬟的活儿,跟那记录的人使了个眼色,接着往下记录了。
高寄萍左右看了看,有些茫然无措,但看到大家还在继续,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把四个孩子拢到身边儿,默默地让开了道路。
小半个时辰之后,人数统计了出来,总共有四十七个人,其中包括二十三个从嗷嗷待哺的婴儿到十岁不等的孩子,男女都有,一个个经历过了被抛弃,都算比较乖,也懂得眉高眼低,知道巴着最先救了自己的女人不放。
这些女人,在丹凤看来还年轻,最大不过三十多岁,最小的才十二岁,但她们都经历了太多,捡到孩子的女人自觉把自己当做了母亲,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这种结对子在女人们之中也很流行,人总是群居动物,在陌生的环境之中,最先做的就是找一个能说话的伴儿,然后再跟大家一起前行。
丹凤的推测没有错,越往南走,越是能够感觉好多了,路上也有了零散的村子,镇子上也多了一些叫卖的人,多了些卖小吃的摊贩,看起来便有了些温饱的感觉。
在每个镇子,丹凤都会停留一段时间,不长不短,刚好能够容一些人退出这个队伍。
当想要安稳的时候,女人的稀缺就让人们不会那么在意她们的贞洁与否。
丹凤甚至不用找一个好的理由来解释她们这个女人扎堆儿的队伍,就有人开始找她买媳妇了。
“我是不管这些的,你们若是看好了,只管跟着他们走,我这里还给一两银子,当做是嫁妆了,以前的那些事,你们不说,谁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还长着,你们好好过。”
丹凤从来不会安慰人,说话也不好听,说完了之后,很多人都沉默了。
最后还是有人走了,千年的习惯,女人好像不能够自己活,一定要跟着男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辈子,从生到死,从没有人告诉她们,自己可以独立地活,她们没有那个勇气。
一个人走了,仿佛就开启了一个序曲,然后是一个接一个地走。
几乎每到一个镇子停留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两个要走,丹凤一两一两地给银子,也不知道自己给出去了多少,名单上一个个被划掉的名字倒是很明白。
到最后,留在丹凤身边儿的就是高寄萍和那四个孩子,还有秋蝉,这个能够在丹凤制服士兵之后捡起刀杀死他们的人,她为自己起名“秋蝉”,蝉会在秋天死去,秋天的蝉,是已经死了的蝉。
这并不是一个好寓意的名字,但却又表达了某种决心,让人不忍心赶走她。
至于高寄萍,经过这段时间的好吃好喝养着,她的脸上有了些青春少女的娇俏,是了,这一年,她才十四岁,避过了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屠夫,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还能不能避过那注定的一劫。
枯黄的头发还没有完全养黑,倒像是染发失败的结果,并不那么好看,却被女孩子的巧手梳成了两个辫子,一左一右垂在胸前,微微发育的曲线上,红色的蝴蝶结很漂亮。
碎花布的衣裳很简朴,并不那么贴身,还是太瘦了,之前不知道亏了多久,跟着丹凤之后,她还总是照顾着那四个男孩儿,不知道是怎样的孽缘,那么多孩子,她就护着自己捡回来的这四个,哪一个都不肯放开。
这四个孩子也怪,养好看之后,不是没有女人想要拉过来一个当儿子养,总要有个依靠才好,就是后来的那些孩子,多半也都被女人们带走了,但这几个,就是跟高寄萍不离不弃,这种坚贞让知道结局的丹凤怎么看怎么觉得讽刺。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答对!就是孟星魂和高寄萍!
同样不喜欢孟星魂,虽然他是主角。
总有那么几个小说让我们想要组成“主角去死团”。
小年快乐!
晚安!
因为干了许多坏事,但,她真的坏吗?
丹凤记得小说之中让她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女孩子在十四岁的时候,为了四个孩子,也算是为了她自己,把童贞跟屠夫换了两斤肥肉,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坏吗?
简直有些圣母玛利亚了,但是结果呢?四个孩子,除了早死的小何,好像还有那个石群,剩下的两个都背叛了她,爱上了孙蝶,话说,这一半一半的几率,也不能够说她看人完全没眼光。
想着,丹凤觉得没意思透了,摆了摆手,在她旁边儿,有一个最聪明也是最早醒悟过来的姑娘秋蝉,接手了她身边儿一切丫鬟的活儿,跟那记录的人使了个眼色,接着往下记录了。
高寄萍左右看了看,有些茫然无措,但看到大家还在继续,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把四个孩子拢到身边儿,默默地让开了道路。
小半个时辰之后,人数统计了出来,总共有四十七个人,其中包括二十三个从嗷嗷待哺的婴儿到十岁不等的孩子,男女都有,一个个经历过了被抛弃,都算比较乖,也懂得眉高眼低,知道巴着最先救了自己的女人不放。
这些女人,在丹凤看来还年轻,最大不过三十多岁,最小的才十二岁,但她们都经历了太多,捡到孩子的女人自觉把自己当做了母亲,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这种结对子在女人们之中也很流行,人总是群居动物,在陌生的环境之中,最先做的就是找一个能说话的伴儿,然后再跟大家一起前行。
丹凤的推测没有错,越往南走,越是能够感觉好多了,路上也有了零散的村子,镇子上也多了一些叫卖的人,多了些卖小吃的摊贩,看起来便有了些温饱的感觉。
在每个镇子,丹凤都会停留一段时间,不长不短,刚好能够容一些人退出这个队伍。
当想要安稳的时候,女人的稀缺就让人们不会那么在意她们的贞洁与否。
丹凤甚至不用找一个好的理由来解释她们这个女人扎堆儿的队伍,就有人开始找她买媳妇了。
“我是不管这些的,你们若是看好了,只管跟着他们走,我这里还给一两银子,当做是嫁妆了,以前的那些事,你们不说,谁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还长着,你们好好过。”
丹凤从来不会安慰人,说话也不好听,说完了之后,很多人都沉默了。
最后还是有人走了,千年的习惯,女人好像不能够自己活,一定要跟着男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辈子,从生到死,从没有人告诉她们,自己可以独立地活,她们没有那个勇气。
一个人走了,仿佛就开启了一个序曲,然后是一个接一个地走。
几乎每到一个镇子停留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两个要走,丹凤一两一两地给银子,也不知道自己给出去了多少,名单上一个个被划掉的名字倒是很明白。
到最后,留在丹凤身边儿的就是高寄萍和那四个孩子,还有秋蝉,这个能够在丹凤制服士兵之后捡起刀杀死他们的人,她为自己起名“秋蝉”,蝉会在秋天死去,秋天的蝉,是已经死了的蝉。
这并不是一个好寓意的名字,但却又表达了某种决心,让人不忍心赶走她。
至于高寄萍,经过这段时间的好吃好喝养着,她的脸上有了些青春少女的娇俏,是了,这一年,她才十四岁,避过了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屠夫,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还能不能避过那注定的一劫。
枯黄的头发还没有完全养黑,倒像是染发失败的结果,并不那么好看,却被女孩子的巧手梳成了两个辫子,一左一右垂在胸前,微微发育的曲线上,红色的蝴蝶结很漂亮。
碎花布的衣裳很简朴,并不那么贴身,还是太瘦了,之前不知道亏了多久,跟着丹凤之后,她还总是照顾着那四个男孩儿,不知道是怎样的孽缘,那么多孩子,她就护着自己捡回来的这四个,哪一个都不肯放开。
这四个孩子也怪,养好看之后,不是没有女人想要拉过来一个当儿子养,总要有个依靠才好,就是后来的那些孩子,多半也都被女人们带走了,但这几个,就是跟高寄萍不离不弃,这种坚贞让知道结局的丹凤怎么看怎么觉得讽刺。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答对!就是孟星魂和高寄萍!
同样不喜欢孟星魂,虽然他是主角。
总有那么几个小说让我们想要组成“主角去死团”。
小年快乐!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