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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每年的贸易往来大宋挣回来的银子就达四五十万,是它交给辽的两倍。
自汉朝以后,王铮觉得宋朝才是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个朝代。同时,华夏几千年的历史上,宋朝也是士大夫和所有民众最幸福的朝代。
至于这个大郑并不是宋朝,没关系,它的皇上只要不滥杀,善待士大夫和民众,并且言论自由,没有文字狱,像宋朝就行了,王铮甚至很庆幸自己是穿越到了这个像宋朝的大郑,而不是严刑酷吏理学变态官员薪水极少的大明。
“哥,天快黑了,回家吧?”想通了以后,眉头渐渐舒展开的王铮听到山娃叫他,就回过头看着憨厚的山娃笑了笑。
“好,回家。”
山娃是他的救命恩人,穿越前的那天晚上,他由于升职和同事庆祝,结果乐极生悲,酒醉后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掉进了一个没有窨井盖的下水道里,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小山村。
醒来时身边有四条野狗,正在他脸上嗅来嗅去,试探他的生死,准备改善改善生活,尝尝人肉是什么味道。后来,正巧在附近抓野兔的山娃听到他的呼救,适时出现,赶走了野狗,算是救了王铮一命。
这三天,王铮就住在山娃家里。
山娃姓李,今年17,比王铮小了六岁。他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姐姐,一家人的生活条件虽然是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但也是母慈子孝其乐融融。
山娃的父母很喜欢儿子救下的这个白脸后生,本就极为淳朴善良的两个老人,尽管对王铮的身份和穿着打扮有些疑虑,却从他的面相看出王铮不像是个歹人,仍然接纳了王铮,这三天,他们对这个聪明机灵嘴还甜的短头发白脸后生,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山娃还亲。
山娃父母的嘘寒问暖关心备至让王铮很受感动,对于上辈子就是个孤儿的王铮来说,穿越后才感觉到了什么是父爱和母爱。
山娃的姐姐叫翠姑,十七岁那年许给了十里外小镇上的徐家二小子,没想到还没到出嫁的那一天,那位短命的二公子没福消受自己那位千娇百媚的俊俏婆娘,得了急病一命呜呼。于是,还没过门的翠姑,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寡妇。
公婆说翠姑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未过门的夫君,就不让他进门,无奈之下,哀叹自己命苦的翠姑只得住在娘家,和从不嫌弃她的父母弟弟相依为命。
“哥,你看,我摸了条鱼,还不小,回家叫姐炖了。”穿着半截麻衣的山娃,袖子和裤腿都挽了起来,赤着脚,炫耀似的举着手里近尺长的草鱼,对下了小山坡的王铮说。
“嗯!是不小,山娃真有本事,还会下河摸鱼。”王铮走到了山娃身边,宠溺地摸了摸他乱蓬蓬的脑袋,轻笑着说道。
“嘿嘿!哥,我已经是大人了,你别当我是个小孩子行不?”山娃歪着脑袋憨憨地笑道。
是啊!对于后世来说,像山娃这样的年龄,不过还是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就是个高中的学生。可对于现在人口稀少的大郑来说,十七岁的年龄已经是成年人了,男的要结婚,女的必须出嫁,否则,当地官府指婚也必须婚配。
华夏数千年的封建史,人口的多寡,是决定一个王朝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等等的第一要素,有人就能种地,就能收赋税,国库才会充足。有人才有军队,才能发动战争,抵御外侮或者开疆拓土。
“我没把你当小孩子啊!我比你还大,就不会下河游泳,更不会摸鱼,这一点,你真比我有本事。”
王铮所在的山坡下,就是进山出山的唯一小道,过了山坡后不远的一个山洼里,有一个只有三十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山娃家就在那里。
“哥,你还有不如我的地方?”山娃长这么大,出门最远的地方是十里外的小镇,也没上过学,三天来的闲谈中,他对于王铮的博学多才极为崇拜,他认为这个短头发行为怪异的白脸哥是无所不能的。
“当然有,很多,比如,我还不会打猎,不会逮野兔,更不会弯弓射箭,那天,要不是你一箭射死了一只野狗,其余的也吓跑了,我铁定被狗吃了,看看,你还会救人,是不是很有本事?”
想起那天自己躺在草地上刚一睁开眼,身边四条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流着臭烘烘的口水正准备饱餐一顿,王铮仍然心有余悸。
当时,如果山娃晚来三秒钟,已经张开了大嘴的四条野狗,瞬间就会把王铮撕成碎片,也许,三天后的现在,那四条野狗已经把他王铮化成粪便拉了出来,成了山里某些野草的肥料。
“嘿嘿!哥认识字,还会作诗,哥才是有本事的。爹说,让我跟你好好学,听你的话,日后咱家肯定能经常吃上白面馍。”
山娃虽然见识少,看着也很憨厚,但却是个有脑子的,他打猎时的灵动和偶尔狡黠的眼神,让王铮感觉到,山娃是一块可以雕凿的良木。
“白面馍?呵呵!会有的,一定会有的。”山娃的眼界太窄,能经常吃上白面馍并且能吃饱,已经是他暂时最大的理想。
可王铮既然来到了这个郑朝,他不能只让自己的救命恩人吃上白面馍,他想让山娃的一家生活的更好,最起码·····吃馍时也得有个咸菜疙瘩就着吧!
辽每年的贸易往来大宋挣回来的银子就达四五十万,是它交给辽的两倍。
自汉朝以后,王铮觉得宋朝才是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个朝代。同时,华夏几千年的历史上,宋朝也是士大夫和所有民众最幸福的朝代。
至于这个大郑并不是宋朝,没关系,它的皇上只要不滥杀,善待士大夫和民众,并且言论自由,没有文字狱,像宋朝就行了,王铮甚至很庆幸自己是穿越到了这个像宋朝的大郑,而不是严刑酷吏理学变态官员薪水极少的大明。
“哥,天快黑了,回家吧?”想通了以后,眉头渐渐舒展开的王铮听到山娃叫他,就回过头看着憨厚的山娃笑了笑。
“好,回家。”
山娃是他的救命恩人,穿越前的那天晚上,他由于升职和同事庆祝,结果乐极生悲,酒醉后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掉进了一个没有窨井盖的下水道里,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小山村。
醒来时身边有四条野狗,正在他脸上嗅来嗅去,试探他的生死,准备改善改善生活,尝尝人肉是什么味道。后来,正巧在附近抓野兔的山娃听到他的呼救,适时出现,赶走了野狗,算是救了王铮一命。
这三天,王铮就住在山娃家里。
山娃姓李,今年17,比王铮小了六岁。他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姐姐,一家人的生活条件虽然是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但也是母慈子孝其乐融融。
山娃的父母很喜欢儿子救下的这个白脸后生,本就极为淳朴善良的两个老人,尽管对王铮的身份和穿着打扮有些疑虑,却从他的面相看出王铮不像是个歹人,仍然接纳了王铮,这三天,他们对这个聪明机灵嘴还甜的短头发白脸后生,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山娃还亲。
山娃父母的嘘寒问暖关心备至让王铮很受感动,对于上辈子就是个孤儿的王铮来说,穿越后才感觉到了什么是父爱和母爱。
山娃的姐姐叫翠姑,十七岁那年许给了十里外小镇上的徐家二小子,没想到还没到出嫁的那一天,那位短命的二公子没福消受自己那位千娇百媚的俊俏婆娘,得了急病一命呜呼。于是,还没过门的翠姑,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寡妇。
公婆说翠姑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未过门的夫君,就不让他进门,无奈之下,哀叹自己命苦的翠姑只得住在娘家,和从不嫌弃她的父母弟弟相依为命。
“哥,你看,我摸了条鱼,还不小,回家叫姐炖了。”穿着半截麻衣的山娃,袖子和裤腿都挽了起来,赤着脚,炫耀似的举着手里近尺长的草鱼,对下了小山坡的王铮说。
“嗯!是不小,山娃真有本事,还会下河摸鱼。”王铮走到了山娃身边,宠溺地摸了摸他乱蓬蓬的脑袋,轻笑着说道。
“嘿嘿!哥,我已经是大人了,你别当我是个小孩子行不?”山娃歪着脑袋憨憨地笑道。
是啊!对于后世来说,像山娃这样的年龄,不过还是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就是个高中的学生。可对于现在人口稀少的大郑来说,十七岁的年龄已经是成年人了,男的要结婚,女的必须出嫁,否则,当地官府指婚也必须婚配。
华夏数千年的封建史,人口的多寡,是决定一个王朝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等等的第一要素,有人就能种地,就能收赋税,国库才会充足。有人才有军队,才能发动战争,抵御外侮或者开疆拓土。
“我没把你当小孩子啊!我比你还大,就不会下河游泳,更不会摸鱼,这一点,你真比我有本事。”
王铮所在的山坡下,就是进山出山的唯一小道,过了山坡后不远的一个山洼里,有一个只有三十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山娃家就在那里。
“哥,你还有不如我的地方?”山娃长这么大,出门最远的地方是十里外的小镇,也没上过学,三天来的闲谈中,他对于王铮的博学多才极为崇拜,他认为这个短头发行为怪异的白脸哥是无所不能的。
“当然有,很多,比如,我还不会打猎,不会逮野兔,更不会弯弓射箭,那天,要不是你一箭射死了一只野狗,其余的也吓跑了,我铁定被狗吃了,看看,你还会救人,是不是很有本事?”
想起那天自己躺在草地上刚一睁开眼,身边四条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流着臭烘烘的口水正准备饱餐一顿,王铮仍然心有余悸。
当时,如果山娃晚来三秒钟,已经张开了大嘴的四条野狗,瞬间就会把王铮撕成碎片,也许,三天后的现在,那四条野狗已经把他王铮化成粪便拉了出来,成了山里某些野草的肥料。
“嘿嘿!哥认识字,还会作诗,哥才是有本事的。爹说,让我跟你好好学,听你的话,日后咱家肯定能经常吃上白面馍。”
山娃虽然见识少,看着也很憨厚,但却是个有脑子的,他打猎时的灵动和偶尔狡黠的眼神,让王铮感觉到,山娃是一块可以雕凿的良木。
“白面馍?呵呵!会有的,一定会有的。”山娃的眼界太窄,能经常吃上白面馍并且能吃饱,已经是他暂时最大的理想。
可王铮既然来到了这个郑朝,他不能只让自己的救命恩人吃上白面馍,他想让山娃的一家生活的更好,最起码·····吃馍时也得有个咸菜疙瘩就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