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www.quanben.ac,冰与火之歌3:冰雨的风暴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材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更像熊,和跨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因为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跨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象打嗝、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白洁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边向前骑,他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嘛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托蒙德反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渡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的模样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雪下得太大,辩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一身毛皮,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热烈的程度简直让人无法回忆。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不久后,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再睡一觉,这头母熊!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琼恩笑问“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
“只咬掉一半!我那话儿有旁人两倍长咧。”托蒙德喷喷鼻息“话说回来,关于你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
“没有,”琼恩道,感觉受了羞辱。
“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否则你干嘛拒绝耶哥蕊特?在我看来,她根本不会抗拒你,她想要你,这是很明显的事,瞎子都能看出来。”
确实很明显,琼恩心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提醒自己,不是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晚上也一样。由于叮当衫不信任“反复无常的乌鸦”因此曼斯雷德给了琼恩新羊皮斗篷之后,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琼恩愉快地接受了。第二天,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便离开叮当衫的队伍,加入托蒙德的行列。“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
每晚扎营时,耶哥蕊特总是将毛皮铺在他身旁睡觉,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有一回他半夜醒来,竟发觉她偎着自己,胳膊抱紧他的胸。他躺着倾听她的呼吸,许久许久,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后来,他用白灵将两人隔开。在老奶妈的故事里,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床时,为了荣誉,会在中间放一把剑,他想,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
即便如此,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就前天,琼恩犯下一个错误,他透露自己想洗热水澡。“冷点也行,”她立即道“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快去吧,河水只有一半结冰。”
琼恩笑道:“你想冻死我呀?”
“乌鸦都这么怕冷吗?结点冰咋了?死不了人,要不,我跟你一起跳下去。”
“湿衣服会冻住皮肤!”他反对。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衣服的。”
“我才不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便慌称雷拳托蒙德在找,趁机溜走了。
因红发的关系,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中少有红发,它代表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幸运不幸运且不论,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只是乱蓬蓬的,琼恩有时候忍不住想问她,是否只在季节更迭时才梳头。
他明白,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狮子鼻,牙齿有些歪斜,双眼分得很开,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但到后来,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咧嘴微笑时,她歪斜的牙齿并不碍事;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但那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吟浅唱,会令他十分感动;还有时候,她抱膝坐在营火边,火焰与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微笑啊,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
不,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发过誓。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在鱼梁木、在父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决不能反悔而我也不能向这位“生灵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勉强。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毛象,托蒙德问他。这批长毛象驮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说什么他会信?“我太年轻,不能结婚的。”
“结婚?”托蒙德哈哈大笑“谁说结婚?难道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床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感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时,她替我说话,我不能损害她的名誉。”
“你已经是自由民了,耶哥蕊特也是。你们想睡就睡,哪有不名誉呢?”
“我会让她怀孩子的。”
“对啊,但愿如此。生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活泼欢笑的女孩,火吻而生,再好不过了么?”
他不知该怎么说。“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虚弱?更容易得病?更容易夭折?”
“不,可——”
“你自己就是个私生子!若耶哥蕊特不想要,自会去找森林女巫,讨一杯月茶。种子播下以后,别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
托蒙德摇摇满头乱发“你们爱下跪的南方佬真蠢,你既不想要她,干嘛又要偷她?”
“偷?我没有”
“没有?”托蒙德道“你杀了她身边的两个人,并把她带走,这不叫偷叫什么?”
“她是我的俘虏。”
“想清楚,是你要她向你投降。”
“没错,可托蒙德,我发誓,我没碰她。”
“他们真的没把你那话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好吧,你是自由民,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话儿不用的,那样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琼恩无言以对。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像野兽一样繁殖,崇拜强暴无视婚姻,到处产下私生子。可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还有长矛里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不止朝他吐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两周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挂在旗上做标志;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首领;“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座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琼恩只见过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让他毛骨悚然,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根据琼恩判断,野人部队中至少有一半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部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冻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买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诉说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己,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放慢了进程。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清楚,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扼守要道。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仍然发动攻击。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他们十分脆弱。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强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
“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材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更像熊,和跨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因为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跨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象打嗝、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白洁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边向前骑,他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嘛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托蒙德反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渡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的模样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雪下得太大,辩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一身毛皮,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热烈的程度简直让人无法回忆。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不久后,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再睡一觉,这头母熊!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琼恩笑问“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
“只咬掉一半!我那话儿有旁人两倍长咧。”托蒙德喷喷鼻息“话说回来,关于你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
“没有,”琼恩道,感觉受了羞辱。
“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否则你干嘛拒绝耶哥蕊特?在我看来,她根本不会抗拒你,她想要你,这是很明显的事,瞎子都能看出来。”
确实很明显,琼恩心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提醒自己,不是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晚上也一样。由于叮当衫不信任“反复无常的乌鸦”因此曼斯雷德给了琼恩新羊皮斗篷之后,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琼恩愉快地接受了。第二天,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便离开叮当衫的队伍,加入托蒙德的行列。“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
每晚扎营时,耶哥蕊特总是将毛皮铺在他身旁睡觉,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有一回他半夜醒来,竟发觉她偎着自己,胳膊抱紧他的胸。他躺着倾听她的呼吸,许久许久,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后来,他用白灵将两人隔开。在老奶妈的故事里,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床时,为了荣誉,会在中间放一把剑,他想,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
即便如此,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就前天,琼恩犯下一个错误,他透露自己想洗热水澡。“冷点也行,”她立即道“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快去吧,河水只有一半结冰。”
琼恩笑道:“你想冻死我呀?”
“乌鸦都这么怕冷吗?结点冰咋了?死不了人,要不,我跟你一起跳下去。”
“湿衣服会冻住皮肤!”他反对。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衣服的。”
“我才不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便慌称雷拳托蒙德在找,趁机溜走了。
因红发的关系,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中少有红发,它代表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幸运不幸运且不论,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只是乱蓬蓬的,琼恩有时候忍不住想问她,是否只在季节更迭时才梳头。
他明白,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狮子鼻,牙齿有些歪斜,双眼分得很开,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但到后来,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咧嘴微笑时,她歪斜的牙齿并不碍事;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但那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吟浅唱,会令他十分感动;还有时候,她抱膝坐在营火边,火焰与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微笑啊,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
不,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发过誓。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在鱼梁木、在父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决不能反悔而我也不能向这位“生灵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勉强。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毛象,托蒙德问他。这批长毛象驮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说什么他会信?“我太年轻,不能结婚的。”
“结婚?”托蒙德哈哈大笑“谁说结婚?难道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床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感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时,她替我说话,我不能损害她的名誉。”
“你已经是自由民了,耶哥蕊特也是。你们想睡就睡,哪有不名誉呢?”
“我会让她怀孩子的。”
“对啊,但愿如此。生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活泼欢笑的女孩,火吻而生,再好不过了么?”
他不知该怎么说。“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虚弱?更容易得病?更容易夭折?”
“不,可——”
“你自己就是个私生子!若耶哥蕊特不想要,自会去找森林女巫,讨一杯月茶。种子播下以后,别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
托蒙德摇摇满头乱发“你们爱下跪的南方佬真蠢,你既不想要她,干嘛又要偷她?”
“偷?我没有”
“没有?”托蒙德道“你杀了她身边的两个人,并把她带走,这不叫偷叫什么?”
“她是我的俘虏。”
“想清楚,是你要她向你投降。”
“没错,可托蒙德,我发誓,我没碰她。”
“他们真的没把你那话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好吧,你是自由民,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话儿不用的,那样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琼恩无言以对。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像野兽一样繁殖,崇拜强暴无视婚姻,到处产下私生子。可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还有长矛里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不止朝他吐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两周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挂在旗上做标志;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首领;“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座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琼恩只见过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让他毛骨悚然,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根据琼恩判断,野人部队中至少有一半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部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冻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买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诉说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己,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放慢了进程。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清楚,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扼守要道。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仍然发动攻击。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他们十分脆弱。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强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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