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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年的旅行者,一年中有一大半时间在路上,因此家里不订报刊杂志,订了也没法看。说来惭愧,我读的报纸大多是机场、码头随买随丢的那些刑侦破案读物。选择的标准有两条,一是材料必须出自于正规的司法机关,二是必须真人真事,如实报道,不能有文学描写。一般所谓的"法制文学",我还来不及去看。
读这些刑侦报道,原来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后来几乎成了习惯。也曾自警是否阅读品位下堕,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未必。历来我接触最多的是文艺作品,而当今许多文艺作品的通病是虚假而又令人厌倦;这些刑案报道正恰相反,既真实又有吸引力。这种巨大的逆反带给我一种兴奋,有时甚至还想推荐给文化界的朋友也屈尊读几篇。
当然,我读这些报道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在这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字里行间,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隔绝的怪异世界,而是处处与我们的身边相连。刑案是生活的极端状态,而极端状态总会集中社会神经的末梢,关及正常部位的痛痒,具有不少思考价值。
你看手边正好有一份法制文摘,刊登了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在湖北省破获的一起绑票杀人案,读起来就很有意思。
这起绑票杀人案其实早在八年前就发生了,侦查了很久没有结果,基本上已成了一个旧年悬案,搁置在那里。去年,一位名叫吴忠义的刑侦专家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地发现案卷中保留着一张绑匪写的纸条。他先匆匆瞟一眼,突然若有所思。很快,他决定重新侦查此案,而侦查的范围,划定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
究竟是一张什么样的纸条给了刑侦专家一个重新判断的机会?
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
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写这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简缩越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
请看这十九个字,罪犯为了把藏信的地点说清楚,不用东西南北、几步几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动词来一路指引,这在修辞上显然是极聪明的选择。四个指引词,"过、顺、向、见",准确而不重复,简直难于删改。特别是那个"见"字,用在此处,连一般精通文字的写作人也不容易办到。多数会写成"有",但只有用"见",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观视角。更有趣的是,这个句子读起来既有节奏又有音韵,在两个"二三"结构的重复后接一个"五四"结构,每个结构末尾都押韵,十分顺口。罪犯当然不会在这里故意卖弄文采,只能是长期读古文、写旧体诗的习惯的自然流露。如果他自己发觉了这种流露,一定会掩盖的,但他没有发觉,可见实在成了一种表述本能。时至今日,能有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经不多,因此侦查的范围可缩得很小。
那地方有一所大学。很快破案,罪犯是一个大学教师。
谁揭发了他?文化。
高智商犯罪,早已屡见不鲜,监... -->>
我是长年的旅行者,一年中有一大半时间在路上,因此家里不订报刊杂志,订了也没法看。说来惭愧,我读的报纸大多是机场、码头随买随丢的那些刑侦破案读物。选择的标准有两条,一是材料必须出自于正规的司法机关,二是必须真人真事,如实报道,不能有文学描写。一般所谓的"法制文学",我还来不及去看。
读这些刑侦报道,原来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后来几乎成了习惯。也曾自警是否阅读品位下堕,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未必。历来我接触最多的是文艺作品,而当今许多文艺作品的通病是虚假而又令人厌倦;这些刑案报道正恰相反,既真实又有吸引力。这种巨大的逆反带给我一种兴奋,有时甚至还想推荐给文化界的朋友也屈尊读几篇。
当然,我读这些报道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在这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字里行间,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隔绝的怪异世界,而是处处与我们的身边相连。刑案是生活的极端状态,而极端状态总会集中社会神经的末梢,关及正常部位的痛痒,具有不少思考价值。
你看手边正好有一份法制文摘,刊登了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在湖北省破获的一起绑票杀人案,读起来就很有意思。
这起绑票杀人案其实早在八年前就发生了,侦查了很久没有结果,基本上已成了一个旧年悬案,搁置在那里。去年,一位名叫吴忠义的刑侦专家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地发现案卷中保留着一张绑匪写的纸条。他先匆匆瞟一眼,突然若有所思。很快,他决定重新侦查此案,而侦查的范围,划定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
究竟是一张什么样的纸条给了刑侦专家一个重新判断的机会?
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
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写这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简缩越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
请看这十九个字,罪犯为了把藏信的地点说清楚,不用东西南北、几步几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动词来一路指引,这在修辞上显然是极聪明的选择。四个指引词,"过、顺、向、见",准确而不重复,简直难于删改。特别是那个"见"字,用在此处,连一般精通文字的写作人也不容易办到。多数会写成"有",但只有用"见",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观视角。更有趣的是,这个句子读起来既有节奏又有音韵,在两个"二三"结构的重复后接一个"五四"结构,每个结构末尾都押韵,十分顺口。罪犯当然不会在这里故意卖弄文采,只能是长期读古文、写旧体诗的习惯的自然流露。如果他自己发觉了这种流露,一定会掩盖的,但他没有发觉,可见实在成了一种表述本能。时至今日,能有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经不多,因此侦查的范围可缩得很小。
那地方有一所大学。很快破案,罪犯是一个大学教师。
谁揭发了他?文化。
高智商犯罪,早已屡见不鲜,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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