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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庆幸,我昏迷的程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深,抢在被人发现前醒转过来,我当机立断的把所有的天书藏在了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密室里,用各种借口挥退众人,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将所有的文字和图画通通牢记在心!
幸而天书上的文字我大半识得,虽然说有些词汇弄不清意思,可久而久之,书读百遍,意思也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了。然而,天上与人间的文化差异还不是最难克服的,在看明白仿佛寓言一般启迪我深思的诸多故事后,我忍耐着头昏、反胃、呕吐、愤怒、绝望等等情绪,很努力的用自己授命于天的智慧去从截然不同的故事里找出上天要给我的答案。
如果轻轻松松就可以领会,那便不叫天机了
不过就算总结出的结论多么不合情理,是老天爷说的,那就一定是对的!
两个月之后,我终于含泪将最后一本天书付诸烛火,毁之一炬。既然天意我已领悟,那么就没必要再留下这些珍贵的具有昭示性的天书了。原来如此上天是对的,在处理国事前,身为皇帝,我最先应该做的,是对自己本身和周围的人情世故有所了解。
只不过
我是听说过颐国流行男风,可没料到如天书所说的那么严重啊!
根据我对天书的总结,这全国上下,不分贵贱,不论贫富,不忌亲疏,不辨敌我,不理老幼只要是长得还算入眼的男人,都一定喜欢的是男人!而其余长得歪瓜劣枣的男人,他们可悲的一生都在觊觎美貌男子而未果的道路上前仆后继着!至于女人她们的存在就是给予这些相爱的男人们以考验,顺便将男人们的爱升华到下一代身上延续下去
我从来不知道,母后她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苦——
难怪曾经有位才华横溢的宫娥哭诉,说是这辈子最悲哀的就是生了个女儿身
若非有天书指点迷津,我到现在一定还蒙在鼓里!
本来我一直相信,我是喜欢女人的,那种香香软软的身体,才是我一生的归宿。
后来看了天书我才恍然大悟,那都是我未开化时的错觉。在天书无数个血例中我明白了,我,身为一个年轻的皇帝,手握天下,该喜欢的人肯定应该是男的!会喜欢女人,只是我还没有遇见心仪的男子罢了等我见到了他,三千粉黛在我眼中都会变得苍白无物!
当我领悟到这个残酷的事实时,我挣扎过,但我早就在父皇死去时明白了天命的力量,那是一个凡人无法抗拒的,身为皇帝也不行所以我唯一可以去做的,是尽量在不知何时就要突然降临的爱情中,守住我皇帝的尊严,争取到所谓“攻”的位置。
想到这里,我连忙吩咐太监端来一面最大的铜镜,打算好好钻研上天赐给我的本钱。
根据天书中的攻受分配原则,像眼前铜镜中这样一个黛眉如月,杏眸灼华,俏鼻朱唇,贝齿香舌,青丝柔顺,细腰纤韧,身形如玉柳卓然,风姿如高岭幽兰的年轻男子不论他是手握权势还是富可敌国,不论他是愿意还是被逼无奈,不论他是健康还是弱不胜衣,不论他单身还是妻妾成群——他都一、定、是、小、受——
镜子中,我本就白皙的俊颜再无血色,在意识到自己注定的角色后,我很痛快的双眸一翻,向后倒去
“皇、皇上?!来人啊——快传御医!皇上厥过去了——”
铜镜落地的巨响狠狠砸在我破碎的心上,太监与宫女们乱作一团,冥冥中我感觉到自己被抬上了龙床躺好,但当天书中关于受君的描写在记忆中涌起的时刻,我真的有了弃天下于不顾也无所谓,就是不要醒回来的冲动
天书有云:做皇帝难,做明君更难,但做好小受才是最难——
老天爷这副我从未留心过的臭皮囊,算不算你给我的考验?!
值得庆幸,我昏迷的程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深,抢在被人发现前醒转过来,我当机立断的把所有的天书藏在了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密室里,用各种借口挥退众人,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将所有的文字和图画通通牢记在心!
幸而天书上的文字我大半识得,虽然说有些词汇弄不清意思,可久而久之,书读百遍,意思也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了。然而,天上与人间的文化差异还不是最难克服的,在看明白仿佛寓言一般启迪我深思的诸多故事后,我忍耐着头昏、反胃、呕吐、愤怒、绝望等等情绪,很努力的用自己授命于天的智慧去从截然不同的故事里找出上天要给我的答案。
如果轻轻松松就可以领会,那便不叫天机了
不过就算总结出的结论多么不合情理,是老天爷说的,那就一定是对的!
两个月之后,我终于含泪将最后一本天书付诸烛火,毁之一炬。既然天意我已领悟,那么就没必要再留下这些珍贵的具有昭示性的天书了。原来如此上天是对的,在处理国事前,身为皇帝,我最先应该做的,是对自己本身和周围的人情世故有所了解。
只不过
我是听说过颐国流行男风,可没料到如天书所说的那么严重啊!
根据我对天书的总结,这全国上下,不分贵贱,不论贫富,不忌亲疏,不辨敌我,不理老幼只要是长得还算入眼的男人,都一定喜欢的是男人!而其余长得歪瓜劣枣的男人,他们可悲的一生都在觊觎美貌男子而未果的道路上前仆后继着!至于女人她们的存在就是给予这些相爱的男人们以考验,顺便将男人们的爱升华到下一代身上延续下去
我从来不知道,母后她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苦——
难怪曾经有位才华横溢的宫娥哭诉,说是这辈子最悲哀的就是生了个女儿身
若非有天书指点迷津,我到现在一定还蒙在鼓里!
本来我一直相信,我是喜欢女人的,那种香香软软的身体,才是我一生的归宿。
后来看了天书我才恍然大悟,那都是我未开化时的错觉。在天书无数个血例中我明白了,我,身为一个年轻的皇帝,手握天下,该喜欢的人肯定应该是男的!会喜欢女人,只是我还没有遇见心仪的男子罢了等我见到了他,三千粉黛在我眼中都会变得苍白无物!
当我领悟到这个残酷的事实时,我挣扎过,但我早就在父皇死去时明白了天命的力量,那是一个凡人无法抗拒的,身为皇帝也不行所以我唯一可以去做的,是尽量在不知何时就要突然降临的爱情中,守住我皇帝的尊严,争取到所谓“攻”的位置。
想到这里,我连忙吩咐太监端来一面最大的铜镜,打算好好钻研上天赐给我的本钱。
根据天书中的攻受分配原则,像眼前铜镜中这样一个黛眉如月,杏眸灼华,俏鼻朱唇,贝齿香舌,青丝柔顺,细腰纤韧,身形如玉柳卓然,风姿如高岭幽兰的年轻男子不论他是手握权势还是富可敌国,不论他是愿意还是被逼无奈,不论他是健康还是弱不胜衣,不论他单身还是妻妾成群——他都一、定、是、小、受——
镜子中,我本就白皙的俊颜再无血色,在意识到自己注定的角色后,我很痛快的双眸一翻,向后倒去
“皇、皇上?!来人啊——快传御医!皇上厥过去了——”
铜镜落地的巨响狠狠砸在我破碎的心上,太监与宫女们乱作一团,冥冥中我感觉到自己被抬上了龙床躺好,但当天书中关于受君的描写在记忆中涌起的时刻,我真的有了弃天下于不顾也无所谓,就是不要醒回来的冲动
天书有云:做皇帝难,做明君更难,但做好小受才是最难——
老天爷这副我从未留心过的臭皮囊,算不算你给我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