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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带来的豪雨,在第二天中午仍持续下著。
老屋的厨房内,坐著两个睡到日上三竿、这时才在用早餐的男女。
那女子穿著一件宽大的浅色睡袍,长发松松垮垮地用一支原子笔绾在脑后,三两下便解决了那碗燕麦粥,此刻只是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著廉价的即仍僻啡。
在她对面,坐著一个同样在喝粥的年轻男子,一身白衬衫黑裤子,若是忽略瘀青的眼眶和红肿的嘴角,那张脸细致而俊秀。
男子的身材修长,坐姿挺直,吃相斯文、悦目,每隔一阵子,便拿纸巾轻拭嘴角,动作不疾不徐,举手投足间,总是流露出一股不经意的优雅。
然而这时,男子却忽地放下汤匙,中止了进餐。
“能不能请你不要这样盯著我看?”那两道“火热”的视线,让朱朗晨食欲尽失。
他不是没接收过异性的目光,但眼前这位,令他特别不自在,仿佛他是什么值得研究的奇珍异兽,与以往那些带著爱慕的眼神完全不同性质。
“既然你已经吃饱了,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吕飞絮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似的,迳自从旁边取来一本小小的笔记本。
她拿起笔。“失忆是什么感觉?”
一股熟悉的无力感袭来。为什么这女人开口时,不能说点正常人会说的话?
失忆还能有什么感觉?
“就是什么都忘记了。”
“废话。”她抛给他一个鄙夷的眼神。“说点有建设性的。”
什么都忘光了还能有什么建设性?
“算了,小弟,还是我问你答好了。”
“小弟?”他堂堂一个成年男人被这小不点的女人叫“小弟”像话吗?
吕飞絮抬起一道眉。“你有意见?看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应该不过二十一、二,不叫你小弟叫什么?”
“我二”二十六岁了!但是朱朗晨及时想起自己正“失忆”只好咽下到口的话,最终只闷声道:“不要叫我小弟。”
尽管他知道自己的相貌容易引起这样的误解,但一个大男人被叫做“小弟”任谁也高兴不起来。
“你又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然要叫什么?”镜片后的双眼瞥向他身上的白衬衫。“小白?”
朱朗晨额上冒出黑线。怎么听起来像狗的名字?
“不好?”没什么诚意的清冽嗓音又响起。“那叫小黑好了。”
被了,谁知道接下来她会不会给他取蚌名字叫“小花”?
他想了想。“你叫我阿晨吧,早晨的晨。”
“为什么?”她好奇了。“你想起自己的名字了?”
朱朗晨反应不慢,已编好一套说词。“不,只是觉得这个字有种特别的熟悉感,好像以前常常听到。”
“不早说!”吕飞絮白了他一眼,马上振笔疾书。“还有什么你觉得似曾相识的?有没有印象自己以前是做什么的?学生还是已经就业?”
他已经毕业好几年了。
不过朱朗晨没有蠢到说出事实,只摇摇头。“我想不起来。”
“算了,我来猜猜看,如果你有感应到什么?*党隼础!北矢嗽谛南掳蜕系懔说悖婪尚醯牧街谎劬忌舷麓蛄克炖食勘簧笫拥眯睦锓19?br>
“你长得不差”她沈吟片刻。“你想你以前会不会是靠那张脸吃饭的?”
“应该不至于”朱朗晨额上青筋跳动,多年来的教养再次面临考验,这女人仿佛生来就是要挑战他的极限似的。
他看起来就那么像以色事人、出卖色相的人?!
教他意外地,她也同意地点头。“嗯,气质不像,你看起来比较像那种从小到大没做过坏事的乖宝宝,在学校的时候八成年年领奖状、当选模范生,说不定连作业都没迟交过一次”
朱朗晨暗自诧异,她的猜测非常接近事实,他的确从小品学兼优,年年得奖。
然而不知怎地,他觉得这些话听起来一点都不像赞美,反而刺耳得要命。
当个好孩子不对吗?怎么由她说来仿佛那样的成长过程多惨澹、无趣似的?
“怎么?是不是有想起什么?”见他神色有异,她马上问。
“没有。”
她思索半晌,继续猜测。“说不定你遇到的不是单纯的抢劫,也许你是某大财团的继承人,有人想谋夺你的财产,所以派人追杀你,只是杀手不晓得为什么失手了,却造成了你的失忆”
朱朗晨哑然,这女人是电视看太多还是怎样,愈说愈离谱了。
“我想你说的这种情节,在真实生活中不太可能发生。”
“啊”吕飞絮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点头。“歹势,弄混了,那好像是我看过的一本小说里的桥段。”
朱朗晨的脸部肌肉又开始隐隐抽搐。她脑袋里到底都装了什么?
“也许是你招惹上某个黑道大哥的女儿,人家老爸一个不爽就找手下来修理你,本来是想直接宰了你的,但是女儿苦苦哀求,所以他们只打得你满地找牙、鼻青脸肿,结果你却因此头部受重创,失去了记忆”
这下朱朗晨彻底无言,什么教养、风度全抛在一旁,忍不住扬起声调。“你就不能想像一些平凡、普通一点的背景吗?”
她不耐地瞥他一眼。“内容平凡普通的故事谁想看?”
朱朗晨怔了怔,终于,问出心中最大的疑问。“你究竟是想做什么?为什么对我的失忆那么感兴趣?”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为了找写作灵感。”她抛给他—个看智障的神情。
写作灵感?朱朗晨恍然大悟。“你是作家?”
“不敢这么说,不过我靠爬格子维生。”
说了半天,原来她是写小说的,难怪满脑子奇奇怪怪的东西。
“哪一种小说?”
“推理。”吕飞絮简洁回答,又回到原先的话题。“既然我替你想的背景你都不满意,那你自己说说,你觉得你原来可能是做什么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又道。
要他想?朱朗晨按住太阳穴,只觉无力,他没她那么丰富的想像力,不可能信手拈来一堆异想天开的故事。
他知道的,只有事实真相,但那偏偏就是他不能吐露的,他能对她说什么?
“对不起,只要我试著回想,头就开始痛。”这谎撒得卑鄙,但是他无计可施。
“回想的时候会头痛”吕飞絮做了笔记,看了看他,然后放下笔,那张看似极少见阳光的脸蛋,显得有些意兴阑珊。“既然如此,我们明天再继续,不过你要是突然想到什么,一定要跟我说。”
朱朗晨点头应允,可是发现她再次冷却下来的语调,心里却莫名地不是滋味。
不是他自恋,但过去总有不少女孩追在他身后,眼前这个怪怪女却只将他当成一个写作用的参考资料,仿佛除了“失忆”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价值,坦白说,还真有点打击到他的自尊。
朱朗晨快快地坐在原地,看着吕飞絮把桌上的碗收到水槽边,放在一叠不知何时摆放到现在的碗盘上,开了水龙头。他没有其他事可做,也就没移开视线。
但是瞧着瞧着,狭长的眼睛却愈睁愈大。
“你在做什么?”
吕飞絮根本连句话都懒得回,仅仅斜他一眼,像是在说:这么明显的事也要问?笨。
朱朗晨这辈子从未见过猪走路,但好歹吃过不少猪肉,即使是从未做过家务的他,也知道碗盘不该是这么洗的。
“你怎么都没洗碗盘的背面?”看着她只是把碗盘内侧随便冲洗一下就算了事,他惊骇莫名。
“吃饭又不用碗背。”
一句话,让朱朗晨呆住。这下子,他是彻底被打败了。
看她没事人似地仍用那种恐怖的方式继续洗碗,朱朗晨握紧了拳头,又张开,然后又握紧,心中很是挣扎。
当作没看见当作没看见他的双手不是用来做这种事的
他在心中默念。
可是一想到往后几餐都得用那些碗盘吃饭,身上就像有无数只小虫爬过,使他浑身难受,坐立难安。
终于,他受不了了,一个箭步来到水槽前,卷起了袖子。
“让我来吧!”
吕飞絮古怪地瞟他一眼,倒也毫无异议地让到一旁,换他接手。
有人自愿替她做家务,干么反对?又不是脑残。
她看着他把她洗过的碗盘重新放回水槽内,视线不经意地投向他的手,发现这位仁兄外型虽然斯斯文文,一双手却是修长有力,指甲也修得短而整齐,不过皮肤白嫩又光滑,看起来就像从未沾过阳春水。
不到几秒,吕飞絮已经涸葡定他绝对没做过家务,因为她从未见过有人洗碗洗得这么小心翼翼,像是怕遗漏任何一了点油渍,又像怕将东西摔破,谨慎的动作中,同时带著一股笨拙。
目光不由自主地移到那张专注的脸庞,不可否认,他长得涸啤秀,是那种会引起小女生尖叫的类型,不过她的好友方言欢是娇艳火辣的大美女,另一好友周均岚是当模特儿的大帅哥,她对好看的脸皮早已免疫。
然而他身上散发著一种很罕见的气质,乾净、正派,又带著隐隐的傲气,不同于秉性温柔、举止也温柔的阿岚,他所拥有的,是一种压抑在眼底的不驯,也许她是小说看多了,才会联想到这些形容词,但是直觉地,她认为这种人不会是奸险败类,正因为如此,她让他留下。
而她向来信任自己的直觉。
否则就算她对失忆者有再大好奇,也不会蠢... -->>
台风带来的豪雨,在第二天中午仍持续下著。
老屋的厨房内,坐著两个睡到日上三竿、这时才在用早餐的男女。
那女子穿著一件宽大的浅色睡袍,长发松松垮垮地用一支原子笔绾在脑后,三两下便解决了那碗燕麦粥,此刻只是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著廉价的即仍僻啡。
在她对面,坐著一个同样在喝粥的年轻男子,一身白衬衫黑裤子,若是忽略瘀青的眼眶和红肿的嘴角,那张脸细致而俊秀。
男子的身材修长,坐姿挺直,吃相斯文、悦目,每隔一阵子,便拿纸巾轻拭嘴角,动作不疾不徐,举手投足间,总是流露出一股不经意的优雅。
然而这时,男子却忽地放下汤匙,中止了进餐。
“能不能请你不要这样盯著我看?”那两道“火热”的视线,让朱朗晨食欲尽失。
他不是没接收过异性的目光,但眼前这位,令他特别不自在,仿佛他是什么值得研究的奇珍异兽,与以往那些带著爱慕的眼神完全不同性质。
“既然你已经吃饱了,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吕飞絮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似的,迳自从旁边取来一本小小的笔记本。
她拿起笔。“失忆是什么感觉?”
一股熟悉的无力感袭来。为什么这女人开口时,不能说点正常人会说的话?
失忆还能有什么感觉?
“就是什么都忘记了。”
“废话。”她抛给他一个鄙夷的眼神。“说点有建设性的。”
什么都忘光了还能有什么建设性?
“算了,小弟,还是我问你答好了。”
“小弟?”他堂堂一个成年男人被这小不点的女人叫“小弟”像话吗?
吕飞絮抬起一道眉。“你有意见?看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应该不过二十一、二,不叫你小弟叫什么?”
“我二”二十六岁了!但是朱朗晨及时想起自己正“失忆”只好咽下到口的话,最终只闷声道:“不要叫我小弟。”
尽管他知道自己的相貌容易引起这样的误解,但一个大男人被叫做“小弟”任谁也高兴不起来。
“你又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然要叫什么?”镜片后的双眼瞥向他身上的白衬衫。“小白?”
朱朗晨额上冒出黑线。怎么听起来像狗的名字?
“不好?”没什么诚意的清冽嗓音又响起。“那叫小黑好了。”
被了,谁知道接下来她会不会给他取蚌名字叫“小花”?
他想了想。“你叫我阿晨吧,早晨的晨。”
“为什么?”她好奇了。“你想起自己的名字了?”
朱朗晨反应不慢,已编好一套说词。“不,只是觉得这个字有种特别的熟悉感,好像以前常常听到。”
“不早说!”吕飞絮白了他一眼,马上振笔疾书。“还有什么你觉得似曾相识的?有没有印象自己以前是做什么的?学生还是已经就业?”
他已经毕业好几年了。
不过朱朗晨没有蠢到说出事实,只摇摇头。“我想不起来。”
“算了,我来猜猜看,如果你有感应到什么?*党隼础!北矢嗽谛南掳蜕系懔说悖婪尚醯牧街谎劬忌舷麓蛄克炖食勘簧笫拥眯睦锓19?br>
“你长得不差”她沈吟片刻。“你想你以前会不会是靠那张脸吃饭的?”
“应该不至于”朱朗晨额上青筋跳动,多年来的教养再次面临考验,这女人仿佛生来就是要挑战他的极限似的。
他看起来就那么像以色事人、出卖色相的人?!
教他意外地,她也同意地点头。“嗯,气质不像,你看起来比较像那种从小到大没做过坏事的乖宝宝,在学校的时候八成年年领奖状、当选模范生,说不定连作业都没迟交过一次”
朱朗晨暗自诧异,她的猜测非常接近事实,他的确从小品学兼优,年年得奖。
然而不知怎地,他觉得这些话听起来一点都不像赞美,反而刺耳得要命。
当个好孩子不对吗?怎么由她说来仿佛那样的成长过程多惨澹、无趣似的?
“怎么?是不是有想起什么?”见他神色有异,她马上问。
“没有。”
她思索半晌,继续猜测。“说不定你遇到的不是单纯的抢劫,也许你是某大财团的继承人,有人想谋夺你的财产,所以派人追杀你,只是杀手不晓得为什么失手了,却造成了你的失忆”
朱朗晨哑然,这女人是电视看太多还是怎样,愈说愈离谱了。
“我想你说的这种情节,在真实生活中不太可能发生。”
“啊”吕飞絮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点头。“歹势,弄混了,那好像是我看过的一本小说里的桥段。”
朱朗晨的脸部肌肉又开始隐隐抽搐。她脑袋里到底都装了什么?
“也许是你招惹上某个黑道大哥的女儿,人家老爸一个不爽就找手下来修理你,本来是想直接宰了你的,但是女儿苦苦哀求,所以他们只打得你满地找牙、鼻青脸肿,结果你却因此头部受重创,失去了记忆”
这下朱朗晨彻底无言,什么教养、风度全抛在一旁,忍不住扬起声调。“你就不能想像一些平凡、普通一点的背景吗?”
她不耐地瞥他一眼。“内容平凡普通的故事谁想看?”
朱朗晨怔了怔,终于,问出心中最大的疑问。“你究竟是想做什么?为什么对我的失忆那么感兴趣?”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为了找写作灵感。”她抛给他—个看智障的神情。
写作灵感?朱朗晨恍然大悟。“你是作家?”
“不敢这么说,不过我靠爬格子维生。”
说了半天,原来她是写小说的,难怪满脑子奇奇怪怪的东西。
“哪一种小说?”
“推理。”吕飞絮简洁回答,又回到原先的话题。“既然我替你想的背景你都不满意,那你自己说说,你觉得你原来可能是做什么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又道。
要他想?朱朗晨按住太阳穴,只觉无力,他没她那么丰富的想像力,不可能信手拈来一堆异想天开的故事。
他知道的,只有事实真相,但那偏偏就是他不能吐露的,他能对她说什么?
“对不起,只要我试著回想,头就开始痛。”这谎撒得卑鄙,但是他无计可施。
“回想的时候会头痛”吕飞絮做了笔记,看了看他,然后放下笔,那张看似极少见阳光的脸蛋,显得有些意兴阑珊。“既然如此,我们明天再继续,不过你要是突然想到什么,一定要跟我说。”
朱朗晨点头应允,可是发现她再次冷却下来的语调,心里却莫名地不是滋味。
不是他自恋,但过去总有不少女孩追在他身后,眼前这个怪怪女却只将他当成一个写作用的参考资料,仿佛除了“失忆”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价值,坦白说,还真有点打击到他的自尊。
朱朗晨快快地坐在原地,看着吕飞絮把桌上的碗收到水槽边,放在一叠不知何时摆放到现在的碗盘上,开了水龙头。他没有其他事可做,也就没移开视线。
但是瞧着瞧着,狭长的眼睛却愈睁愈大。
“你在做什么?”
吕飞絮根本连句话都懒得回,仅仅斜他一眼,像是在说:这么明显的事也要问?笨。
朱朗晨这辈子从未见过猪走路,但好歹吃过不少猪肉,即使是从未做过家务的他,也知道碗盘不该是这么洗的。
“你怎么都没洗碗盘的背面?”看着她只是把碗盘内侧随便冲洗一下就算了事,他惊骇莫名。
“吃饭又不用碗背。”
一句话,让朱朗晨呆住。这下子,他是彻底被打败了。
看她没事人似地仍用那种恐怖的方式继续洗碗,朱朗晨握紧了拳头,又张开,然后又握紧,心中很是挣扎。
当作没看见当作没看见他的双手不是用来做这种事的
他在心中默念。
可是一想到往后几餐都得用那些碗盘吃饭,身上就像有无数只小虫爬过,使他浑身难受,坐立难安。
终于,他受不了了,一个箭步来到水槽前,卷起了袖子。
“让我来吧!”
吕飞絮古怪地瞟他一眼,倒也毫无异议地让到一旁,换他接手。
有人自愿替她做家务,干么反对?又不是脑残。
她看着他把她洗过的碗盘重新放回水槽内,视线不经意地投向他的手,发现这位仁兄外型虽然斯斯文文,一双手却是修长有力,指甲也修得短而整齐,不过皮肤白嫩又光滑,看起来就像从未沾过阳春水。
不到几秒,吕飞絮已经涸葡定他绝对没做过家务,因为她从未见过有人洗碗洗得这么小心翼翼,像是怕遗漏任何一了点油渍,又像怕将东西摔破,谨慎的动作中,同时带著一股笨拙。
目光不由自主地移到那张专注的脸庞,不可否认,他长得涸啤秀,是那种会引起小女生尖叫的类型,不过她的好友方言欢是娇艳火辣的大美女,另一好友周均岚是当模特儿的大帅哥,她对好看的脸皮早已免疫。
然而他身上散发著一种很罕见的气质,乾净、正派,又带著隐隐的傲气,不同于秉性温柔、举止也温柔的阿岚,他所拥有的,是一种压抑在眼底的不驯,也许她是小说看多了,才会联想到这些形容词,但是直觉地,她认为这种人不会是奸险败类,正因为如此,她让他留下。
而她向来信任自己的直觉。
否则就算她对失忆者有再大好奇,也不会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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