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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的精神性自我有两种姿态。当它登高俯视尘世时,它看到限制的必然,产生达观的认识和超脱的心情,这是智慧。当它站在尘世仰望天空时,它因永恒的缺陷而向往完满,因肉身的限制而寻求超越,这便是信仰了。
2
任何一种信仰倘若不是以人的根本困境为出发点,它作为信仰的资格就值得怀疑。
3
有真信仰的人满足于说出真话,喜欢发誓的人往往并无真信仰。
发誓者竭力揣摩对方的心思,他发誓要做的不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而是他以为对方希望自己做的事情。如果他揣摩的是地上的人的心思,那是卑怯。如果他揣摩的是天上的神的心思,那就是亵渎了。
4
一切外在的信仰只是桥梁和诱饵,其价值就在于把人引向内心,过一种内在的精神生活。神并非居住在宇宙间的某个地方,对于我们来说,它的唯一可能的存在方式是我们在内心中感悟到它。一个人的信仰之真假,分界也在于有没有这种内在的精神生活。伟大的信徒是那些有着伟大的内心世界的人,相反,一个全心全意相信天国或者来世的人,如果他没有内心生活,你就不能说他有真实的信仰。
5
人之区别于动物,在于人有理性和道德。然而,人的理性是有限度的,人的道德是有缺陷的,这又是人区别于神的地方。所谓神,不一定指宇宙间的某个主宰者,不妨理解为全知和完美的一个象征。
如果说认识到人的无知是智慧的起点,那么,觉悟到人的不完美便是信仰的起点。无知并不可笑,可笑的是有了一点知识便自以为无所不知。缺点并不可恶,可恶的是做了一点善事便自以为有权审判天下人。在一切品性中,狂妄离智慧、也离虔诚最远。明明是凡身肉胎,却把自己当作神,做出一付全知全德的模样,作为一个人来说,再也不可能有比这更加愚蠢和更加渎神的姿势了。
6
光,真理,善,一切美好的价值,它们的存在原不是为了惩罚什么人,而是为了造福于人,使人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光照进人的心,心被精神之光照亮了,人就有了一个灵魂。有的人拒绝光,心始终是黑暗的,活了一世而未尝有灵魂。用不着上帝来另加审判,这本身即已是最可怕的惩罚了。
7
一切伟大的精神创造都是光来到世上的证据。读好的书籍,听好的音乐,我们都会由衷地感到,生而为人是多么幸运。倘若因为客观的限制,一个人无缘有这样的体验,那无疑是极大的不幸。倘若因为内在的蒙昧,一个人拒绝这样的享受,那就是真正的惩罚了。伟大的作品已经在那里,却视而不见,偏把光阴消磨在源源不断的垃圾产品中,你不能说这不是惩罚。
8
凡真正的信仰,那核心的东西必是一种内在的觉醒,是灵魂对肉身生活的超越以及对最高精神价值的追寻和领悟。信仰有不同的形态,也许冠以宗教之名,也许没有,宗教又有不同的流派,但是,都不能少了这个核心的东西,否则就不是真正的信仰。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发现,一切伟大的信仰者,不论宗教上的归属如何,他们的灵魂是相通的,往往具有某些最基本的共同信念,因此而能成为全人类的精神导师。
9
俗话说:“眼见为实。”在物质事实的领域内,这个标准基本上是成立的,但在精神价值的领域内就完全不适用了。理想,信仰,真理,爱,善,这些精神价值永远不会以一种看得见的形态存在,它们实现的场所只能是人的内心世界。毫无疑问,人的内心有没有信仰,这个差异必定会在外在行为中表现出来。可是,差异的根源却是在内心,正是在这无形之域,有的人生活在光明之中,有的人生活在黑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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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精神性自我有两种姿态。当它登高俯视尘世时,它看到限制的必然,产生达观的认识和超脱的心情,这是智慧。当它站在尘世仰望天空时,它因永恒的缺陷而向往完满,因肉身的限制而寻求超越,这便是信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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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信仰倘若不是以人的根本困境为出发点,它作为信仰的资格就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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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信仰的人满足于说出真话,喜欢发誓的人往往并无真信仰。
发誓者竭力揣摩对方的心思,他发誓要做的不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而是他以为对方希望自己做的事情。如果他揣摩的是地上的人的心思,那是卑怯。如果他揣摩的是天上的神的心思,那就是亵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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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外在的信仰只是桥梁和诱饵,其价值就在于把人引向内心,过一种内在的精神生活。神并非居住在宇宙间的某个地方,对于我们来说,它的唯一可能的存在方式是我们在内心中感悟到它。一个人的信仰之真假,分界也在于有没有这种内在的精神生活。伟大的信徒是那些有着伟大的内心世界的人,相反,一个全心全意相信天国或者来世的人,如果他没有内心生活,你就不能说他有真实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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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区别于动物,在于人有理性和道德。然而,人的理性是有限度的,人的道德是有缺陷的,这又是人区别于神的地方。所谓神,不一定指宇宙间的某个主宰者,不妨理解为全知和完美的一个象征。
如果说认识到人的无知是智慧的起点,那么,觉悟到人的不完美便是信仰的起点。无知并不可笑,可笑的是有了一点知识便自以为无所不知。缺点并不可恶,可恶的是做了一点善事便自以为有权审判天下人。在一切品性中,狂妄离智慧、也离虔诚最远。明明是凡身肉胎,却把自己当作神,做出一付全知全德的模样,作为一个人来说,再也不可能有比这更加愚蠢和更加渎神的姿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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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真理,善,一切美好的价值,它们的存在原不是为了惩罚什么人,而是为了造福于人,使人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光照进人的心,心被精神之光照亮了,人就有了一个灵魂。有的人拒绝光,心始终是黑暗的,活了一世而未尝有灵魂。用不着上帝来另加审判,这本身即已是最可怕的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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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伟大的精神创造都是光来到世上的证据。读好的书籍,听好的音乐,我们都会由衷地感到,生而为人是多么幸运。倘若因为客观的限制,一个人无缘有这样的体验,那无疑是极大的不幸。倘若因为内在的蒙昧,一个人拒绝这样的享受,那就是真正的惩罚了。伟大的作品已经在那里,却视而不见,偏把光阴消磨在源源不断的垃圾产品中,你不能说这不是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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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真正的信仰,那核心的东西必是一种内在的觉醒,是灵魂对肉身生活的超越以及对最高精神价值的追寻和领悟。信仰有不同的形态,也许冠以宗教之名,也许没有,宗教又有不同的流派,但是,都不能少了这个核心的东西,否则就不是真正的信仰。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发现,一切伟大的信仰者,不论宗教上的归属如何,他们的灵魂是相通的,往往具有某些最基本的共同信念,因此而能成为全人类的精神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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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眼见为实。”在物质事实的领域内,这个标准基本上是成立的,但在精神价值的领域内就完全不适用了。理想,信仰,真理,爱,善,这些精神价值永远不会以一种看得见的形态存在,它们实现的场所只能是人的内心世界。毫无疑问,人的内心有没有信仰,这个差异必定会在外在行为中表现出来。可是,差异的根源却是在内心,正是在这无形之域,有的人生活在光明之中,有的人生活在黑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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