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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概是是康拉德-希尔顿(conradhilton)这个人头一个想到,我们旅行在外的时候,若是能够多待在熟悉的环境里,旅行的品质必能大加改善。那地方好远,还有个发音怪里怪气的名字,全都无妨,只要那里早餐有炒蛋,有空调设备,有高效率的卫生设备,还有会讲英语的人,就算讲得怪腔怪调,都好。我们就放心大胆,尽量去巴黎的传统市集里挖宝吧,去威尼托大道(viaveneto)往上层地段渗透吧。可是,疲劳的旅人,在终日混迹外国人士当中实在不胜其苦之后,所求者,无非加了很多冰块的美酒一杯,简单明了、不需劳驾译员的晚餐菜单一份,干净像样的浴室一间,特大号床铺一张。就跟在家里一样。
而这希尔顿理论,人尽皆知,于全世界是无往而不利。个中原因就只有非常简单的一点:就算你不是时时刻刻都很清楚你人身在何处,你也时时刻刻都很清楚能有何索求。不会有出人意表的事情发生,是会有些地方色彩隔三差五时偷偷出现——橘子汁变成了芒果汁,女侍穿纱龙而非裙子——但是,你是睡在东京还是在墨西哥市,通常没什么差别。住宿和膳食都有固定的标准,即使是在最奇异的国度,也还是能让你觉得舒适、安心和熟悉。
这想法若到此为止——只把它当作是旅游的众多选择条件之一——那有多好!只可惜,到头来这点子大为风靡,旅馆连锁集团一个接一个采用,只是会以程度不一的地方色彩,当作个性的迷彩装,掩盖掉那一套多国通用的公式罢了。他们先是信誓旦旦,声明他们一定会善加保存他们吞掉的每一座旅馆各自的特色;然后,这些新老板就开始把可以统一的东西全部统一起来,从卫生设备到全馆色系无不统一,弄到你一觉醒来,要确定你所在城市的唯一方法,就是下床后马上去翻电话簿。
这些在旅客变得比较精明,变得比较敢冒险的时候,原该都会无疾而终的;怪只怪约在20年前,在旅馆世界里冒出了一类有钱、有势的主顾——一类新兴的游牧民族,在城市世界的地表上,如雨后春笋般到处窜出头来。这人是住客的最高典型,一掷千金面不改色;要客房服务或打电话到里约热内卢时,想都不想会花掉多少钱;这人是旅馆梦寐以求的最重要、最能赚钱的唯-一种主顾。这人便是事业忙碌、功成名就、腰缠万贯、绕着全球跑的高级主管;现今的旅馆,大部分即是为他们设计的。
由于我们生存的这一时代,人类行为、偏好中的每一方面,全都会喂进电脑这大胃王的肚腹之内,详加分解;因此,这新游牧民族会有何鬼主意、怪脾气,也一定会调查、研究到最细的枝节会。我e己是从没见过这份研究报告的结论,可是,谁需要这样一份文件呢?这证据就清清楚楚摆在全球各地的旅馆里嘛!经我自己在美国、澳洲、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作过一些研究之后,我想我抓得准我们的企业英豪对旅馆有何要求。
首先,他要一处富丽堂皇的门厅,最好是正厅的格局,有一丛丛蔚然蓬勃的植物,错落林立在家具之间。这可不是为了什么美学上的道理,也不是为了让他在经过一整天的野蛮厮杀之后,到这里可以宛如进入林木葱郁、恬静安详的绿洲。才不是呢,这是因为他要拿这门厅作特大办公室使用。厅里大有地方供他甩公事包。他可以在无花果树下开会、点酒、接电话、作简报,总之就是把这地方当作是华尔街或是麦迪逊大道的临时支部。
他同时也要有几座酒吧:一座供商务使用,照明要够亮,这样他才能看清楚销售数字和契约;另一座供猎艳使用,照明要够暗,这样才能保证在十眼之外,没有看得清楚你是谁(你从来说不准你会碰上谁的);再一座就是要在他的房间里。
这房间内一定要配备有多种装置、器具、表格,这样才能将他必须亲自出马和旅馆员工打交道的机会降到最低。这时,他不必循老式的方法作口头吩咐,这位高级主管可以用旅馆供应的表格、本子,写下交待事项:如洗衣订单、早餐订单、吧台订单,诸如此类。(有朝一日,这些都会被一套电子指令系统取代,住客只须按键进入早餐主机或是干洗资料库即可;不过,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的:摩登,没有人味的效率。)
这想来就是这世界上的浮游商旅人口,在旅程中想要有的东西吧。但我可不要。我住旅馆的时候,我希望能有作客的感觉,而不是像个会议中心里的临时组件。我要享受一下家里享受不到的种种细腻、豪华的照应,而且是唯有一群阵容200人的勤奋工作人员,才有可能提供的照应。管他什么流线型、无脸孔的现代风:你只要给我一群彬彬有礼、训练有素、笑脸迎人的人,让我享有备受礼遇的荣宠即可。换个说法,就是在康诺旅馆给我间房间吧。
这可是说来容易做来难。康诺旅馆,这伦敦客栈业的瑰宝,建于1897年;那时,旅馆还比较像宽宅大院的民家,而不像小头小脸的办公大楼。因此缘故,客房的间数有限,其中大部分还终年住着外邦的皇亲国戚。美国社交界一些较不招摇的成员、英国坐拥地产的乡绅,偶尔还有著名的演员。即使还有空房,也不一定是要订就给。不妨先打探一下有谁已经住在旅馆里面了,就跟照会差不多,亦即确认一下你这人和其它客人是否合得来,而他们和你是否也合得来。
旅馆的正门口,在卡洛斯广场(carlospiace)边上,面积不大,但很高雅,衬着鲜花,由一位绅士掌门;这位绅士呢,体积庞大,也很高雅,从头上高顶大礼帽的丝绒料子,到脚上光可鉴人的鞋子,一派考究。他任由我太太自己提她的手提带,至于计程车上的其它物件,从杂志到衣箱,不论大小全都被他们一溜烟给提溜走了,这样,我们进门的时候才不至于七手八脚狼狈不堪。
这门厅依目前的标准,嫌小了点,不比你曾祖父的书房大,装潢可能也差不多,用黄铜、琉璃、桃花心木作嵌板,地毯、椅子素净的用色,风采随岁月流转而递增,散发出内敛的光华。没有一样东西会扎眼,没有一样东西太明亮。每样东西都泛着温柔蕴藉的幽光——那黄铜,那琉璃,那桃花心术,还有柜台后面那欢迎大队露出来的牙齿,都是这样。
他们询问我们的姓名,从那一刻起,旅馆的全体职员好像个个都认识我们了、消息怎么会传得这么快,还这么隐秘,实在是个谜;但是,从清洁妇到酒保,人人一概直呼我们的名字;这种基本的礼节,我还以为在旅馆界早就随着夜半擦鞋和白色亚麻床单,一并消失于无形了呢。
一位身穿黑色燕尾礼服的年轻人,领我们到我们的房间去,同时保证会尽力去处理伦敦天气的问题。行李和下午茶送来了以后,他们便告退,留我们在房内整理行李;不过我倒是觉得,若是搭电梯上来的这一段路把我们累瘫了,也会有个人很乐意代我们整理行李的。
我们好像回到了以前英格兰乡间别墅的主人还有办法好好打理他们的宅邸时,会布置出来的那种卧房。桌上有鲜花,信笺的质地一如新出厂的纸钞。除了角落里的那架电视机,房里唯一容许机械装置进门的例子,便是床头边的小面板上,有三个按钮:一个是叫清洁妇的,一个是叫女侍的,另一个是叫衣物服务员的。就靠这三个按钮,半夜肚子饿,鞋带断了,外套绉了,突然间想多要个枕头或一颗阿斯匹林,有一双袜子要烫一烫,有顶帽子要烘干、掸一掸,只消按一个钮,就可以于2分钟之内,把我们三人小组中之一位,叫到我们的房门口外。客房服务在以前就是这样吧,我自己猜想,就是在电话发明以前呀。
有帮手随时在旁待命,是件美事,而自吹自擂的文句寻之不得,差不多是件同等的美事——也就是些冗赘的吹捧文字,大部分的旅馆忍不住就是要把这些在房间里面摆得到处都是,促销他们的酒吧、餐厅、电传机。会议设施等等。不错,是有一句话出现在一张纸上,敬告住客一件事情;但这句话对于有公事包情结兼狂热工作道德的人,倒有挫挫锐气、大快人心的作用。这句话是:“公共空间不宜作商务使用。”工作,一如床第之私,以避人耳目为宜。立这规矩的人真是深得我心;而他对服装也有特别坚持的事:“不准穿牛仔裤。”这下,我对他的好感更深了。
我猜这说穿了,就是我是个衣装势利鬼。牛仔裤。运动鞋、滑雪夹克、网球衫、帆船衫、游猎向导的全副装束,还有澳洲人的阔边呢帽,只要场合对、时间对,全都是出色的服装;但在高雅的旅馆里,就显得不修边幅、格格不入,也有点不用大脑了。或许有些人觉得,一副刚从伐木营地逃出来的模样,时麾得紧!我可不。我喜欢穿得至少和跑腿打杂的小厮一样整齐;所以,我在下楼到酒吧之前,可是相当乐意打上数月未曾打过的领带。
正经的酒吧在这年头不好找了。现在,室内设计师、园艺师、音乐家全都可以进场捣乱,妨碍酒... -->>
我想大概是是康拉德-希尔顿(conradhilton)这个人头一个想到,我们旅行在外的时候,若是能够多待在熟悉的环境里,旅行的品质必能大加改善。那地方好远,还有个发音怪里怪气的名字,全都无妨,只要那里早餐有炒蛋,有空调设备,有高效率的卫生设备,还有会讲英语的人,就算讲得怪腔怪调,都好。我们就放心大胆,尽量去巴黎的传统市集里挖宝吧,去威尼托大道(viaveneto)往上层地段渗透吧。可是,疲劳的旅人,在终日混迹外国人士当中实在不胜其苦之后,所求者,无非加了很多冰块的美酒一杯,简单明了、不需劳驾译员的晚餐菜单一份,干净像样的浴室一间,特大号床铺一张。就跟在家里一样。
而这希尔顿理论,人尽皆知,于全世界是无往而不利。个中原因就只有非常简单的一点:就算你不是时时刻刻都很清楚你人身在何处,你也时时刻刻都很清楚能有何索求。不会有出人意表的事情发生,是会有些地方色彩隔三差五时偷偷出现——橘子汁变成了芒果汁,女侍穿纱龙而非裙子——但是,你是睡在东京还是在墨西哥市,通常没什么差别。住宿和膳食都有固定的标准,即使是在最奇异的国度,也还是能让你觉得舒适、安心和熟悉。
这想法若到此为止——只把它当作是旅游的众多选择条件之一——那有多好!只可惜,到头来这点子大为风靡,旅馆连锁集团一个接一个采用,只是会以程度不一的地方色彩,当作个性的迷彩装,掩盖掉那一套多国通用的公式罢了。他们先是信誓旦旦,声明他们一定会善加保存他们吞掉的每一座旅馆各自的特色;然后,这些新老板就开始把可以统一的东西全部统一起来,从卫生设备到全馆色系无不统一,弄到你一觉醒来,要确定你所在城市的唯一方法,就是下床后马上去翻电话簿。
这些在旅客变得比较精明,变得比较敢冒险的时候,原该都会无疾而终的;怪只怪约在20年前,在旅馆世界里冒出了一类有钱、有势的主顾——一类新兴的游牧民族,在城市世界的地表上,如雨后春笋般到处窜出头来。这人是住客的最高典型,一掷千金面不改色;要客房服务或打电话到里约热内卢时,想都不想会花掉多少钱;这人是旅馆梦寐以求的最重要、最能赚钱的唯-一种主顾。这人便是事业忙碌、功成名就、腰缠万贯、绕着全球跑的高级主管;现今的旅馆,大部分即是为他们设计的。
由于我们生存的这一时代,人类行为、偏好中的每一方面,全都会喂进电脑这大胃王的肚腹之内,详加分解;因此,这新游牧民族会有何鬼主意、怪脾气,也一定会调查、研究到最细的枝节会。我e己是从没见过这份研究报告的结论,可是,谁需要这样一份文件呢?这证据就清清楚楚摆在全球各地的旅馆里嘛!经我自己在美国、澳洲、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作过一些研究之后,我想我抓得准我们的企业英豪对旅馆有何要求。
首先,他要一处富丽堂皇的门厅,最好是正厅的格局,有一丛丛蔚然蓬勃的植物,错落林立在家具之间。这可不是为了什么美学上的道理,也不是为了让他在经过一整天的野蛮厮杀之后,到这里可以宛如进入林木葱郁、恬静安详的绿洲。才不是呢,这是因为他要拿这门厅作特大办公室使用。厅里大有地方供他甩公事包。他可以在无花果树下开会、点酒、接电话、作简报,总之就是把这地方当作是华尔街或是麦迪逊大道的临时支部。
他同时也要有几座酒吧:一座供商务使用,照明要够亮,这样他才能看清楚销售数字和契约;另一座供猎艳使用,照明要够暗,这样才能保证在十眼之外,没有看得清楚你是谁(你从来说不准你会碰上谁的);再一座就是要在他的房间里。
这房间内一定要配备有多种装置、器具、表格,这样才能将他必须亲自出马和旅馆员工打交道的机会降到最低。这时,他不必循老式的方法作口头吩咐,这位高级主管可以用旅馆供应的表格、本子,写下交待事项:如洗衣订单、早餐订单、吧台订单,诸如此类。(有朝一日,这些都会被一套电子指令系统取代,住客只须按键进入早餐主机或是干洗资料库即可;不过,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的:摩登,没有人味的效率。)
这想来就是这世界上的浮游商旅人口,在旅程中想要有的东西吧。但我可不要。我住旅馆的时候,我希望能有作客的感觉,而不是像个会议中心里的临时组件。我要享受一下家里享受不到的种种细腻、豪华的照应,而且是唯有一群阵容200人的勤奋工作人员,才有可能提供的照应。管他什么流线型、无脸孔的现代风:你只要给我一群彬彬有礼、训练有素、笑脸迎人的人,让我享有备受礼遇的荣宠即可。换个说法,就是在康诺旅馆给我间房间吧。
这可是说来容易做来难。康诺旅馆,这伦敦客栈业的瑰宝,建于1897年;那时,旅馆还比较像宽宅大院的民家,而不像小头小脸的办公大楼。因此缘故,客房的间数有限,其中大部分还终年住着外邦的皇亲国戚。美国社交界一些较不招摇的成员、英国坐拥地产的乡绅,偶尔还有著名的演员。即使还有空房,也不一定是要订就给。不妨先打探一下有谁已经住在旅馆里面了,就跟照会差不多,亦即确认一下你这人和其它客人是否合得来,而他们和你是否也合得来。
旅馆的正门口,在卡洛斯广场(carlospiace)边上,面积不大,但很高雅,衬着鲜花,由一位绅士掌门;这位绅士呢,体积庞大,也很高雅,从头上高顶大礼帽的丝绒料子,到脚上光可鉴人的鞋子,一派考究。他任由我太太自己提她的手提带,至于计程车上的其它物件,从杂志到衣箱,不论大小全都被他们一溜烟给提溜走了,这样,我们进门的时候才不至于七手八脚狼狈不堪。
这门厅依目前的标准,嫌小了点,不比你曾祖父的书房大,装潢可能也差不多,用黄铜、琉璃、桃花心木作嵌板,地毯、椅子素净的用色,风采随岁月流转而递增,散发出内敛的光华。没有一样东西会扎眼,没有一样东西太明亮。每样东西都泛着温柔蕴藉的幽光——那黄铜,那琉璃,那桃花心术,还有柜台后面那欢迎大队露出来的牙齿,都是这样。
他们询问我们的姓名,从那一刻起,旅馆的全体职员好像个个都认识我们了、消息怎么会传得这么快,还这么隐秘,实在是个谜;但是,从清洁妇到酒保,人人一概直呼我们的名字;这种基本的礼节,我还以为在旅馆界早就随着夜半擦鞋和白色亚麻床单,一并消失于无形了呢。
一位身穿黑色燕尾礼服的年轻人,领我们到我们的房间去,同时保证会尽力去处理伦敦天气的问题。行李和下午茶送来了以后,他们便告退,留我们在房内整理行李;不过我倒是觉得,若是搭电梯上来的这一段路把我们累瘫了,也会有个人很乐意代我们整理行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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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帮手随时在旁待命,是件美事,而自吹自擂的文句寻之不得,差不多是件同等的美事——也就是些冗赘的吹捧文字,大部分的旅馆忍不住就是要把这些在房间里面摆得到处都是,促销他们的酒吧、餐厅、电传机。会议设施等等。不错,是有一句话出现在一张纸上,敬告住客一件事情;但这句话对于有公事包情结兼狂热工作道德的人,倒有挫挫锐气、大快人心的作用。这句话是:“公共空间不宜作商务使用。”工作,一如床第之私,以避人耳目为宜。立这规矩的人真是深得我心;而他对服装也有特别坚持的事:“不准穿牛仔裤。”这下,我对他的好感更深了。
我猜这说穿了,就是我是个衣装势利鬼。牛仔裤。运动鞋、滑雪夹克、网球衫、帆船衫、游猎向导的全副装束,还有澳洲人的阔边呢帽,只要场合对、时间对,全都是出色的服装;但在高雅的旅馆里,就显得不修边幅、格格不入,也有点不用大脑了。或许有些人觉得,一副刚从伐木营地逃出来的模样,时麾得紧!我可不。我喜欢穿得至少和跑腿打杂的小厮一样整齐;所以,我在下楼到酒吧之前,可是相当乐意打上数月未曾打过的领带。
正经的酒吧在这年头不好找了。现在,室内设计师、园艺师、音乐家全都可以进场捣乱,妨碍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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