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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人人渴望的甜蜜滋味,上至七、八十岁的老奶奶,下至十几岁的少年男女,都难舍对爱情的莫名渴求。
繁华的台北都市,人人行色匆匆,每个人的时间都像不够用似地,连走路都无法悠闲,在这个地方,上班族最奢侈的享受,应该就是停下来歇口气,喝杯下午茶,聊聊别人的是非吧。
某个角落里,门牌清楚的指示着五十七巷,顺着指示走进,会发现五十七巷与众不同的地方。
五十七巷,是此地巷弄的名称,同时,也是一个古色古香的茶馆,在原木所雕成的“五十七巷”招牌后,有个小小的落款神秘恋爱角落。
爱情为何要神秘?答案皆不相同。
但答案如何又何妨?!
店名只为了吸引人进入,而它也的确达到了它的目的。
丁璟莎,一个平凡的上班族,每天靠着自己努力,经营一家小小的茶馆,除了赚钱养活自己,也提供了一处避风避难的场所,给一群同住在公寓里的好友们聊天的去处。
“璟莎,还没忙完喔?”剪着一头俏丽短发的年轻女孩,眨着明亮的大眼,趴在柜台上,对着还在厨房里忙着的丁璟莎问着。
“孟颖,你们先聊,我先把这些杯杯盘盘洗一洗。”长发在身后束成一条长辫的丁璟莎,轻巧回头,露出一张精致小脸。
“这样吧,我进来帮你。”孟颖卷起衬衫,就往厨房里走。
“不用了,你才在饭店忙了一天,去坐着休息。”璟莎赶忙摆手,却不意挥起手中的肥皂泡泡,喷了一脸。
孟颖笑嘻嘻的走进来,抽来一张面纸,替她拭去一脸狼狈。
“我上班不累,而且我不忙的时候,也会去帮厨房的妈妈洗洗碗,这工作难不倒我的。”孟颖轻松接手她的工作,动作果然利落。
“你恐怕是到厨房找吃的吧?”丁璟莎偏着头对着她笑,拭干手中的水渍,转身到冰箱里,拿出了几颗鲜绿的枣子洗净,一颗直接往孟颖嘴里塞去。
孟颖毫不客气的咬了一口,心满意足的露出甜笑。
“还是你最了解我。”孟颖秉持淑女风度,火速将口中的水果咬烂吞食之后,才开口说话。
没办法,她就是爱吃,这一点是天生改不了的性子,也亏得她有副好体质,怎么吃都不胖,仍是保持窈窕美丽的身段。
“好了,快出来吧,她们都在等了。”丁璟莎催促着,手里端着水果,往角落里的几个女孩走去。
“耶!又有水果可以吃了。”
欢呼声随即传出,几个女孩们高兴的拍手。
“等我,等我,别把水果吃完了。”后到的孟颖从厨房走出后直喊,虽然手里还握着一颗吃了一半的枣子,但是眼睛已经盯着水果盘里的其它水果。
“你呀,饿死鬼投胎!”应千绿白了孟颖一眼,雪白的指卷起轻柔的微卷长发,姿态抚媚动人,声音千娇百媚,但她的工作却是文教方面的推广,与她的外型完全不搭。
“我从来没说我不是。”一点儿也不理会应千绿的消遣,孟颖将手里的枣子囫囵吞下,赶忙抓起几颗当季的鲜红草莓在掌心里,一脸满足样。
“好啦,你也别老是欺负孟颖。”白家洁挺身而出,正义感极强的她,是个女儿身、男人个性的综合体,工作是计算机公司的维修工程师。
四个女人,都是名副其实的上班族,而丁璟莎经营这家“五十七巷”茶馆,她的工作时间也只到七点,晚上的时间就交由店长打理,她落的轻松愉快。
白家洁将第一泡香醇的上好乌龙,倒入每个人面前的品茗杯中,举杯说:“来来来,大家来干一杯。”
“干什么?”丁璟莎赶忙阻止,伸出皓腕,将白家洁高举的手压下。“这是上好的乌龙耶,刚送到店里来的,你把茶当啤酒喝呀?”
白家洁一脸无奈。
“要不然呢?”喝茶这么温吞的事,叫她一个每天匆忙上下班,努力赶上信息科技进步的她,怎么努力也无法适应。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喝茶得先温杯”丁璟莎边说边接过茶具,纯熟的动作让滚热的开水在白瓷的杯缘滚动着,漾起淡淡白烟。
“接着,将茶倒入闻香杯里,这个比较瘦长的这个杯子,就叫闻香杯。”丁璟莎不耐其烦的重复第n次,举起手中的闻香杯,对着白家洁又说了一次。
“好了好了,我投降了,你要泡就泡吧,别再试着让我记着这些。”白家洁举双手投降。
要她跟微小的计算机零件作战,找出它故障的地方,这是她的专业,对她来说,一点儿问题也没有,但是对着一堆大大小小的杯子,她宁愿选择放弃。
丁璟莎露出会心的笑容,知道她成功的阻止了白家洁对茶道的漠视,没办法,她就是见不得别人糟蹋这上好的茶叶。
“你就喜欢自讨苦吃。”应千绿不改其慵懒的态度,娇媚的横了白家洁一眼,红唇不留情的说道。“坐好等着水果吃,等着茶喝就好了。”
“我哪像你,每天一副天塌下来有别人顶着一样的懒散。”白家洁回了应千绿一眼白,还附带着大鬼脸。
这倒逗得应千绿笑出声来,一把将白家洁拥入怀中,在她的脸颊上送上扎实的一吻。
“你就是这么坦白,讨人喜欢。”应千绿凑近白家洁的脸,两人美眸相对,各有其风采。
白家洁翻了翻白眼,她就是没办法讨厌应千绿,她看来虽然娇滴滴,脾气却又直又硬,遇到高兴的事,就喜欢奉上几个香吻,也毫不“嘴软”
“被人骂懒散还笑的这么开心,全天下也只有你了。”白家洁的纤指在应千绿的粉颊上毫不客气的捏了几下,细嫩的皮肤马上变红。
“我给你香吻,你却回报我这个?”应千绿摀着发疼的双颊,瞪了白家洁一眼。
两人还准备继续斗嘴,丁璟莎赶忙喊停。
“茶泡好了,别浪费唇舌,先品尝一下。”
丁璟莎这么一说,大家纷纷端起闻香杯,将杯里的茶倒往品茗杯中,细细闻过之后,才将茶送入口中,唯一没有动手的人,就是还在拚命往嘴里塞东西的孟颖。
“你是真饿了?”应千绿皱起黛眉,平常虽然孟颖老抢着吃,但还没见过她这模样。
“饿!我饿死了!”孟颖才不管好友们的眼中的疑惑,只顾着吃水果先解嘴馋再说。
“你不是都会溜到厨房里吃东西吗?怎么?今天没吃到?”白家洁好奇的追问。
“别说了,今天的运气有够背的,竟然遇到总公司的总经理要来,别说吃东西,连喝口水都得小心翼翼。”孟颖埋怨的表情写在脸上,充分表达她的欲求不满。
“你真的一口都没吃?”应千绿狐疑的看她一眼,就凭这几年来对孟颖的认识,她不是轻易放弃追求食物的人。
“当然有!”孟颖承认的毫不扭捏,只见清丽的脸上露出嫌恶。“只是遇到个好吃的家伙,让我少吃了好几口”
一想到那入口即化的蛋糕就在眼前,那男人竟然直接抢了过去,往他的血盆大口里送
吼!她愤恨的又塞了一口草莓,借着吃来发泄怒气。
“这人真是”大家相视一眼,异口同声。“不要命了。”
抢人食物,尤其是抢孟颖食物的人真是太勇敢了。
“嘿!你们。”孟颖还以为大家是替她同仇敌忾,没想到,竟然还是取笑她。
孟颖低头,继续跟面前的水果奋斗,心思飘回今天下午,那一场狼狈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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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颖从来不知道,上班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
打从她到这家饭店时,除了前一个礼拜,提心吊胆、兢兢业业,深怕无法胜任柜台这个职务,但是很快的,她就凭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迷死了从柜台到警卫,再从警卫到厨房的所有同仁,而且无一不关系良好,让大家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由她到处“觅食”
没错!就是觅食。
她是个耐不住饿的人,一饿就头昏眼花,要随时补充食物,她才能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笑脸迎人,连最挑剔的饭店客户,都能让她安抚得当,举起大姆指,夸赞饭店的服务优良。
所以她在这里一年的日子中,跟大家处得相当愉快,日子好不惬意。
但是今天饭店却一反常态,大家紧张得跟什么似地,拚命叮咛她要顾守柜台,不能随便乱跑,只因为今天有个贵客要来。
她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客人,原来,只是老董事长从国外回来的儿子,空降成为饭店部的总经理,要到饭店巡视。
“一个什么鬼总经理,要我饿一天来陪葬”孟颖皱着眉头,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她早已饿的撑不出笑脸。
“忍着点,已经五点了,你六点就下班,要是总经理到你下班前还没出现,你就解脱了。”同事对着她眨眼,叫她要加油。
“啊”她不文雅的趴在柜台上,哪还有平常的优雅模样。“我还要再忍一个小时喔?”
“孟颖!你不想活了啦?还是想拉着我一起死?”客服部主任见她这副德行,也不管脚上是不是踩着三吋高跟鞋,火速的冲了过来。“仪态!千万注意仪态!”
主任一把将孟颖从柜台上拉起来,但是脸上摆的不是怒气,而是充满请求。
“拜托,今天是头头来,非同小可,拿出你平常的精神来,我可是全靠你了。”主任深知孟颖应付客人的好脾气跟迷人笑脸,她想这一招对头头应该都有用。
“那你给我吃些东西啊,我没东西吃,就没力气笑。”孟颖堆着一张苦脸。
“吼!”主任发出怒吼,却还是无可奈何。“好,给你十分钟!十分钟内马上回来。”主任心想,该不会这么刚好吧。
听到这话,孟颖的脸顿时出现阳光,她举手立行童军礼,听到有食物可吃,她精神马上来了。“谢谢主任!”
“快去快回!”主任看着她奔走的背影,还不忘叮咛,就怕她只顾着补充食粮,就忘了自己身负重任。
孟颖连回头都懒了,不想浪费体力,只是扬手挥了挥,比了个ok的手势,表示她听到了,随即直往厨房冲去,她的美味天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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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后,她到达除了柜台之外,她最熟悉的厨房,扬声就喊:“王阿姨,李叔叔”连着喊了几声,却仍旧无人响应,孟颖心想,大家应该都到前面去准备迎接大头头了吧。
“都快到了吃饭时间,不好好准备晚餐,还去做这些拍马屁的事情,也不怕耽误客人用餐,这些人真是”孟颖摇摇头,不认同大家精神紧绷的模样。
不过,话才说完,她就发现自己误会大家了,所有的材料都已就定位,丰富的食材堆了满桌,就等餐厅一开,大厨挥动食铲,食物自然就能轻松上桌。
“嘿嘿,赶紧找我的最爱去吧。”孟颖盘算了时间,十分钟已过了一半,她可没有拖延的机会,目标锁定点心区,准备挖宝去啰!
轻而易举的发现一盘美味可口的小点心,正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彷佛是在诱拐着孟颖前进。
而她也完全配合的瞇起眼,借着她“好鼻师”的灵敏小鼻子,一步步的朝着点心前进。
她渴望了一天的点... -->>
爱情,是人人渴望的甜蜜滋味,上至七、八十岁的老奶奶,下至十几岁的少年男女,都难舍对爱情的莫名渴求。
繁华的台北都市,人人行色匆匆,每个人的时间都像不够用似地,连走路都无法悠闲,在这个地方,上班族最奢侈的享受,应该就是停下来歇口气,喝杯下午茶,聊聊别人的是非吧。
某个角落里,门牌清楚的指示着五十七巷,顺着指示走进,会发现五十七巷与众不同的地方。
五十七巷,是此地巷弄的名称,同时,也是一个古色古香的茶馆,在原木所雕成的“五十七巷”招牌后,有个小小的落款神秘恋爱角落。
爱情为何要神秘?答案皆不相同。
但答案如何又何妨?!
店名只为了吸引人进入,而它也的确达到了它的目的。
丁璟莎,一个平凡的上班族,每天靠着自己努力,经营一家小小的茶馆,除了赚钱养活自己,也提供了一处避风避难的场所,给一群同住在公寓里的好友们聊天的去处。
“璟莎,还没忙完喔?”剪着一头俏丽短发的年轻女孩,眨着明亮的大眼,趴在柜台上,对着还在厨房里忙着的丁璟莎问着。
“孟颖,你们先聊,我先把这些杯杯盘盘洗一洗。”长发在身后束成一条长辫的丁璟莎,轻巧回头,露出一张精致小脸。
“这样吧,我进来帮你。”孟颖卷起衬衫,就往厨房里走。
“不用了,你才在饭店忙了一天,去坐着休息。”璟莎赶忙摆手,却不意挥起手中的肥皂泡泡,喷了一脸。
孟颖笑嘻嘻的走进来,抽来一张面纸,替她拭去一脸狼狈。
“我上班不累,而且我不忙的时候,也会去帮厨房的妈妈洗洗碗,这工作难不倒我的。”孟颖轻松接手她的工作,动作果然利落。
“你恐怕是到厨房找吃的吧?”丁璟莎偏着头对着她笑,拭干手中的水渍,转身到冰箱里,拿出了几颗鲜绿的枣子洗净,一颗直接往孟颖嘴里塞去。
孟颖毫不客气的咬了一口,心满意足的露出甜笑。
“还是你最了解我。”孟颖秉持淑女风度,火速将口中的水果咬烂吞食之后,才开口说话。
没办法,她就是爱吃,这一点是天生改不了的性子,也亏得她有副好体质,怎么吃都不胖,仍是保持窈窕美丽的身段。
“好了,快出来吧,她们都在等了。”丁璟莎催促着,手里端着水果,往角落里的几个女孩走去。
“耶!又有水果可以吃了。”
欢呼声随即传出,几个女孩们高兴的拍手。
“等我,等我,别把水果吃完了。”后到的孟颖从厨房走出后直喊,虽然手里还握着一颗吃了一半的枣子,但是眼睛已经盯着水果盘里的其它水果。
“你呀,饿死鬼投胎!”应千绿白了孟颖一眼,雪白的指卷起轻柔的微卷长发,姿态抚媚动人,声音千娇百媚,但她的工作却是文教方面的推广,与她的外型完全不搭。
“我从来没说我不是。”一点儿也不理会应千绿的消遣,孟颖将手里的枣子囫囵吞下,赶忙抓起几颗当季的鲜红草莓在掌心里,一脸满足样。
“好啦,你也别老是欺负孟颖。”白家洁挺身而出,正义感极强的她,是个女儿身、男人个性的综合体,工作是计算机公司的维修工程师。
四个女人,都是名副其实的上班族,而丁璟莎经营这家“五十七巷”茶馆,她的工作时间也只到七点,晚上的时间就交由店长打理,她落的轻松愉快。
白家洁将第一泡香醇的上好乌龙,倒入每个人面前的品茗杯中,举杯说:“来来来,大家来干一杯。”
“干什么?”丁璟莎赶忙阻止,伸出皓腕,将白家洁高举的手压下。“这是上好的乌龙耶,刚送到店里来的,你把茶当啤酒喝呀?”
白家洁一脸无奈。
“要不然呢?”喝茶这么温吞的事,叫她一个每天匆忙上下班,努力赶上信息科技进步的她,怎么努力也无法适应。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喝茶得先温杯”丁璟莎边说边接过茶具,纯熟的动作让滚热的开水在白瓷的杯缘滚动着,漾起淡淡白烟。
“接着,将茶倒入闻香杯里,这个比较瘦长的这个杯子,就叫闻香杯。”丁璟莎不耐其烦的重复第n次,举起手中的闻香杯,对着白家洁又说了一次。
“好了好了,我投降了,你要泡就泡吧,别再试着让我记着这些。”白家洁举双手投降。
要她跟微小的计算机零件作战,找出它故障的地方,这是她的专业,对她来说,一点儿问题也没有,但是对着一堆大大小小的杯子,她宁愿选择放弃。
丁璟莎露出会心的笑容,知道她成功的阻止了白家洁对茶道的漠视,没办法,她就是见不得别人糟蹋这上好的茶叶。
“你就喜欢自讨苦吃。”应千绿不改其慵懒的态度,娇媚的横了白家洁一眼,红唇不留情的说道。“坐好等着水果吃,等着茶喝就好了。”
“我哪像你,每天一副天塌下来有别人顶着一样的懒散。”白家洁回了应千绿一眼白,还附带着大鬼脸。
这倒逗得应千绿笑出声来,一把将白家洁拥入怀中,在她的脸颊上送上扎实的一吻。
“你就是这么坦白,讨人喜欢。”应千绿凑近白家洁的脸,两人美眸相对,各有其风采。
白家洁翻了翻白眼,她就是没办法讨厌应千绿,她看来虽然娇滴滴,脾气却又直又硬,遇到高兴的事,就喜欢奉上几个香吻,也毫不“嘴软”
“被人骂懒散还笑的这么开心,全天下也只有你了。”白家洁的纤指在应千绿的粉颊上毫不客气的捏了几下,细嫩的皮肤马上变红。
“我给你香吻,你却回报我这个?”应千绿摀着发疼的双颊,瞪了白家洁一眼。
两人还准备继续斗嘴,丁璟莎赶忙喊停。
“茶泡好了,别浪费唇舌,先品尝一下。”
丁璟莎这么一说,大家纷纷端起闻香杯,将杯里的茶倒往品茗杯中,细细闻过之后,才将茶送入口中,唯一没有动手的人,就是还在拚命往嘴里塞东西的孟颖。
“你是真饿了?”应千绿皱起黛眉,平常虽然孟颖老抢着吃,但还没见过她这模样。
“饿!我饿死了!”孟颖才不管好友们的眼中的疑惑,只顾着吃水果先解嘴馋再说。
“你不是都会溜到厨房里吃东西吗?怎么?今天没吃到?”白家洁好奇的追问。
“别说了,今天的运气有够背的,竟然遇到总公司的总经理要来,别说吃东西,连喝口水都得小心翼翼。”孟颖埋怨的表情写在脸上,充分表达她的欲求不满。
“你真的一口都没吃?”应千绿狐疑的看她一眼,就凭这几年来对孟颖的认识,她不是轻易放弃追求食物的人。
“当然有!”孟颖承认的毫不扭捏,只见清丽的脸上露出嫌恶。“只是遇到个好吃的家伙,让我少吃了好几口”
一想到那入口即化的蛋糕就在眼前,那男人竟然直接抢了过去,往他的血盆大口里送
吼!她愤恨的又塞了一口草莓,借着吃来发泄怒气。
“这人真是”大家相视一眼,异口同声。“不要命了。”
抢人食物,尤其是抢孟颖食物的人真是太勇敢了。
“嘿!你们。”孟颖还以为大家是替她同仇敌忾,没想到,竟然还是取笑她。
孟颖低头,继续跟面前的水果奋斗,心思飘回今天下午,那一场狼狈的相遇。
----
孟颖从来不知道,上班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
打从她到这家饭店时,除了前一个礼拜,提心吊胆、兢兢业业,深怕无法胜任柜台这个职务,但是很快的,她就凭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迷死了从柜台到警卫,再从警卫到厨房的所有同仁,而且无一不关系良好,让大家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由她到处“觅食”
没错!就是觅食。
她是个耐不住饿的人,一饿就头昏眼花,要随时补充食物,她才能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笑脸迎人,连最挑剔的饭店客户,都能让她安抚得当,举起大姆指,夸赞饭店的服务优良。
所以她在这里一年的日子中,跟大家处得相当愉快,日子好不惬意。
但是今天饭店却一反常态,大家紧张得跟什么似地,拚命叮咛她要顾守柜台,不能随便乱跑,只因为今天有个贵客要来。
她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客人,原来,只是老董事长从国外回来的儿子,空降成为饭店部的总经理,要到饭店巡视。
“一个什么鬼总经理,要我饿一天来陪葬”孟颖皱着眉头,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她早已饿的撑不出笑脸。
“忍着点,已经五点了,你六点就下班,要是总经理到你下班前还没出现,你就解脱了。”同事对着她眨眼,叫她要加油。
“啊”她不文雅的趴在柜台上,哪还有平常的优雅模样。“我还要再忍一个小时喔?”
“孟颖!你不想活了啦?还是想拉着我一起死?”客服部主任见她这副德行,也不管脚上是不是踩着三吋高跟鞋,火速的冲了过来。“仪态!千万注意仪态!”
主任一把将孟颖从柜台上拉起来,但是脸上摆的不是怒气,而是充满请求。
“拜托,今天是头头来,非同小可,拿出你平常的精神来,我可是全靠你了。”主任深知孟颖应付客人的好脾气跟迷人笑脸,她想这一招对头头应该都有用。
“那你给我吃些东西啊,我没东西吃,就没力气笑。”孟颖堆着一张苦脸。
“吼!”主任发出怒吼,却还是无可奈何。“好,给你十分钟!十分钟内马上回来。”主任心想,该不会这么刚好吧。
听到这话,孟颖的脸顿时出现阳光,她举手立行童军礼,听到有食物可吃,她精神马上来了。“谢谢主任!”
“快去快回!”主任看着她奔走的背影,还不忘叮咛,就怕她只顾着补充食粮,就忘了自己身负重任。
孟颖连回头都懒了,不想浪费体力,只是扬手挥了挥,比了个ok的手势,表示她听到了,随即直往厨房冲去,她的美味天堂啊!
----
一分钟后,她到达除了柜台之外,她最熟悉的厨房,扬声就喊:“王阿姨,李叔叔”连着喊了几声,却仍旧无人响应,孟颖心想,大家应该都到前面去准备迎接大头头了吧。
“都快到了吃饭时间,不好好准备晚餐,还去做这些拍马屁的事情,也不怕耽误客人用餐,这些人真是”孟颖摇摇头,不认同大家精神紧绷的模样。
不过,话才说完,她就发现自己误会大家了,所有的材料都已就定位,丰富的食材堆了满桌,就等餐厅一开,大厨挥动食铲,食物自然就能轻松上桌。
“嘿嘿,赶紧找我的最爱去吧。”孟颖盘算了时间,十分钟已过了一半,她可没有拖延的机会,目标锁定点心区,准备挖宝去啰!
轻而易举的发现一盘美味可口的小点心,正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彷佛是在诱拐着孟颖前进。
而她也完全配合的瞇起眼,借着她“好鼻师”的灵敏小鼻子,一步步的朝着点心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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