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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歌离开的那天,一如三年前她离开a市的那天,整个公寓被她收拾得干净整洁。她拖着不大的行李箱站在门口,终于慢慢地伤感起来。原来真的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待一辈子的,或许这次回去,她就再也不出来了呢。
她没有告诉沈言她要离开。
在上飞机前,她给苏玲和苏苏各发了一条短信。这两个在她生命里最好的朋友,她不能够真正地遗忘,因为总有很多时候,南歌会想起她们从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喜欢跟她们在一起的感觉,可以不顾及任何东西。
南歌想这大概就是从前她从来不感到孤单的原因吧。可到了s市后,孤寂感越来越强烈,有时候会整夜整夜地充斥在南歌周身,让她觉得异常寒冷。
下飞机的时候,南歌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竟然开始无所适从其俩。这是她从小生长着的城市,可是却让她感到陌生。
她站在机场外,十一月的a市,已经有些寒冷了。南歌呵了呵自己的手掌心,拖着重重的行李往停车场走去。然而下一刻,一个身影挡住了她的去路。
南歌看到苏玲的时候,眼眶湿润起来。苏玲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算是这个城市对她的欢迎,很多的往事蜂拥而至。南歌记得那个时候去巴塞罗那,回来的时候,也只有一个苏玲会在机场迎接她。三年过去,原来一切都变了,唯独没变的就是她跟苏玲的感情。
苏玲侧了侧身,苏苏已经哭了起来,她抱住南歌,手在南歌肩膀上不断地捶打着。
“你个小没良心的东西,不声不响地就走了,一走还三年,你都把我们撇得一干二净了是不,肖南歌你真是太没良心了。”苏苏的声音带着哽咽,却让南歌的心重重撞了一下。
她抱住苏苏,忽然觉得,有人等着自己,真的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南歌没有回家,她在a市的那套公寓已经三年没有人住,现在就算回去大概也无法住人。苏玲因为已经是有老公有孩子的了,所以她就被苏苏拽着去了苏苏的家。苏苏说直到现在她都还是单身,一个人寂寞难耐需要人陪伴,于是南歌就顺理成章地在她家住下。
苏玲把三岁的儿子抱到南歌面前,那小孩粉嫩粉嫩的,南歌一看见就喜欢得不得了,她从苏玲手里把孩子抱过来,小孩子居然口齿不清地喊着妈咪。
南歌看向苏玲“你儿子敢情看到谁都叫妈咪?”
苏苏摇了摇头“非也,他看到苏玲从来不叫妈咪。”
“那叫什么?”南歌奇怪地问。
“他叫苏玲妈妈,叫咱们妈咪,怎么样,这孩子有灵性吧,居然还分得清妈妈跟妈咪。”
苏苏哈哈大笑起来。
“我说苏玲,你就连生出来的孩子都跟其他孩子不一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混血儿?”南歌仔细地看向怀中的孩子。
他皮肤偏白,因为gent是欧洲白人。那双眼睛,是墨色的,很亮,五官长得都十分可爱。最后南歌总结出来一句话。
她说:“苏玲,你儿子将来也是个祸国殃民的主儿。”
苏苏还是在原来的公司上班,每天朝九晚五,一开始的时候南歌还叫嚷着要去找工作,可苏苏却十分豪爽地说她养她。南歌听到这话自然就懒散下来,既然有地儿白吃白住,她何乐而不为。而且这三年的那根弦绷得太紧,一下子放松下来,让南歌整个人都开始感到乏力。
只是南歌没有想到的是,原来三年离开,有些东西已经开始变质。比如那一天,正当南歌在梦中跟周公约会的时候,苏苏家的门铃大作,南歌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天知道南歌从来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在大清早的扰人清梦。
苏苏已经去上班了,那么现在一大早跑来骚扰苏苏的会是谁呢。
南歌认为,那人按了一会儿之后,大概会因为家里没人而作罢的,可是没想到那人大有一副你不开门我就按到死的架势。
南歌猛地掀开被子。好小子,姑奶奶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玩不死你。
她在心里碎碎念,结果连从猫眼里看看是谁都忘了,猛地拉开大门。
然后,她怔住,外面的人在看成到她的时候显然也被吓了一跳。
南歌呆呆地看着沈言,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一大早的,沈言会来苏苏家,而且还这么猛烈地按门铃?难道是苏苏告诉沈言她在吗?可是,南歌记得从第一天来苏苏家之后她就警告过苏苏,如果她敢告诉沈言,她立刻就走人,她记得苏苏也是很爽快地就答应了的,怎么这会儿,沈言却会出现在苏苏家的门口呢。
“你怎么会在这?”
“你怎么在这?”几乎是同时,两个人的声音像是有默契般的一起响起。
然后,南歌看到沈言的脸色渐渐变得不那么好看了。
沈言握紧拳头,对南歌讽刺地笑了起来“肖南歌,你就那么讨厌我,想要离我远远的?前两天在s市找不到你,我发疯似的几乎把整个城市都翻遍了,没想到你却潇潇洒洒地回到了这里,连说都不说一声,南歌,这样的游戏很好玩吗,你要玩几次才甘心?”
南歌怔怔地看着沈言。她感觉到了沈言在生气,事实上沈言已经很久都没有对她生过气了,这是几年来的第一次呢。
南歌低下头笑了笑“沈言,怎么是在玩你呢,我从来也没有说过要一直留在那里啊,回来,也是我一个人的决定和想法而已,为什么要刻意地告诉你呢?”
沈言蓦然抬头,眼眸半眯起来,他看向眼前的女人,为什么从来,她一直刻意那样没心没肺呢,是他的感情太容易被糟蹋,还是她对自己一点都不在意。
沈言笑了起来“很好,南歌,你总算让我看清了。”
沈言转身就走,而南歌几乎忘了问他,他究竟是来干什么的。沈言在看到她的时候问的第一句是,你怎么会在这,那么显然,他来找的不是自己,而这个房子,是苏苏的。
答案毋庸置疑,并且是肯定的。
苏苏打电话来告诉南歌,今晚上有约,不回来吃饭,要南歌自行解决。不知怎么的,南歌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但很快她心里的不安就被排斥了,因为她的母亲林采风,忽然找到了苏苏家。
南歌把林采风带进家门,三年来,她的母亲仍旧是一点没变,只是脸上的沧桑,已经比从前更加深刻了,南歌突然有些难过。纵然母亲再怎么对自己冷漠,可终究还是自己的母亲,南歌忍住眼眶里的酸涩,看着自己已经三年未见的母亲。
林采风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她的手微微颤抖。显得有些拿不住茶杯。
“妈。”南歌叫了一声,她不习惯这样这样的沉默,既然总有一个要先说出来,那就由她先妥协吧,她已经累了,不愿意再玩那些相互难为的游戏。
林采风听到那一声妈之后,心里的暖流一下喷涌而出。像是很多年有那个只会跟在自己身后叫着妈妈的女儿又回来了似的,让她的心也渐渐地快乐起来。
她看向自己的女儿,三年了,南歌还是一点都没变,和三年前一样,不管是容貌还是性格。或者是其他的什么,都是她记忆里熟悉的感觉。
这些年来的斗争。已经让林采风几近疲惫。所以自从南歌走后她才恍然发现,原来这些年来她得到的远比那失去的多。她忽略了自己身边唯一的女儿。而一心地恨着背叛自己的丈夫。她总是想着怎么跟沈青竹斗争。而忽略了女儿心里的伤痕。
她总是觉得。沈言跟南歌。永远不会有好的结果。可是直到三年前。沈言来跪着求自己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沈言更爱自己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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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歌离开的那天,一如三年前她离开a市的那天,整个公寓被她收拾得干净整洁。她拖着不大的行李箱站在门口,终于慢慢地伤感起来。原来真的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待一辈子的,或许这次回去,她就再也不出来了呢。
她没有告诉沈言她要离开。
在上飞机前,她给苏玲和苏苏各发了一条短信。这两个在她生命里最好的朋友,她不能够真正地遗忘,因为总有很多时候,南歌会想起她们从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喜欢跟她们在一起的感觉,可以不顾及任何东西。
南歌想这大概就是从前她从来不感到孤单的原因吧。可到了s市后,孤寂感越来越强烈,有时候会整夜整夜地充斥在南歌周身,让她觉得异常寒冷。
下飞机的时候,南歌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竟然开始无所适从其俩。这是她从小生长着的城市,可是却让她感到陌生。
她站在机场外,十一月的a市,已经有些寒冷了。南歌呵了呵自己的手掌心,拖着重重的行李往停车场走去。然而下一刻,一个身影挡住了她的去路。
南歌看到苏玲的时候,眼眶湿润起来。苏玲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算是这个城市对她的欢迎,很多的往事蜂拥而至。南歌记得那个时候去巴塞罗那,回来的时候,也只有一个苏玲会在机场迎接她。三年过去,原来一切都变了,唯独没变的就是她跟苏玲的感情。
苏玲侧了侧身,苏苏已经哭了起来,她抱住南歌,手在南歌肩膀上不断地捶打着。
“你个小没良心的东西,不声不响地就走了,一走还三年,你都把我们撇得一干二净了是不,肖南歌你真是太没良心了。”苏苏的声音带着哽咽,却让南歌的心重重撞了一下。
她抱住苏苏,忽然觉得,有人等着自己,真的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南歌没有回家,她在a市的那套公寓已经三年没有人住,现在就算回去大概也无法住人。苏玲因为已经是有老公有孩子的了,所以她就被苏苏拽着去了苏苏的家。苏苏说直到现在她都还是单身,一个人寂寞难耐需要人陪伴,于是南歌就顺理成章地在她家住下。
苏玲把三岁的儿子抱到南歌面前,那小孩粉嫩粉嫩的,南歌一看见就喜欢得不得了,她从苏玲手里把孩子抱过来,小孩子居然口齿不清地喊着妈咪。
南歌看向苏玲“你儿子敢情看到谁都叫妈咪?”
苏苏摇了摇头“非也,他看到苏玲从来不叫妈咪。”
“那叫什么?”南歌奇怪地问。
“他叫苏玲妈妈,叫咱们妈咪,怎么样,这孩子有灵性吧,居然还分得清妈妈跟妈咪。”
苏苏哈哈大笑起来。
“我说苏玲,你就连生出来的孩子都跟其他孩子不一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混血儿?”南歌仔细地看向怀中的孩子。
他皮肤偏白,因为gent是欧洲白人。那双眼睛,是墨色的,很亮,五官长得都十分可爱。最后南歌总结出来一句话。
她说:“苏玲,你儿子将来也是个祸国殃民的主儿。”
苏苏还是在原来的公司上班,每天朝九晚五,一开始的时候南歌还叫嚷着要去找工作,可苏苏却十分豪爽地说她养她。南歌听到这话自然就懒散下来,既然有地儿白吃白住,她何乐而不为。而且这三年的那根弦绷得太紧,一下子放松下来,让南歌整个人都开始感到乏力。
只是南歌没有想到的是,原来三年离开,有些东西已经开始变质。比如那一天,正当南歌在梦中跟周公约会的时候,苏苏家的门铃大作,南歌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天知道南歌从来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在大清早的扰人清梦。
苏苏已经去上班了,那么现在一大早跑来骚扰苏苏的会是谁呢。
南歌认为,那人按了一会儿之后,大概会因为家里没人而作罢的,可是没想到那人大有一副你不开门我就按到死的架势。
南歌猛地掀开被子。好小子,姑奶奶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玩不死你。
她在心里碎碎念,结果连从猫眼里看看是谁都忘了,猛地拉开大门。
然后,她怔住,外面的人在看成到她的时候显然也被吓了一跳。
南歌呆呆地看着沈言,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一大早的,沈言会来苏苏家,而且还这么猛烈地按门铃?难道是苏苏告诉沈言她在吗?可是,南歌记得从第一天来苏苏家之后她就警告过苏苏,如果她敢告诉沈言,她立刻就走人,她记得苏苏也是很爽快地就答应了的,怎么这会儿,沈言却会出现在苏苏家的门口呢。
“你怎么会在这?”
“你怎么在这?”几乎是同时,两个人的声音像是有默契般的一起响起。
然后,南歌看到沈言的脸色渐渐变得不那么好看了。
沈言握紧拳头,对南歌讽刺地笑了起来“肖南歌,你就那么讨厌我,想要离我远远的?前两天在s市找不到你,我发疯似的几乎把整个城市都翻遍了,没想到你却潇潇洒洒地回到了这里,连说都不说一声,南歌,这样的游戏很好玩吗,你要玩几次才甘心?”
南歌怔怔地看着沈言。她感觉到了沈言在生气,事实上沈言已经很久都没有对她生过气了,这是几年来的第一次呢。
南歌低下头笑了笑“沈言,怎么是在玩你呢,我从来也没有说过要一直留在那里啊,回来,也是我一个人的决定和想法而已,为什么要刻意地告诉你呢?”
沈言蓦然抬头,眼眸半眯起来,他看向眼前的女人,为什么从来,她一直刻意那样没心没肺呢,是他的感情太容易被糟蹋,还是她对自己一点都不在意。
沈言笑了起来“很好,南歌,你总算让我看清了。”
沈言转身就走,而南歌几乎忘了问他,他究竟是来干什么的。沈言在看到她的时候问的第一句是,你怎么会在这,那么显然,他来找的不是自己,而这个房子,是苏苏的。
答案毋庸置疑,并且是肯定的。
苏苏打电话来告诉南歌,今晚上有约,不回来吃饭,要南歌自行解决。不知怎么的,南歌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但很快她心里的不安就被排斥了,因为她的母亲林采风,忽然找到了苏苏家。
南歌把林采风带进家门,三年来,她的母亲仍旧是一点没变,只是脸上的沧桑,已经比从前更加深刻了,南歌突然有些难过。纵然母亲再怎么对自己冷漠,可终究还是自己的母亲,南歌忍住眼眶里的酸涩,看着自己已经三年未见的母亲。
林采风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她的手微微颤抖。显得有些拿不住茶杯。
“妈。”南歌叫了一声,她不习惯这样这样的沉默,既然总有一个要先说出来,那就由她先妥协吧,她已经累了,不愿意再玩那些相互难为的游戏。
林采风听到那一声妈之后,心里的暖流一下喷涌而出。像是很多年有那个只会跟在自己身后叫着妈妈的女儿又回来了似的,让她的心也渐渐地快乐起来。
她看向自己的女儿,三年了,南歌还是一点都没变,和三年前一样,不管是容貌还是性格。或者是其他的什么,都是她记忆里熟悉的感觉。
这些年来的斗争。已经让林采风几近疲惫。所以自从南歌走后她才恍然发现,原来这些年来她得到的远比那失去的多。她忽略了自己身边唯一的女儿。而一心地恨着背叛自己的丈夫。她总是想着怎么跟沈青竹斗争。而忽略了女儿心里的伤痕。
她总是觉得。沈言跟南歌。永远不会有好的结果。可是直到三年前。沈言来跪着求自己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沈言更爱自己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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