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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叶看着他们把猎物拖到水井边上忙着处理猎物,只能继续进厨房,准备做晚餐去了。夏叶的厨艺虽然算不上多么的大厨,但是材料挺好的,做出来的味道还是不错的。原本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她打算炒个菜炖道汤就算了,可是熊起他们回来了,夏叶也做的丰富了一些。
西红柿炒蛋、黄瓜炒蛋、拍黄瓜、豆角炒肉、青椒炒肉丝、糖醋排骨、辣子鸡、红烧肉、麻婆豆腐、红烧兔肉、老鸭粉丝汤、玉米排骨汤。刚好十菜两汤,也够他们四个人吃了。当然,夏叶这个时候把馒头给蒸上了,大大的馒头可是比熊起的拳头都大的,蒸了满满的三个蒸屉的,肯定够熊起他们吃了。
当然,夏叶这个时候还把熊起做的肉酱拿出来炒了炒,把酱给炒了,一会儿刚好可以蘸馒头吃。刚好夏叶在另一个大锅里煮热水,熊起他们就进来把开水拿走,给野鸡烫毛,这样就比较方便他们给野鸡褪毛了。
好一会儿,夏叶的晚餐终于准备好了,熊起他们处理猎物也差不多了,夏叶把饭菜给端出去放到树下的石桌上,招呼熊起他们吃饭。
“嫂子,不用了,我们回家吃就好了。”石庄和秋树都纷纷拒绝夏叶的好意,毕竟他们都不在家好几天了,现在回来了还是想要回去看看媳妇孩子。刚刚处理猎物是因为这是他们的任务,现在任务完成了他们早就想回家去了,就不打算留在这里吃饭了。
夏叶看看石庄他们两个,又看看熊起,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了,她做了不少菜呢,如果秋树他们不在这里吃,不是浪费了吗?
“拿篮子和碗,把那些肉菜和老鸭粉丝汤给他们拿回去。”熊起在一旁开口道。他很理解石庄和秋树的想法,虽然说他们这样一起上山的,下山之后第一顿应该聚在一起喝顿酒的,但是他觉得还是让他们俩回家跟家人们吃顿饭,明天把猎物卖了之后再喝酒也不错。
夏叶得到了熊起的话,又看看石庄和秋树感激的看向熊起的眼神,就很听话地转身去找菜篮子和盘子大碗给石庄他们分菜了。她给石庄他们拿的都是肉菜,毕竟肉菜他们家经常吃,另外两家都是不经常吃了。熊起也没有闲着,把收拾出来的猎物让他们一人拎两只野鸡两只野兔回家给家里人尝尝,毕竟都是自己上山猎回来的,不花钱。
更是把那头毛重两三百斤中,现在处理了皮毛内脏之后还剩下两百多快三百斤的大野猪的排骨肉给他们剁了两三斤,前腿肉也切了两斤。
“这些拿回去让家里人做了吃。”熊起沉着脸说道。
“好的,谢谢熊大哥\/表哥。”这两人在山里见识到了熊起雷厉风行的模样了,所以现在熊起这么说,他们都很听话没有推辞熊起的好意。而且,他们打猎虽然是为了赚钱,但是想想熊起以前的作风,不会为了卖钱而亏待自己的口腹之欲什么的,他们可是非常的赞同的。
石庄和秋树两人,可都是吃货的代表,绝对的推崇熊起的做法的。待石庄和秋树离开,熊起跟夏叶就赶紧把收拾好的猎物都存起来,而且用的还是夏叶上次叫熊起买来的硝石,现在把硝石溶于水就可以制冰,刚好可以把猎物都给冰冻起来保鲜,明天就不容易发臭了。
熊起看着自己媳妇忙里忙外的,心中暖暖的,越发的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很正确,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这个身体换了人,就大肆宣扬出去,让人以为自家媳妇中邪什么的,然后烧死她。现在这样的媳妇,真的很让他喜欢。
吃过晚饭,梳洗过后,夫妻俩抱到一起窝在被窝里却什么都没做,几天没见的他们倒是挺有话说的。熊起跟夏叶说起了山上的事情,打猎的时候遇到了什么,山上有哪些好玩的好看的风景等等,甚至打猎的时候的凶险如何如何。
而夏叶则是跟熊起说了他离开的那天夏一西和夏陈氏来找麻烦的事情,夏陈氏让夏九郎过来让她给东西什么的,夏叶都跟熊起说了。
熊起知道她是借尸还魂的穿越者,知道她跟夏家的人没有什么感情,除了一个夏树让她感觉不错以及拿他当弟弟宠之外,对别人就是陌生人。所以,夏叶就说了自己对夏九郎那种态度的不喜,然后仰着脑袋骄傲着自己没有给夏九郎东西,凭什么要把自家当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东西白白送人?就是这么理直气壮。
然后,夏叶也跟熊起说了大家的怀疑,怀疑她这个身体和夏树都不是夏陈氏亲生的,怀疑他们虽然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却不是夏陈氏怀孕生下的,而是借腹生子生下来的。只不过,他们被养在了夏陈氏的名下。然后,夏叶说自己嫁出去的姑娘,而且还跟夏家断绝关系了,无论如何是不是夏陈氏亲生的都影响不到她。可是,夏树就不一定了。
所以,夏叶让熊起帮忙查查当年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和夏树是不是夏陈氏亲生的,如果不是,那么她跟夏树的生母又是谁?到哪里去了?
熊起听了夏叶的话之后,陷入深思。夏叶跟夏树出生的时候,熊起已经十岁十一岁的年纪了,已经记事了,更何况还是熊起这样记忆力很好的人,所以当年的事情倒是知道一点点。就跟张大夫说的一样,夏陈氏怀孕的消息是她跟夏一西放出来的,说是在镇上看的大夫,所以并没有找村里的张大夫一家的任何人把脉诊断。
后来,夏陈氏更是找了借口回娘家待产,将近一年的时间都没有回岭树村,直到生下了夏树夏叶双胞胎兄妹之后,才把孩子给抱回来。
如此想来,夏陈氏的做法倒是挺值得怀疑的,只不过大家都相信夏一西这个人对夏陈氏言听计从的,不会相信夏一西对不起夏陈氏。也不愿意相信夏陈氏会让夏一西有别的女人,所以从来都不会怀疑夏树夏叶不是夏陈氏的孩子。而最让大家都不怀疑的是,夏树非常的像夏家的人,兄妹俩的长相有七分相似,一个比较英气一个比较有女性的柔美。
可是,兄妹俩的长相的确是很像夏家的人,虽然跟夏一西只有三四分相似,可是却很像夏小叔。所以大家都没有怀疑夏树他们兄妹不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按照现在这样分析来看。夏树兄妹很可能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却不一定是夏陈氏的孩子了。
“也许你们的怀疑是真的,我会找人帮忙查清楚这件事的,一定会查清你们的身世的。”熊起抱紧夏叶道。虽然知道怀中的这个人的芯子已经不是原来的夏叶,但是现在他媳妇代替了原来的夏叶了,那么过往也会代替。所以,查清身世之后应该怎么做,熊起心中自有章法。
“我倒是不怎么在意,就是怕有一天这个身份会成为夏树的枷锁。夏陈氏利用生母的身份让夏树做什么,夏树都没办法违抗。毕竟,无论哪个时代,都是讲究孝道的,夏树不能无缘无故的违抗夏陈氏。”“我明白,我会尽快让人查清楚的。”熊起抱紧夏叶保证道。
虽然知道夏叶把夏树当成弟弟一样宠着,但是吃醋的男人,就算是最自己的儿子的醋吃,更何况是小舅子呢?所以,吃醋的男人是不可理喻的。把事情都交代清楚了,也拜托了熊起查清楚身世的事情了,夏叶就放心多了。有个事事都挡在前头的老公,还真是好啊。
这一夜,夫妻俩倒是没有做什么,只是拥抱着睡了一觉,毕竟熊起虽然野外生存能力挺不错的,但是神经也是紧绷着的,要高度警惕,防止野兽袭击。而现在回到家了,他就放松下来了,放松下来的熊起当然是第一时间好好的补眠——这是夏叶的原话。
虽然很想感谢什么的熊起,默默地想起自家媳妇的身体还不能如何,也觉得自家媳妇说的挺有道理的,只能默默地抱着媳妇睡觉,抱得紧紧的。夏叶也没有让熊起不抱着自己,反正她这几天也睡得不好,因为怕黑的缘故,她一个人睡在这么大的,又没有电灯让她开一整夜的地方,她睡得也不好。现在有熊起安全感爆棚的胸膛抱着,夏叶睡得也非常的香甜。
一夜无话到天明,夫妻俩的生物钟非常准时的提醒他们该起床了,既然熊起已经回家,那么他就恢复了以往的习惯,早上先起床做饭,炉子上煲着粥,然后回卧室把自家媳妇给挖起来,洗漱完毕之后跟自家媳妇晨练。
教自己媳妇打一边拳,然后监督媳妇有没有按照他教的吐纳之法练习,自己在一旁一边打拳一边盯着媳妇,就这样熊起都打了三遍拳夏叶才打了一遍拳,这是明显的差距。当然,夏叶和熊起两人谁都不会在意这种差距的,反正在他们的心中,夏叶能够锻炼身体顺便有一些自保能力就好了,剩下的都是熊起的责任了。
熊起跟夏叶吃了早饭之后,夫妻俩就带着昨天带回来处理好的猎物进镇,赶在天色尚早之前把猎物都给卖出去。当然,熊起这次去镇上也是去张大夫家把他家的牛车借来用的,顺便把前几天收获的药材给张大夫送去。
夫妻俩花了大半个时辰的时间到了青云镇,熊起按照以往的经验去经常合作的“云丰楼”售卖猎物。云丰楼是熊起一个退伍的同袍开的酒楼,熊起的这个同袍的家世不凡,酒楼差不多开遍了好几个州府,据说还跟他们的上司墨将军的夫人,也就是那位唐姑娘合作。
而熊起卸甲归田之后回到家乡当猎户,也是因为知道同袍之中有开酒楼的,他打猎的话以后出售猎物会很方便,才会选择当一个猎户的。
熊起的这个同袍的年纪也不大,也就是比熊起大一两岁,不到三十岁的他已经成为了他们家的家主,接掌了他们家偌大的产业,成为了我朝排的上名的富商。这个同袍跟熊起的关系不错,毕竟熊起算得上是墨将军的嫡系,而这个昔日同袍在跟墨将军的妻子合作,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很好的,熊起找他帮忙也是很容易的。
这一年多的时间,熊起差不多就成为了云丰楼在这附近的店的野味供应者了,只不过熊起实在是懒得经常进山,所以也就是偶尔过来卖猎物而已。当然,一年多的时间,熊起也来过多次,酒楼的人都差不多认识熊起的。别看他只是个猎户,可是他跟他们东家认识,关系还不错,所以没有敢得罪熊起。
夏叶跟着熊起一起什么都没问,反正她相信熊起,而且熊起又不是第一次打猎卖猎物,肯定已经轻车熟路了,她完全只要跟着熊起走就行了,别管那么多。但是当夏叶进到云丰楼的时候,看到这种熟悉的格局,熟悉的服务方式的时候,隐隐约约的明白,这其中肯定有那位穿越前辈的手笔。
夏叶只知道北疆粮食大户兼首富唐姑娘是穿越者,但是她却不知道唐姑娘就是熊起的上司墨将军的妻子。所以,她还不知道自家相公跟唐姑娘,也是有过几次几面之缘的。
“哟,原来是您来啦,今天都有些什么猎物啊?”掌柜的看见熊起过来,顿时惊喜不已,对这个年纪轻轻却沉稳老练,比起他们东家的玩世不恭更加成熟的人很是喜欢。
掌柜的算得上是看着他们东家长大的老人之一,当年东家被继母庶子庶母等人算计,跑到边疆当兵的时候掌柜的也被东家的继母找借口发配到青云镇当掌柜的。后来,东家强势回归,夺得家主之权,掌柜的也没有离开青云镇,因为这里有熊起,这个曾经在战场上帮过他们东家的男人,掌柜的不愿意让别人怠慢了他。
这一年多的相处,掌柜的也知道熊起就是个面冷心热的,对老人挺尊敬的,所以更加的喜欢他了。现在看见他,掌柜的很开心,尤其是熊起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据他们东家说蓄了好多年的大胡子,身边还跟着一个梳着妇人髻的少妇,顿时明白了几分。
“起小子,你这是娶媳妇了?怪不得好久都没有送猎物过来了。”常掌柜看着熊起以及夏叶,笑呵呵的说道。
“之前成亲宴席办得匆忙,忘记通知您了,请见谅。”熊起对常掌柜还是很尊敬的,毕竟这个老人是长辈一样的存在,虽然说是尊云丰楼的东家为少爷的人,可是却没有卖身给云丰楼的东家。
“呵呵,老夫明白,明白。”看着熊起拉着夏叶的手的样子,再看看他的下巴干干净净的没了据说蓄了好几年都没有剃掉的大胡子,常掌柜还有什么不明白?
“媳妇,这是这一年多来颇为照顾我的常掌柜,他是我同袍席之墨的掌柜。常掌柜,这是我媳妇,夏叶。”熊起为两人介绍道。
“常掌柜您好。”夏叶乖巧的点头,向常掌柜问好。“多谢您一年多对我家夫君的照顾,妾身感激不尽。”
“呵呵,熊夫人客气了,老夫只是得东家嘱咐而已,不用特意感谢。”常掌柜笑了笑,对夏叶的感谢有些受不住。
“应该的,即使得了东家嘱咐,您没有为难我家夫君,还对夫君颇为照顾,是您好心,应该感谢的。”
“呵呵,熊夫人谬赞。对了,今天你都带了什么过来了?”常掌柜受不了夏叶这副知书达理的样子,实在是想象不出熊起这个莽夫一样的退伍军人竟然娶了这个大家闺秀一样的农家女,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赶紧转移话题。
熊起见自家媳妇突然之间变得这么温婉高贵起来,这副知书达理,温婉贤惠的样子实在是让熊起很不喜欢,听了常掌柜的话之后赶紧说道,“前几天猎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野猪,还有几只鹿,还有两头白狼,狼皮我已经剥下来硝制好了。”
熊起拿出白色的没有杂色的狼皮,递到常掌柜的面前,“以前就听席兄说想要好些的皮毛,两副狼皮可否?”
常掌柜看到狼皮之后顿时双眼冒光,“满意满意,这狼皮很适合我们东家,真是谢谢你了熊家小子。”
“应该的,各取所需罢了。狼皮卖给您,相信您不会让小子我吃亏就是了。”熊起不在意的说道,显然他也很清楚席之墨很适合穿狼皮裘。
“呵呵,你小子还是这个样子,好吧,这两幅狼皮我们出价一百两,对了鹿皮呢?”常掌柜很显然知道熊起这个人的性格,笑呵呵的不在意道。
“我留了一副,剩下的都在这里了。”
“嘿嘿,跟你小子做生意真是爽快,好了,这次的价格比之前的多了几文钱,这可是我们东家吩咐我的。还有,你这小子成亲了也不说,我们东家肯定会补给你一份大礼的。”
“大礼就不用了,你们帮我把这几张狐狸皮做成狐裘,让我媳妇能在入冬前穿上就好了。还有,这张鹿皮给我媳妇做成鹿皮靴,这是我媳妇鞋子的尺寸。”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显然是没有兴趣跟常掌柜开玩笑。
“诶诶熊小子,你这小子实在是太不可爱了啊,老夫可是很诚意地恭喜你娶媳妇了啊。”
“谢谢,我们会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熊起不要脸地自夸道。
常掌柜:“……”真是不要脸的,面无表情的这么说话真的好吗?
夏叶:“……”长见识了,原来熊起还有这么一面。
“哈哈哈哈,熊起你这小子还是这么的不好玩,都成亲了你还是这副不解风情的样子,让弟妹如何幸福啊你?”就在常掌柜和夏叶纷纷因为熊起的“厚颜无耻”而无语的时候,酒楼大门处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夏叶的目光循声望去,看见的就是一个身穿白色锦袍,面如冠玉,发色如墨,浑身上下气质都非常出众的一个人,这个人身上的气质非常的矛盾。有着如玉般的君子之风,又有着邪肆不羁的痞子之气,还有着铁血的军人之魂,让夏叶感觉这个男人很矛盾,但是很显然这样的男人是很吸引女人的注意力的。
夏叶想了想,觉得这个男人可能就是熊起昔日的同袍,也就是云丰楼的东家席之墨了。这么俊美的男人,夏叶不是没有见过,但是席之墨身上很显然还有那种曾经的她所没有见过的非常古典的君子的气质,非常古典的美男子。
即使在美男如云的21世纪,夏叶也没有见过席之墨这样的男人。但是,即使席之墨再怎么的优秀,夏叶也不喜欢席之墨这样的男人,很危险,不适合她。而夏叶这个人非常的有自知之明,不适合她的,她从来都不会抱着任何的希望。更何况,她现在有了最好的选择,对席之墨也就是出于只用对美色的欣赏而已。
“席兄。”熊起面无表情地对着来人说道。
夏叶:“……”为何如此像“袭胸”呢?
席之墨:“……”席之墨的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顿时气急败坏的对着熊起叫唤道,“熊崽子你故意的是吧?故意的是吧?是吧是吧?我早几百年就跟你们说过了,要么叫我席大哥,要么叫我席当家或者之墨兄,不许叫席兄的好吗?席兄席兄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本公子喜欢这么猥琐的动作呢。尤其是唐浅裳那个女人,她每次都这么叫我,让我以后怎么面对你嫂子啊?”
席之墨最痛恨的就是自己当初为什么瞎了眼看上了唐浅裳,结果人家愣是对墨千那个混蛋情有独钟,宁愿嫁给墨千那个穷当兵的也愿意嫁给他这个富家公子。当然了,唐浅裳那个女人看不上他,实在是她的眼神不好,可是这么多年了,他最后悔的就是认识唐浅裳那个女人了。
自从认识了她以后,别人都不能称呼他为“席兄”了,实在是这两个字的歧义太大了。以前的他们还不觉得,被唐浅裳那么一说,还真是那么回事。
于是,席之墨对唐浅裳简直又爱又恨,他都已经娶妻生子了,对唐浅裳怨念无比,都是来源于自己这个席兄这个称呼的。席之墨这么多年来都不让别人喊自己席兄了,就是因为听了么一耳朵,回家之后总是被家法伺候,家有悍媳,家门不幸啊。别人知道席之墨不喜欢席兄这样的称呼之后,熟悉他的人都称呼他为席大哥或者之墨兄,不熟悉的都称呼为席当家。渐渐的,席之墨也就没有那么暴躁了,他家彪悍媳妇也没有的借口对他实施家法了。
可是,偏偏还是有人例外,熊起跟唐浅裳以及唐浅殇的夫君墨将军就从来都一见面就这么称呼他,让他每次都跳脚。
“谁让你姓席。”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称呼你为‘席兄’是对你的尊重。”
“不懂叫席大哥的吗混蛋?”席之墨跳脚道。
夏叶默默地看着席之墨一秒从如玉君子美男变成炸毛暴躁美男,顿时感觉天泪滚滚。
“还有,你真心的吗?让我叫炎绝为嫂子?”熊起看着席之墨一米八的身板,再想想某人的身板,非常的怀疑谁才是嫂子。
席之墨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最后咬牙... -->>
夏叶看着他们把猎物拖到水井边上忙着处理猎物,只能继续进厨房,准备做晚餐去了。夏叶的厨艺虽然算不上多么的大厨,但是材料挺好的,做出来的味道还是不错的。原本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她打算炒个菜炖道汤就算了,可是熊起他们回来了,夏叶也做的丰富了一些。
西红柿炒蛋、黄瓜炒蛋、拍黄瓜、豆角炒肉、青椒炒肉丝、糖醋排骨、辣子鸡、红烧肉、麻婆豆腐、红烧兔肉、老鸭粉丝汤、玉米排骨汤。刚好十菜两汤,也够他们四个人吃了。当然,夏叶这个时候把馒头给蒸上了,大大的馒头可是比熊起的拳头都大的,蒸了满满的三个蒸屉的,肯定够熊起他们吃了。
当然,夏叶这个时候还把熊起做的肉酱拿出来炒了炒,把酱给炒了,一会儿刚好可以蘸馒头吃。刚好夏叶在另一个大锅里煮热水,熊起他们就进来把开水拿走,给野鸡烫毛,这样就比较方便他们给野鸡褪毛了。
好一会儿,夏叶的晚餐终于准备好了,熊起他们处理猎物也差不多了,夏叶把饭菜给端出去放到树下的石桌上,招呼熊起他们吃饭。
“嫂子,不用了,我们回家吃就好了。”石庄和秋树都纷纷拒绝夏叶的好意,毕竟他们都不在家好几天了,现在回来了还是想要回去看看媳妇孩子。刚刚处理猎物是因为这是他们的任务,现在任务完成了他们早就想回家去了,就不打算留在这里吃饭了。
夏叶看看石庄他们两个,又看看熊起,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了,她做了不少菜呢,如果秋树他们不在这里吃,不是浪费了吗?
“拿篮子和碗,把那些肉菜和老鸭粉丝汤给他们拿回去。”熊起在一旁开口道。他很理解石庄和秋树的想法,虽然说他们这样一起上山的,下山之后第一顿应该聚在一起喝顿酒的,但是他觉得还是让他们俩回家跟家人们吃顿饭,明天把猎物卖了之后再喝酒也不错。
夏叶得到了熊起的话,又看看石庄和秋树感激的看向熊起的眼神,就很听话地转身去找菜篮子和盘子大碗给石庄他们分菜了。她给石庄他们拿的都是肉菜,毕竟肉菜他们家经常吃,另外两家都是不经常吃了。熊起也没有闲着,把收拾出来的猎物让他们一人拎两只野鸡两只野兔回家给家里人尝尝,毕竟都是自己上山猎回来的,不花钱。
更是把那头毛重两三百斤中,现在处理了皮毛内脏之后还剩下两百多快三百斤的大野猪的排骨肉给他们剁了两三斤,前腿肉也切了两斤。
“这些拿回去让家里人做了吃。”熊起沉着脸说道。
“好的,谢谢熊大哥\/表哥。”这两人在山里见识到了熊起雷厉风行的模样了,所以现在熊起这么说,他们都很听话没有推辞熊起的好意。而且,他们打猎虽然是为了赚钱,但是想想熊起以前的作风,不会为了卖钱而亏待自己的口腹之欲什么的,他们可是非常的赞同的。
石庄和秋树两人,可都是吃货的代表,绝对的推崇熊起的做法的。待石庄和秋树离开,熊起跟夏叶就赶紧把收拾好的猎物都存起来,而且用的还是夏叶上次叫熊起买来的硝石,现在把硝石溶于水就可以制冰,刚好可以把猎物都给冰冻起来保鲜,明天就不容易发臭了。
熊起看着自己媳妇忙里忙外的,心中暖暖的,越发的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很正确,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这个身体换了人,就大肆宣扬出去,让人以为自家媳妇中邪什么的,然后烧死她。现在这样的媳妇,真的很让他喜欢。
吃过晚饭,梳洗过后,夫妻俩抱到一起窝在被窝里却什么都没做,几天没见的他们倒是挺有话说的。熊起跟夏叶说起了山上的事情,打猎的时候遇到了什么,山上有哪些好玩的好看的风景等等,甚至打猎的时候的凶险如何如何。
而夏叶则是跟熊起说了他离开的那天夏一西和夏陈氏来找麻烦的事情,夏陈氏让夏九郎过来让她给东西什么的,夏叶都跟熊起说了。
熊起知道她是借尸还魂的穿越者,知道她跟夏家的人没有什么感情,除了一个夏树让她感觉不错以及拿他当弟弟宠之外,对别人就是陌生人。所以,夏叶就说了自己对夏九郎那种态度的不喜,然后仰着脑袋骄傲着自己没有给夏九郎东西,凭什么要把自家当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东西白白送人?就是这么理直气壮。
然后,夏叶也跟熊起说了大家的怀疑,怀疑她这个身体和夏树都不是夏陈氏亲生的,怀疑他们虽然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却不是夏陈氏怀孕生下的,而是借腹生子生下来的。只不过,他们被养在了夏陈氏的名下。然后,夏叶说自己嫁出去的姑娘,而且还跟夏家断绝关系了,无论如何是不是夏陈氏亲生的都影响不到她。可是,夏树就不一定了。
所以,夏叶让熊起帮忙查查当年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和夏树是不是夏陈氏亲生的,如果不是,那么她跟夏树的生母又是谁?到哪里去了?
熊起听了夏叶的话之后,陷入深思。夏叶跟夏树出生的时候,熊起已经十岁十一岁的年纪了,已经记事了,更何况还是熊起这样记忆力很好的人,所以当年的事情倒是知道一点点。就跟张大夫说的一样,夏陈氏怀孕的消息是她跟夏一西放出来的,说是在镇上看的大夫,所以并没有找村里的张大夫一家的任何人把脉诊断。
后来,夏陈氏更是找了借口回娘家待产,将近一年的时间都没有回岭树村,直到生下了夏树夏叶双胞胎兄妹之后,才把孩子给抱回来。
如此想来,夏陈氏的做法倒是挺值得怀疑的,只不过大家都相信夏一西这个人对夏陈氏言听计从的,不会相信夏一西对不起夏陈氏。也不愿意相信夏陈氏会让夏一西有别的女人,所以从来都不会怀疑夏树夏叶不是夏陈氏的孩子。而最让大家都不怀疑的是,夏树非常的像夏家的人,兄妹俩的长相有七分相似,一个比较英气一个比较有女性的柔美。
可是,兄妹俩的长相的确是很像夏家的人,虽然跟夏一西只有三四分相似,可是却很像夏小叔。所以大家都没有怀疑夏树他们兄妹不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按照现在这样分析来看。夏树兄妹很可能是夏一西的孩子,但是却不一定是夏陈氏的孩子了。
“也许你们的怀疑是真的,我会找人帮忙查清楚这件事的,一定会查清你们的身世的。”熊起抱紧夏叶道。虽然知道怀中的这个人的芯子已经不是原来的夏叶,但是现在他媳妇代替了原来的夏叶了,那么过往也会代替。所以,查清身世之后应该怎么做,熊起心中自有章法。
“我倒是不怎么在意,就是怕有一天这个身份会成为夏树的枷锁。夏陈氏利用生母的身份让夏树做什么,夏树都没办法违抗。毕竟,无论哪个时代,都是讲究孝道的,夏树不能无缘无故的违抗夏陈氏。”“我明白,我会尽快让人查清楚的。”熊起抱紧夏叶保证道。
虽然知道夏叶把夏树当成弟弟一样宠着,但是吃醋的男人,就算是最自己的儿子的醋吃,更何况是小舅子呢?所以,吃醋的男人是不可理喻的。把事情都交代清楚了,也拜托了熊起查清楚身世的事情了,夏叶就放心多了。有个事事都挡在前头的老公,还真是好啊。
这一夜,夫妻俩倒是没有做什么,只是拥抱着睡了一觉,毕竟熊起虽然野外生存能力挺不错的,但是神经也是紧绷着的,要高度警惕,防止野兽袭击。而现在回到家了,他就放松下来了,放松下来的熊起当然是第一时间好好的补眠——这是夏叶的原话。
虽然很想感谢什么的熊起,默默地想起自家媳妇的身体还不能如何,也觉得自家媳妇说的挺有道理的,只能默默地抱着媳妇睡觉,抱得紧紧的。夏叶也没有让熊起不抱着自己,反正她这几天也睡得不好,因为怕黑的缘故,她一个人睡在这么大的,又没有电灯让她开一整夜的地方,她睡得也不好。现在有熊起安全感爆棚的胸膛抱着,夏叶睡得也非常的香甜。
一夜无话到天明,夫妻俩的生物钟非常准时的提醒他们该起床了,既然熊起已经回家,那么他就恢复了以往的习惯,早上先起床做饭,炉子上煲着粥,然后回卧室把自家媳妇给挖起来,洗漱完毕之后跟自家媳妇晨练。
教自己媳妇打一边拳,然后监督媳妇有没有按照他教的吐纳之法练习,自己在一旁一边打拳一边盯着媳妇,就这样熊起都打了三遍拳夏叶才打了一遍拳,这是明显的差距。当然,夏叶和熊起两人谁都不会在意这种差距的,反正在他们的心中,夏叶能够锻炼身体顺便有一些自保能力就好了,剩下的都是熊起的责任了。
熊起跟夏叶吃了早饭之后,夫妻俩就带着昨天带回来处理好的猎物进镇,赶在天色尚早之前把猎物都给卖出去。当然,熊起这次去镇上也是去张大夫家把他家的牛车借来用的,顺便把前几天收获的药材给张大夫送去。
夫妻俩花了大半个时辰的时间到了青云镇,熊起按照以往的经验去经常合作的“云丰楼”售卖猎物。云丰楼是熊起一个退伍的同袍开的酒楼,熊起的这个同袍的家世不凡,酒楼差不多开遍了好几个州府,据说还跟他们的上司墨将军的夫人,也就是那位唐姑娘合作。
而熊起卸甲归田之后回到家乡当猎户,也是因为知道同袍之中有开酒楼的,他打猎的话以后出售猎物会很方便,才会选择当一个猎户的。
熊起的这个同袍的年纪也不大,也就是比熊起大一两岁,不到三十岁的他已经成为了他们家的家主,接掌了他们家偌大的产业,成为了我朝排的上名的富商。这个同袍跟熊起的关系不错,毕竟熊起算得上是墨将军的嫡系,而这个昔日同袍在跟墨将军的妻子合作,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很好的,熊起找他帮忙也是很容易的。
这一年多的时间,熊起差不多就成为了云丰楼在这附近的店的野味供应者了,只不过熊起实在是懒得经常进山,所以也就是偶尔过来卖猎物而已。当然,一年多的时间,熊起也来过多次,酒楼的人都差不多认识熊起的。别看他只是个猎户,可是他跟他们东家认识,关系还不错,所以没有敢得罪熊起。
夏叶跟着熊起一起什么都没问,反正她相信熊起,而且熊起又不是第一次打猎卖猎物,肯定已经轻车熟路了,她完全只要跟着熊起走就行了,别管那么多。但是当夏叶进到云丰楼的时候,看到这种熟悉的格局,熟悉的服务方式的时候,隐隐约约的明白,这其中肯定有那位穿越前辈的手笔。
夏叶只知道北疆粮食大户兼首富唐姑娘是穿越者,但是她却不知道唐姑娘就是熊起的上司墨将军的妻子。所以,她还不知道自家相公跟唐姑娘,也是有过几次几面之缘的。
“哟,原来是您来啦,今天都有些什么猎物啊?”掌柜的看见熊起过来,顿时惊喜不已,对这个年纪轻轻却沉稳老练,比起他们东家的玩世不恭更加成熟的人很是喜欢。
掌柜的算得上是看着他们东家长大的老人之一,当年东家被继母庶子庶母等人算计,跑到边疆当兵的时候掌柜的也被东家的继母找借口发配到青云镇当掌柜的。后来,东家强势回归,夺得家主之权,掌柜的也没有离开青云镇,因为这里有熊起,这个曾经在战场上帮过他们东家的男人,掌柜的不愿意让别人怠慢了他。
这一年多的相处,掌柜的也知道熊起就是个面冷心热的,对老人挺尊敬的,所以更加的喜欢他了。现在看见他,掌柜的很开心,尤其是熊起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据他们东家说蓄了好多年的大胡子,身边还跟着一个梳着妇人髻的少妇,顿时明白了几分。
“起小子,你这是娶媳妇了?怪不得好久都没有送猎物过来了。”常掌柜看着熊起以及夏叶,笑呵呵的说道。
“之前成亲宴席办得匆忙,忘记通知您了,请见谅。”熊起对常掌柜还是很尊敬的,毕竟这个老人是长辈一样的存在,虽然说是尊云丰楼的东家为少爷的人,可是却没有卖身给云丰楼的东家。
“呵呵,老夫明白,明白。”看着熊起拉着夏叶的手的样子,再看看他的下巴干干净净的没了据说蓄了好几年都没有剃掉的大胡子,常掌柜还有什么不明白?
“媳妇,这是这一年多来颇为照顾我的常掌柜,他是我同袍席之墨的掌柜。常掌柜,这是我媳妇,夏叶。”熊起为两人介绍道。
“常掌柜您好。”夏叶乖巧的点头,向常掌柜问好。“多谢您一年多对我家夫君的照顾,妾身感激不尽。”
“呵呵,熊夫人客气了,老夫只是得东家嘱咐而已,不用特意感谢。”常掌柜笑了笑,对夏叶的感谢有些受不住。
“应该的,即使得了东家嘱咐,您没有为难我家夫君,还对夫君颇为照顾,是您好心,应该感谢的。”
“呵呵,熊夫人谬赞。对了,今天你都带了什么过来了?”常掌柜受不了夏叶这副知书达理的样子,实在是想象不出熊起这个莽夫一样的退伍军人竟然娶了这个大家闺秀一样的农家女,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赶紧转移话题。
熊起见自家媳妇突然之间变得这么温婉高贵起来,这副知书达理,温婉贤惠的样子实在是让熊起很不喜欢,听了常掌柜的话之后赶紧说道,“前几天猎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野猪,还有几只鹿,还有两头白狼,狼皮我已经剥下来硝制好了。”
熊起拿出白色的没有杂色的狼皮,递到常掌柜的面前,“以前就听席兄说想要好些的皮毛,两副狼皮可否?”
常掌柜看到狼皮之后顿时双眼冒光,“满意满意,这狼皮很适合我们东家,真是谢谢你了熊家小子。”
“应该的,各取所需罢了。狼皮卖给您,相信您不会让小子我吃亏就是了。”熊起不在意的说道,显然他也很清楚席之墨很适合穿狼皮裘。
“呵呵,你小子还是这个样子,好吧,这两幅狼皮我们出价一百两,对了鹿皮呢?”常掌柜很显然知道熊起这个人的性格,笑呵呵的不在意道。
“我留了一副,剩下的都在这里了。”
“嘿嘿,跟你小子做生意真是爽快,好了,这次的价格比之前的多了几文钱,这可是我们东家吩咐我的。还有,你这小子成亲了也不说,我们东家肯定会补给你一份大礼的。”
“大礼就不用了,你们帮我把这几张狐狸皮做成狐裘,让我媳妇能在入冬前穿上就好了。还有,这张鹿皮给我媳妇做成鹿皮靴,这是我媳妇鞋子的尺寸。”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显然是没有兴趣跟常掌柜开玩笑。
“诶诶熊小子,你这小子实在是太不可爱了啊,老夫可是很诚意地恭喜你娶媳妇了啊。”
“谢谢,我们会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熊起不要脸地自夸道。
常掌柜:“……”真是不要脸的,面无表情的这么说话真的好吗?
夏叶:“……”长见识了,原来熊起还有这么一面。
“哈哈哈哈,熊起你这小子还是这么的不好玩,都成亲了你还是这副不解风情的样子,让弟妹如何幸福啊你?”就在常掌柜和夏叶纷纷因为熊起的“厚颜无耻”而无语的时候,酒楼大门处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夏叶的目光循声望去,看见的就是一个身穿白色锦袍,面如冠玉,发色如墨,浑身上下气质都非常出众的一个人,这个人身上的气质非常的矛盾。有着如玉般的君子之风,又有着邪肆不羁的痞子之气,还有着铁血的军人之魂,让夏叶感觉这个男人很矛盾,但是很显然这样的男人是很吸引女人的注意力的。
夏叶想了想,觉得这个男人可能就是熊起昔日的同袍,也就是云丰楼的东家席之墨了。这么俊美的男人,夏叶不是没有见过,但是席之墨身上很显然还有那种曾经的她所没有见过的非常古典的君子的气质,非常古典的美男子。
即使在美男如云的21世纪,夏叶也没有见过席之墨这样的男人。但是,即使席之墨再怎么的优秀,夏叶也不喜欢席之墨这样的男人,很危险,不适合她。而夏叶这个人非常的有自知之明,不适合她的,她从来都不会抱着任何的希望。更何况,她现在有了最好的选择,对席之墨也就是出于只用对美色的欣赏而已。
“席兄。”熊起面无表情地对着来人说道。
夏叶:“……”为何如此像“袭胸”呢?
席之墨:“……”席之墨的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顿时气急败坏的对着熊起叫唤道,“熊崽子你故意的是吧?故意的是吧?是吧是吧?我早几百年就跟你们说过了,要么叫我席大哥,要么叫我席当家或者之墨兄,不许叫席兄的好吗?席兄席兄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本公子喜欢这么猥琐的动作呢。尤其是唐浅裳那个女人,她每次都这么叫我,让我以后怎么面对你嫂子啊?”
席之墨最痛恨的就是自己当初为什么瞎了眼看上了唐浅裳,结果人家愣是对墨千那个混蛋情有独钟,宁愿嫁给墨千那个穷当兵的也愿意嫁给他这个富家公子。当然了,唐浅裳那个女人看不上他,实在是她的眼神不好,可是这么多年了,他最后悔的就是认识唐浅裳那个女人了。
自从认识了她以后,别人都不能称呼他为“席兄”了,实在是这两个字的歧义太大了。以前的他们还不觉得,被唐浅裳那么一说,还真是那么回事。
于是,席之墨对唐浅裳简直又爱又恨,他都已经娶妻生子了,对唐浅裳怨念无比,都是来源于自己这个席兄这个称呼的。席之墨这么多年来都不让别人喊自己席兄了,就是因为听了么一耳朵,回家之后总是被家法伺候,家有悍媳,家门不幸啊。别人知道席之墨不喜欢席兄这样的称呼之后,熟悉他的人都称呼他为席大哥或者之墨兄,不熟悉的都称呼为席当家。渐渐的,席之墨也就没有那么暴躁了,他家彪悍媳妇也没有的借口对他实施家法了。
可是,偏偏还是有人例外,熊起跟唐浅裳以及唐浅殇的夫君墨将军就从来都一见面就这么称呼他,让他每次都跳脚。
“谁让你姓席。”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称呼你为‘席兄’是对你的尊重。”
“不懂叫席大哥的吗混蛋?”席之墨跳脚道。
夏叶默默地看着席之墨一秒从如玉君子美男变成炸毛暴躁美男,顿时感觉天泪滚滚。
“还有,你真心的吗?让我叫炎绝为嫂子?”熊起看着席之墨一米八的身板,再想想某人的身板,非常的怀疑谁才是嫂子。
席之墨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最后咬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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