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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二小盖了被子, 脱了鞋, 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个身,从横躺变成了顺躺, 各自沉沉睡去。
这应该不是喝醉吧?就算一个人酒品好,也不至于叔侄俩酒品都这么好才是。程希细细看了看脸向自己这边的武振邦, 果然是两个黑眼圈。刚才见面太兴奋,没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两家伙这两天都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没找到?程希有些纳闷。
不过, 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围裙, 决定不在屋里做饭了,不然一定很吵,让他们睡不好。三月的天气凉凉的, 正是睡觉最好的天气。程希不想打扰他们的好梦。
把庄园做好的菜一盘一盘地拿出来放在桌上, 不方便起火闷米饭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饼当主食。想了想, 把早上拿出的那一坛子枇杷酒拿出来, 同样放在了桌上,因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给王教授灌的两瓶,所以所余不过小半罐,到时可以让解信诚带回去给他的舍友尝尝鲜。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记事本, 继续未完的工作,才写了一页半,就听见门嘎吱一响, 把记事本往庄园里一丢,抬头就看见解信诚略带兴奋的脸。他张嘴正要说什么,程希连忙把食指放在唇间,做出“嘘”的动作,解信诚一愣,顺着程希的动作看过去,正好看见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脸。
“咦,他俩怎么来了?”解信诚洗了手,拿起筷子,边吃边问。
程希把刚才二小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解信诚听着皱了皱眉,筷子停了一下,说了一句:“没关系,希希开心就行。我还担心在大学校园里希希没有朋友会寂寞呢,现在算是有一点放心。这俩小子虽然……但对你还算纯朴。”
啥叫对我纯朴?程希心里别扭了一下解信诚的用词。抬眼看着他,突然笑起来:“舅舅,你这身打扮可真有范儿,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觉得你是当官的。”说着,指着解信诚中山装的前兜里插着的两只钢笔,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对八零年代的一个笑话。说是胸前插一只钢笔是文化人,插两只钢笔是当官的,如果插三只钢笔的话……那是修钢笔的。程希虽然没见过修钢笔这个行业的人物,但还是觉得这个总结着实有趣。算是这个枯燥时代里少有的娱乐精神。
解信诚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两支钢笔,也笑了。这算是一种时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时候在白衬衣前兜里塞一包大前门,有意让大前门的烟盒图案从白衬布里透出来一样,摆的就是这个款儿,程希的话说,就是低调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诚的这个插笔的行为有多少是虚荣心作祟,解信诚自己也不知道。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可以得到众人的瞩目,目光中多少带着些羡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让人充满快意的事。可是,这事一拆穿,解信诚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岁的外甥女对自己的这个行为的评价都是幼稚好笑的话,那么,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说不定就是错觉了。虚荣,是很大的引诱。解信诚不得不承认,哪怕是这样的小事上,还是反映出自己大大的不成熟。
解信诚抽出钢笔,其中一只正是马先生送给他的大学礼。他没买铅笔盒。这个时代的铅笔盒都是铁皮盒,上面也没有后世那些花花俏俏的卡通,只是干巴巴地镀了一层防锈漆,一个红太阳放光芒的红色图案,一点都不好看。可就这样的笔盒,也有很多人用不起。解信诚倒不是用不起,他做为一个大学生,他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小孩子用的,他用起来觉得面子过不去。所以,现在把笔拿下来之后,直接就放进了书包的角落里,小心地塞好。
“舅舅,你不是会做衣服吗?那些布,剩下的边角料,你可以做一个笔袋嘛。免得把笔到处放,丢了的话,马先生会骂你的。”程希倒不是想要开发什么新产品,纯粹是看不得解信诚小心翼翼的样子。
解信诚眼睛一亮,转头看了眼睡得正香的二小,拉着程希走到最里面:“来来来,我们进庄园。”
庄园的时间要长些,解信诚在程希的讲解之下,一口气做了四个笔袋,笔袋做成了双层,抽口式,看起来很结实,象是一个小型的马桶包。深蓝色的厚棉布是上次给马先生做棉衣剩下的,还有程希剩下的红布做了几个五角星缝在笔袋上做了个区别标志。
出了庄园一看,不过才过了几分钟。二小还睡得香。解信诚把最大一颗红星的递给程希:“那,这是希希的。”说着,又拿出另外两个放在桌上:“这是给这俩小子的,等他们醒来给他们,算是……他们陪你玩的礼物吧。”说着,解信诚拿起最后一支,把两支钢笔,一只铅笔,还有一把钢尺放了进去,很得意地轻轻一抽,再放进书包。笑着向程希说了一声:“我晚上再过来,你可别跟那俩小子出去玩得没影了。好了,我先走了,下午还有课。”说着,抱起那坛枇杷酒走了出去。
等解信诚关上门,程希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问他今天上课的感觉呢。摸了摸手上的笔袋,程希笑起来。她开始还以为四个笔袋是分给他四个舍友呢,没想到是给自己。
二小意外地能睡,一直睡到解信诚晚上回来的时候,还在睡,只是略略换了几个姿式而已,一点醒的意思都没有。彻底把白天当晚上过了。
解信诚也好奇地看了二小一会儿,甚至还伸手在武振邦的鼻子底下探了探,确定还在呼气才收了手:“完了,希希,这俩晚上肯定是不睡的,你可别眼着他们折腾,你倒是可以补眠,吵着王教授和爱人就不好了。”
“知道。”程希大口地喝着汤,玉米排骨汤,炖得烂而清淡,喝着很舒服:“对了,舅舅,你今天上课有什么收获?”
解信诚沉吟了一下:“大部分老师都是大才,也有个别的……就是个混。”
“啊?!”程希大吃一惊,在她的印象里,现在可不象后世,哪怕是后世,想到北大来当个讲师教授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怎么会有人可以用得到这个“混”字?!
解信诚吃菜卷吃得香,暂时没理程希的惊讶。碎肉糜和香菇加大蒜调出来的馅,皮是圆白菜,做起来很简单,蒸熟以后,汤汁勾芡淋在上面就成了。这菜卷香是香,只是程希觉得吃起来有点点腻,顶多吃一个就再也吃不下了,但解信诚显然不这么认为,一个接着一个,直把一盘子剩下的九个都吃进了肚,才罢休。连饭都少吃了两碗。看着这样的解信诚,程希很担心他晚上会拉肚子。他们... -->>
给二小盖了被子, 脱了鞋, 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个身,从横躺变成了顺躺, 各自沉沉睡去。
这应该不是喝醉吧?就算一个人酒品好,也不至于叔侄俩酒品都这么好才是。程希细细看了看脸向自己这边的武振邦, 果然是两个黑眼圈。刚才见面太兴奋,没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两家伙这两天都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没找到?程希有些纳闷。
不过, 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围裙, 决定不在屋里做饭了,不然一定很吵,让他们睡不好。三月的天气凉凉的, 正是睡觉最好的天气。程希不想打扰他们的好梦。
把庄园做好的菜一盘一盘地拿出来放在桌上, 不方便起火闷米饭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饼当主食。想了想, 把早上拿出的那一坛子枇杷酒拿出来, 同样放在了桌上,因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给王教授灌的两瓶,所以所余不过小半罐,到时可以让解信诚带回去给他的舍友尝尝鲜。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记事本, 继续未完的工作,才写了一页半,就听见门嘎吱一响, 把记事本往庄园里一丢,抬头就看见解信诚略带兴奋的脸。他张嘴正要说什么,程希连忙把食指放在唇间,做出“嘘”的动作,解信诚一愣,顺着程希的动作看过去,正好看见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脸。
“咦,他俩怎么来了?”解信诚洗了手,拿起筷子,边吃边问。
程希把刚才二小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解信诚听着皱了皱眉,筷子停了一下,说了一句:“没关系,希希开心就行。我还担心在大学校园里希希没有朋友会寂寞呢,现在算是有一点放心。这俩小子虽然……但对你还算纯朴。”
啥叫对我纯朴?程希心里别扭了一下解信诚的用词。抬眼看着他,突然笑起来:“舅舅,你这身打扮可真有范儿,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觉得你是当官的。”说着,指着解信诚中山装的前兜里插着的两只钢笔,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对八零年代的一个笑话。说是胸前插一只钢笔是文化人,插两只钢笔是当官的,如果插三只钢笔的话……那是修钢笔的。程希虽然没见过修钢笔这个行业的人物,但还是觉得这个总结着实有趣。算是这个枯燥时代里少有的娱乐精神。
解信诚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两支钢笔,也笑了。这算是一种时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时候在白衬衣前兜里塞一包大前门,有意让大前门的烟盒图案从白衬布里透出来一样,摆的就是这个款儿,程希的话说,就是低调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诚的这个插笔的行为有多少是虚荣心作祟,解信诚自己也不知道。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可以得到众人的瞩目,目光中多少带着些羡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让人充满快意的事。可是,这事一拆穿,解信诚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岁的外甥女对自己的这个行为的评价都是幼稚好笑的话,那么,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说不定就是错觉了。虚荣,是很大的引诱。解信诚不得不承认,哪怕是这样的小事上,还是反映出自己大大的不成熟。
解信诚抽出钢笔,其中一只正是马先生送给他的大学礼。他没买铅笔盒。这个时代的铅笔盒都是铁皮盒,上面也没有后世那些花花俏俏的卡通,只是干巴巴地镀了一层防锈漆,一个红太阳放光芒的红色图案,一点都不好看。可就这样的笔盒,也有很多人用不起。解信诚倒不是用不起,他做为一个大学生,他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小孩子用的,他用起来觉得面子过不去。所以,现在把笔拿下来之后,直接就放进了书包的角落里,小心地塞好。
“舅舅,你不是会做衣服吗?那些布,剩下的边角料,你可以做一个笔袋嘛。免得把笔到处放,丢了的话,马先生会骂你的。”程希倒不是想要开发什么新产品,纯粹是看不得解信诚小心翼翼的样子。
解信诚眼睛一亮,转头看了眼睡得正香的二小,拉着程希走到最里面:“来来来,我们进庄园。”
庄园的时间要长些,解信诚在程希的讲解之下,一口气做了四个笔袋,笔袋做成了双层,抽口式,看起来很结实,象是一个小型的马桶包。深蓝色的厚棉布是上次给马先生做棉衣剩下的,还有程希剩下的红布做了几个五角星缝在笔袋上做了个区别标志。
出了庄园一看,不过才过了几分钟。二小还睡得香。解信诚把最大一颗红星的递给程希:“那,这是希希的。”说着,又拿出另外两个放在桌上:“这是给这俩小子的,等他们醒来给他们,算是……他们陪你玩的礼物吧。”说着,解信诚拿起最后一支,把两支钢笔,一只铅笔,还有一把钢尺放了进去,很得意地轻轻一抽,再放进书包。笑着向程希说了一声:“我晚上再过来,你可别跟那俩小子出去玩得没影了。好了,我先走了,下午还有课。”说着,抱起那坛枇杷酒走了出去。
等解信诚关上门,程希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问他今天上课的感觉呢。摸了摸手上的笔袋,程希笑起来。她开始还以为四个笔袋是分给他四个舍友呢,没想到是给自己。
二小意外地能睡,一直睡到解信诚晚上回来的时候,还在睡,只是略略换了几个姿式而已,一点醒的意思都没有。彻底把白天当晚上过了。
解信诚也好奇地看了二小一会儿,甚至还伸手在武振邦的鼻子底下探了探,确定还在呼气才收了手:“完了,希希,这俩晚上肯定是不睡的,你可别眼着他们折腾,你倒是可以补眠,吵着王教授和爱人就不好了。”
“知道。”程希大口地喝着汤,玉米排骨汤,炖得烂而清淡,喝着很舒服:“对了,舅舅,你今天上课有什么收获?”
解信诚沉吟了一下:“大部分老师都是大才,也有个别的……就是个混。”
“啊?!”程希大吃一惊,在她的印象里,现在可不象后世,哪怕是后世,想到北大来当个讲师教授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怎么会有人可以用得到这个“混”字?!
解信诚吃菜卷吃得香,暂时没理程希的惊讶。碎肉糜和香菇加大蒜调出来的馅,皮是圆白菜,做起来很简单,蒸熟以后,汤汁勾芡淋在上面就成了。这菜卷香是香,只是程希觉得吃起来有点点腻,顶多吃一个就再也吃不下了,但解信诚显然不这么认为,一个接着一个,直把一盘子剩下的九个都吃进了肚,才罢休。连饭都少吃了两碗。看着这样的解信诚,程希很担心他晚上会拉肚子。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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