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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点劲了就又加快了步伐。她也不怎么说话,只是走,偶尔说上一两句,也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语意并不连贯,似乎她的全部注意力都用在了走路上,说话根本就是不经意而为之。所以,她的这种逛街方式,准确地说应该只能称作走路,连散步也不是,因为没有谁会为了散步而走那么远。
当然,平时她得上学,不可能每天都有时间去这么走路,只有到了周末,而且为了照顾我的兼职工作,或者说是为了让我可以有时间与她结伴同行,她就选择白天在家复习功课,晚上出来走路。这样,为了可以陪她,我在白天就尽量加班加点地把事情做完,晚上便可以早一点离开店里,临出门时给她一个电话,约好在某地碰头,然后我坐上车直奔那个地点。为了节省时间,通常这顿晚饭我们总是在外面吃,而且愈简单愈好,有时只是每人一碗蛋炒饭便了事,三两口吃完,抹抹嘴,又从路边的超市买了两瓶矿泉水和几袋零食什么的,以备走到半路口渴和充饥之用,然后就上路,一直往前走,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小水这时候总是显露出很开心的样子,有时刚开始启程她的嘴里还会哼着什么好听的歌曲,有时走到比较空旷的街面她还会提议和我来一段短程赛跑,不管她跑赢还是跑输,她都会笑得很开心,我觉得她好像是要把一个星期以来的内心里类似于压抑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借此而释放出来,而我,是很愿意帮助她来获得这种释放的,尽管我以前从来就没有过一次次地走这么长的路。
陪小水走路,也渐渐地成了我的习惯,觉得每个周末可以这样痛快淋漓地走上一两次,实在也是一种享受和释放压力调节心情的好方法。这种习惯后来竟被我保持,以致于小水不在我身边之后,我仍是要每隔几天就要在某个晚上下班后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城市中穿行,而每次,也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小水,想起和小水在一起的这段日子。
除了走路,小水还学着做饭给我吃。也就是说,她以前是从来不会做饭的,不过这也很正常,如今的女孩子有几个能像阿桐那样烧出可口的饭菜呢?这最起码可以说明,小水在家里从小到大是被爸爸妈妈像小公主一样宠着的。其实做饭这件事并不难,也不是什么高精尖的技术,只要不懒惰,谁都可以做好,而且小水又聪明,只做了一两次便基本掌握了要领,不几天便可以烧出一般的像样饭菜了。因为她放学通常都会比我早,所以渐渐地就变成了我做早餐她做晚饭。她每晚放学后,坐车回来,下车后顺便从超市买点菜,然后回家去做,等我从店里下班后赶到家,就已是饭熟菜香了。我以前一个人懒得晚上再回家做饭,几乎都是先在外面吃饱了才回家,现在不同了,宁愿肚子饿得咕咕叫也要赶回家吃饭,因为家里有小水,有小雪,有小水亲手做的饭菜和盼望的眼神,这种感觉,是很温馨很诱人的。
有时候我会想:就让这样的生活永远继续下去吧,多好!永远不要再有任何的变故。对于我来说,这已经是幸福,我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
我和小水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觉得已渐渐地变得越来越相互依顺了,是的,是依顺,而非依赖。依赖嘛,既可以解释为相互的依恋和信赖,似乎也可以解释为相互依恋而又相互赖上对方了,呵呵,依顺则不同了,既彼此依恋,又和顺可亲,顺意相处,没有丝毫的勉强和为难,也没有任何的争执与吵闹。其实,要说我和小水之间没有一点点争执,那也是不对的,但我记得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小水搬到我这里来住还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小水忽然拿了几百块钱走到我面前,递给我,我很诧异,问她:“这是干嘛?你干嘛要给我钱?”她说:“这是我的生活费。”我忍不住笑了:“开什么玩笑,我怎么能收你的生活费。”她却一脸严肃:“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我不能在你这儿白吃白住。”我说:“小水,你听我说,你还是学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我虽然兼职挣钱不多,但也不至于在乎你的那点生活费,你就把这里当成你的家,好不好?”她却摇头:“不行,你不要我就离开。”我叹口气:“小水,你说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她反问我:“你认为呢?”我看着她,看着她清澈如水的眼睛,我郑重地说:“在我心里,我已经把你当做我的女朋友。”她却说:“那我也不能要你养我。”我问她:“为什么不可以?”她却再次语气坚决地重申:“你不要我就离开!”唉,又是一个固执的丫头!我只好说:“那好吧,我收下,就算你暂时放我这儿,若是哪天你没钱花了,就从我这儿拿。”她得胜似地一笑:“行,就这么说定了!”我摇摇头,叹息:“真是被你打败了!”
第二次,是这样的,我有时晚上回到家,会把在店里拍摄的一些东西放到电脑里进行必要的加工和处理,当然,店里也配有电脑,但是有时候会忙不完,而我又想早点赶回家,所以就把东西带回去弄。我对小水说过我是兼职摄影师,小水也知道我是在电脑上处理照片,不过,无论是婚纱摄影还是个人写真,她却一律连看也不看,只管忙她自己的事,或洗衣服或温习功课,我虽然有点觉得奇怪,但又一想:也许并不是所有女孩子都对拍照这类事感兴趣啊,这也很正常嘛。于是也就并不在意,她忙她的,我忙我的。然而有一次,我正在处理一个女孩的户外写真,那个女孩长得很漂亮,脸蛋和身材都不错,她是一个模特。那天是为某服饰品牌拍摄户外写真广告。小水正巧洗完衣服从我身后走过,去阳台上晾衣服,也不觉被电脑屏幕上那美丽的画面所吸引,便停下脚步看了看,随口说道:“这张拍得不错。”我说:“这个女孩是模特,很会拍照的。”没想到小水忽然非常生气地说:“以后不要再跟我说模特这两个字!”我一愣,但心里随即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小水正是因此而受到那样的伤害的,这是她的痛处啊,我怎么无意提到了呢?我怎么可以这么不注意呢?我在心里自责,懊悔,却又什么都不敢说,只好沉默,继续做我的事。小水说完那句话,转身就去阳台上晾衣服了,我偷眼看她,只看到她的背影,也不知她脸上是什么表情,不过,我似乎也可以猜得出,她一定生气而又伤心。她晾完衣服,就回到她的书桌边温习功课了,低着头一言不发。屋内的空气一时间显得很沉闷。其实,往常这样的晚间时刻,我们也都是沉默的,我忙我的事,她忙她的事,互不干扰,彼此也没什么话说,但那时却不会感觉到空气的沉闷,倒是觉得安然、宁静,甚至温馨。可今晚的这种安静,却让我感到有点缺氧。直到熄了灯,各自上了各自的床躺下之后,小水在黑暗里忽然说了一句:“对不起。”我说:“其实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小水问:“为什么?”我说:“因为是我不小心惹你生气了。”小水没说话。只有无边的黑暗包围着我们。我又有了一点窒息的感觉。过了许久,小水才又问:“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有时候有点神经质?”我说了谎话:“没有啊。”小水说:“其实是有的,连我自己也很清楚。”我无言以对。小水又说:“所以,请你有时候也不要见怪。”我答应:“好的。”停了一会儿,小水又说:“其实我这个人,比你想像中的恐怕还要不正常。”我说:“我没有觉得。”小水说:“我经历过许多事情,都是你无法想像的,以后,如果有机会,我都会慢慢地告诉你。”我说:“好的。”小水叹了口气,说:“睡吧。”我答应她:“嗯。”闭上眼,却睡不着。
过点劲了就又加快了步伐。她也不怎么说话,只是走,偶尔说上一两句,也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语意并不连贯,似乎她的全部注意力都用在了走路上,说话根本就是不经意而为之。所以,她的这种逛街方式,准确地说应该只能称作走路,连散步也不是,因为没有谁会为了散步而走那么远。
当然,平时她得上学,不可能每天都有时间去这么走路,只有到了周末,而且为了照顾我的兼职工作,或者说是为了让我可以有时间与她结伴同行,她就选择白天在家复习功课,晚上出来走路。这样,为了可以陪她,我在白天就尽量加班加点地把事情做完,晚上便可以早一点离开店里,临出门时给她一个电话,约好在某地碰头,然后我坐上车直奔那个地点。为了节省时间,通常这顿晚饭我们总是在外面吃,而且愈简单愈好,有时只是每人一碗蛋炒饭便了事,三两口吃完,抹抹嘴,又从路边的超市买了两瓶矿泉水和几袋零食什么的,以备走到半路口渴和充饥之用,然后就上路,一直往前走,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小水这时候总是显露出很开心的样子,有时刚开始启程她的嘴里还会哼着什么好听的歌曲,有时走到比较空旷的街面她还会提议和我来一段短程赛跑,不管她跑赢还是跑输,她都会笑得很开心,我觉得她好像是要把一个星期以来的内心里类似于压抑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借此而释放出来,而我,是很愿意帮助她来获得这种释放的,尽管我以前从来就没有过一次次地走这么长的路。
陪小水走路,也渐渐地成了我的习惯,觉得每个周末可以这样痛快淋漓地走上一两次,实在也是一种享受和释放压力调节心情的好方法。这种习惯后来竟被我保持,以致于小水不在我身边之后,我仍是要每隔几天就要在某个晚上下班后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城市中穿行,而每次,也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小水,想起和小水在一起的这段日子。
除了走路,小水还学着做饭给我吃。也就是说,她以前是从来不会做饭的,不过这也很正常,如今的女孩子有几个能像阿桐那样烧出可口的饭菜呢?这最起码可以说明,小水在家里从小到大是被爸爸妈妈像小公主一样宠着的。其实做饭这件事并不难,也不是什么高精尖的技术,只要不懒惰,谁都可以做好,而且小水又聪明,只做了一两次便基本掌握了要领,不几天便可以烧出一般的像样饭菜了。因为她放学通常都会比我早,所以渐渐地就变成了我做早餐她做晚饭。她每晚放学后,坐车回来,下车后顺便从超市买点菜,然后回家去做,等我从店里下班后赶到家,就已是饭熟菜香了。我以前一个人懒得晚上再回家做饭,几乎都是先在外面吃饱了才回家,现在不同了,宁愿肚子饿得咕咕叫也要赶回家吃饭,因为家里有小水,有小雪,有小水亲手做的饭菜和盼望的眼神,这种感觉,是很温馨很诱人的。
有时候我会想:就让这样的生活永远继续下去吧,多好!永远不要再有任何的变故。对于我来说,这已经是幸福,我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
我和小水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觉得已渐渐地变得越来越相互依顺了,是的,是依顺,而非依赖。依赖嘛,既可以解释为相互的依恋和信赖,似乎也可以解释为相互依恋而又相互赖上对方了,呵呵,依顺则不同了,既彼此依恋,又和顺可亲,顺意相处,没有丝毫的勉强和为难,也没有任何的争执与吵闹。其实,要说我和小水之间没有一点点争执,那也是不对的,但我记得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小水搬到我这里来住还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小水忽然拿了几百块钱走到我面前,递给我,我很诧异,问她:“这是干嘛?你干嘛要给我钱?”她说:“这是我的生活费。”我忍不住笑了:“开什么玩笑,我怎么能收你的生活费。”她却一脸严肃:“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我不能在你这儿白吃白住。”我说:“小水,你听我说,你还是学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我虽然兼职挣钱不多,但也不至于在乎你的那点生活费,你就把这里当成你的家,好不好?”她却摇头:“不行,你不要我就离开。”我叹口气:“小水,你说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她反问我:“你认为呢?”我看着她,看着她清澈如水的眼睛,我郑重地说:“在我心里,我已经把你当做我的女朋友。”她却说:“那我也不能要你养我。”我问她:“为什么不可以?”她却再次语气坚决地重申:“你不要我就离开!”唉,又是一个固执的丫头!我只好说:“那好吧,我收下,就算你暂时放我这儿,若是哪天你没钱花了,就从我这儿拿。”她得胜似地一笑:“行,就这么说定了!”我摇摇头,叹息:“真是被你打败了!”
第二次,是这样的,我有时晚上回到家,会把在店里拍摄的一些东西放到电脑里进行必要的加工和处理,当然,店里也配有电脑,但是有时候会忙不完,而我又想早点赶回家,所以就把东西带回去弄。我对小水说过我是兼职摄影师,小水也知道我是在电脑上处理照片,不过,无论是婚纱摄影还是个人写真,她却一律连看也不看,只管忙她自己的事,或洗衣服或温习功课,我虽然有点觉得奇怪,但又一想:也许并不是所有女孩子都对拍照这类事感兴趣啊,这也很正常嘛。于是也就并不在意,她忙她的,我忙我的。然而有一次,我正在处理一个女孩的户外写真,那个女孩长得很漂亮,脸蛋和身材都不错,她是一个模特。那天是为某服饰品牌拍摄户外写真广告。小水正巧洗完衣服从我身后走过,去阳台上晾衣服,也不觉被电脑屏幕上那美丽的画面所吸引,便停下脚步看了看,随口说道:“这张拍得不错。”我说:“这个女孩是模特,很会拍照的。”没想到小水忽然非常生气地说:“以后不要再跟我说模特这两个字!”我一愣,但心里随即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小水正是因此而受到那样的伤害的,这是她的痛处啊,我怎么无意提到了呢?我怎么可以这么不注意呢?我在心里自责,懊悔,却又什么都不敢说,只好沉默,继续做我的事。小水说完那句话,转身就去阳台上晾衣服了,我偷眼看她,只看到她的背影,也不知她脸上是什么表情,不过,我似乎也可以猜得出,她一定生气而又伤心。她晾完衣服,就回到她的书桌边温习功课了,低着头一言不发。屋内的空气一时间显得很沉闷。其实,往常这样的晚间时刻,我们也都是沉默的,我忙我的事,她忙她的事,互不干扰,彼此也没什么话说,但那时却不会感觉到空气的沉闷,倒是觉得安然、宁静,甚至温馨。可今晚的这种安静,却让我感到有点缺氧。直到熄了灯,各自上了各自的床躺下之后,小水在黑暗里忽然说了一句:“对不起。”我说:“其实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小水问:“为什么?”我说:“因为是我不小心惹你生气了。”小水没说话。只有无边的黑暗包围着我们。我又有了一点窒息的感觉。过了许久,小水才又问:“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有时候有点神经质?”我说了谎话:“没有啊。”小水说:“其实是有的,连我自己也很清楚。”我无言以对。小水又说:“所以,请你有时候也不要见怪。”我答应:“好的。”停了一会儿,小水又说:“其实我这个人,比你想像中的恐怕还要不正常。”我说:“我没有觉得。”小水说:“我经历过许多事情,都是你无法想像的,以后,如果有机会,我都会慢慢地告诉你。”我说:“好的。”小水叹了口气,说:“睡吧。”我答应她:“嗯。”闭上眼,却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