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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就是你这种种马得的病,由爱中滋生的病,保证你皮烂肚穿,生不如死!”林婉仪可没工夫给他解释艾滋病的由来。这还不得扯到猴子身上,再解释到人的传播途径。
“种马,我可是知道的。小风风,你前天说过了,这种马就是跟很多母马配种的那种马。不过,人家可还是清白之躯啊,你可不能含血喷人,诬陷我的名声啊!”虽然林风没有解释明白,可根据花蝴蝶超强的理解能力,已经可以从她的语言中了解了个大概,不就是性病吗?这么说多简单明了。
“你要是清白的,我就是如白莲般一尘不染了。”林婉仪挥了挥自己被染成黑炭般的手臂,向花蝴蝶表示他的话有多不可信。
“哎!虽然我的清白没有得到你的认可,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相信还是有明眼人存在的。不过,小风风,你这像当白莲的愿望着实是难了点,实在很挑战人类的极限啊!”继续跟林风斗嘴,他要让她知道,自己的满腹经纶可不是无用武之地。至少在这口舌之上,他一直是处于领先地位的。
两人一人牵着小红枣,一人牵着半边天,跟在项羽的身后,紧随他的步伐往城东面的地方走去。这地是越走越荒,过了田,又过了河,就差看到坟地时,项羽的声音终于想起。
“两位,到了。”有志青年忍了一路,心里盘算着怎么打发了这两个赖皮。一会儿干脆这么说,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兄弟,中有父亲叔叔要他供养口粮,要是他们方便的话,还是住旅店得了?还是说家里本就贫困交集,容不下别人再来打主意?
哎!真不知道这一对难兄难弟打的什么主意。死乞白赖的要跟他回家,当他家是开饭馆,还是开旅馆?这救人也要看人救啊!见义勇为不容易!
看了眼面前的茅草房屋,林婉仪有点无语。她大概能理解刚才花蝴蝶提出要跟项羽回家时,他脸上抽搐的原因。他的生活条件,还真是不一般的差啊!简直连刘邦都不如啊!看着破烂的门板斜搭着档住了院中的光景,屋顶上的茅草也稀疏像是老人家的牙板。就连院子里,也没有个鸡鸭之类的活物,这一家子,也不知是靠什么为生,混到这么个地步还真不容易。
真不知道花蝴蝶的小红枣会不会把那仅剩的几根草当饭吃下肚去。
“项大哥,劳烦你要收留我们。我们这心里还真过意不去。要是你有什么难处的话,还是让我们自生自灭得了,我不会怪你的。虽然那个恶兵已经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花蝴蝶用似是诚恳无比,实则精光闪闪的眼睛望着有志青年,再一次让他没有了把人拒之门外的理由。
“这位英雄当真要收留我们?”林婉仪显然很是高兴,有机会接触这么个大人物,保证让一干历史学的教授级人物红了眼睛。不过,看这条件,还真担心,自己没跟着他享福,就会先饿死过去。
“小兄弟,若是不嫌弃,尽管来就是了,我项某岂是说话不算数的人。”项羽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就差拍胸脯保证自己的信誉了。这古代,人就好个信字,说什么也得保住这金子招牌。
“好,既然英雄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到时有打扰之处还请英雄包涵。”林婉仪抱了抱拳,表示自己也是跟他一路的。
“哎!进来吧,我不会放着你们不管的。只要你们不嫌弃家里穷就行。”无奈的叹了口气,收起一肚子想说还没说出口的话,有志青年认命的打开了大门,让他们进去。
“哥,回来啦!这二位是谁?”刚进门,里面就走出个英俊少年,飘逸的长发随意的挽在身后,留下随风舞动的发梢,在微风中轻扬。小麦色的皮肤突显了主人的健康和朝气,尤其是他手中的长剑,更让人联想到仗剑走天涯的武林高手。身上的衣服不是束腰的长褂,而是一身短打的两截式衣裤,只是那补丁和破洞现实出了残缺美的痕迹。放到现代,确实是副另类的打扮,不过这古代嘛,至少目前,林婉仪还没见过有什么人能将此类貌似丐帮的衣服穿上身的,不得不说,项庄还真是个引领服装流行的人物。
再看那如阳光般的脸庞,有着稍显婴儿肥的脸颊,笑起来嘴角上扬,像极了邻家大男孩。这样的项庄,还真是出乎林婉仪的意料。要知道,有句成语叫“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说的就是项庄想借... -->>
“艾滋就是你这种种马得的病,由爱中滋生的病,保证你皮烂肚穿,生不如死!”林婉仪可没工夫给他解释艾滋病的由来。这还不得扯到猴子身上,再解释到人的传播途径。
“种马,我可是知道的。小风风,你前天说过了,这种马就是跟很多母马配种的那种马。不过,人家可还是清白之躯啊,你可不能含血喷人,诬陷我的名声啊!”虽然林风没有解释明白,可根据花蝴蝶超强的理解能力,已经可以从她的语言中了解了个大概,不就是性病吗?这么说多简单明了。
“你要是清白的,我就是如白莲般一尘不染了。”林婉仪挥了挥自己被染成黑炭般的手臂,向花蝴蝶表示他的话有多不可信。
“哎!虽然我的清白没有得到你的认可,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相信还是有明眼人存在的。不过,小风风,你这像当白莲的愿望着实是难了点,实在很挑战人类的极限啊!”继续跟林风斗嘴,他要让她知道,自己的满腹经纶可不是无用武之地。至少在这口舌之上,他一直是处于领先地位的。
两人一人牵着小红枣,一人牵着半边天,跟在项羽的身后,紧随他的步伐往城东面的地方走去。这地是越走越荒,过了田,又过了河,就差看到坟地时,项羽的声音终于想起。
“两位,到了。”有志青年忍了一路,心里盘算着怎么打发了这两个赖皮。一会儿干脆这么说,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兄弟,中有父亲叔叔要他供养口粮,要是他们方便的话,还是住旅店得了?还是说家里本就贫困交集,容不下别人再来打主意?
哎!真不知道这一对难兄难弟打的什么主意。死乞白赖的要跟他回家,当他家是开饭馆,还是开旅馆?这救人也要看人救啊!见义勇为不容易!
看了眼面前的茅草房屋,林婉仪有点无语。她大概能理解刚才花蝴蝶提出要跟项羽回家时,他脸上抽搐的原因。他的生活条件,还真是不一般的差啊!简直连刘邦都不如啊!看着破烂的门板斜搭着档住了院中的光景,屋顶上的茅草也稀疏像是老人家的牙板。就连院子里,也没有个鸡鸭之类的活物,这一家子,也不知是靠什么为生,混到这么个地步还真不容易。
真不知道花蝴蝶的小红枣会不会把那仅剩的几根草当饭吃下肚去。
“项大哥,劳烦你要收留我们。我们这心里还真过意不去。要是你有什么难处的话,还是让我们自生自灭得了,我不会怪你的。虽然那个恶兵已经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花蝴蝶用似是诚恳无比,实则精光闪闪的眼睛望着有志青年,再一次让他没有了把人拒之门外的理由。
“这位英雄当真要收留我们?”林婉仪显然很是高兴,有机会接触这么个大人物,保证让一干历史学的教授级人物红了眼睛。不过,看这条件,还真担心,自己没跟着他享福,就会先饿死过去。
“小兄弟,若是不嫌弃,尽管来就是了,我项某岂是说话不算数的人。”项羽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就差拍胸脯保证自己的信誉了。这古代,人就好个信字,说什么也得保住这金子招牌。
“好,既然英雄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到时有打扰之处还请英雄包涵。”林婉仪抱了抱拳,表示自己也是跟他一路的。
“哎!进来吧,我不会放着你们不管的。只要你们不嫌弃家里穷就行。”无奈的叹了口气,收起一肚子想说还没说出口的话,有志青年认命的打开了大门,让他们进去。
“哥,回来啦!这二位是谁?”刚进门,里面就走出个英俊少年,飘逸的长发随意的挽在身后,留下随风舞动的发梢,在微风中轻扬。小麦色的皮肤突显了主人的健康和朝气,尤其是他手中的长剑,更让人联想到仗剑走天涯的武林高手。身上的衣服不是束腰的长褂,而是一身短打的两截式衣裤,只是那补丁和破洞现实出了残缺美的痕迹。放到现代,确实是副另类的打扮,不过这古代嘛,至少目前,林婉仪还没见过有什么人能将此类貌似丐帮的衣服穿上身的,不得不说,项庄还真是个引领服装流行的人物。
再看那如阳光般的脸庞,有着稍显婴儿肥的脸颊,笑起来嘴角上扬,像极了邻家大男孩。这样的项庄,还真是出乎林婉仪的意料。要知道,有句成语叫“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说的就是项庄想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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