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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余祎渐渐昏沉,脸颊上的水珠沁进了魏宗韬的衣服里,魏宗韬像是在抱小孩,缓缓拍着她的背,偶尔亲亲她的额头和脸颊,见她已经哭不出来,似乎将要睡去,他才低声道:“一一……”
余祎身体微僵,双目紧阖,过了一会儿,才在他舒缓的安抚下渐渐放松下来。
夜幕拉起,月光洒进漆黑的卧室,如梦如幻,光影似在谱写时间的乐章,回忆就在光束落下的笔尖之中轻轻摇摆,带人踏上欢笑泪水、不甘和渴望的往昔。
魏宗韬一直抱她在怀,见到月色渐浓,他问:“饿不饿?”
余祎摇了摇头,摇不动,她还靠在魏宗韬的胸膛上。
魏宗韬拿着一张纸巾,最后一次替她擦了一下鼻子,低笑道:“我以为你从来都不懂得哭,真像小孩,应该让阿公看看,他赞口不绝的小女孩不是岩石做的,是洞里萨湖做的。”
余祎不再吃惊,她仰起头问:“你认识阿公?”
阿公是华人,自称在柬埔寨养老。
那年是父亲离开的第二年,余母病逝,余祎带着母亲的骨灰独自上路,暑假很漫长,她不知道可以住去哪里,一个人走啊走,就走到了柬埔寨,在洞里萨湖边被人不小心撞了一下摔倒,她第一时间把背包里的骨灰盒拿出来检查,见到完好无损,她才舒了一口气。
有人突然问她:“亲人的骨灰?”
余祎抬起头,见到是一位头发花白,身穿丝质衣衫的老人家,轻点了一下头。
老人家很感慨:“四年前,我把我儿子的骨灰洒在了洞里萨湖。”话锋一转,又说,“你不要和我儿子抢地方!”
余祎瞥他一眼:“四年了,你儿子的骨灰还没有流到湄公河,看来他很喜欢这片湖。”
老人家本以为她应该气愤,或者反驳,全然没有料到她会这样反应,一点都不懂得尊老,竟然嘲讽他,老人家很开心,蹲下来同她闲话家常,问起骨灰盒,余祎回答:“她这一年一直住院,很久没有出来散心了,我带她出来看看,暑假结束我就把她放到爸爸身边。”
阿公住的地方很清幽,是一栋两层楼的小屋,离洞里萨湖有些远,他独自一个人跑来这里,蹲久了就走不动,让余祎搀他回去,又问她要不要住在这里,价钱比旅馆便宜,余祎拒绝了,她预订的宾馆离这里也不是很远。
后来她时常遇见阿公,老人家生活冷清,喜欢余祎跟他聊天,还自告奋勇做起导游,带她参观周围风景,两人相处十分愉快。
有一天阿公没有约她,余祎就一个人到处闲逛,等到天黑才回到宾馆,猛然见到两名壮汉等在她的房门外,说阿公出事,请她前去帮忙。
余祎随他们赶到阿公的住处,见到房内已有许多人,她的第一个念头是阿公骗她,哪里是什么孤寡老人,明明身边晚辈众多,第二个念头是逃跑,就在他见到阿公胳膊上的伤口时。
她扫视一圈站在房间周围的壮汉,又看向躺在床榻上汗流不止的阿公,强自镇定:“这是……什么伤?”
伤口很新鲜,一点都不难认出,她生平第一次见到枪伤,就是在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身上。
阿公很虚弱,说道:“你说你医科还没毕业,我给你一次锻炼的机会,过来帮我处理伤口。”见到余祎不动,他笑笑,“阿公年纪虽然大了,但还不想去陪我那个儿子,我的医生不在柬埔寨,等他赶来我估计早就蹬腿走了,你给我医治,要不然你也不用把你母亲放回你父亲身边了!”
余祎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上场,现实不是拍电视剧,不是把刀子用火烤一烤就能挖出子弹的,阿公年事已高,吃不消这种粗暴的方法,也不能让他冒上伤口感染的风险,余祎满头大汗,在柬埔寨的炎热夜里,第一次把一个大活人的肉给割开。
她的假期就此只能在这幢两层楼的房子里度过,出门就有人跟随,数十双眼睛都在盯着她,与在儒安塘时何其像相似,命运在孜孜不倦地耍着她。
魏宗韬笑道:“我和医生在第二天傍晚就已经赶到。”
余祎点了一下头,“我知道,阿公后来没让我继续治疗。”
魏宗韬赶到这里,问过手下那位替阿公取子弹的人是谁,听完以后判断对方没有威胁,他也就不再去理会,只派人将她看惯住,自己并不露面。
有一回阿公跟他说:“我今天跟那小女孩聊天,说要把我的孙子介绍给她,你猜那小女孩怎么回答?”
魏宗韬敷衍地回了一句,阿公笑得幸灾乐祸:“她说她十岁时你二十岁,如果你喜欢她,那就是恋|童癖,这是病,必须要治,真是毒舌!”这点还不够,阿公继续挖苦他,“我跟她说你很有钱,事业做得很大,她这回又说,你的年纪太小,等你遗产要等太久,所以她用不着,何况我们是黑社会,她还想要活久一点!”
魏宗韬听完后不动声色,叫人去她房里装摄像头,他倒想看看她是何种姿色,能够清高傲慢至此。
于是他在房里第三次见到余祎,余祎在水下冲凉,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体洁白剔透,每一处都像精工雕刻,他想她一定十分柔软,哭喊的声音必定动听极了,他目不转睛,像是被人点穴,身体却在慢慢变化,呼吸渐渐急促。
直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响起,一切都被打断。
月光绵软,魏宗韬看向怀中余祎,低笑道:“谁都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时候偷偷报了警,他们全都没有防备,等我派人把警察应付过去,去你房间找你时,你已经不在,浴缸里的水还有你的香味……”
他抬起余祎的下巴,又一次压低声音,如同那时的目不转睛:“幸好你跑得快,要不然,那晚我一定让你哭喊。”
时隔多年,她已然在他怀中。
p; 余祎渐渐昏沉,脸颊上的水珠沁进了魏宗韬的衣服里,魏宗韬像是在抱小孩,缓缓拍着她的背,偶尔亲亲她的额头和脸颊,见她已经哭不出来,似乎将要睡去,他才低声道:“一一……”
余祎身体微僵,双目紧阖,过了一会儿,才在他舒缓的安抚下渐渐放松下来。
夜幕拉起,月光洒进漆黑的卧室,如梦如幻,光影似在谱写时间的乐章,回忆就在光束落下的笔尖之中轻轻摇摆,带人踏上欢笑泪水、不甘和渴望的往昔。
魏宗韬一直抱她在怀,见到月色渐浓,他问:“饿不饿?”
余祎摇了摇头,摇不动,她还靠在魏宗韬的胸膛上。
魏宗韬拿着一张纸巾,最后一次替她擦了一下鼻子,低笑道:“我以为你从来都不懂得哭,真像小孩,应该让阿公看看,他赞口不绝的小女孩不是岩石做的,是洞里萨湖做的。”
余祎不再吃惊,她仰起头问:“你认识阿公?”
阿公是华人,自称在柬埔寨养老。
那年是父亲离开的第二年,余母病逝,余祎带着母亲的骨灰独自上路,暑假很漫长,她不知道可以住去哪里,一个人走啊走,就走到了柬埔寨,在洞里萨湖边被人不小心撞了一下摔倒,她第一时间把背包里的骨灰盒拿出来检查,见到完好无损,她才舒了一口气。
有人突然问她:“亲人的骨灰?”
余祎抬起头,见到是一位头发花白,身穿丝质衣衫的老人家,轻点了一下头。
老人家很感慨:“四年前,我把我儿子的骨灰洒在了洞里萨湖。”话锋一转,又说,“你不要和我儿子抢地方!”
余祎瞥他一眼:“四年了,你儿子的骨灰还没有流到湄公河,看来他很喜欢这片湖。”
老人家本以为她应该气愤,或者反驳,全然没有料到她会这样反应,一点都不懂得尊老,竟然嘲讽他,老人家很开心,蹲下来同她闲话家常,问起骨灰盒,余祎回答:“她这一年一直住院,很久没有出来散心了,我带她出来看看,暑假结束我就把她放到爸爸身边。”
阿公住的地方很清幽,是一栋两层楼的小屋,离洞里萨湖有些远,他独自一个人跑来这里,蹲久了就走不动,让余祎搀他回去,又问她要不要住在这里,价钱比旅馆便宜,余祎拒绝了,她预订的宾馆离这里也不是很远。
后来她时常遇见阿公,老人家生活冷清,喜欢余祎跟他聊天,还自告奋勇做起导游,带她参观周围风景,两人相处十分愉快。
有一天阿公没有约她,余祎就一个人到处闲逛,等到天黑才回到宾馆,猛然见到两名壮汉等在她的房门外,说阿公出事,请她前去帮忙。
余祎随他们赶到阿公的住处,见到房内已有许多人,她的第一个念头是阿公骗她,哪里是什么孤寡老人,明明身边晚辈众多,第二个念头是逃跑,就在他见到阿公胳膊上的伤口时。
她扫视一圈站在房间周围的壮汉,又看向躺在床榻上汗流不止的阿公,强自镇定:“这是……什么伤?”
伤口很新鲜,一点都不难认出,她生平第一次见到枪伤,就是在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身上。
阿公很虚弱,说道:“你说你医科还没毕业,我给你一次锻炼的机会,过来帮我处理伤口。”见到余祎不动,他笑笑,“阿公年纪虽然大了,但还不想去陪我那个儿子,我的医生不在柬埔寨,等他赶来我估计早就蹬腿走了,你给我医治,要不然你也不用把你母亲放回你父亲身边了!”
余祎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上场,现实不是拍电视剧,不是把刀子用火烤一烤就能挖出子弹的,阿公年事已高,吃不消这种粗暴的方法,也不能让他冒上伤口感染的风险,余祎满头大汗,在柬埔寨的炎热夜里,第一次把一个大活人的肉给割开。
她的假期就此只能在这幢两层楼的房子里度过,出门就有人跟随,数十双眼睛都在盯着她,与在儒安塘时何其像相似,命运在孜孜不倦地耍着她。
魏宗韬笑道:“我和医生在第二天傍晚就已经赶到。”
余祎点了一下头,“我知道,阿公后来没让我继续治疗。”
魏宗韬赶到这里,问过手下那位替阿公取子弹的人是谁,听完以后判断对方没有威胁,他也就不再去理会,只派人将她看惯住,自己并不露面。
有一回阿公跟他说:“我今天跟那小女孩聊天,说要把我的孙子介绍给她,你猜那小女孩怎么回答?”
魏宗韬敷衍地回了一句,阿公笑得幸灾乐祸:“她说她十岁时你二十岁,如果你喜欢她,那就是恋|童癖,这是病,必须要治,真是毒舌!”这点还不够,阿公继续挖苦他,“我跟她说你很有钱,事业做得很大,她这回又说,你的年纪太小,等你遗产要等太久,所以她用不着,何况我们是黑社会,她还想要活久一点!”
魏宗韬听完后不动声色,叫人去她房里装摄像头,他倒想看看她是何种姿色,能够清高傲慢至此。
于是他在房里第三次见到余祎,余祎在水下冲凉,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体洁白剔透,每一处都像精工雕刻,他想她一定十分柔软,哭喊的声音必定动听极了,他目不转睛,像是被人点穴,身体却在慢慢变化,呼吸渐渐急促。
直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响起,一切都被打断。
月光绵软,魏宗韬看向怀中余祎,低笑道:“谁都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时候偷偷报了警,他们全都没有防备,等我派人把警察应付过去,去你房间找你时,你已经不在,浴缸里的水还有你的香味……”
他抬起余祎的下巴,又一次压低声音,如同那时的目不转睛:“幸好你跑得快,要不然,那晚我一定让你哭喊。”
时隔多年,她已然在他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