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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的来了。
这才是赚钱的大头。 至于路风,他只想拿第一!
除了第一,其他的名次,对他毫无意义。
因为,哪怕是再厉害的第二,系统不认,他就没有抽奖机会。
“路风,你说的有道理,我这就让经纪人,联系企鹅音乐那边。不过,具体录歌的时间……”
“就今天吧。等一下,我们再回少城时代一趟,连夜将它录完。”
因为是口水歌,也不需要太高的技巧,唐焉也没想着要去当天后,练一个小时,肯定能够轻松掌握。
“好1
唐焉在路风身上,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霸气。
这小家伙,还挺迷人的。
……
唐焉和路风都要回少城时代,杨蜜自然也不好意思一个人回家。
索性,她也跟过去,看看热闹。
至于陈玉琪?
她既然选择加入唐焉的工作室,没道理老板在辛辛苦苦工作,她跑去另外一边呼呼大睡?
只能先学着给唐焉当助理。
“路风,我的经纪人一会儿就来。我让她把合同一起带过来。”
“这都是小事,先录歌吧。”
这首歌的编曲还算简单,路风跟少城时代的那些大佬们一说,很快就鼓捣出来了。
于是,唐焉就进了录音棚,开始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练歌。
两个小时之后。
路风觉得这个版本已经差不多了。
“路风,来,签合同。”
而恰在这时候,唐焉的经纪人终于来了。
“150万?”
一开始,路风没当一回事,直到看到唐焉给的版权费,居然高达150万,还是税后。
他有些惊讶。
“糖糖姐,太多了吧?”
路风给杨蜜写的那一首,有着金曲水准的《终于等到你》,才拿了100万而已。
“不多,你收下吧。”
唐焉却笑着将合同,摆在路风的面前:“除了你之外,也不可能有成名的创作人,帮我写单曲。”
为了电视剧写一首歌,交给唐焉来唱,问题不大。
但是,为了帮唐焉这么一个傻白甜形象的女演员,特意写一首单曲……这不是钱的事,对出名的创作人来说,丢不起这个人埃
好歌,自然要给好歌手!
就像宝剑赠英雄一样!
差的,拿出来敷衍一下外行人,差不多就行了。
唐焉也明白这个道理。
只有路风,才会真的将好歌给她唱,给她一个江湖留名的机会!
“而且,你都说了,这首歌必火。到时候,我一个代言就赚回来了。”
这倒是。
于是,路风不再坚持,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
唐焉见到路风签字,对着经纪人点了点头,经纪人走到一旁打了个电话,似乎是打给公司财务的。
几分钟之后,路风就听到自己的手机,叮的响了一下。
150万就到账了!
加上少城时代的那100万。
路风觉得,自己回头可以跟忻玉坤提一下,梦想基金已经到位,《心迷宫》项目,差不多可以启动了!
“某人这下开心死了……再也不用一顿饭,打包十几个菜,算着下个礼拜找谁吃大户了。”
杨蜜看到路风一天之内,就从她和唐焉身上,赚了200多万,不由笑着打趣了几句。
她这么说,也是故意拉近自己和路风之间的关系。
所以,是谁在路风最落魄的时候,请他吃香的喝辣的?
——还是我,杨蜜!
“蜜姐,赚钱和吃大户之间,好像没什么必然联系吧?”
“你又有什么歪理邪说?”
“就算我赚到钱了,想吃大户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永远是你,蜜姐。”
哼!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整天就想着占姐的便宜。
不过……
第一个想到的人,永远是我?
——这么会说话,以后就多说点,姐爱听。
(本章完)
断的来了。
这才是赚钱的大头。 至于路风,他只想拿第一!
除了第一,其他的名次,对他毫无意义。
因为,哪怕是再厉害的第二,系统不认,他就没有抽奖机会。
“路风,你说的有道理,我这就让经纪人,联系企鹅音乐那边。不过,具体录歌的时间……”
“就今天吧。等一下,我们再回少城时代一趟,连夜将它录完。”
因为是口水歌,也不需要太高的技巧,唐焉也没想着要去当天后,练一个小时,肯定能够轻松掌握。
“好1
唐焉在路风身上,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霸气。
这小家伙,还挺迷人的。
……
唐焉和路风都要回少城时代,杨蜜自然也不好意思一个人回家。
索性,她也跟过去,看看热闹。
至于陈玉琪?
她既然选择加入唐焉的工作室,没道理老板在辛辛苦苦工作,她跑去另外一边呼呼大睡?
只能先学着给唐焉当助理。
“路风,我的经纪人一会儿就来。我让她把合同一起带过来。”
“这都是小事,先录歌吧。”
这首歌的编曲还算简单,路风跟少城时代的那些大佬们一说,很快就鼓捣出来了。
于是,唐焉就进了录音棚,开始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练歌。
两个小时之后。
路风觉得这个版本已经差不多了。
“路风,来,签合同。”
而恰在这时候,唐焉的经纪人终于来了。
“150万?”
一开始,路风没当一回事,直到看到唐焉给的版权费,居然高达150万,还是税后。
他有些惊讶。
“糖糖姐,太多了吧?”
路风给杨蜜写的那一首,有着金曲水准的《终于等到你》,才拿了100万而已。
“不多,你收下吧。”
唐焉却笑着将合同,摆在路风的面前:“除了你之外,也不可能有成名的创作人,帮我写单曲。”
为了电视剧写一首歌,交给唐焉来唱,问题不大。
但是,为了帮唐焉这么一个傻白甜形象的女演员,特意写一首单曲……这不是钱的事,对出名的创作人来说,丢不起这个人埃
好歌,自然要给好歌手!
就像宝剑赠英雄一样!
差的,拿出来敷衍一下外行人,差不多就行了。
唐焉也明白这个道理。
只有路风,才会真的将好歌给她唱,给她一个江湖留名的机会!
“而且,你都说了,这首歌必火。到时候,我一个代言就赚回来了。”
这倒是。
于是,路风不再坚持,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
唐焉见到路风签字,对着经纪人点了点头,经纪人走到一旁打了个电话,似乎是打给公司财务的。
几分钟之后,路风就听到自己的手机,叮的响了一下。
150万就到账了!
加上少城时代的那100万。
路风觉得,自己回头可以跟忻玉坤提一下,梦想基金已经到位,《心迷宫》项目,差不多可以启动了!
“某人这下开心死了……再也不用一顿饭,打包十几个菜,算着下个礼拜找谁吃大户了。”
杨蜜看到路风一天之内,就从她和唐焉身上,赚了200多万,不由笑着打趣了几句。
她这么说,也是故意拉近自己和路风之间的关系。
所以,是谁在路风最落魄的时候,请他吃香的喝辣的?
——还是我,杨蜜!
“蜜姐,赚钱和吃大户之间,好像没什么必然联系吧?”
“你又有什么歪理邪说?”
“就算我赚到钱了,想吃大户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永远是你,蜜姐。”
哼!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整天就想着占姐的便宜。
不过……
第一个想到的人,永远是我?
——这么会说话,以后就多说点,姐爱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