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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看,沈信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自恋的家伙有自恋的资本,个头比沈信要高出半头,身材挺拔,说是玉树临风也不为过,而相貌嘛,也很是帅气,也算是难得的美男子了。不过在他的神情中,似乎带着那么一股邪异之气,让他整个人显得妖异得紧。
“怎么样?穿上衣服也不影响我的翩翩风度吧?”本来不太高兴,但仔细自我欣赏一番,那年轻人又找到了自夸的资料。
“你自己都有答案了,还问我干什么?”沈信好笑地问道。
那年轻人对沈信这个回答似乎很满意,哈哈大笑,状极得意。
“对了,说是我以后就跟你一起了,有个问题我不得不先确认一下。”那年轻人忽然停住笑,很认真地对沈信说道:“究竟是你当老大还是我当老大?”
沈信几乎要无语了,这家伙真是黑帮片看多了,连这也要分个老大小弟,懒得多说,他随口道:“你看着办吧。”
沈信是随口敷衍,那年轻人却是很认真地在考虑。右手拇指和食指叉开托在下巴处,那年轻人沉吟半天,这才重又开口:“事情是这样的,看在你曾解救我脱困的份上,这个老大我是不好意思跟你争了,而且,你的功力境界似乎比我要高那么一点点,所以就这样决定吧,以后你是老大,我就是你最忠实的小弟。”
这番话那年轻人说得诚恳无比,沈信却听得直想笑,无所谓道:“随便你。”
看沈信好象并不很高兴的模样,那年轻人左右看看,似乎明白了什么,将放在一边的那样式古怪的古琴拿了起来,他恭恭敬敬地送到沈信的面前说道:“初见老大,没什么好孝敬的,这把古琴质地还不错,老大又是爱好音乐之人,正好送给你当见面礼。区区小礼,不成敬意,还望老大笑纳。”
沈信摇头失笑,这琴是谁的还真不好说,不过沈信为它花了一大笔钱也是真的。这家伙大概也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来个顺水人情。不过不管怎么说,有这一个手续,算是真的拥有了这把琴,倒是让沈信欣喜无比。仙器难求,是乐器的更是如此,沈信相信只要通过一段时间的揣摩,他可以用这把琴奏尽天下乐曲,想想也觉得是很有乐趣的事情。
如那年轻人所说,沈信将那琴毫不客气地“笑纳”了,然后还拍着他的肩膀说:“好了,难得你这么懂事,以后我会照顾你的。”
沈信这句话自然是调侃,那年轻人却很认真地低头回礼:“谢谢老大!”这样的场面顿时让沈信忍不住一阵大笑。
笑过之后,沈信忽然想起一件事,对那年轻人说道:“既然你以后就跟我混了,总得有个称呼吧?自己想个名字。”
“噢,对。”那年轻人一想也是,事不宜迟,他马上沉吟起来:“象我这样英俊挺拔,威武不凡又曾历经风霜的超凡人物,一定要起个响亮的名字才好。不然可就太没面子了,唉,丢不起那人啊。”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就想个名字嘛,这家伙也能整出这么多话来,实在是够能吹的。
“对了,有了,我就以琴为姓,以曲为名,这个名字够味。”那年轻人忽然大喝一声,说不出的雀跃。
“琴曲?”沈信忍不住又笑了:“喂,这名字听不出来有什么出奇之处啊。”
“什么琴曲?”那年轻人大声反驳:“错,我的名字应该是秦歌才对。哈,这名字不错,从今往后,我就叫秦歌。等我称霸宇宙的时候,这个名字将永垂不朽。”
“靠!你就吹吧。”在秦歌的狂笑中,沈信这样说道。不过说到秦歌这个名字,沈信念叨了几遍,也觉得满有味道的。
“我是秦歌!”秦歌继续大叫着,仰天摆个姿势,回头问沈信道:“老大,我这个姿势还可以吧?”
“好,不错。”沈信伸伸大拇指,心中却在想:“这家伙这么爱现,还蛮适合在演艺界混的。”
说也凑巧,就在秦歌耍酷这一刻,天空中突然闪过一道闪电,接着轰隆一声霹雳震天响起。正洋洋得意的秦歌马上就蔫了,头一缩,嗖地一声就躲到了沈信的后面。
看到秦歌探头探脑的样子,沈不由好气又好笑,忍不住调侃道:“就这么点胆子,还想横扫世界,征服宇宙?”
秦歌威风全无,心有余悸地说道:“天雷之威,神仙也难挡,我当然会怕,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另类修行者。”
秦歌这么一说,沈信想起以前听说过的很多有关妖怪的传说,忽然同情起他来。一个另类修行者的称呼,颇显出秦歌对自己身份的忌讳,因为他正是很多修真者乐意歧视和打压的对象。和秦歌相处这么一段时间,虽然总觉得秦歌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总的来说还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沈信马上下决心一定要帮助秦歌,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也好。拍拍秦歌的肩膀,沈信笑道:“天雷有什么好怕的,我不是你的老大吗?有什么事我都帮着你。”
本来还在担心地看着天空的秦歌顿时喜出望外,连连作揖:“谢谢老大,谢谢老大。”那模样甚是惹人发噱。
靶动之余,秦歌对沈信更是殷勤:“对了,老大,你好象是在找什么人?有没有头绪?要不要我帮着找?”从沈信的意识里他感受到了这一点,不过当时并不在意。
一提到这个话题,沈信不由又有点忧心忡忡了,日本人那边还没有消息,真担心杨天是不是能支撑这么长时间,尤其是他还受了重伤。
虽然不觉得秦歌能帮上忙,但有个人从精神上分担一下也好,沈信还是将事情尽可能清楚地对秦歌讲了一遍。
秦歌听完大觉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现机会,大拍胸脯道:“没问题,这个问题就交给我好了,我来帮你找他。”不等沈信说话,秦歌已经运起自己特殊的功法,开始满维也纳搜索起杨天的下落来。
虽然感到秦歌大概也只能无功而返,但沈信也不想阻拦他,反正这家伙功力深厚得紧,有点事做也好,否则以他喜欢闹事的性格,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来。
正因为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沈信对秦歌的努力其实不抱多大希望。但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很快他便听到秦歌欣喜的叫声:“哈,我找到了。”
“什么?”沈信一下子跳了起来,同时心情变得紧张起来。
(第七十八章 完)
。仔细看看,沈信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自恋的家伙有自恋的资本,个头比沈信要高出半头,身材挺拔,说是玉树临风也不为过,而相貌嘛,也很是帅气,也算是难得的美男子了。不过在他的神情中,似乎带着那么一股邪异之气,让他整个人显得妖异得紧。
“怎么样?穿上衣服也不影响我的翩翩风度吧?”本来不太高兴,但仔细自我欣赏一番,那年轻人又找到了自夸的资料。
“你自己都有答案了,还问我干什么?”沈信好笑地问道。
那年轻人对沈信这个回答似乎很满意,哈哈大笑,状极得意。
“对了,说是我以后就跟你一起了,有个问题我不得不先确认一下。”那年轻人忽然停住笑,很认真地对沈信说道:“究竟是你当老大还是我当老大?”
沈信几乎要无语了,这家伙真是黑帮片看多了,连这也要分个老大小弟,懒得多说,他随口道:“你看着办吧。”
沈信是随口敷衍,那年轻人却是很认真地在考虑。右手拇指和食指叉开托在下巴处,那年轻人沉吟半天,这才重又开口:“事情是这样的,看在你曾解救我脱困的份上,这个老大我是不好意思跟你争了,而且,你的功力境界似乎比我要高那么一点点,所以就这样决定吧,以后你是老大,我就是你最忠实的小弟。”
这番话那年轻人说得诚恳无比,沈信却听得直想笑,无所谓道:“随便你。”
看沈信好象并不很高兴的模样,那年轻人左右看看,似乎明白了什么,将放在一边的那样式古怪的古琴拿了起来,他恭恭敬敬地送到沈信的面前说道:“初见老大,没什么好孝敬的,这把古琴质地还不错,老大又是爱好音乐之人,正好送给你当见面礼。区区小礼,不成敬意,还望老大笑纳。”
沈信摇头失笑,这琴是谁的还真不好说,不过沈信为它花了一大笔钱也是真的。这家伙大概也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来个顺水人情。不过不管怎么说,有这一个手续,算是真的拥有了这把琴,倒是让沈信欣喜无比。仙器难求,是乐器的更是如此,沈信相信只要通过一段时间的揣摩,他可以用这把琴奏尽天下乐曲,想想也觉得是很有乐趣的事情。
如那年轻人所说,沈信将那琴毫不客气地“笑纳”了,然后还拍着他的肩膀说:“好了,难得你这么懂事,以后我会照顾你的。”
沈信这句话自然是调侃,那年轻人却很认真地低头回礼:“谢谢老大!”这样的场面顿时让沈信忍不住一阵大笑。
笑过之后,沈信忽然想起一件事,对那年轻人说道:“既然你以后就跟我混了,总得有个称呼吧?自己想个名字。”
“噢,对。”那年轻人一想也是,事不宜迟,他马上沉吟起来:“象我这样英俊挺拔,威武不凡又曾历经风霜的超凡人物,一定要起个响亮的名字才好。不然可就太没面子了,唉,丢不起那人啊。”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就想个名字嘛,这家伙也能整出这么多话来,实在是够能吹的。
“对了,有了,我就以琴为姓,以曲为名,这个名字够味。”那年轻人忽然大喝一声,说不出的雀跃。
“琴曲?”沈信忍不住又笑了:“喂,这名字听不出来有什么出奇之处啊。”
“什么琴曲?”那年轻人大声反驳:“错,我的名字应该是秦歌才对。哈,这名字不错,从今往后,我就叫秦歌。等我称霸宇宙的时候,这个名字将永垂不朽。”
“靠!你就吹吧。”在秦歌的狂笑中,沈信这样说道。不过说到秦歌这个名字,沈信念叨了几遍,也觉得满有味道的。
“我是秦歌!”秦歌继续大叫着,仰天摆个姿势,回头问沈信道:“老大,我这个姿势还可以吧?”
“好,不错。”沈信伸伸大拇指,心中却在想:“这家伙这么爱现,还蛮适合在演艺界混的。”
说也凑巧,就在秦歌耍酷这一刻,天空中突然闪过一道闪电,接着轰隆一声霹雳震天响起。正洋洋得意的秦歌马上就蔫了,头一缩,嗖地一声就躲到了沈信的后面。
看到秦歌探头探脑的样子,沈不由好气又好笑,忍不住调侃道:“就这么点胆子,还想横扫世界,征服宇宙?”
秦歌威风全无,心有余悸地说道:“天雷之威,神仙也难挡,我当然会怕,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另类修行者。”
秦歌这么一说,沈信想起以前听说过的很多有关妖怪的传说,忽然同情起他来。一个另类修行者的称呼,颇显出秦歌对自己身份的忌讳,因为他正是很多修真者乐意歧视和打压的对象。和秦歌相处这么一段时间,虽然总觉得秦歌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总的来说还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沈信马上下决心一定要帮助秦歌,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也好。拍拍秦歌的肩膀,沈信笑道:“天雷有什么好怕的,我不是你的老大吗?有什么事我都帮着你。”
本来还在担心地看着天空的秦歌顿时喜出望外,连连作揖:“谢谢老大,谢谢老大。”那模样甚是惹人发噱。
靶动之余,秦歌对沈信更是殷勤:“对了,老大,你好象是在找什么人?有没有头绪?要不要我帮着找?”从沈信的意识里他感受到了这一点,不过当时并不在意。
一提到这个话题,沈信不由又有点忧心忡忡了,日本人那边还没有消息,真担心杨天是不是能支撑这么长时间,尤其是他还受了重伤。
虽然不觉得秦歌能帮上忙,但有个人从精神上分担一下也好,沈信还是将事情尽可能清楚地对秦歌讲了一遍。
秦歌听完大觉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现机会,大拍胸脯道:“没问题,这个问题就交给我好了,我来帮你找他。”不等沈信说话,秦歌已经运起自己特殊的功法,开始满维也纳搜索起杨天的下落来。
虽然感到秦歌大概也只能无功而返,但沈信也不想阻拦他,反正这家伙功力深厚得紧,有点事做也好,否则以他喜欢闹事的性格,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来。
正因为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沈信对秦歌的努力其实不抱多大希望。但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很快他便听到秦歌欣喜的叫声:“哈,我找到了。”
“什么?”沈信一下子跳了起来,同时心情变得紧张起来。
(第七十八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