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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端
你说你会照顾我,
为何现在,
你的怀抱却拥着别人,
难道你已忘记,
承诺过我的永恒誓言。
华璋是个行动力超强的女孩子。
意思就是说,她这个过分积极的女孩子,只要心里想要,无论目标是任何事或人,她都会不顾后果、不计任何代价、不择手段的去争取,甚至从来不先去思考一下这件事到底是对的,或者是错的。
唯一考虑到的只是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其实,这并非是她的天性,会导致这种后天个性,是因为她七岁那年暑假的某日早晨,一向爱赖床的她懒得爬起来先对爸爸说一声“生日快乐。”反正等晚上爸爸下班回来后再说就可以了嘛!她是这么想的。
结果,她那句“生日快乐”始终没机会面对面的告诉爸爸,因为她实在没有办法对爸爸那盖著白布的遗体说出那简单的四个字。
而且,此刻该说的好像应该要改为“早登极乐”才对吧!
未久,生性没原则的妈妈就再嫁给一个有钱却没品的奇怪欧吉桑。老实说,那个老是斜眼偷看她的奇怪欧吉桑,她一见就讨厌,再见就更生气,但是,她知道纤弱的妈妈一个人扛不起生活的重担,为了妈妈那承受不起一丁点苦难的双肩,她也只有让步了。
可她没想到,那个奇怪的欧吉桑还真是超级变态的,他不但很喜欢凌虐妈妈,而且毫不隐瞒对她这个幼齿的兴趣。最后,华璋终于忍不住了,她偷偷跑去问那个“很聪明”的导师她该怎么办?很凑巧的,那个导师也碰过类似的问题,于是就把最好的策略传授给她,充分表现出专业教师授业解惑的功力。
没有多久,华璋便一手扯住妈妈,一手抓著医院验伤单,大著胆子跑去威胁、恐吓什么都好啦!反正就是去警告那个奇怪的欧吉桑,她们是不会坐以待毙的。
丙不其然,越有钱的人越爱面子,那个奇怪的欧吉桑为了不让变态本性曝光,不但主动签下离婚协议书,而且还给了一大笔赡养费。
她终于了解积极行动的重要性了,所以,她下定决心不再让自己因为迟疑或让步而有后悔的机会!
因此,后来当她觉得自己并不喜欢那个不晓得又是从哪里冒出来追求她妈妈的怪男人时,便表情十足地装出一副委屈惊恐的模样,抖颤著声音“偷偷”地告诉妈妈那个人对她非礼!
她猜想,自己的演技也许已经达到足够赢得奥斯卡金像奖的程度了吧!因为那个男人马上被妈妈踢出局了。
那一年,她才九岁。
还有,她小学六年级时的导师既古板又无情,始终坚持体罚就是爱的教育,也就是“爱史你算了!”闲来无事k你一支粉笔,甚至一本书,心情郁闷时,就甩你两巴掌,好胆的顶他两句,下场不是罚半蹲一个钟头,就是跑操场十圈,不见他心软、不见他愧疚,只见他一次又一次地乐此不疲。
校长包庇他,因为他是小小舅子,学生也不敢上告教育局,说爱的教育快要爱出人命来了,因为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先进。”
而后,有一回她正专心的背著课文,却莫名其妙地被板擦丢得满头白粉时,她马上决定,该是让那个混蛋老师吃点苦头的时候了!她夥同几位男女同学,辛辛苦苦的跟踪埋伏了一个多月之后,他们终于拍到一张老师正在打手枪的精采照片,而且很慷慨地贴在川堂里的公布栏上,与全校师生共同欣赏评鉴娱乐兼打分数。
结果成绩当然是负分!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
之后,是好友的男朋友被别人抢走时,她毫不犹豫的马上牺牲色相,让他尝过所有的甜头,还差一点点就把生平的第一次也给免费赠送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把那个男孩子抢了过来。
随后便甩了他!
那一年,她十四岁。
她曾经喜欢过一位很帅气的学长,也和他交往了一阵子,可是,当她知道他突然要求与她分手的原因竟是因为她太过坚强独立了,所以,他禁不住另一位比她柔弱纤细的女孩的诱惑,一起上床去嘿咻嘿咻了。
事后,他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辜负那个女孩牺牲奉献的精神,也受不了那个女孩的哀怨眼光,所以,只好忍痛与她分手了。
“其实,我真心喜欢的还是你。”他居然还敢这么说。
“狗屁!”她毫不犹豫地赏了他的胯下一脚,然后潇洒地挥挥手说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岁。
总觉得妈妈再婚的家里己经够多酱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实在不需要多馀的拖油瓶来参一卡,所以,她瞒著妈妈考上台北的大学,而后偷偷跑到台北来安排好一切之后,才打电话告诉妈妈
以后要留在台北念书、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所以,不久前,当她发现自己每次见到那个俊美得不可思议,却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佛春雪遇到暖阳般融化了时,她就告诉自己
这个男人我要了!
这一年,她未满十九岁,刚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于忠孝东路商业精华地段一家高级西餐厅里打工赚取生活费,也就是说,她已经观察那个男人半年了。
那个男人是餐厅里的老顾客,有时候中午来,有时候晚上来,有时候一天来两次。除了偶尔平均两个月三次左右会连续两三天没出现之外,差不多每天都会至少来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里最隐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华璋负责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级亚曼尼三件式西服,脚上套的是好几万块一双的义大利皮鞋,吃的却永远是a餐,而且从来不签卡。
他总是随手拎著一台笔记型电脑,有时候吃完就走人,有时候餐后黑咖啡续了十几杯,甚至盯著萤幕敲著键盘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时刻。虽然刚开始时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不过,久了之后也就习惯了。
但也因为如此,大家都忍不住猜测起他的身分,以他身上的衣著、品味来看,他应该是附近某家公司的高级职员;可若是依他的形象、气质而言,他还比较像是艺术家之类的;但他却老是盯著电脑敲打键盘,又很像是专门搞期货股票的,总而言之,他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
不过,这些都不是很重要,其实,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那一见便教人赞叹不已的五官外貌。他长得真的非常俊逸,只可惜清瘦的身材看起来相当单薄的样子,甚至带点飘逸的味道,感觉上似乎是那种三不五时就生个病打发时间的类型。
然而,最吸引华璋的地方却不是他出色的外表,更不是因为他酷得教人叹息,事实上,华璋根本不觉得他很酷,倒不如说他很淡漠,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可以引起他的兴趣,就算地球爆炸了也与他无关。又或者是他太有自信了,自信得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他付出更多的注意力。
人家说,眼睛是灵魂之窗,那么,这个男人似乎根本没有灵魂,因为从他的双眸望进去,他那深邃的瞳孔内仿佛海一般深沉,深沉得教人几乎灭顶,却依然搜寻不著半点波浪。
在他那张俊美的脸蛋上,完全见不著任何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的痕迹,但是,在他表面上的淡漠中,华璋却又似乎可以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与无助。
有一次,当她和他一对上眼的那一瞬间,几乎是半秒都不到的刹那间,她似乎瞥见了他乌黑瞳孔中一闪而逝的不知所措。
所以,刚开始时,她也只不过是很单纯的好奇心作祟罢了。
到底是她看错了呢?还是那个男人真是用深沉冷漠来隐藏他的脆弱、他的无助?
可是,观察了许久之后,她还是不能确定到底是自己的错觉,还是对方的眼睛有问题,不但如此,她还把自己的一颗心也给看进去了,大概是当她用心去寻找他那不可捉摸的神秘时,却不小心迷失在他那深黝不见底的瞳眸内了吧!
唉!真是赔本生意!
但是,华璋从不作亏本生意,所以,她一定得把迷路的心找回来才行,因此,她在发现自己的心已丢失在那个男人的身上的同时,就决定了非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心来补偿不可,这样才公平,不是吗?
不过,大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困难重重了。半年来,两人之间唯一的交集只是用餐这件事而已,他来用餐,她请问他用什么餐,到后来连问都不必问了,反正他只点a餐,所以,她就只是把a餐端到他面前而已。
她总不能在放下a餐后,突然发花痴似的对他说:“嗨!老兄,我想泡你,你让我泡吧!”
他大概不会生气,也不会不屑,更不会尴尬,或许连抠一下耳朵也不会,他只会当作没听到而已。
所以唔好像真的不太容易耶!
虽然开始放寒假了,但是,华璋并没有打算回南部过年,一来,餐厅只在除夕、过年那五天放假,二来,继父虽然是个忠厚老实的好人,可每次见了她,却总是一副很别扭不自在的神情,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和她相处,而他那两个女儿则似乎相当厌恶她的样子。既然如此,她就乾脆不回去,让他们自在地过一个快乐的年,她也可以代人上日班多赚点钱。
反正她早已脱离期待过年吃年夜饭、守岁领红包的幼稚年龄了。
饼两点便是下午茶时候了,那个人从不在这种时候来报到,但是,今天很特别,他居然将近三点时才出现,而且脸色很奇怪。
“奇怪,亚曼尼今天好像是喝过酒才来的耶!”餐厅另一位服务生黄玲喃喃道。
亚曼尼是餐厅里的服务生为那个男人取的代号,因为来这个餐厅用餐的只有他穿亚曼尼。
仔细一看,的确很像耶!男人双颊上那两抹淡淡的酡红,让人有种他似乎已微醺的感觉。可是老实说,他实在不太像会喝酒的人,就算他会喝,大白天的就喝到脸都红了,说他不是酒鬼,大概没有几个人会信,或者他是失恋而藉酒浇愁?
华璋带著狐疑的心情送去冰开水和湿巾,当他习惯性地抬头对她说声“谢谢!”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华璋马上明白他并不是喝醉了,而是发烧了。
她不觉脱口道:“今天的海鲜粥很新鲜喔!你要不要换换口味?”
虽然是西餐厅,但厨房还是会供应一些简单的粥品、炒饭之类的中式料理,以应付那些不喜欢吃西餐的客人。
已经垂下头去盯著电脑的他,好一会儿后才慢吞吞地抬起头来凝视著华璋的双眼,看不出来他是不高兴,还是奇怪,或是不耐烦,片刻后,他才微微点了一下脑袋,脸上依然淡淡的没有任何表情。
“好。”
向厨房递出菜单后,华璋马上溜出去到附近葯房里请葯师配了一副感冒葯。之后,当她把海鲜粥送去给他时,也顺便将葯袋和一杯温开水放在一旁。
“那个呃!或许是我鸡婆了点,可是小靶冒如果不治疗的话,还是有可能会变成肺炎死人的,所以,喝完粥后,请你吃一包葯呃!你应该有发烧吧?那样就要多吃一包红包,如果退烧了,就不必再吃红包了。”她按照葯师的吩咐低声交代道。“还有,六个钟头吃一包,而且一定要饭后吃,感冒葯大都会伤胃的。”
又是好半天后,男人才慢条斯理地将视线从电脑萤幕挪到葯袋上停了一下,继而往上移到华璋的脸上,盯住她的双眼好长好长一段时间后,他才又点了点头,仍然是面无表情地。
“好。”
华璋顺手拿走冰开水,这时,又有两批客人进来,她忙了一阵子后,才有空去注意到男人已经喝完粥,正在吃葯包,她马上过去收拾碗盘。
“你现在不适宜喝咖啡,可可亚好吗?”
男人还是缓慢地抬眼睇视她半晌后,才回答道:“好。”
又是好!
这大半年来,从他嘴里听到的话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个字吧?大概不外乎“谢谢”、“a餐”、“黑咖啡”、“请续杯”、“买单”还有刚刚的“好”真是惜言如金的人,难怪他穿得起亚曼尼和义大利皮鞋,原来都是用这一招赚来的!
不过,这一招恐怕不太适合她,以她这种急性子来讲,若是有话不说出来,不但会得内伤,搞不好还会先憋疯自己呢!
算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有钱人以外,还是要有小服务生的存在比较平衡,要不然,大家光是坐在那儿比较谁有钱,谁来为他们服务啊?
送上可可亚之后半个钟头,华璋突然发现那个男人居然靠在墙上睡著了。也许是感冒葯的副作用吧!华璋暗忖,同时悄悄过去替他盖上大衣,甚至把自己的外套也贡献出来盖在他的腿上。
他睡得很熟,直到晚餐客人走了八成之后,华璋才注意到他醒了,而且望着腿上的外套直发愣,她忙过去拿回外套。
“这是我的。”她说:“我让厨房替你熬了两碗鱼粥,一碗你先吃了再回去吃葯,免得又在这儿睡著了;另外一碗等下一回你要吃葯前再吃,这样可以吗?”
华璋真的很希望他能多少表现出一点情绪来,但是没有,他始终是用那种事不关己的淡漠神情凝视著华璋的双眸。
“好。”
我咧!居然连多说一个字都不肯,这个男人未免太小气了点儿吧?就不能当给小费一样多施舍她两个字吗?
“葯钱也不必给我,又没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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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端
你说你会照顾我,
为何现在,
你的怀抱却拥着别人,
难道你已忘记,
承诺过我的永恒誓言。
华璋是个行动力超强的女孩子。
意思就是说,她这个过分积极的女孩子,只要心里想要,无论目标是任何事或人,她都会不顾后果、不计任何代价、不择手段的去争取,甚至从来不先去思考一下这件事到底是对的,或者是错的。
唯一考虑到的只是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其实,这并非是她的天性,会导致这种后天个性,是因为她七岁那年暑假的某日早晨,一向爱赖床的她懒得爬起来先对爸爸说一声“生日快乐。”反正等晚上爸爸下班回来后再说就可以了嘛!她是这么想的。
结果,她那句“生日快乐”始终没机会面对面的告诉爸爸,因为她实在没有办法对爸爸那盖著白布的遗体说出那简单的四个字。
而且,此刻该说的好像应该要改为“早登极乐”才对吧!
未久,生性没原则的妈妈就再嫁给一个有钱却没品的奇怪欧吉桑。老实说,那个老是斜眼偷看她的奇怪欧吉桑,她一见就讨厌,再见就更生气,但是,她知道纤弱的妈妈一个人扛不起生活的重担,为了妈妈那承受不起一丁点苦难的双肩,她也只有让步了。
可她没想到,那个奇怪的欧吉桑还真是超级变态的,他不但很喜欢凌虐妈妈,而且毫不隐瞒对她这个幼齿的兴趣。最后,华璋终于忍不住了,她偷偷跑去问那个“很聪明”的导师她该怎么办?很凑巧的,那个导师也碰过类似的问题,于是就把最好的策略传授给她,充分表现出专业教师授业解惑的功力。
没有多久,华璋便一手扯住妈妈,一手抓著医院验伤单,大著胆子跑去威胁、恐吓什么都好啦!反正就是去警告那个奇怪的欧吉桑,她们是不会坐以待毙的。
丙不其然,越有钱的人越爱面子,那个奇怪的欧吉桑为了不让变态本性曝光,不但主动签下离婚协议书,而且还给了一大笔赡养费。
她终于了解积极行动的重要性了,所以,她下定决心不再让自己因为迟疑或让步而有后悔的机会!
因此,后来当她觉得自己并不喜欢那个不晓得又是从哪里冒出来追求她妈妈的怪男人时,便表情十足地装出一副委屈惊恐的模样,抖颤著声音“偷偷”地告诉妈妈那个人对她非礼!
她猜想,自己的演技也许已经达到足够赢得奥斯卡金像奖的程度了吧!因为那个男人马上被妈妈踢出局了。
那一年,她才九岁。
还有,她小学六年级时的导师既古板又无情,始终坚持体罚就是爱的教育,也就是“爱史你算了!”闲来无事k你一支粉笔,甚至一本书,心情郁闷时,就甩你两巴掌,好胆的顶他两句,下场不是罚半蹲一个钟头,就是跑操场十圈,不见他心软、不见他愧疚,只见他一次又一次地乐此不疲。
校长包庇他,因为他是小小舅子,学生也不敢上告教育局,说爱的教育快要爱出人命来了,因为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先进。”
而后,有一回她正专心的背著课文,却莫名其妙地被板擦丢得满头白粉时,她马上决定,该是让那个混蛋老师吃点苦头的时候了!她夥同几位男女同学,辛辛苦苦的跟踪埋伏了一个多月之后,他们终于拍到一张老师正在打手枪的精采照片,而且很慷慨地贴在川堂里的公布栏上,与全校师生共同欣赏评鉴娱乐兼打分数。
结果成绩当然是负分!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
之后,是好友的男朋友被别人抢走时,她毫不犹豫的马上牺牲色相,让他尝过所有的甜头,还差一点点就把生平的第一次也给免费赠送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把那个男孩子抢了过来。
随后便甩了他!
那一年,她十四岁。
她曾经喜欢过一位很帅气的学长,也和他交往了一阵子,可是,当她知道他突然要求与她分手的原因竟是因为她太过坚强独立了,所以,他禁不住另一位比她柔弱纤细的女孩的诱惑,一起上床去嘿咻嘿咻了。
事后,他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辜负那个女孩牺牲奉献的精神,也受不了那个女孩的哀怨眼光,所以,只好忍痛与她分手了。
“其实,我真心喜欢的还是你。”他居然还敢这么说。
“狗屁!”她毫不犹豫地赏了他的胯下一脚,然后潇洒地挥挥手说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岁。
总觉得妈妈再婚的家里己经够多酱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实在不需要多馀的拖油瓶来参一卡,所以,她瞒著妈妈考上台北的大学,而后偷偷跑到台北来安排好一切之后,才打电话告诉妈妈
以后要留在台北念书、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所以,不久前,当她发现自己每次见到那个俊美得不可思议,却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佛春雪遇到暖阳般融化了时,她就告诉自己
这个男人我要了!
这一年,她未满十九岁,刚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于忠孝东路商业精华地段一家高级西餐厅里打工赚取生活费,也就是说,她已经观察那个男人半年了。
那个男人是餐厅里的老顾客,有时候中午来,有时候晚上来,有时候一天来两次。除了偶尔平均两个月三次左右会连续两三天没出现之外,差不多每天都会至少来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里最隐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华璋负责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级亚曼尼三件式西服,脚上套的是好几万块一双的义大利皮鞋,吃的却永远是a餐,而且从来不签卡。
他总是随手拎著一台笔记型电脑,有时候吃完就走人,有时候餐后黑咖啡续了十几杯,甚至盯著萤幕敲著键盘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时刻。虽然刚开始时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不过,久了之后也就习惯了。
但也因为如此,大家都忍不住猜测起他的身分,以他身上的衣著、品味来看,他应该是附近某家公司的高级职员;可若是依他的形象、气质而言,他还比较像是艺术家之类的;但他却老是盯著电脑敲打键盘,又很像是专门搞期货股票的,总而言之,他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
不过,这些都不是很重要,其实,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那一见便教人赞叹不已的五官外貌。他长得真的非常俊逸,只可惜清瘦的身材看起来相当单薄的样子,甚至带点飘逸的味道,感觉上似乎是那种三不五时就生个病打发时间的类型。
然而,最吸引华璋的地方却不是他出色的外表,更不是因为他酷得教人叹息,事实上,华璋根本不觉得他很酷,倒不如说他很淡漠,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可以引起他的兴趣,就算地球爆炸了也与他无关。又或者是他太有自信了,自信得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他付出更多的注意力。
人家说,眼睛是灵魂之窗,那么,这个男人似乎根本没有灵魂,因为从他的双眸望进去,他那深邃的瞳孔内仿佛海一般深沉,深沉得教人几乎灭顶,却依然搜寻不著半点波浪。
在他那张俊美的脸蛋上,完全见不著任何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的痕迹,但是,在他表面上的淡漠中,华璋却又似乎可以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与无助。
有一次,当她和他一对上眼的那一瞬间,几乎是半秒都不到的刹那间,她似乎瞥见了他乌黑瞳孔中一闪而逝的不知所措。
所以,刚开始时,她也只不过是很单纯的好奇心作祟罢了。
到底是她看错了呢?还是那个男人真是用深沉冷漠来隐藏他的脆弱、他的无助?
可是,观察了许久之后,她还是不能确定到底是自己的错觉,还是对方的眼睛有问题,不但如此,她还把自己的一颗心也给看进去了,大概是当她用心去寻找他那不可捉摸的神秘时,却不小心迷失在他那深黝不见底的瞳眸内了吧!
唉!真是赔本生意!
但是,华璋从不作亏本生意,所以,她一定得把迷路的心找回来才行,因此,她在发现自己的心已丢失在那个男人的身上的同时,就决定了非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心来补偿不可,这样才公平,不是吗?
不过,大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困难重重了。半年来,两人之间唯一的交集只是用餐这件事而已,他来用餐,她请问他用什么餐,到后来连问都不必问了,反正他只点a餐,所以,她就只是把a餐端到他面前而已。
她总不能在放下a餐后,突然发花痴似的对他说:“嗨!老兄,我想泡你,你让我泡吧!”
他大概不会生气,也不会不屑,更不会尴尬,或许连抠一下耳朵也不会,他只会当作没听到而已。
所以唔好像真的不太容易耶!
虽然开始放寒假了,但是,华璋并没有打算回南部过年,一来,餐厅只在除夕、过年那五天放假,二来,继父虽然是个忠厚老实的好人,可每次见了她,却总是一副很别扭不自在的神情,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和她相处,而他那两个女儿则似乎相当厌恶她的样子。既然如此,她就乾脆不回去,让他们自在地过一个快乐的年,她也可以代人上日班多赚点钱。
反正她早已脱离期待过年吃年夜饭、守岁领红包的幼稚年龄了。
饼两点便是下午茶时候了,那个人从不在这种时候来报到,但是,今天很特别,他居然将近三点时才出现,而且脸色很奇怪。
“奇怪,亚曼尼今天好像是喝过酒才来的耶!”餐厅另一位服务生黄玲喃喃道。
亚曼尼是餐厅里的服务生为那个男人取的代号,因为来这个餐厅用餐的只有他穿亚曼尼。
仔细一看,的确很像耶!男人双颊上那两抹淡淡的酡红,让人有种他似乎已微醺的感觉。可是老实说,他实在不太像会喝酒的人,就算他会喝,大白天的就喝到脸都红了,说他不是酒鬼,大概没有几个人会信,或者他是失恋而藉酒浇愁?
华璋带著狐疑的心情送去冰开水和湿巾,当他习惯性地抬头对她说声“谢谢!”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华璋马上明白他并不是喝醉了,而是发烧了。
她不觉脱口道:“今天的海鲜粥很新鲜喔!你要不要换换口味?”
虽然是西餐厅,但厨房还是会供应一些简单的粥品、炒饭之类的中式料理,以应付那些不喜欢吃西餐的客人。
已经垂下头去盯著电脑的他,好一会儿后才慢吞吞地抬起头来凝视著华璋的双眼,看不出来他是不高兴,还是奇怪,或是不耐烦,片刻后,他才微微点了一下脑袋,脸上依然淡淡的没有任何表情。
“好。”
向厨房递出菜单后,华璋马上溜出去到附近葯房里请葯师配了一副感冒葯。之后,当她把海鲜粥送去给他时,也顺便将葯袋和一杯温开水放在一旁。
“那个呃!或许是我鸡婆了点,可是小靶冒如果不治疗的话,还是有可能会变成肺炎死人的,所以,喝完粥后,请你吃一包葯呃!你应该有发烧吧?那样就要多吃一包红包,如果退烧了,就不必再吃红包了。”她按照葯师的吩咐低声交代道。“还有,六个钟头吃一包,而且一定要饭后吃,感冒葯大都会伤胃的。”
又是好半天后,男人才慢条斯理地将视线从电脑萤幕挪到葯袋上停了一下,继而往上移到华璋的脸上,盯住她的双眼好长好长一段时间后,他才又点了点头,仍然是面无表情地。
“好。”
华璋顺手拿走冰开水,这时,又有两批客人进来,她忙了一阵子后,才有空去注意到男人已经喝完粥,正在吃葯包,她马上过去收拾碗盘。
“你现在不适宜喝咖啡,可可亚好吗?”
男人还是缓慢地抬眼睇视她半晌后,才回答道:“好。”
又是好!
这大半年来,从他嘴里听到的话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个字吧?大概不外乎“谢谢”、“a餐”、“黑咖啡”、“请续杯”、“买单”还有刚刚的“好”真是惜言如金的人,难怪他穿得起亚曼尼和义大利皮鞋,原来都是用这一招赚来的!
不过,这一招恐怕不太适合她,以她这种急性子来讲,若是有话不说出来,不但会得内伤,搞不好还会先憋疯自己呢!
算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有钱人以外,还是要有小服务生的存在比较平衡,要不然,大家光是坐在那儿比较谁有钱,谁来为他们服务啊?
送上可可亚之后半个钟头,华璋突然发现那个男人居然靠在墙上睡著了。也许是感冒葯的副作用吧!华璋暗忖,同时悄悄过去替他盖上大衣,甚至把自己的外套也贡献出来盖在他的腿上。
他睡得很熟,直到晚餐客人走了八成之后,华璋才注意到他醒了,而且望着腿上的外套直发愣,她忙过去拿回外套。
“这是我的。”她说:“我让厨房替你熬了两碗鱼粥,一碗你先吃了再回去吃葯,免得又在这儿睡著了;另外一碗等下一回你要吃葯前再吃,这样可以吗?”
华璋真的很希望他能多少表现出一点情绪来,但是没有,他始终是用那种事不关己的淡漠神情凝视著华璋的双眸。
“好。”
我咧!居然连多说一个字都不肯,这个男人未免太小气了点儿吧?就不能当给小费一样多施舍她两个字吗?
“葯钱也不必给我,又没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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