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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早晨把猪头肉腾了一遍,不能总腾,总腾就跑味了。”

    “豆渣炖雪里红还是不错的,得多放猪油才好吃,最好能有小米辣椒碎,再稍微加一点鱼酱,不吃大米饭,吃发面的玉米饼子,那才叫一个天仙配。”

    “既然是你不喜欢的猪血肠,俺就没带过来,剩下的都给老姚留下来了,省得到时候俺费劲巴拉地给拿过来,你还娇性,不领情不说,你再像陈大人克俺们土司那样,把俺也骂一顿,俺犯不着。”

    姬昌永生顺着张志勇的视线,看到远处的高空中,有一只苍鹰正在盘旋着,也没当回事,接着说道:“说到贿赂,还是你小子在行,比骂人和拍马溜须更有天分,可以无师自通。”

    “再说了,你哪来的那么多猪头肉,还有血肠?不会是陈大人临走的时候赏赐给你的吧?另外,这个季节雪里蕻还不能吃吧?我知道霜前的雪里蕻确实好吃。”

    张志勇白了姬昌永生一眼,“你这句话就不接地气了,怎么训练的,回去好好啃啃土去。”

    吴晓娟插话道:“雪里蕻什么季节吃都可以。将新鲜的雪里蕻用盐水稍微泡一下,去水切碎,撒上葱花、辣椒碎、盐,如果再滴上几滴芝麻油就更好了,是可以直接生吃的。”

    姬昌永生强调道:“我妈都是冬天的时候,才会做雪里蕻炖豆腐,剩下的雪里蕻会腌起来。”

    张志勇嬉笑道:“怎么样,掉链子了吧?你的海鲜做的是一绝,但做蔬菜的水平太马马虎虎了。”

    姬昌永生不在意地说道:“我师父说,蔬菜只要能生吃的就别熟吃。别转移话题,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回答,你哪来的那么多猪头肉跟血肠?是炖的酸菜还是萝卜片?杀了两头猪,不会没有猪肉吧?”

    张志勇笑道:“俺去帮厨,又被陈大人喊来陪酒,还一口一个勇娃子地叫着,大伙儿一看,就知道陈大人跟俺相熟,让他们羡慕不已。要不俺怎么敢说就算土司调走了,其他人也不敢把俺怎么样,咱是有底气的。”

    “如果不是俺中途自己非要下桌,就可以陪陈大人他们吃到最后,最后再送他上车,还会看到陈大人掌掴刘总监的场面,可惜俺不像你,没你那本事。”

    “等到陈大人他们离开了,厨师长就主动找到俺,非要送俺一大块猪头肉和几根血肠,俺乐不得收下。怎么说这次也杀了两头猪,俺们土司跟俺一样,都不吃血肠。”

    “两头猪的猪肉看着不少,一分巴就没有了。陈大人走的时候,拿走了所有的猪肝,半片子的猪肉,剩下的肉大部分都送给了旗里来的官儿,好在这次府衙没来人。再加上萝卜片炖肉用掉了一些,就没有多少了。”

    姬昌永生闻言,看着张志勇说道:“你本来知道我最喜欢吃血肠,为什么这次只有猪头肉?还说什么是怕我说三道四的,明显就是借口。不是还有我跟陈大人都喜欢吃的猪血肠吗?不会都吃了吧?”

    张志勇没好气地白了姬昌永生一眼,然后,又看向吴晓娟,笑着说道:“陈大人喜欢吃的那些早就噪听光了,其实剩下的都给陈大人带走了,虽然府里没来人,但是这次旗里陪同的大小官儿可不少。再说了,俺也不知道能碰到晓娟,否则剩下的那几根血肠,咋地也不能让老姚都给捂下了。”

    “下次的,肥肉、猪肝、排骨、血肠炖萝卜,俺都弄一些来,只有冬季才有酸菜吃。以后说不定连海鲜都不缺了。豆腐厂跟俺说,以后的豆渣,他们会亲自帮俺送到养猪场。”

    姬昌永生对吴晓娟笑道:“这回你相信了这小子是真的重色轻友了吧?不过,我以后就可以跟着你沾光啦。听大勇的意思,就是给你送头整猪都没有问题。”

    “大勇,如果你拿不动整只猪,只要吱一声,我可以代劳。那些拍你腚沟的人,肯定会把海鲜送到你手上,到时候别吃独食就行。”

    张志勇嚷嚷道:“你说话能不能讲究些,晓娟还是一位没过门的大姑娘捏!”

    吴晓娟霎时就又被羞红两脸上娇霞,试问,哪个男子看了会不动心?

    三人边走,边东一棒子,西一榔头地聊着。

    吴晓娟也完全放松了下来,还知道一会儿会有猪头肉吃。

    上次吃猪头肉,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那时候爸妈都还活着。

    她今天确实有些想念爸爸妈妈了,尤其想把她见到了梦中哥哥这件奇事告诉父母,让双亲与她一同分享心中的喜悦。

    这些年,她无父无怙,无母无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姬昌永生看到空中又多出来一只老鹰,两只鹰正在离他们三人不远的空中盘旋,他就开始一边与吴晓娟和张志勇聊天,一边分心关注着左前方,一处有许多灌木与杂草丛生的矮丘。

    看到姬昌永生注意着不远处的山坡,其他两人也跟着转移了视线,只是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但是张志勇知道,姬昌永生可能已经发现了动物,头上盘旋的两只老鹰,就是奔着地上的猎物来的,而且最少也是两只动物,兔子的可能性很大。

    以前也是这样,两人一起上山打猎,最后都是姬昌永生发现了动物,而他的工作,就是帮着姬昌永生将捕获的猎物拿在手中。

    他知道姬昌永生很少会攻击老鹰这一类动物,因为老鹰这一类动物的报复行为很执着,你如果杀死了它们的同类或者是惹恼了它们,以后它们就会成为你的噩梦,就算它们打不过你,但总会在你的上空拉屎,甚至还会攻击你的亲人。

    平常的人很难逃脱老鹰的攻击,除非举家远赴他乡。

    张志勇曾经亲眼见过两只老鹰追逐着一位中年男子,而那位男子的脑袋、肩膀、后背上,已经鲜血淋漓,头顶有几处地方都露出了骨头。

    当时,如果不是有姬昌永生的帮忙驱赶,估计那位赶牛车的车豁子,可能就会死在那两只老鹰的攻击之下。

    后来,两人也从那位被救下来的男子口中,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两周前,这个男子将一个老鹰的巢穴打翻在地,还把刚孵化出来的两只小鹰给踩死了。

    从此,中年人就开始了他的噩梦,不管他躲到哪里,只要他从建筑物里出来,就会受到两只老鹰的攻击,为此,他还专门托人买到了钢盔,以为这样就会没事了,没想到还是没能躲过老鹰的攻击。

    张志勇与姬昌永生两人,果然在离救下中年男子现场的不远处,发现了一顶失去了绑带的钢盔和一架牛车。

    因为救下车豁子这件事情,姬昌永生当时还被他的师父给批评了一顿,认为他根本就不应该出手救人。

    一个连雏鸟都不放过的人,根本就不值得别人的救助。

    姬昌永生也是听到了男子的叙述后,才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如果让他早一点知道事情的缘由,他绝对不会出手干预的。

    张志勇知道,姬昌永生唯一的一次主动攻击,直至最后击杀了一只老鹰,还是因为那只老鹰,将田官屯一位襁褓中的婴儿给叼走了的缘故。

    其他的老鹰即使目睹了姬昌永生捕杀那只老鹰的行为,也没有合起伙来对付他,而姬昌永生也没有主动攻击过其他的老鹰。

    此后的姬昌永生,也没有被任何的老鹰针对,由此看来,老鹰也是有智慧的,大概也知道了杀人偿命的道理。

    老鹰盘旋的下面,肯定是有让它们感兴趣的食物,这一点张志勇、吴晓娟也都很清楚。

    而且,在这一带不会有几只老鹰同时争抢一只猎物的情况发生。

    每一次张志勇与姬昌永生一起出去打猎的时候,他们都会尽量做到不与老鹰抢食物,因为这很容易惹下仇恨。

    以前曾经发生过被姬昌永生打晕过去的野兔被老鹰抢走的事情,但是,他却并没因此对老鹰发出攻击。

    老鹰是为了维持生存,而猎人打猎多数情况下,都是为了兴趣、好玩。

    老鹰从来不会超过自身需要地捕杀猎物,但是猎人却不同。

    猎人哪怕最后将到手的猎物丢弃,让它们烂掉,也完全不在乎,他们在乎的只是打猎是否尽兴,谁打的猎物更多、更大,炫耀与满足的心理更重一些。

    从这一点来说,人有时候真的不如动物。

    三人正说话间,突然,姬昌永生对两人说了一句“你们等我一会儿”,然后,撒腿猫腰就朝一处低矮的灌木丛中跑去,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灌木丛里。

    吴晓娟看向张志勇,张志勇笑着告诉她,“估计不是看到山鸡就是兔子了,贼不走空,不信,你等会儿看吧。”

    吴晓娟望向姬昌永生消失的灌木丛,很想看到一会儿,手里拿着野兔或者是山鸡的姬昌永生出现在那里。

    果然没有让她失望,等了一会儿,她就看到了从灌木丛中走出来的姬昌永生,手里居然真的拎着一只失去了大半个脑袋、但还没有完全死透的山鸡。

    姬昌永生扬了扬手中的山鸡,对两人笑道:“多亏了老鹰,我才能这么顺利地逮到这只山鸡。”

    张志勇疑惑道:“这山鸡是你从老鹰嘴里抢的?你不是从来不跟老鹰抢食吗?不对呀,老鹰还在天上呐!”

    姬昌永生白了他一眼,“那你还问这些废话?两只老鹰是在围猎一窝兔子,这山鸡吓得没敢动地方,就成了我的猎物。”

    “那一窝兔子也发现了老鹰,也没敢动地方,我也没有去打扰它们,坏了老鹰的好事。”

    “这只虽然挺肥的,包饺子或是烧烤估计只够你一个人吃的,咱们中午就用它做鸡汤。”

    “喝蘑菇鸡汤,猪头肉蘸蒜酱,喝着小酒,快活似神仙。最好用干蘑菇,一会儿别忘了提醒我,跟刘大柱要些晒干的榛蘑。”

    张志勇、吴晓娟二人,虽然不知道姬昌永生是如何发现藏在灌木丛中的山鸡,但张志勇是习以为常,吴晓娟除了满脸的诧异,还有震惊。

    打了一只山鸡,还发现了一窝兔子,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她在山上也见过兔子,但它们跑得也太快了,她根本就追不上。

    她前两天曾用细铜丝制作了几根套索,后来发现,不仅兔子没有抓到,套索还都被人给偷走了。

    吴晓娟看着姬昌永生手里没了大半个脑袋的山鸡,问道:“姬昌大哥,您是怎么发现山鸡和兔子的?”

    姬昌永生笑着说道:“主要靠鼻子,有时候耳朵也很重要,其次才是眼睛。”

    吴晓娟非常诧异,几乎是脱口而出,“用鼻子闻到的?还有耳朵,顺风耳吗?”

    比狗鼻子还厉害吗,要不怎么会这么灵敏?但这句话,她没有问出来。

    看出吴晓娟的疑惑,张志勇在一边解释道:“俺告诉你,他的鼻子确实比狗鼻子还灵,这荒山野岭的,谁能离动物那么远时,就能闻到它们身上的气味,估计就是狗也不一定能赶得上他。”

    “这还不算,他甚至都能闻出来有同样气味的两只动物之间的差别。有一次俺们撵兔子,兔子钻到了一处石洞里,这小子到了眼前只是那么一闻,就说里面有两只兔子,其它的兔子也常来这里。”

    “俺当时还不信,就用一双军袜跟他打赌,最后还是他赢了。俺如果赢了,他要输给俺五只家雀儿。不过逮住了两只活兔子也不亏,只是这小子放走了一只母的,只留下一只公的,最后还被俺拿回家了。当时,这小子还美其名曰地跟俺说,那只母兔怀孕了,不能好吃不留种,也不知道他是咋看出来的。”

    “俺都是等到他打死了猎物,拿到俺跟前儿,俺的鼻子几乎就要贴到猎物的身上时,才能闻到它们身上那种特有的气味。除非是受到刺激的狐狸,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那种骚了吧唧的臭味。另外就是找到了它们的老巢,气味才会明显些。”

    吴晓娟用一双崇拜的眼神看着姬昌永生,武功厉害就算了,没想到鼻子耳朵也远超常人。

    张志勇继续爆料,“他的耳朵也不是人的耳朵,不然,咋会连唱歌跑调也听不出来。你说你唱歌跑调就别唱呗,起码能保持住也行啊,他还偏不,每天唱同一首歌,如果不是能够听清歌词,你每一次听,都会觉得他是在唱另一首新歌。”

    吴晓娟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姬昌永生唱歌会跑调,按照她的概念,耳朵听力灵敏的人,唱歌是不应该跑调的。

    吴晓娟不可置信地看着姬昌永生,问道:“姬昌大哥,张大哥说的是真的吗?”

    怕姬昌永生误会,她赶忙补充道:“我说的是鼻子和耳朵。”

    姬昌永生当时笑着告诉她,“别听他胡嘞嘞,其实都没有他说的那么邪乎。我必须站在下风口,才能闻到它们身上的气味。如果是站在上风口,只要它们隐藏的很好,我就是离它们很近也很难发现,除非它们自己跑出来,被我看到了。”

    “我对气味有特殊的记忆,并不是每次我都能根据气味,分出来有几只相同的动物,除非它们身上的气味差别很大,包括大勇说的那次,都是赶巧了。”

    “我觉得唱歌跑调很好玩,自己听着舒服就行了呗,我又不会当众唱歌给别人听,我自娱自乐还不行么?他想唱,记不住调就算了,连歌词都记不住,还整天笑活我。”

    吴晓娟情不自禁地赞叹道:“那也很厉害了!”

    吴晓娟其实夸的是姬昌永生的鼻子和耳朵,但听说话的语气,好像连唱歌跑调也一并都夸了。

    她看向姬昌永生刚才出来的灌木丛方向,发现他们现在确实位于下风口,只是迎面吹过来的东北风很弱。

    她用力地嗅了嗅鼻子,空气中好像只有树木与青草发出来的气味。

    不仅是东北方向,一路走来,周围好像都是这种气味。

    吴晓娟指着姬昌永生拿在手中的山鸡,问道:“姬昌大哥,它的半边脑袋怎么不见了?”

    姬昌永生笑道:“被我用石头给打没了,力道没掌握好,有点重了。”

    吴晓娟闻言,又仔细打量了头部残缺的山鸡,不知道姬昌永生是如何用石头,就能把山鸡的头打成这样的,那得需要多大的力气,多快的速度,而且,最关键的还得有准头才行。

    张志勇扭头看着吴晓娟,“他说话一直都是这样娇性,手脚更是残暴。你今天看着的,还算是好的呢。”

    “以后时间长了,你就晓得了,能看到一只脑袋壳完整的兔子、山鸡、刺猬什么的,那都是他手下留情了,不然,它们的脑瓜子,可比这只山鸡还要惨多了,简直不忍心看。”

    “你姬昌大哥的手头,可真没个轻重,稍不留神儿,就能把人的脑袋也打成山鸡那样的,你以后可得小心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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