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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子的小孩子的男女性别。你也展示一下吧,我好显摆显摆,你好神气神气,何乐而不为呐?
扈东说,卡巴斯基还很奇怪的要我们上天时要手持三叉戟,一种很长很大的三叉戟,有三米多长,戟头有一米宽,根本不能用来打仗的。每次乘飞艇在城市间活动时,他总把那个大三叉戟在飞艇上扬呵扬的。有几次我们的航空兵跳伞,他还死缠烂打的绕着要我们的航空兵夹着大三叉戟一起下跳,还说,最好夹在两腿间。因为这大三叉戟实在太大,所以,我们不少的航空兵真是把这大三叉戟夹在裤裆里跳伞了。
王木木笑了,什么呀,卡巴斯基,你把我们的航空兵忽悠成哈利?波特了?在西方的魔术世界里,妖精鬼怪神魔仙女,经常有骑着扫帚飞天的,把扫帚当作飞马了,驰骋蓝天,纵横上下。现在这里,卡巴斯基把那个大三叉戟在飞艇上扬啊扬的,一过二三百年,到全欧都反巫时,那时巫师手中的大三叉戟就会被天主教的人歪曲成大扫帚了。联想起扈东讲的其它种种,这种种迹象表明,卡巴斯基想在他们那儿把扈东作为一能即时显示神迹和巫术的高级女巫闪亮推出。
也许,卡巴斯基的本意不是太坏,他只是借神打鬼,想利用利用扈东为自已日趋艰难的女巫组织coven撑撑腰、打打气、鼓鼓劲、加加油而已。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扈东本应悄悄的干活将因此而成为引人瞩目的公众人物,与既定方针大相径庭。
王木木觉得,在上古世纪曾经风光无限的女巫群体,随着人类社会彻底从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在欧洲,到了中世纪,那以女为尊的宗教信仰也必定会受到以男为尊的宗教信仰的冲击、替代、排挤,甚至相残、陷害、剿灭。历史告诉我们,在欧洲中世纪大规模的反女巫的诸原因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女巫她们信奉的传统神其实是女神(以前很多宗教似乎都是信奉女神的)。而基~~督教的诞生,它创造了Jesus(男神),为了打破传统从而获得彻底的控制,只有你下岗了我才能上岗,所以男神们才特别地残害女巫,witch被通常定义为女人翻译成女巫也主要是归功于基~~督徒,其原意没有如此僵硬。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女性巫术从业者一直有着不错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会读写的女人。这些,很是引起了男性巫术从业者和整个男性社会对女巫的妒忌和报复。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于男人。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种种罪名对她们加以迫~~害,或把女性同行等同于精神病患者。最后,一致地开始运用女巫这一题材,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
灭巫的产生,绝对是暴露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严重歧视。众多被处以极刑的巫师中偏偏大部分都是女性,男性作为巫师被处死的比例非常低。这无疑体现了中世界基~~督教中对女性的歧视。
在中世纪,基~~督教视人类的母亲夏娃为诱使亚当堕落的祸水;甚至有些人认为妇女是没有灵魂的,因为夏娃仅仅只是亚当的一根肋骨;更有甚者认为妇女永远就是肮脏的、淫~~荡的、有罪的。同时,在基~~督教中的圣母玛利亚是一个贤良淑德的女性形象,她虔信上帝.爱护儿子。可是这样的形象从另外一方面又说明了对女性的歧视,女性是置于男性之下的。因为这样的形象就似乎给女性树立了要沉静学道,要一味顺服的“榜样”。不允许女人讲道,也不允许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就够了。这就是基~~督教塑造的良家妇女形象;规定模板,让妇女都去遵从,这种明显的命令即是对女性地位的歧视。
“在传统神学中,上帝和耶稣都是男性形象,上帝是一位至高无上、要求人类服从他的威严的君主或父亲的形象,这种形象在神学中为人类关系中的一切等级制提供了一个模式:上帝统治人类,教士统治平民,男人统治女人,丈夫统治妻子,主人统治仆人,父母统治子女。在女权主义神学家看来,正是人类的历史和神学造成人类的等级观念。”的确,这就是一种性别歧视,这是一种等级歧视。正是因为有了对女性的歧视,女巫的迫~~害运动才会持续这么久,受害群体才会这样的庞大。
不同的文化造成的矛盾冲突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况且中世纪是由古罗马的毁灭开始的,欧洲蛮族登上了历史舞台,统治了这欧洲。因为新上台的利益集团文化根基薄弱,所以很快就被罗马的文化同化。这一点,很类似南宋,崖山之后,汉文化断链了,蒙元蛮族异治。又开始偷偷的修正汉文化,窃以自用。
其实,欧洲的女巫代表着中世纪母系社会的崛起,威胁到了占主导地位的父系社会。因此他们便将她们扣上撒旦的**的帽子,通过基~~督教正当的方式来铲除她们。当然,在这里,应该说基~~督教是被一些人渣用来达成自已**的工具了,并不是,也不能因此来否定基~~督教。任何宗教的出发点本来都是好的,只是在沦为统治者工具后大多会扭曲的不成样子而已。
王木木依稀还记得有记载说,中世纪的男神们是如何来鉴定一个女人是否是女巫的。
当时,专业的“搜巫者”(witch-finder),以收费方式教导人们:由于“女巫”被魔鬼施了魔法,对疼痛不再敏感,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如: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烫伤,则说明被告有罪;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若无痕迹,就无罪等等……
“搜巫者”很会辨证法:“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
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
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
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
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她们这是在狡辩,在抗拒,在与人民为敌;
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
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
而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
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
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审讯记录最后会写上了这么一句:“魔鬼不想让她再供什么,因此勒紧了她的脖子。”
王木木想,这些逻辑听来多么熟悉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中世纪的德国,还有一种把女子投入河中以识别“魔女”或“女巫”的方法。首先是把被指控的女子拖到桥上,在众目睽睽之下剥光她的衣服,然后刑吏让她两膝弯曲并把她的双手和双足捆在一起,让众人看。随后,一个玫瑰色的筐子放到水面上,将这女人仰面装入筐子里,然后将绳子放松一些。如果载人的筐子浮在水面上(女人被弄成那种姿势,如果水流缓慢,并不是没有可能浮着的),那么这个女人就是“女巫”,就是“和魔鬼相勾结”的。如果相反,连人带筐沉下去了,那么过一会就开始打捞工作,因为这证明她是无罪的。
这样摧残女性,是真正恶魔的行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令人发指的现象在20世纪的欧洲还存在着。
王木木现在很为扈东担心,因为他还记得,在欧洲的排巫过程中,对女巫的指认不需要任何“铁证”,你只要能把一些没有逻辑关系的现象联系在一起。一说,伙着几个心领神会的同好,就可以折腾某个女的了。
比方说,某人家的马突然死了,其主人想起来,某天村里的某个漂亮姑娘走在路上对他笑了一下,进而想到,他看到该姑娘某天夜晚穿着黑衣服外出。事实上该姑娘可能只是去散散步,可能是去约会**,但是马主人这时关心的只是为他的马猝死找个他能够接受的理由,以便自己能够承受这个沉重的心理打击,所以,他不在乎事实。对他看到的那些现象,他自会做出他自己能够接受的解释:她一定是去跟魔鬼会面去了!一连串的联想之后,一切水落石出:该姑娘一定是个巫婆,马是被她咒死的。
于是乎全村排巫。如果那个姑娘足够年轻漂亮,那一村子的人会激情汹涌、热情澎湃地一下子涌入她家,把她一下子不容分说的拖到大庭广众处光天化日下强行扒光,并立即强行剃光全部体毛,当然包括那最隐秘的部位,然后在众目睽睽下,用针刺,水泼,或直接投入河中等等办法来当众鉴定其是否是女巫。一般,这个姑娘落到这种地步,就一定会是女巫了,你想,难道一番折腾后,全村的人会都错了?所以,这姑娘是不是冤枉,没人在乎;大家在乎的是自已有没有错、在乎的是今天的大饱眼福和双手摸得的福利明天还能不能继续、在乎的是这姑娘的财产能不能尽快大家分了、在乎的是自已就此既亵渎了姑娘又能得到排巫的美名和领到奖励。
在中世纪的欧洲,常常出现某个城镇倾城而出,冲向一户人家,拖出一个老太婆或一个姑娘,一路羞辱暴打逼供,然后架到某个地方(通常是市场,全城最热闹之处),把她当众吊死或者烧死。排巫行动通常是突发性的而且经常是负面的影响,所以,排巫经常以毒打、逼供,直至死人而结束。在极端非理性的状况下,排巫常常是一群人对一个人的私刑,就像什么什么大革命一样……。
那时,通常只要有一个控告者及一个见证人,异端裁判所就可抓人来讯问。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要想陷害某个女子是“魔女”或“女巫”,似乎是轻而易举的,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人们可以肆意陷害。因此,在城市和乡村中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而得罪了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而告密者只要悄悄地站在旁边看这出“好戏”从而实现他阴险的目的就行了。同时,有些人是为了报私仇,有些人是为了转嫁自身的危机,所以一时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记得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自已被捕前告密说,他能供出30万个“女巫”和“巫师”,最后有3000人因他的告密而惨遭厄运。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交配的地方去参加女巫聚会……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都是由女巫造成。
在欧洲,许多地方盛行婚前验贞,即察看新婚女是不是处~~女,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
古来婚前验贞、鉴别处~~女有许多方法,不少荒谬而不科学的方法又害了不少欧洲的女性。如:齐格纳人,在新婚之夜将黄杨树枝穿着三只剥皮的喜鹊的头,藏在新娘的枕下。他们认为如果妻子是纯洁的就可安眠,否则就会在呓语中坦白过去的不贞事实。那些胆小、有洁癖的女性就会遭殃。还有,在新婚之夜叫新娘赤脚踏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了贞操的少女踏上这块木板,就马上会有灾难。有的部落,还会把新娘关进令人作呕的厕所待上一夜,如果新娘晕倒了,说明她的贞操有问题……
王木木再三关照扈东小心,千万别忘了你自己是个年轻漂亮的女性,你需非常谨慎地从正反两方面来对待卡巴斯基的一切建议。在你们那里,一切武器是保命的装备,不是用来炫耀的道具。卡巴斯基越是要你出去显秀,你就越是要低调收敛。自已无论如何不能落单,你手下的每一个女性都要时刻准备着,要抱成团,对外开放事务由男性出面为好……
怀孕女子的小孩子的男女性别。你也展示一下吧,我好显摆显摆,你好神气神气,何乐而不为呐?
扈东说,卡巴斯基还很奇怪的要我们上天时要手持三叉戟,一种很长很大的三叉戟,有三米多长,戟头有一米宽,根本不能用来打仗的。每次乘飞艇在城市间活动时,他总把那个大三叉戟在飞艇上扬呵扬的。有几次我们的航空兵跳伞,他还死缠烂打的绕着要我们的航空兵夹着大三叉戟一起下跳,还说,最好夹在两腿间。因为这大三叉戟实在太大,所以,我们不少的航空兵真是把这大三叉戟夹在裤裆里跳伞了。
王木木笑了,什么呀,卡巴斯基,你把我们的航空兵忽悠成哈利?波特了?在西方的魔术世界里,妖精鬼怪神魔仙女,经常有骑着扫帚飞天的,把扫帚当作飞马了,驰骋蓝天,纵横上下。现在这里,卡巴斯基把那个大三叉戟在飞艇上扬啊扬的,一过二三百年,到全欧都反巫时,那时巫师手中的大三叉戟就会被天主教的人歪曲成大扫帚了。联想起扈东讲的其它种种,这种种迹象表明,卡巴斯基想在他们那儿把扈东作为一能即时显示神迹和巫术的高级女巫闪亮推出。
也许,卡巴斯基的本意不是太坏,他只是借神打鬼,想利用利用扈东为自已日趋艰难的女巫组织coven撑撑腰、打打气、鼓鼓劲、加加油而已。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扈东本应悄悄的干活将因此而成为引人瞩目的公众人物,与既定方针大相径庭。
王木木觉得,在上古世纪曾经风光无限的女巫群体,随着人类社会彻底从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在欧洲,到了中世纪,那以女为尊的宗教信仰也必定会受到以男为尊的宗教信仰的冲击、替代、排挤,甚至相残、陷害、剿灭。历史告诉我们,在欧洲中世纪大规模的反女巫的诸原因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女巫她们信奉的传统神其实是女神(以前很多宗教似乎都是信奉女神的)。而基~~督教的诞生,它创造了Jesus(男神),为了打破传统从而获得彻底的控制,只有你下岗了我才能上岗,所以男神们才特别地残害女巫,witch被通常定义为女人翻译成女巫也主要是归功于基~~督徒,其原意没有如此僵硬。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女性巫术从业者一直有着不错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会读写的女人。这些,很是引起了男性巫术从业者和整个男性社会对女巫的妒忌和报复。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于男人。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种种罪名对她们加以迫~~害,或把女性同行等同于精神病患者。最后,一致地开始运用女巫这一题材,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
灭巫的产生,绝对是暴露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严重歧视。众多被处以极刑的巫师中偏偏大部分都是女性,男性作为巫师被处死的比例非常低。这无疑体现了中世界基~~督教中对女性的歧视。
在中世纪,基~~督教视人类的母亲夏娃为诱使亚当堕落的祸水;甚至有些人认为妇女是没有灵魂的,因为夏娃仅仅只是亚当的一根肋骨;更有甚者认为妇女永远就是肮脏的、淫~~荡的、有罪的。同时,在基~~督教中的圣母玛利亚是一个贤良淑德的女性形象,她虔信上帝.爱护儿子。可是这样的形象从另外一方面又说明了对女性的歧视,女性是置于男性之下的。因为这样的形象就似乎给女性树立了要沉静学道,要一味顺服的“榜样”。不允许女人讲道,也不允许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就够了。这就是基~~督教塑造的良家妇女形象;规定模板,让妇女都去遵从,这种明显的命令即是对女性地位的歧视。
“在传统神学中,上帝和耶稣都是男性形象,上帝是一位至高无上、要求人类服从他的威严的君主或父亲的形象,这种形象在神学中为人类关系中的一切等级制提供了一个模式:上帝统治人类,教士统治平民,男人统治女人,丈夫统治妻子,主人统治仆人,父母统治子女。在女权主义神学家看来,正是人类的历史和神学造成人类的等级观念。”的确,这就是一种性别歧视,这是一种等级歧视。正是因为有了对女性的歧视,女巫的迫~~害运动才会持续这么久,受害群体才会这样的庞大。
不同的文化造成的矛盾冲突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况且中世纪是由古罗马的毁灭开始的,欧洲蛮族登上了历史舞台,统治了这欧洲。因为新上台的利益集团文化根基薄弱,所以很快就被罗马的文化同化。这一点,很类似南宋,崖山之后,汉文化断链了,蒙元蛮族异治。又开始偷偷的修正汉文化,窃以自用。
其实,欧洲的女巫代表着中世纪母系社会的崛起,威胁到了占主导地位的父系社会。因此他们便将她们扣上撒旦的**的帽子,通过基~~督教正当的方式来铲除她们。当然,在这里,应该说基~~督教是被一些人渣用来达成自已**的工具了,并不是,也不能因此来否定基~~督教。任何宗教的出发点本来都是好的,只是在沦为统治者工具后大多会扭曲的不成样子而已。
王木木依稀还记得有记载说,中世纪的男神们是如何来鉴定一个女人是否是女巫的。
当时,专业的“搜巫者”(witch-finder),以收费方式教导人们:由于“女巫”被魔鬼施了魔法,对疼痛不再敏感,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如: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烫伤,则说明被告有罪;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若无痕迹,就无罪等等……
“搜巫者”很会辨证法:“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
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
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
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
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她们这是在狡辩,在抗拒,在与人民为敌;
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
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
而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
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
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审讯记录最后会写上了这么一句:“魔鬼不想让她再供什么,因此勒紧了她的脖子。”
王木木想,这些逻辑听来多么熟悉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中世纪的德国,还有一种把女子投入河中以识别“魔女”或“女巫”的方法。首先是把被指控的女子拖到桥上,在众目睽睽之下剥光她的衣服,然后刑吏让她两膝弯曲并把她的双手和双足捆在一起,让众人看。随后,一个玫瑰色的筐子放到水面上,将这女人仰面装入筐子里,然后将绳子放松一些。如果载人的筐子浮在水面上(女人被弄成那种姿势,如果水流缓慢,并不是没有可能浮着的),那么这个女人就是“女巫”,就是“和魔鬼相勾结”的。如果相反,连人带筐沉下去了,那么过一会就开始打捞工作,因为这证明她是无罪的。
这样摧残女性,是真正恶魔的行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令人发指的现象在20世纪的欧洲还存在着。
王木木现在很为扈东担心,因为他还记得,在欧洲的排巫过程中,对女巫的指认不需要任何“铁证”,你只要能把一些没有逻辑关系的现象联系在一起。一说,伙着几个心领神会的同好,就可以折腾某个女的了。
比方说,某人家的马突然死了,其主人想起来,某天村里的某个漂亮姑娘走在路上对他笑了一下,进而想到,他看到该姑娘某天夜晚穿着黑衣服外出。事实上该姑娘可能只是去散散步,可能是去约会**,但是马主人这时关心的只是为他的马猝死找个他能够接受的理由,以便自己能够承受这个沉重的心理打击,所以,他不在乎事实。对他看到的那些现象,他自会做出他自己能够接受的解释:她一定是去跟魔鬼会面去了!一连串的联想之后,一切水落石出:该姑娘一定是个巫婆,马是被她咒死的。
于是乎全村排巫。如果那个姑娘足够年轻漂亮,那一村子的人会激情汹涌、热情澎湃地一下子涌入她家,把她一下子不容分说的拖到大庭广众处光天化日下强行扒光,并立即强行剃光全部体毛,当然包括那最隐秘的部位,然后在众目睽睽下,用针刺,水泼,或直接投入河中等等办法来当众鉴定其是否是女巫。一般,这个姑娘落到这种地步,就一定会是女巫了,你想,难道一番折腾后,全村的人会都错了?所以,这姑娘是不是冤枉,没人在乎;大家在乎的是自已有没有错、在乎的是今天的大饱眼福和双手摸得的福利明天还能不能继续、在乎的是这姑娘的财产能不能尽快大家分了、在乎的是自已就此既亵渎了姑娘又能得到排巫的美名和领到奖励。
在中世纪的欧洲,常常出现某个城镇倾城而出,冲向一户人家,拖出一个老太婆或一个姑娘,一路羞辱暴打逼供,然后架到某个地方(通常是市场,全城最热闹之处),把她当众吊死或者烧死。排巫行动通常是突发性的而且经常是负面的影响,所以,排巫经常以毒打、逼供,直至死人而结束。在极端非理性的状况下,排巫常常是一群人对一个人的私刑,就像什么什么大革命一样……。
那时,通常只要有一个控告者及一个见证人,异端裁判所就可抓人来讯问。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要想陷害某个女子是“魔女”或“女巫”,似乎是轻而易举的,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人们可以肆意陷害。因此,在城市和乡村中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而得罪了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而告密者只要悄悄地站在旁边看这出“好戏”从而实现他阴险的目的就行了。同时,有些人是为了报私仇,有些人是为了转嫁自身的危机,所以一时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记得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自已被捕前告密说,他能供出30万个“女巫”和“巫师”,最后有3000人因他的告密而惨遭厄运。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交配的地方去参加女巫聚会……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都是由女巫造成。
在欧洲,许多地方盛行婚前验贞,即察看新婚女是不是处~~女,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
古来婚前验贞、鉴别处~~女有许多方法,不少荒谬而不科学的方法又害了不少欧洲的女性。如:齐格纳人,在新婚之夜将黄杨树枝穿着三只剥皮的喜鹊的头,藏在新娘的枕下。他们认为如果妻子是纯洁的就可安眠,否则就会在呓语中坦白过去的不贞事实。那些胆小、有洁癖的女性就会遭殃。还有,在新婚之夜叫新娘赤脚踏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了贞操的少女踏上这块木板,就马上会有灾难。有的部落,还会把新娘关进令人作呕的厕所待上一夜,如果新娘晕倒了,说明她的贞操有问题……
王木木再三关照扈东小心,千万别忘了你自己是个年轻漂亮的女性,你需非常谨慎地从正反两方面来对待卡巴斯基的一切建议。在你们那里,一切武器是保命的装备,不是用来炫耀的道具。卡巴斯基越是要你出去显秀,你就越是要低调收敛。自已无论如何不能落单,你手下的每一个女性都要时刻准备着,要抱成团,对外开放事务由男性出面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