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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这里有无数的天然陪练对手,这片空间寸草不生,可是却不断的滋养无穷无尽的虫子。
魔族的新兵不管什么身份,都会被先扔到这里呆上半年。能活下来的才能继续上战场,那些不能活下来的就喂了这些饥饿虫子。
乱世之中,最宝贵的莫过于时间和资源,最不值钱的莫过于人命了。
魔族的人实在太多,魔族没有那么多的资源供养这么庞大的种族。同样的,战事来得太过突然,让他们没有时间去慢慢挑选兵源。
所以团长用了这么一个方法,让他们去和一群虫子战斗。
一方面是消耗一些实力不怎么样的人员,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魔族兵团之中。
另一方面,就是用这片土地练兵。这个方法虽然残忍,可是从这里走出去的那个兵团,当真是虎狼之师。要不是团长拉着他们与整个魔族陪葬,那一战最后谁胜谁负,或许还需要用一场大战来决定。
阿秀见姜石没事,虽然他的身体多处被大虫子咬伤,可是就这么会,身上的伤口就已经在开始结痂,怎么看都不像会有事的样子。
阿秀点燃一支烟,将姜石扔在这茫茫的荒原。就让他和这只大肉虫的尸体一起好好的睡一觉吧。
齐风回到血云城,他周身的杀气浓郁得几乎化不开。虽然这里的每一个人每天都在和死亡与鲜血打交道,可是这样浓郁的杀气却实在少见。
当然,每年这种杀气四溢的家伙也会遇到几个。他们大多是被这里的死亡与鲜血刺激,适应不了这样的场景而入魔,可是少年的眉目清澈,完全没有任何入魔的迹象。
这说明少年心坚如铁,引杀气入体却心神不收半点侵蚀。
每一场大战之后,大家都会想尽办法把心中的杀气给释放出去,杀气的存在会给人的心神造成极大的负担。意志不坚定者,最是容易走火入魔。
少年走过的地方,人群都会主动给他让出一条道路。
强者在每个地方都应当得到尊重,虽然少年的气息并不强,可是这勇气,这意志,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
齐风走到一处酒家,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齐风也喜欢上了酒这东西。
满满的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饮尽。
这段时间齐风独自一个人深入异界生物的巢穴,一人一剑,屠杀了数以万计的异界生物。
他没有和任何人组队,他向来喜欢一个人行走。
他发现他喜欢上了这里,喜欢上了杀戮,就像喜欢就,喜欢那烧得喉咙生疼的液体刮过喉咙的感觉。
酒家的生意不错,这里的战士都喜欢饮几杯。
几个汉子坐在一块喝酒划拳,一个大汉说道:“你听说了吗?药门的门主换了,新来的门主比我们还小,据说是个丹道天才。”
坐在他对面的兄弟不满的打断他:“药门的门主不是李老吗,李老的功绩怎么可能给换掉,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听不得,信不得。”
大汉见自己的兄弟打断自己分外不满:“你知道个啥,是李老自己提出的退位让贤。我一好哥们有内部消息,新来的药门门主叫做赵华。从下个月开始,药门就要对血云涧的战士派送元力丹了。听说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五颗……”
齐风听到这个消息一愣,饮尽杯中的酒,大笑而去。
ps:上一章写猪脚被虫子咬得满身大包,尼玛下午我就被咬得满身大包。这就是现世报,来得快么。
br /> 这里有无数的天然陪练对手,这片空间寸草不生,可是却不断的滋养无穷无尽的虫子。
魔族的新兵不管什么身份,都会被先扔到这里呆上半年。能活下来的才能继续上战场,那些不能活下来的就喂了这些饥饿虫子。
乱世之中,最宝贵的莫过于时间和资源,最不值钱的莫过于人命了。
魔族的人实在太多,魔族没有那么多的资源供养这么庞大的种族。同样的,战事来得太过突然,让他们没有时间去慢慢挑选兵源。
所以团长用了这么一个方法,让他们去和一群虫子战斗。
一方面是消耗一些实力不怎么样的人员,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魔族兵团之中。
另一方面,就是用这片土地练兵。这个方法虽然残忍,可是从这里走出去的那个兵团,当真是虎狼之师。要不是团长拉着他们与整个魔族陪葬,那一战最后谁胜谁负,或许还需要用一场大战来决定。
阿秀见姜石没事,虽然他的身体多处被大虫子咬伤,可是就这么会,身上的伤口就已经在开始结痂,怎么看都不像会有事的样子。
阿秀点燃一支烟,将姜石扔在这茫茫的荒原。就让他和这只大肉虫的尸体一起好好的睡一觉吧。
齐风回到血云城,他周身的杀气浓郁得几乎化不开。虽然这里的每一个人每天都在和死亡与鲜血打交道,可是这样浓郁的杀气却实在少见。
当然,每年这种杀气四溢的家伙也会遇到几个。他们大多是被这里的死亡与鲜血刺激,适应不了这样的场景而入魔,可是少年的眉目清澈,完全没有任何入魔的迹象。
这说明少年心坚如铁,引杀气入体却心神不收半点侵蚀。
每一场大战之后,大家都会想尽办法把心中的杀气给释放出去,杀气的存在会给人的心神造成极大的负担。意志不坚定者,最是容易走火入魔。
少年走过的地方,人群都会主动给他让出一条道路。
强者在每个地方都应当得到尊重,虽然少年的气息并不强,可是这勇气,这意志,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
齐风走到一处酒家,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齐风也喜欢上了酒这东西。
满满的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饮尽。
这段时间齐风独自一个人深入异界生物的巢穴,一人一剑,屠杀了数以万计的异界生物。
他没有和任何人组队,他向来喜欢一个人行走。
他发现他喜欢上了这里,喜欢上了杀戮,就像喜欢就,喜欢那烧得喉咙生疼的液体刮过喉咙的感觉。
酒家的生意不错,这里的战士都喜欢饮几杯。
几个汉子坐在一块喝酒划拳,一个大汉说道:“你听说了吗?药门的门主换了,新来的门主比我们还小,据说是个丹道天才。”
坐在他对面的兄弟不满的打断他:“药门的门主不是李老吗,李老的功绩怎么可能给换掉,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听不得,信不得。”
大汉见自己的兄弟打断自己分外不满:“你知道个啥,是李老自己提出的退位让贤。我一好哥们有内部消息,新来的药门门主叫做赵华。从下个月开始,药门就要对血云涧的战士派送元力丹了。听说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五颗……”
齐风听到这个消息一愣,饮尽杯中的酒,大笑而去。
ps:上一章写猪脚被虫子咬得满身大包,尼玛下午我就被咬得满身大包。这就是现世报,来得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