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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面对成员,说她已经有交往的人啦,但连妈妈都承认了真是让他有点为难,只能嘴角抽搐着回答:“妈,那些乱七八糟的绯闻你就不要再看了。”
经纪人回来汇报说快递已经送达,就发一条短信过去:“要带给饭饭哥分着吃吗?”
“要吗?”娜娜不回答却反问他。
“不要。”回答地干净利落脆。
她就抱着手机低下头闷着声笑:“突然很想踢你一脚。”
“等我回来吧。”
挤在西门町昏暗的小店里翻翻拣拣,挑出来一个小珍珠捆边的蛋雕芭蕾女孩的音乐盒。
从底部上紧发条,音乐就响起来,是蓝色多瑙河,蛋壳里的芭蕾女孩就在她小小的舞台上不停地旋转。
掏出手机来给芭蕾女孩打光,把灯光打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其他闪闪们就都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他:“任征宇,原来你有一颗少女心啊。”
他撇撇嘴,固执地买下来。
拿手机偷拍很多台北街头的辣妹,回酒店后全部发送给她。
她很久也不回信息,他一直等到睡着。
寂静的凌晨突然醒过来,听到有唱着歌的酒鬼经过。紧接着就听见一连串急促的短信提示音,都是她去世界各地收集回来的帅哥玉照。
起床去倒了一杯水,想起第二天还有节目要录,怕脸肿就又倒掉。
越想越觉得好笑,最后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一边咳嗽一边继续发短信给她,问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喂娜娜,你记得起来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记得啊,练习室,你在窗户外面偷看我。”
知道她说的是那一次:他从练习室走出来,路过隔壁的练习室时,下意识地扭头从窗口看进去,她正扶着膝盖喘气,下意识抬头从窗口看出来。汗水滑下来,滴在木质地板上。
两个人一样的狼狈,一样的大汗淋漓,一样慌乱的眼神,一样微微张开嘴换了一口气
可是,不是的啊。
“不是,你果然记不得了。”看她回复的满屏幕问号,直接把手机关掉。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的熟悉。
对钢琴老师说我想要学这支曲子。
老师说这支是很简单的歌曲,征宇君很有天分,很快就可以学会。
他说没关系,我并不着急。
比起急急忙忙地当儿歌学习,不如耐下心来学成只属于他的歌曲,要让他希望能听见的那个人,觉得非常熟悉又非常陌生,因为是太平凡流行的歌曲所以一定会让她非常熟悉,
会让她非常陌生的是她已经想不起来的含义。
他开始拍戏。很早就在各个剧组试戏,被拒绝也拒绝过。
她囔囔着很快可以去巴黎,总是这样很快又迎来分离。对于他们来说不是站在一起才叫一起,能在同一个城市都已经越来越不容易。
对她说等我回来的时候,许给她踢一脚的承诺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要等多久可以兑现。
不过他是这样的男孩,说到就会做到,对她说过的,对自己说过的,或早或迟。
一个人去逛街买衣服,看见正在逛街的娜娜和露露。
任征宇远远跟在她们身后绕进偏僻的小路,穿过阴暗的长巷,射过来的阳光刺得他很艰难才能睁开眼睛。
站在原地看着她消失在视线所及的地方,他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她想不起来的相遇,她不会想得起来的相遇。
几年以前,他还不满十六岁,是比葱还青的岁月,在一个相似的街角,有相似的阳光,
在她的国念书的城市。
伸手拦下一辆的士,刚刚打开车门还没坐上去,有个女生满头大汗跑过来,叽叽呱呱地说着话。
看出来她是着急赶时间,请他把的士让给她。
很绅士地点头,对她比OK的手势。
她坐上的士,摇下车窗,对他感激地挥手,用力地笑。
她笑起来,鼻梁皱起来,笑意以鼻尖为圆心,一圈一圈泛开来。
娜娜是独居动物,她在等待一个人。
任征宇是群居动物,他要寻找一个人。
都还有在追逐的梦想,有未完成的理想,是与彼此无关,所以在交错的时刻,在需要交错的时刻,在必须交错的时刻,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相反的方向。
因为有过那一瞬间的相遇,就足够保留希望,也许在不久的以后,也许在遥远的将来,
也许会再遇见,也许还会交错。
交错好过平行。
然地面对成员,说她已经有交往的人啦,但连妈妈都承认了真是让他有点为难,只能嘴角抽搐着回答:“妈,那些乱七八糟的绯闻你就不要再看了。”
经纪人回来汇报说快递已经送达,就发一条短信过去:“要带给饭饭哥分着吃吗?”
“要吗?”娜娜不回答却反问他。
“不要。”回答地干净利落脆。
她就抱着手机低下头闷着声笑:“突然很想踢你一脚。”
“等我回来吧。”
挤在西门町昏暗的小店里翻翻拣拣,挑出来一个小珍珠捆边的蛋雕芭蕾女孩的音乐盒。
从底部上紧发条,音乐就响起来,是蓝色多瑙河,蛋壳里的芭蕾女孩就在她小小的舞台上不停地旋转。
掏出手机来给芭蕾女孩打光,把灯光打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其他闪闪们就都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他:“任征宇,原来你有一颗少女心啊。”
他撇撇嘴,固执地买下来。
拿手机偷拍很多台北街头的辣妹,回酒店后全部发送给她。
她很久也不回信息,他一直等到睡着。
寂静的凌晨突然醒过来,听到有唱着歌的酒鬼经过。紧接着就听见一连串急促的短信提示音,都是她去世界各地收集回来的帅哥玉照。
起床去倒了一杯水,想起第二天还有节目要录,怕脸肿就又倒掉。
越想越觉得好笑,最后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一边咳嗽一边继续发短信给她,问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喂娜娜,你记得起来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记得啊,练习室,你在窗户外面偷看我。”
知道她说的是那一次:他从练习室走出来,路过隔壁的练习室时,下意识地扭头从窗口看进去,她正扶着膝盖喘气,下意识抬头从窗口看出来。汗水滑下来,滴在木质地板上。
两个人一样的狼狈,一样的大汗淋漓,一样慌乱的眼神,一样微微张开嘴换了一口气
可是,不是的啊。
“不是,你果然记不得了。”看她回复的满屏幕问号,直接把手机关掉。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的熟悉。
对钢琴老师说我想要学这支曲子。
老师说这支是很简单的歌曲,征宇君很有天分,很快就可以学会。
他说没关系,我并不着急。
比起急急忙忙地当儿歌学习,不如耐下心来学成只属于他的歌曲,要让他希望能听见的那个人,觉得非常熟悉又非常陌生,因为是太平凡流行的歌曲所以一定会让她非常熟悉,
会让她非常陌生的是她已经想不起来的含义。
他开始拍戏。很早就在各个剧组试戏,被拒绝也拒绝过。
她囔囔着很快可以去巴黎,总是这样很快又迎来分离。对于他们来说不是站在一起才叫一起,能在同一个城市都已经越来越不容易。
对她说等我回来的时候,许给她踢一脚的承诺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要等多久可以兑现。
不过他是这样的男孩,说到就会做到,对她说过的,对自己说过的,或早或迟。
一个人去逛街买衣服,看见正在逛街的娜娜和露露。
任征宇远远跟在她们身后绕进偏僻的小路,穿过阴暗的长巷,射过来的阳光刺得他很艰难才能睁开眼睛。
站在原地看着她消失在视线所及的地方,他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她想不起来的相遇,她不会想得起来的相遇。
几年以前,他还不满十六岁,是比葱还青的岁月,在一个相似的街角,有相似的阳光,
在她的国念书的城市。
伸手拦下一辆的士,刚刚打开车门还没坐上去,有个女生满头大汗跑过来,叽叽呱呱地说着话。
看出来她是着急赶时间,请他把的士让给她。
很绅士地点头,对她比OK的手势。
她坐上的士,摇下车窗,对他感激地挥手,用力地笑。
她笑起来,鼻梁皱起来,笑意以鼻尖为圆心,一圈一圈泛开来。
娜娜是独居动物,她在等待一个人。
任征宇是群居动物,他要寻找一个人。
都还有在追逐的梦想,有未完成的理想,是与彼此无关,所以在交错的时刻,在需要交错的时刻,在必须交错的时刻,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相反的方向。
因为有过那一瞬间的相遇,就足够保留希望,也许在不久的以后,也许在遥远的将来,
也许会再遇见,也许还会交错。
交错好过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