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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进士以前便已经成亲。原修雅当初中探花的时候,也曾有知府劝他同原夫人和离,娶自己的女儿。但原修雅仍然不为所动,即使原夫人因为年轻受过一次刺杀,导致无法生育,原修雅也不曾纳妾,只是收养了一儿一女作为自己的子女。端的上是好男人一枚。
在惊讶过后,安宁也就理解了,如果是蔚邵卿的话,以他的人脉,说不定还真能请来这位。让原修雅当书院院长,恐怕蔚邵卿对这家书院所寄托的心愿不小啊。
聪哥儿叽叽喳喳的声音将安宁从对原修雅的回忆中拉回了现实,“我们学堂现在一共有五十多名学生,之前夫子说了,玉山书院打算根据我们大家的水平,分成甲乙丙丁戊己六个班级。”
周李氏惊讶,“那你们一个班级还不到十个学生啊!学费会不会变多?”
就算是一个月二十两,周家现在也是出得起的,周李氏只是问问罢了。
聪哥儿说道:“不是的,新的书院九月份正式开始。我们先生说了,到时候会招收更多的学生,嗯,一个班级最多是五十个,六个班级就是三百人。而且不是谁都可以进来的,还得考试呢。因为是第一届的关系,所以要容易很多,我和金宝都考过了。我在丁班,金宝在己班。一个月束脩是五两银子,书院里面还有住的宿舍。”
周李氏咂舌,五两银子,的确是比他们原来要贵多了。
安宁笑了笑,“能有原大学士当院长,这五两银子倒是很值。”
周金宝抬了抬头,“先生说了,每一年,班级考第一名的能有一百两银子的奖赏。嗯,而且若是考了第一,下个月也可以进入更高的班级。比如我是丁班,我要是考了第一,就可以去丙班了。”
他不像聪哥儿一样读书读了一年多,只读了半年,能够进入最末的己班已经是超常发威了。
聪哥儿雄心勃勃,“奶奶,我一定要考第一,到时候把一百两银子给你。”
这话直接逗得周李氏笑得合不拢嘴,“好好,我就等着我们聪哥儿拿第一,聪哥儿小小年纪就能赚钱,真是了不起啊。”
安宁看着他人小鬼大的样子也不住地乐,又道:“你们两个也不必为了考第一勤奋过头而损了身子。我们家不缺这点钱。”
她又把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早逝的哥哥贾珠拿来做例子引以为戒,听得周李氏和周青梅心有余悸,更是连声吩咐他们不许熬夜读书。就算要考取功名,也要有那个身体啊。
聪哥儿则是挽起袖子,露出他那屁大点的小肌肉来表示自己的身体健康得很,绝对没有问题。
周李氏则在心中思考着:以后要不要每天给孩子炖鸡汤补补身体呢?
今年学堂大概在七月份的时候便要停课,等九月份的时候,他们两人则再进入玉山书院之中。
周李氏便和周青梅讨论,要不要送礼物给学堂的老师,感谢他们这段时日的虚心教导。
聪哥儿和周金宝对那位姚夫子可谓是赞不绝口,听得周李氏都觉得,应该给那位据说很负责任的姚夫子加厚一成的礼物。
安宁想起了前段时日见过的那小萝莉,忍不住说道:“娘,姚夫子有一个女儿姚素素,今年才五六岁呢,我上回见过她一回,十分乖巧可人,我看姚夫子一个大男人照顾女儿殊为不易,我们不如给素素做上几套衣服好了。”
她更是把自己之前听过的关于姚夫子的家庭状况给说了一遍。
周李氏忍不住骂起了姚素素她生母,说她连自己的孩子都抛弃,没有慈爱之心。又同周青梅商量着抽个时间去见见那小姑娘,看看她的身量,好给她做合适的衣裳。
一家人坐在一起,说着这些琐碎的事情,场景温馨而美好。
安宁看着这画面,心中一动,突然有了灵感。
她转身回房间,磨墨、铺纸,可谓是下笔如有神,一气呵成。
一首桃夭已经著成。
她在末尾写上自己的名字,随即让玉容把这字装订起来,过几天正好作为顾可欣的贺礼。
写完这副字后,她并没有收起笔墨,而是继续写了起来。
第一行的正中央有三个大字——《西游记》。
凌天晴早就催了她这篇作品好久,只是安宁这段时间忙到不行,直到今天才算是有了时间。
她唇边含笑,记忆之中的文字就这样挥洒在宣纸上,带给她一种酣畅的感觉。一回的西游记,花了她整整一个时辰写完。
她刚写好,玉容便立刻给她装订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她若是闲了,便来写这西游记,在参加顾可欣婚礼的前几天,她便写好了整整十话。打算等写好了二十回,再送去大周月报那边。
……
顾可欣的婚礼很简单,除了她本人和杨开意,也就只有安宁同前天刚刚回来的于峥这两位的客人。
她一身大红嫁衣,凤冠霞帔,脸颊两侧抹了淡淡的胭脂,眼中的光亮胜过了天上亿万星光,有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安宁作为女孩子都看呆了,更别提杨开意了。
他眼眨都不眨地盯着顾可欣,像是失去了魂魄一般。
顾可欣嫣然一笑,更是增添了三分的丽色,“呆子。”
她声音轻柔,这声娇嗔更像是在撒娇。
杨开意回过神来,看着妻子的眼神充满了温柔和愧疚,“可欣,都是我不好,没办法补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顾可欣笑容透着幸福和羞涩,“现在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了,我从来没后悔同你一起离开。”
在玉山村的日子,或许不像她以前那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是却带给她自从母亲去世以后,从所未有的安全和宁静的感觉。
她手轻轻抚着自己的小腹——再过六个月,他们的孩子也即将出世。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礼成。
这三拜下来,顾可欣只是拿下重量不轻的头冠,让脖子休息一下。他们都老夫老妻了,当然不急着送入洞房。
安宁献上了自己的贺礼。
顾可欣直接打开,看见上面写着桃夭,眼前亮了亮。
她声音轻柔中包含着欣喜,将整句诗词给念了下来,眼中多了几分的水雾,“谢谢,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安宁笑了笑,“你喜欢就好。”
顾可欣不住地摩挲着这字,决定到时候直接挂在她房间里面。
于峥则是送了一颗夜明珠,这礼物一拿出来,别说顾可欣了,就连安宁就呆了呆。
等等,说好的夜明珠价值连城呢?这颗夜明珠差不多有鸭蛋大小。一打开盒子,珠子的光华照亮了整个屋子,屋内亮堂堂的,比点十盏灯的效果都好,安宁觉得都快抵得上现代的白炽灯了。论价值,这夜明珠肯定抵得上一万个白炽灯。
顾可欣摇摇头,“这礼物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这种大小的夜明珠,市面上都可以卖上万两了。就算于峥是开意的师弟,这礼物也昂贵过头了。
于峥笑道:“这珠子是我上个月路上救了个有钱的商人,他送给我的,当时送了我一盒子,里面有三颗的夜明珠,我不过是拿来借花献佛罢了。”
杨开意也劝道:“我同师弟交情不同凡响,欣儿你就收下吧。”
作为女子,对于夜明珠这种东西都有天然的爱好,顾可欣见状也就收了下来,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连碰触都不敢碰触。
于峥见安宁的视线流连在那夜明珠上,含笑说道:“你若是喜欢,我也送你一个,晚上摆在屋内,好歹比普通灯光要亮堂点。”
安宁摇摇头,十分坚定地拒绝,“还是不用了,比起夜明珠,我更喜欢萤火虫的光。”
这绝对是假话!天然的夜明珠,即使在现代也是珍惜品,她也是女孩子,怎么可能不喜欢。只是无功不受禄,顾可欣好歹也是于峥的嫂子,算得上是他亲人,收着礼物没什么。她同于峥只是普通朋友,若是收下,反而有点奇怪。
于峥神情仍然十分温和,“这东西我也用不着,虽然在别人眼中很是昂贵,但在我心中同一般的灯火差别不大。我听说你前段时间被封为乡君,本来还想送你一个作为贺礼。”
这贺礼太过昂贵,安宁根本不敢收,她只能寻了别的理由,“你若是真想送我礼物,还不如送我几只萤火虫,我也体会一下囊萤映雪的乐趣。”
“囊萤映雪?”顾可欣语带疑惑。
安宁笑着把这个故事说了一遍,顾可欣听了也有几分的神往。
于峥笑道:“现在六月,正是萤火虫出没的时节,不如我们择日不如撞日?”
安宁记忆之中,上一次捉萤火虫还是她九岁的时候,邻居的哥哥在夏日抓了好几只,装在塑料袋子中,给她玩耍。她小心翼翼地将萤火虫收在房间里面,关上灯玩耍,那时候的她天真单纯,一个简单的萤火虫玩具便足够让她开心好几天。
她从回忆中回过神来,语气带着不自觉的几分温柔,“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
萤火虫出没的地点有不少,小树林或是芦苇池塘皆有可能。安宁曾经听春兰说过夏天在池塘捕捉萤火虫的事情,索性便同于峥直接去了那里。
当然不可能是她和于峥两人单独出来,桂圆也是一起跟随着的。
漆黑的夜空上,月亮高高悬挂着,投下了一片皎洁的如霜一般的光芒。
这个时候的玉山村很是安静,许多户人家屋子皆是黑的,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他们实在舍不得花钱买蜡烛在夜晚时候点上,所以大部分都是早早就上床休息了。
四周只听得到虫鸣和一声接一声的蛙鸣。
晚风轻轻吹在脸上,带着几分的凉意。
安宁放眼望去,小树林黑漆漆的,在黑夜中,像是巨兽张开它的口一样,盘旋在那里。风一吹,吹起了地上的落叶,更是增添了几分阴森的感觉。
她在外围看了看,没看到树林中有萤火虫,便想要转弯去池塘那边。
桂圆拉了拉她的袖子,“姑娘,直接穿过小树林会比较快。”绕过去的话,最少得再多走一刻钟呢。
安宁瞪了她一眼,“我知道,我只是晚饭吃多了,想散步一下。”
若是白天也就算了,晚上的话,穿过小树林……对她而言心理压力有点大。
于峥却突然发出了去低沉的笑声,他的笑声被夜风送来耳中,有种莫名的性感味道,声音也有些意味不明,“你怕黑?”
安宁咳嗽了一声,欲盖弥彰,“没有,那是你们的错觉。”
她不怕黑,只是有点怕晚上的小树林。没办法,前一世的邻居哥哥总喜欢给她说这种关于小树林的灵异事件,白天也就算了,一到晚上,那些故事就钻入她脑海中,什么吊死鬼啊,各种类型的故事在她头脑中张牙舞爪的。
“别担心,有我在。”
低沉的嗓音似乎带着魔力,给人一种安定下来的奇异魅力。
桂圆也跟着道:“是的,姑娘别怕,有人出来的话,我揍翻他们。”
安宁欲哭无泪,她怕的不是人,是鬼啊!连穿越这种神奇的事情都有,说不定鬼魂也是存在的。
她看看于峥,又瞧瞧桂圆,实在很不愿承认自己会怕,只能磨蹭着穿过小树林。
她竖起耳朵,嘴唇抿得紧紧的,袖子下的手也不自觉地握紧成拳。
于峥眼角的余光瞥见安宁难得紧张的模样,那神情,让他不自觉想起了以前曾经养过的一只小白兔,对于外界的声响分外敏感,只要一点的风吹草动,就可以让它受惊。现在的安宁,同那小白兔也差不了多少。
安宁觉得小树林这短短的一段路,走得她心力交瘁。偏偏桂圆还在她耳边说些她小时候听过的灵异故事,听得安宁恨不得把她嘴巴捂上,把自己耳朵闭上。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恨死这丫头了。
直到走出小树林,真正见到那一群的萤火虫时,她才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芦苇丛中,那一群的萤火虫成群结伴地飞舞着,闪烁着荧光,仿佛天空洒下的点点繁星。他们忽高忽低,忽前忽后,不知疲倦地飞舞着,配着周围的蛙鸣虫鸣,构成了夏日最清幽婉约的美景。
安宁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她闻到了水的味道,影影绰绰浮动的荷香,草地的香气……
这种天然的美景让她如痴如醉,不自觉深深沉浸于其中。就算是为了这美景,再闯十次夜晚时候的小树林她也愿意啊!
她忍不住轻轻哼着虫儿飞的曲调,少女的声音轻柔婉约,同这夏日夜景相得益彰,更是为这风光增添了几分的意趣。
于峥侧耳听着,问道:“这是什么曲调?”
安宁摆摆手,“只是我以前听过的乡村哩曲罢了。”
“倒是动听。”
安宁点头,也不占了这功劳,“这说明谱曲的人有才华。”
于峥身体轻轻一跃,已经到了芦苇中,明明脚下皆是水,他却如履平地,从容镇定,手一挥,五只萤火虫已经到了白色绢布之中。身形再一转,里面又多了好几只。
安宁没料到于峥还有这样的身手,眼眨也不眨地看着。
等于峥到她面前的时候,还有点回不过神。
于峥将装着萤火虫的白色绢布递到她面前,“送你的礼物。”
尽管他现在的容貌做了遮掩,不复初见时那样绝代风华,但是当他微微一笑的时候,仍然给了她初见时的震撼感觉。
她茫然地接过,指尖不小心碰触到他微凉的手,然后收回。
她的视线落在那萤火虫上,感觉星光都被装入了这绢布之中,嘴角忍不住勾起了一抹的笑意,“谢谢。”
她顿了顿,说道:“我小时候哥哥也会送我萤火虫,我很喜欢。”
桂圆以为她说的是周安宁早逝的哥哥,却不知安宁所指的是前世。
她细细看着萤火虫,像是一个小孩子得到了心爱的玩具一般,爱不释手的。
于峥含笑看着她难得孩子气的一幕,月光下,他神情温柔,眼神却有些恍惚,像是陷入了某个回忆之中。
直到桂圆提醒她该走了,理智才重新回笼,安宁抱歉一笑,“走吧,我们回去吧。”
回去的时候,他们自然同样是经过小树林。
只是这回的小树林却多出了一点奇怪的声响。
“啊……轻点……”
断断续续的呻吟传了出来。
安宁还没来得及思索这是什么,耳朵已经被一双手给捂上了。
------题外话------
昨天基友说,整天万更的肯定没男票,麻蛋,膝盖好疼QAQ
还没进士以前便已经成亲。原修雅当初中探花的时候,也曾有知府劝他同原夫人和离,娶自己的女儿。但原修雅仍然不为所动,即使原夫人因为年轻受过一次刺杀,导致无法生育,原修雅也不曾纳妾,只是收养了一儿一女作为自己的子女。端的上是好男人一枚。
在惊讶过后,安宁也就理解了,如果是蔚邵卿的话,以他的人脉,说不定还真能请来这位。让原修雅当书院院长,恐怕蔚邵卿对这家书院所寄托的心愿不小啊。
聪哥儿叽叽喳喳的声音将安宁从对原修雅的回忆中拉回了现实,“我们学堂现在一共有五十多名学生,之前夫子说了,玉山书院打算根据我们大家的水平,分成甲乙丙丁戊己六个班级。”
周李氏惊讶,“那你们一个班级还不到十个学生啊!学费会不会变多?”
就算是一个月二十两,周家现在也是出得起的,周李氏只是问问罢了。
聪哥儿说道:“不是的,新的书院九月份正式开始。我们先生说了,到时候会招收更多的学生,嗯,一个班级最多是五十个,六个班级就是三百人。而且不是谁都可以进来的,还得考试呢。因为是第一届的关系,所以要容易很多,我和金宝都考过了。我在丁班,金宝在己班。一个月束脩是五两银子,书院里面还有住的宿舍。”
周李氏咂舌,五两银子,的确是比他们原来要贵多了。
安宁笑了笑,“能有原大学士当院长,这五两银子倒是很值。”
周金宝抬了抬头,“先生说了,每一年,班级考第一名的能有一百两银子的奖赏。嗯,而且若是考了第一,下个月也可以进入更高的班级。比如我是丁班,我要是考了第一,就可以去丙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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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李氏则在心中思考着:以后要不要每天给孩子炖鸡汤补补身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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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李氏便和周青梅讨论,要不要送礼物给学堂的老师,感谢他们这段时日的虚心教导。
聪哥儿和周金宝对那位姚夫子可谓是赞不绝口,听得周李氏都觉得,应该给那位据说很负责任的姚夫子加厚一成的礼物。
安宁想起了前段时日见过的那小萝莉,忍不住说道:“娘,姚夫子有一个女儿姚素素,今年才五六岁呢,我上回见过她一回,十分乖巧可人,我看姚夫子一个大男人照顾女儿殊为不易,我们不如给素素做上几套衣服好了。”
她更是把自己之前听过的关于姚夫子的家庭状况给说了一遍。
周李氏忍不住骂起了姚素素她生母,说她连自己的孩子都抛弃,没有慈爱之心。又同周青梅商量着抽个时间去见见那小姑娘,看看她的身量,好给她做合适的衣裳。
一家人坐在一起,说着这些琐碎的事情,场景温馨而美好。
安宁看着这画面,心中一动,突然有了灵感。
她转身回房间,磨墨、铺纸,可谓是下笔如有神,一气呵成。
一首桃夭已经著成。
她在末尾写上自己的名字,随即让玉容把这字装订起来,过几天正好作为顾可欣的贺礼。
写完这副字后,她并没有收起笔墨,而是继续写了起来。
第一行的正中央有三个大字——《西游记》。
凌天晴早就催了她这篇作品好久,只是安宁这段时间忙到不行,直到今天才算是有了时间。
她唇边含笑,记忆之中的文字就这样挥洒在宣纸上,带给她一种酣畅的感觉。一回的西游记,花了她整整一个时辰写完。
她刚写好,玉容便立刻给她装订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她若是闲了,便来写这西游记,在参加顾可欣婚礼的前几天,她便写好了整整十话。打算等写好了二十回,再送去大周月报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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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作为女孩子都看呆了,更别提杨开意了。
他眼眨都不眨地盯着顾可欣,像是失去了魂魄一般。
顾可欣嫣然一笑,更是增添了三分的丽色,“呆子。”
她声音轻柔,这声娇嗔更像是在撒娇。
杨开意回过神来,看着妻子的眼神充满了温柔和愧疚,“可欣,都是我不好,没办法补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顾可欣笑容透着幸福和羞涩,“现在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了,我从来没后悔同你一起离开。”
在玉山村的日子,或许不像她以前那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是却带给她自从母亲去世以后,从所未有的安全和宁静的感觉。
她手轻轻抚着自己的小腹——再过六个月,他们的孩子也即将出世。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礼成。
这三拜下来,顾可欣只是拿下重量不轻的头冠,让脖子休息一下。他们都老夫老妻了,当然不急着送入洞房。
安宁献上了自己的贺礼。
顾可欣直接打开,看见上面写着桃夭,眼前亮了亮。
她声音轻柔中包含着欣喜,将整句诗词给念了下来,眼中多了几分的水雾,“谢谢,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安宁笑了笑,“你喜欢就好。”
顾可欣不住地摩挲着这字,决定到时候直接挂在她房间里面。
于峥则是送了一颗夜明珠,这礼物一拿出来,别说顾可欣了,就连安宁就呆了呆。
等等,说好的夜明珠价值连城呢?这颗夜明珠差不多有鸭蛋大小。一打开盒子,珠子的光华照亮了整个屋子,屋内亮堂堂的,比点十盏灯的效果都好,安宁觉得都快抵得上现代的白炽灯了。论价值,这夜明珠肯定抵得上一万个白炽灯。
顾可欣摇摇头,“这礼物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这种大小的夜明珠,市面上都可以卖上万两了。就算于峥是开意的师弟,这礼物也昂贵过头了。
于峥笑道:“这珠子是我上个月路上救了个有钱的商人,他送给我的,当时送了我一盒子,里面有三颗的夜明珠,我不过是拿来借花献佛罢了。”
杨开意也劝道:“我同师弟交情不同凡响,欣儿你就收下吧。”
作为女子,对于夜明珠这种东西都有天然的爱好,顾可欣见状也就收了下来,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连碰触都不敢碰触。
于峥见安宁的视线流连在那夜明珠上,含笑说道:“你若是喜欢,我也送你一个,晚上摆在屋内,好歹比普通灯光要亮堂点。”
安宁摇摇头,十分坚定地拒绝,“还是不用了,比起夜明珠,我更喜欢萤火虫的光。”
这绝对是假话!天然的夜明珠,即使在现代也是珍惜品,她也是女孩子,怎么可能不喜欢。只是无功不受禄,顾可欣好歹也是于峥的嫂子,算得上是他亲人,收着礼物没什么。她同于峥只是普通朋友,若是收下,反而有点奇怪。
于峥神情仍然十分温和,“这东西我也用不着,虽然在别人眼中很是昂贵,但在我心中同一般的灯火差别不大。我听说你前段时间被封为乡君,本来还想送你一个作为贺礼。”
这贺礼太过昂贵,安宁根本不敢收,她只能寻了别的理由,“你若是真想送我礼物,还不如送我几只萤火虫,我也体会一下囊萤映雪的乐趣。”
“囊萤映雪?”顾可欣语带疑惑。
安宁笑着把这个故事说了一遍,顾可欣听了也有几分的神往。
于峥笑道:“现在六月,正是萤火虫出没的时节,不如我们择日不如撞日?”
安宁记忆之中,上一次捉萤火虫还是她九岁的时候,邻居的哥哥在夏日抓了好几只,装在塑料袋子中,给她玩耍。她小心翼翼地将萤火虫收在房间里面,关上灯玩耍,那时候的她天真单纯,一个简单的萤火虫玩具便足够让她开心好几天。
她从回忆中回过神来,语气带着不自觉的几分温柔,“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
萤火虫出没的地点有不少,小树林或是芦苇池塘皆有可能。安宁曾经听春兰说过夏天在池塘捕捉萤火虫的事情,索性便同于峥直接去了那里。
当然不可能是她和于峥两人单独出来,桂圆也是一起跟随着的。
漆黑的夜空上,月亮高高悬挂着,投下了一片皎洁的如霜一般的光芒。
这个时候的玉山村很是安静,许多户人家屋子皆是黑的,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他们实在舍不得花钱买蜡烛在夜晚时候点上,所以大部分都是早早就上床休息了。
四周只听得到虫鸣和一声接一声的蛙鸣。
晚风轻轻吹在脸上,带着几分的凉意。
安宁放眼望去,小树林黑漆漆的,在黑夜中,像是巨兽张开它的口一样,盘旋在那里。风一吹,吹起了地上的落叶,更是增添了几分阴森的感觉。
她在外围看了看,没看到树林中有萤火虫,便想要转弯去池塘那边。
桂圆拉了拉她的袖子,“姑娘,直接穿过小树林会比较快。”绕过去的话,最少得再多走一刻钟呢。
安宁瞪了她一眼,“我知道,我只是晚饭吃多了,想散步一下。”
若是白天也就算了,晚上的话,穿过小树林……对她而言心理压力有点大。
于峥却突然发出了去低沉的笑声,他的笑声被夜风送来耳中,有种莫名的性感味道,声音也有些意味不明,“你怕黑?”
安宁咳嗽了一声,欲盖弥彰,“没有,那是你们的错觉。”
她不怕黑,只是有点怕晚上的小树林。没办法,前一世的邻居哥哥总喜欢给她说这种关于小树林的灵异事件,白天也就算了,一到晚上,那些故事就钻入她脑海中,什么吊死鬼啊,各种类型的故事在她头脑中张牙舞爪的。
“别担心,有我在。”
低沉的嗓音似乎带着魔力,给人一种安定下来的奇异魅力。
桂圆也跟着道:“是的,姑娘别怕,有人出来的话,我揍翻他们。”
安宁欲哭无泪,她怕的不是人,是鬼啊!连穿越这种神奇的事情都有,说不定鬼魂也是存在的。
她看看于峥,又瞧瞧桂圆,实在很不愿承认自己会怕,只能磨蹭着穿过小树林。
她竖起耳朵,嘴唇抿得紧紧的,袖子下的手也不自觉地握紧成拳。
于峥眼角的余光瞥见安宁难得紧张的模样,那神情,让他不自觉想起了以前曾经养过的一只小白兔,对于外界的声响分外敏感,只要一点的风吹草动,就可以让它受惊。现在的安宁,同那小白兔也差不了多少。
安宁觉得小树林这短短的一段路,走得她心力交瘁。偏偏桂圆还在她耳边说些她小时候听过的灵异故事,听得安宁恨不得把她嘴巴捂上,把自己耳朵闭上。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恨死这丫头了。
直到走出小树林,真正见到那一群的萤火虫时,她才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芦苇丛中,那一群的萤火虫成群结伴地飞舞着,闪烁着荧光,仿佛天空洒下的点点繁星。他们忽高忽低,忽前忽后,不知疲倦地飞舞着,配着周围的蛙鸣虫鸣,构成了夏日最清幽婉约的美景。
安宁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她闻到了水的味道,影影绰绰浮动的荷香,草地的香气……
这种天然的美景让她如痴如醉,不自觉深深沉浸于其中。就算是为了这美景,再闯十次夜晚时候的小树林她也愿意啊!
她忍不住轻轻哼着虫儿飞的曲调,少女的声音轻柔婉约,同这夏日夜景相得益彰,更是为这风光增添了几分的意趣。
于峥侧耳听着,问道:“这是什么曲调?”
安宁摆摆手,“只是我以前听过的乡村哩曲罢了。”
“倒是动听。”
安宁点头,也不占了这功劳,“这说明谱曲的人有才华。”
于峥身体轻轻一跃,已经到了芦苇中,明明脚下皆是水,他却如履平地,从容镇定,手一挥,五只萤火虫已经到了白色绢布之中。身形再一转,里面又多了好几只。
安宁没料到于峥还有这样的身手,眼眨也不眨地看着。
等于峥到她面前的时候,还有点回不过神。
于峥将装着萤火虫的白色绢布递到她面前,“送你的礼物。”
尽管他现在的容貌做了遮掩,不复初见时那样绝代风华,但是当他微微一笑的时候,仍然给了她初见时的震撼感觉。
她茫然地接过,指尖不小心碰触到他微凉的手,然后收回。
她的视线落在那萤火虫上,感觉星光都被装入了这绢布之中,嘴角忍不住勾起了一抹的笑意,“谢谢。”
她顿了顿,说道:“我小时候哥哥也会送我萤火虫,我很喜欢。”
桂圆以为她说的是周安宁早逝的哥哥,却不知安宁所指的是前世。
她细细看着萤火虫,像是一个小孩子得到了心爱的玩具一般,爱不释手的。
于峥含笑看着她难得孩子气的一幕,月光下,他神情温柔,眼神却有些恍惚,像是陷入了某个回忆之中。
直到桂圆提醒她该走了,理智才重新回笼,安宁抱歉一笑,“走吧,我们回去吧。”
回去的时候,他们自然同样是经过小树林。
只是这回的小树林却多出了一点奇怪的声响。
“啊……轻点……”
断断续续的呻吟传了出来。
安宁还没来得及思索这是什么,耳朵已经被一双手给捂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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