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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春华郡主了,自然不能再回景王府做个丫鬟,自此世间再无丫鬟春花,只有镇国公的孙女肖春华。
肖泓剑见祖父带着春花入宫,本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抱得美人归了,乐得在府里来回打转,一刻都停不下来。谁知春花在宫中转了一圈回来后,摇身一变成为自己的胞妹,只有一个孙子的镇国公生生加塞了一个孙女,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将肖泓剑彻底劈懵了。
“春、春华郡主,赐婚景王?”被“有情人终成兄妹”的肖泓剑完全无法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看着老镇北侯身后身着御赐郡主装束的春花,只觉得全天下最荒唐莫过于此。
由于春花身材特殊,现有的郡主装束是不能穿的,宁安帝已经命人按例去赶制春华郡主的一应服饰,并且给春华郡主送了一大堆嫁妆,让他先暂住在镇北侯府,等郡主府收拾好后再搬过去。至于成婚,还需要钦天监合两人的八字并且测算吉日,郡主成婚,最起码是要等到明年才能完婚的,一想到这段日子不能相见,春华郡主便觉得自己需要再好好磨练一下轻功,方便与景王夜夜私会。
“正是如此。”肖锦书摸着胡子微笑,他此时看向春花的目光中充满着感情,分明就是在看自己当年只见过几面就为了景仁帝牺牲的妹妹,真是一模一样。
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二人再结连理,肖锦书只觉得此生无憾,哪还有精力去管肖泓剑那点小心思。
“祖父!”肖泓剑有些绝望地抓着肖锦书的衣袖道,“那、那我呢?”
“既为肖家女,那肖公子自然便是兄长。”没等肖锦书回答,春花便回答道,他打算打消肖泓剑心中那点遐想,自己心中只有景王一人,其他人等,还是不要来纷扰了。
“兄长?”肖泓剑口中念着这个词,胸中的郁结之气几乎要炸开,“春花,我对你情深一片,最后却只换来兄长二字?”
春花微微蹙眉,他看着肖泓剑充满怒意和失望的脸,开口道:“兄长可曾习武?”
“虽然祖父不允许我上战场,但私底下,我还是偷偷学了点皮毛。”肖泓剑道。
“可曾学过兵法,演示过沙盘?”
“偷学过皮毛。”
“可善骑射?”
“皮毛。”
“那正好,”春花淡淡一笑,“我正巧也学了些皮毛,不如和兄长相较一二?”
肖泓剑皱眉:“刀剑无眼,伤到你怎么办?”
“无妨。”春花笑得高深莫测。
三个时辰过后——
一败涂地的肖泓剑:“……”
春花对一脸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肖锦书道:“祖父,兄长虽是镇国公唯一血脉,但是身为肖家子孙,若是不能战场杀敌,不能镇守北疆,不能保家卫国,那么就算活着,也是苟且偷生。兄长胸有丘壑,一身抱负却无施展的机会。祖父你看兄长这些年在皇城虽然没有接触战事,但每一样都不差,显是偷偷下了苦功的。既然兄长有此热血,祖父为何不给兄长一个机会?”
肖锦书看了看肖泓剑,微微颔首道:“虽然还欠火候,但能看出你很努力。祖父年迈,想法有些迂腐了,若是你想去漠北,祖父会为你寻个好师傅。可是泓剑,刀剑无眼,在军中要小心。”
肖泓剑败得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听到肖锦书这么说,只能默默点头。他看了一眼春花,咬牙道:“春花,我会去漠北习武上阵,不靠祖辈福荫,只凭自己努力,争得一身功名回来,给你撑腰!”
听到肖泓剑这么说,春花和肖锦书知道他对春花的心思是暂且放下了。等到了漠北,没有几年功夫是无法回京的,时间一长,哪还有心思风花雪月了。春花满意道:“春花先谢过兄长了。”
肖泓剑离京的时候,春华郡主与景王的婚期也定下了,是来年秋季,足有一年多才能成婚。
按照夏国习俗,从订婚到婚礼前两位新人不能见面,这个噩耗可真是要了春花的命。在镇国公府的日子,春花每天晚上都想去景王府去见景王,可是肖锦书看他看得死死的,每天都要找春花来切磋行军布阵。肖锦书征战数十年,他的经验和计谋都比春花要强很多。而春花则是接受了未来的新式教育,虽然经验上不及肖锦书,但偶尔有奇招,能够反败为胜,两人的对战中肖锦书胜率占八成,春花却只有两成,可是就这两成,却给了肖锦书无数灵感。
肖锦书每天都要与春花对战到深夜,到了半夜景王肯定会睡觉,春花舍不得吵他,便只能忍着不去。偶尔有两个晚上实在忍不住去,大半夜地跑到景王府,谁知景王的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养了只鹦鹉,他刚一落地,鹦鹉便大叫起来,王府护卫立刻赶到,春花没办法,只能回镇北侯府。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月有余,春花日益思念景王,这哪里是蜜月,根本就是在受罪。
就在春花忍不住想要去掐死那只鹦鹉时,宁安帝赐下郡主府,郡主府与景王府只有一墙之隔。
春花搬到郡主府,肖锦书便不能与他对战到深夜,最迟到黄昏就必须离去。这么一来,春花就可以在日落后去景王府与他私会,不必担心再吵醒景王。
而在春花搬到郡主府当天,景王便送来乔迁贺礼,身为未婚夫,景王的礼非常重,都是奇珍异宝。不过春花最在意的,是礼物中居然有一只鹦鹉。
这是知道自己今晚逃不掉,送鹦鹉来赔罪吗?春花望着那只鹦鹉,想着是红烧好还是清蒸好还是炖汤好。
鹦鹉在春花虎狼的目光之下似乎感觉到了生命危机,情急之下开口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一日不见,思之若狂,明朝秋日……”
周围下仆都忍不住看向那只鹦鹉,这是景王养了一个多月送给春华郡主的……
春花立刻一把抓住鹦鹉的嘴,不让它在人前再发声,直到将鹦鹉带进卧房后,才将它的嘴放开。
鹦鹉被捏的大概是憋坏了,春花一松开手,它便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男,君子好逑。”
窈窕淑男……春花忍不住笑出声来,伸出手指摸了摸鹦鹉的羽毛。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鹦鹉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春花愣住了。
生离死别,那是上辈子的事情。小皇帝独自一人守着这个国家,整整十三年。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这个游戏世界,小博士都没有提到过那十三年。他醒来后便见到了爱人,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小皇帝那漫长的十三年是怎么度过的,没有人知道。
当夜春花没有去景王府,景王遣散了侍卫整整等了他一晚,都没见人来,第二天起来时景王表情不变,只是眼下阴影有些重。
一直好几天,景王都很安静,隔壁郡主府收了贺礼后便再无声息,不知道那边在做什么。
直到第七天傍晚,那只被送走的鹦鹉又被送了回来。
景王拎着笼子回到卧房,给鹦鹉喂了点食物,鹦鹉吃得高兴,张嘴便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景王正在拿食物的手微微一顿。
一双手臂从背后伸出,将景王紧紧搂在怀中,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道:“前生生死离别,今世永不相弃。抱歉,丢下你一个人孤单十几年,抱歉……”
景王握住那人的手臂,低声道:“与你无关,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早在你去世后三年,我便知道自己是现实中人,可以随你回... -->>
已经是春华郡主了,自然不能再回景王府做个丫鬟,自此世间再无丫鬟春花,只有镇国公的孙女肖春华。
肖泓剑见祖父带着春花入宫,本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抱得美人归了,乐得在府里来回打转,一刻都停不下来。谁知春花在宫中转了一圈回来后,摇身一变成为自己的胞妹,只有一个孙子的镇国公生生加塞了一个孙女,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将肖泓剑彻底劈懵了。
“春、春华郡主,赐婚景王?”被“有情人终成兄妹”的肖泓剑完全无法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看着老镇北侯身后身着御赐郡主装束的春花,只觉得全天下最荒唐莫过于此。
由于春花身材特殊,现有的郡主装束是不能穿的,宁安帝已经命人按例去赶制春华郡主的一应服饰,并且给春华郡主送了一大堆嫁妆,让他先暂住在镇北侯府,等郡主府收拾好后再搬过去。至于成婚,还需要钦天监合两人的八字并且测算吉日,郡主成婚,最起码是要等到明年才能完婚的,一想到这段日子不能相见,春华郡主便觉得自己需要再好好磨练一下轻功,方便与景王夜夜私会。
“正是如此。”肖锦书摸着胡子微笑,他此时看向春花的目光中充满着感情,分明就是在看自己当年只见过几面就为了景仁帝牺牲的妹妹,真是一模一样。
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二人再结连理,肖锦书只觉得此生无憾,哪还有精力去管肖泓剑那点小心思。
“祖父!”肖泓剑有些绝望地抓着肖锦书的衣袖道,“那、那我呢?”
“既为肖家女,那肖公子自然便是兄长。”没等肖锦书回答,春花便回答道,他打算打消肖泓剑心中那点遐想,自己心中只有景王一人,其他人等,还是不要来纷扰了。
“兄长?”肖泓剑口中念着这个词,胸中的郁结之气几乎要炸开,“春花,我对你情深一片,最后却只换来兄长二字?”
春花微微蹙眉,他看着肖泓剑充满怒意和失望的脸,开口道:“兄长可曾习武?”
“虽然祖父不允许我上战场,但私底下,我还是偷偷学了点皮毛。”肖泓剑道。
“可曾学过兵法,演示过沙盘?”
“偷学过皮毛。”
“可善骑射?”
“皮毛。”
“那正好,”春花淡淡一笑,“我正巧也学了些皮毛,不如和兄长相较一二?”
肖泓剑皱眉:“刀剑无眼,伤到你怎么办?”
“无妨。”春花笑得高深莫测。
三个时辰过后——
一败涂地的肖泓剑:“……”
春花对一脸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肖锦书道:“祖父,兄长虽是镇国公唯一血脉,但是身为肖家子孙,若是不能战场杀敌,不能镇守北疆,不能保家卫国,那么就算活着,也是苟且偷生。兄长胸有丘壑,一身抱负却无施展的机会。祖父你看兄长这些年在皇城虽然没有接触战事,但每一样都不差,显是偷偷下了苦功的。既然兄长有此热血,祖父为何不给兄长一个机会?”
肖锦书看了看肖泓剑,微微颔首道:“虽然还欠火候,但能看出你很努力。祖父年迈,想法有些迂腐了,若是你想去漠北,祖父会为你寻个好师傅。可是泓剑,刀剑无眼,在军中要小心。”
肖泓剑败得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听到肖锦书这么说,只能默默点头。他看了一眼春花,咬牙道:“春花,我会去漠北习武上阵,不靠祖辈福荫,只凭自己努力,争得一身功名回来,给你撑腰!”
听到肖泓剑这么说,春花和肖锦书知道他对春花的心思是暂且放下了。等到了漠北,没有几年功夫是无法回京的,时间一长,哪还有心思风花雪月了。春花满意道:“春花先谢过兄长了。”
肖泓剑离京的时候,春华郡主与景王的婚期也定下了,是来年秋季,足有一年多才能成婚。
按照夏国习俗,从订婚到婚礼前两位新人不能见面,这个噩耗可真是要了春花的命。在镇国公府的日子,春花每天晚上都想去景王府去见景王,可是肖锦书看他看得死死的,每天都要找春花来切磋行军布阵。肖锦书征战数十年,他的经验和计谋都比春花要强很多。而春花则是接受了未来的新式教育,虽然经验上不及肖锦书,但偶尔有奇招,能够反败为胜,两人的对战中肖锦书胜率占八成,春花却只有两成,可是就这两成,却给了肖锦书无数灵感。
肖锦书每天都要与春花对战到深夜,到了半夜景王肯定会睡觉,春花舍不得吵他,便只能忍着不去。偶尔有两个晚上实在忍不住去,大半夜地跑到景王府,谁知景王的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养了只鹦鹉,他刚一落地,鹦鹉便大叫起来,王府护卫立刻赶到,春花没办法,只能回镇北侯府。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月有余,春花日益思念景王,这哪里是蜜月,根本就是在受罪。
就在春花忍不住想要去掐死那只鹦鹉时,宁安帝赐下郡主府,郡主府与景王府只有一墙之隔。
春花搬到郡主府,肖锦书便不能与他对战到深夜,最迟到黄昏就必须离去。这么一来,春花就可以在日落后去景王府与他私会,不必担心再吵醒景王。
而在春花搬到郡主府当天,景王便送来乔迁贺礼,身为未婚夫,景王的礼非常重,都是奇珍异宝。不过春花最在意的,是礼物中居然有一只鹦鹉。
这是知道自己今晚逃不掉,送鹦鹉来赔罪吗?春花望着那只鹦鹉,想着是红烧好还是清蒸好还是炖汤好。
鹦鹉在春花虎狼的目光之下似乎感觉到了生命危机,情急之下开口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一日不见,思之若狂,明朝秋日……”
周围下仆都忍不住看向那只鹦鹉,这是景王养了一个多月送给春华郡主的……
春花立刻一把抓住鹦鹉的嘴,不让它在人前再发声,直到将鹦鹉带进卧房后,才将它的嘴放开。
鹦鹉被捏的大概是憋坏了,春花一松开手,它便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男,君子好逑。”
窈窕淑男……春花忍不住笑出声来,伸出手指摸了摸鹦鹉的羽毛。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鹦鹉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春花愣住了。
生离死别,那是上辈子的事情。小皇帝独自一人守着这个国家,整整十三年。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这个游戏世界,小博士都没有提到过那十三年。他醒来后便见到了爱人,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小皇帝那漫长的十三年是怎么度过的,没有人知道。
当夜春花没有去景王府,景王遣散了侍卫整整等了他一晚,都没见人来,第二天起来时景王表情不变,只是眼下阴影有些重。
一直好几天,景王都很安静,隔壁郡主府收了贺礼后便再无声息,不知道那边在做什么。
直到第七天傍晚,那只被送走的鹦鹉又被送了回来。
景王拎着笼子回到卧房,给鹦鹉喂了点食物,鹦鹉吃得高兴,张嘴便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景王正在拿食物的手微微一顿。
一双手臂从背后伸出,将景王紧紧搂在怀中,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道:“前生生死离别,今世永不相弃。抱歉,丢下你一个人孤单十几年,抱歉……”
景王握住那人的手臂,低声道:“与你无关,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早在你去世后三年,我便知道自己是现实中人,可以随你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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