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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口气跑到金发女人的身边,问道:“团长,就是这小子把土狼给招来的吗。”
看金发女人不答话,那男人凶了胡忧一眼,道:“小子,你不知道土狼是不能惹的吗?”
胡忧的目光,跟本就没有离开女人的身体,闻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回道:“我叫无名。”
男人骂道:“谁问你的名字了,我是问你为什么把土狼招来”
胡忧驴唇不对马嘴的回道:“我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还未娶妻。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欢吃青椒吗?”
男人傻傻的回头,看向金发女人问道:“团长,他不会是傻子吧?”
金发女人脸色发青的冷哼道:“你究竟是什么人,说话正紧一些。”
男人也转头问胡忧道:“喂,我说,你究竟是不是傻子?
胡忧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胸器上收回来,像看白痴一样,瞟了男人一眼道:“你见过有这么英俊潇洒的傻子吗?”
金发女人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遍,冷哼道:“别管你是不是傻子,收拾东西,跟我们走吧。”
胡忧奇怪道:“干什么,我住得好好的,干什么要跟你走?”完了胡忧又突然大喜道:”是了,我知道了,美丽的小姐肯定是看上我了。好好,我这就跟你走。”
金发女人冷冷的瞪了胡忧一眼,转身就走了。胡忧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呵呵直乐。
那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跑了,忍不住叫道:“喂,我说,你的帐篷不要了吗?”
胡忧跟本没有停下脚肯,只是转了个身回道:“要要,我还要的,麻烦你帮我一下。谢谢啊”
那帐篷是他在市场上买的,不是军用品,跟本不用怕那男人会发现什么。
男人那个气呀,如果不是古老流下来的规矩,他才不理胡忧呢。
在是胡忧知道男人心里想什么,肯定要问,规矩是干什么,要杀人越货吗?这女人是什么团长,看样子不像是军队的人呀。
规矩很简单,一句话——遇上土狼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同伴,不论是否认识。
其实就算是胡忧不知道那男人在想什么,也同样在心里猜着,这些人的身份。
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走了,跟本没有回来收帐篷的意思。叹了口气去把胡忧的帐蓬给收了。这头年,就属老实人被欺负得厉害。
胡忧像个流氓一样,跟在金发女人的身后。他心里很纳闷,这女人穿成这样,会不会被蚊子咬呢。不过这样看起来,还真是养眼呀。
跟着金发女人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到了目的地。原来他们的营地在这边,与他之前的那个,不过是隔着一个小坡而已。
这是一个百多人的商队,共有二十多辆车,还有百多匹马。说是商队,似乎不是太准确,因为这队伍里还有老人和小孩。
此时这百多人,从老到小,人人是如临大敌。看到胡忧出现,全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向胡忧。看来他们都知道是胡忧把土狼给招来的。
胡忧这一次,打算以色狼加无赖的本色演出,来伪装自己。他看那金发女人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很自动自觉的走到人家的身边,又拿眼睛瞪着人家看,边看还问道:“美人姐姐,你叫普斯卡丝吗?”
这是刚才进营地的时候,胡忧听到别人这么称呼这个金发美女的。
普斯卡丝看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她就讨厌这种色狼了。
普斯卡丝是依族人,这种衣着打扮,是他们依族人流传了几千年的穿法。胡忧以前之所以没有见过,那是因为依族人只有桂林帝国才有,而且她们基本上都不出桂林帝国的范围。
胡忧看普斯卡丝不理他,又问道:“这些人怎么全都紧张兮兮的,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普斯卡丝冷哼道:“准备作战。”
胡忧心中暗笑,终于舍得开口了吗。
胡忧装傻道:“准备作战,你们要打仗吗。我可是和平主义者,不打仗的。你们还是不要准备作战了吧。弄得气氛多不好。”
普斯卡丝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些,指指那近千只远远跟过来的土狼说道:“不准备作战,难道要给那些土狼做晚餐?”
胡忧不屑的说道:“那些叫做土狼吗?它们只会叫,又不进攻人,怕什么的。”
普斯卡丝瞪大眼睛道:“不进攻人?它们现在是还没有开始进攻,等它们进攻,你的小命就没有了。”
普斯卡丝说着看看天色道:“还有半小时左右,它们就进攻了。”
胡忧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还有办个小时?难道那些土狼咬人还看时间的?”
胡忧这次算是猜中了,这些土狼,只会在月亮升到正当空,也就是夜里两点钟,才会发动进攻。没到那个时候,它们只会叫,并不伤人。这也是土狼的一大特色。
普斯卡丝显然对胡忧很反感,对胡忧的问题,听而不闻,站起来,往营门走。
看胡忧又厚着脸皮跟着,她终于暴发了,一挥手上的长矛,指着胡忧道:“你要是在来烦我,我就杀了你”
胡忧脸色一呆,无比委屈的说话:“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让那些小狗,哦,土狼咬你。好嘛,好嘛,我不跟着你就是了,不过你答案我,一定要小心身体哟。”
看普斯卡丝是躲麻风一样的躲走,胡忧不由暗乐,这女人真是有意思呀。对了,先打听一些消息,了解了解情况再说。
营中的大人似乎都在怪胡忧招来了土狼,全都不理胡忧。胡忧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把魔爪伸向了那些孩子。
用一些糖果,胡忧很容易的就从孩子们的嘴里,得到了不少的情报。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商队,而是一个家族在徒迁,也就是搬家。这个家族的人,要搬到桂林帝国以西的福永城。因为怕路上不安全,这个家族重金请了一个佣兵团做全程保护,普斯卡丝就是这个拥兵团的团长。
说起了,这个佣兵团的名字,让胡忧觉得挺有意思的。一般的情况下,佣兵团起名字,都喜欢做什么‘无敌”必胜”定达’之类似,比较有霸气的名字,而这个佣兵团的名字,确很耐人寻味,叫做蓓蓓佣兵团。
蓓蓓佣兵团的成员,一共有二十人,在桂林帝国,算于一个不大不小的团体,因为这一次的任务比较大,他们这次是全体出动了。团里除了普斯卡丝之外,另外还有五个女性成员,让胡忧失忘的是,她们并不像普斯卡丝那样打扮。不然六个都那样性感装扮的女人,弄定相当惹火。
胡忧这十几天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走,也有些烦了,听说这里人要去福永城,他就上了心。福永城与安融东部交界,正是他要经过的地方。这个蓓蓓佣兵团名字虽然有些怪,但是有个性感美女团长,跟着他们一起走,路途应该不会很寂寞。嘿嘿
“大家注意了,土狼快要进攻了。老人和小孩,尽可能的藏进中间的几辆马车里,不论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大家再检查一些装备,准备战斗”
胡忧看所有人都很紧张,自然也不敢不意。想要人家带着一起上路,这次自然得表现好一些。
接下来的旅途,应该会很愉快的。
。他一口气跑到金发女人的身边,问道:“团长,就是这小子把土狼给招来的吗。”
看金发女人不答话,那男人凶了胡忧一眼,道:“小子,你不知道土狼是不能惹的吗?”
胡忧的目光,跟本就没有离开女人的身体,闻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回道:“我叫无名。”
男人骂道:“谁问你的名字了,我是问你为什么把土狼招来”
胡忧驴唇不对马嘴的回道:“我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还未娶妻。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欢吃青椒吗?”
男人傻傻的回头,看向金发女人问道:“团长,他不会是傻子吧?”
金发女人脸色发青的冷哼道:“你究竟是什么人,说话正紧一些。”
男人也转头问胡忧道:“喂,我说,你究竟是不是傻子?
胡忧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胸器上收回来,像看白痴一样,瞟了男人一眼道:“你见过有这么英俊潇洒的傻子吗?”
金发女人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遍,冷哼道:“别管你是不是傻子,收拾东西,跟我们走吧。”
胡忧奇怪道:“干什么,我住得好好的,干什么要跟你走?”完了胡忧又突然大喜道:”是了,我知道了,美丽的小姐肯定是看上我了。好好,我这就跟你走。”
金发女人冷冷的瞪了胡忧一眼,转身就走了。胡忧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呵呵直乐。
那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跑了,忍不住叫道:“喂,我说,你的帐篷不要了吗?”
胡忧跟本没有停下脚肯,只是转了个身回道:“要要,我还要的,麻烦你帮我一下。谢谢啊”
那帐篷是他在市场上买的,不是军用品,跟本不用怕那男人会发现什么。
男人那个气呀,如果不是古老流下来的规矩,他才不理胡忧呢。
在是胡忧知道男人心里想什么,肯定要问,规矩是干什么,要杀人越货吗?这女人是什么团长,看样子不像是军队的人呀。
规矩很简单,一句话——遇上土狼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同伴,不论是否认识。
其实就算是胡忧不知道那男人在想什么,也同样在心里猜着,这些人的身份。
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走了,跟本没有回来收帐篷的意思。叹了口气去把胡忧的帐蓬给收了。这头年,就属老实人被欺负得厉害。
胡忧像个流氓一样,跟在金发女人的身后。他心里很纳闷,这女人穿成这样,会不会被蚊子咬呢。不过这样看起来,还真是养眼呀。
跟着金发女人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到了目的地。原来他们的营地在这边,与他之前的那个,不过是隔着一个小坡而已。
这是一个百多人的商队,共有二十多辆车,还有百多匹马。说是商队,似乎不是太准确,因为这队伍里还有老人和小孩。
此时这百多人,从老到小,人人是如临大敌。看到胡忧出现,全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向胡忧。看来他们都知道是胡忧把土狼给招来的。
胡忧这一次,打算以色狼加无赖的本色演出,来伪装自己。他看那金发女人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很自动自觉的走到人家的身边,又拿眼睛瞪着人家看,边看还问道:“美人姐姐,你叫普斯卡丝吗?”
这是刚才进营地的时候,胡忧听到别人这么称呼这个金发美女的。
普斯卡丝看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她就讨厌这种色狼了。
普斯卡丝是依族人,这种衣着打扮,是他们依族人流传了几千年的穿法。胡忧以前之所以没有见过,那是因为依族人只有桂林帝国才有,而且她们基本上都不出桂林帝国的范围。
胡忧看普斯卡丝不理他,又问道:“这些人怎么全都紧张兮兮的,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普斯卡丝冷哼道:“准备作战。”
胡忧心中暗笑,终于舍得开口了吗。
胡忧装傻道:“准备作战,你们要打仗吗。我可是和平主义者,不打仗的。你们还是不要准备作战了吧。弄得气氛多不好。”
普斯卡丝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些,指指那近千只远远跟过来的土狼说道:“不准备作战,难道要给那些土狼做晚餐?”
胡忧不屑的说道:“那些叫做土狼吗?它们只会叫,又不进攻人,怕什么的。”
普斯卡丝瞪大眼睛道:“不进攻人?它们现在是还没有开始进攻,等它们进攻,你的小命就没有了。”
普斯卡丝说着看看天色道:“还有半小时左右,它们就进攻了。”
胡忧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还有办个小时?难道那些土狼咬人还看时间的?”
胡忧这次算是猜中了,这些土狼,只会在月亮升到正当空,也就是夜里两点钟,才会发动进攻。没到那个时候,它们只会叫,并不伤人。这也是土狼的一大特色。
普斯卡丝显然对胡忧很反感,对胡忧的问题,听而不闻,站起来,往营门走。
看胡忧又厚着脸皮跟着,她终于暴发了,一挥手上的长矛,指着胡忧道:“你要是在来烦我,我就杀了你”
胡忧脸色一呆,无比委屈的说话:“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让那些小狗,哦,土狼咬你。好嘛,好嘛,我不跟着你就是了,不过你答案我,一定要小心身体哟。”
看普斯卡丝是躲麻风一样的躲走,胡忧不由暗乐,这女人真是有意思呀。对了,先打听一些消息,了解了解情况再说。
营中的大人似乎都在怪胡忧招来了土狼,全都不理胡忧。胡忧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把魔爪伸向了那些孩子。
用一些糖果,胡忧很容易的就从孩子们的嘴里,得到了不少的情报。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商队,而是一个家族在徒迁,也就是搬家。这个家族的人,要搬到桂林帝国以西的福永城。因为怕路上不安全,这个家族重金请了一个佣兵团做全程保护,普斯卡丝就是这个拥兵团的团长。
说起了,这个佣兵团的名字,让胡忧觉得挺有意思的。一般的情况下,佣兵团起名字,都喜欢做什么‘无敌”必胜”定达’之类似,比较有霸气的名字,而这个佣兵团的名字,确很耐人寻味,叫做蓓蓓佣兵团。
蓓蓓佣兵团的成员,一共有二十人,在桂林帝国,算于一个不大不小的团体,因为这一次的任务比较大,他们这次是全体出动了。团里除了普斯卡丝之外,另外还有五个女性成员,让胡忧失忘的是,她们并不像普斯卡丝那样打扮。不然六个都那样性感装扮的女人,弄定相当惹火。
胡忧这十几天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走,也有些烦了,听说这里人要去福永城,他就上了心。福永城与安融东部交界,正是他要经过的地方。这个蓓蓓佣兵团名字虽然有些怪,但是有个性感美女团长,跟着他们一起走,路途应该不会很寂寞。嘿嘿
“大家注意了,土狼快要进攻了。老人和小孩,尽可能的藏进中间的几辆马车里,不论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大家再检查一些装备,准备战斗”
胡忧看所有人都很紧张,自然也不敢不意。想要人家带着一起上路,这次自然得表现好一些。
接下来的旅途,应该会很愉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