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章 殇 雪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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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记菜馆”还是一间颇有规模的饭馆,客源流量不小,故之,作为后勤部的马厩,要侍候的客人坐骑自然不少,自然而然的,光康有梦一名马夫是远远不够的。
还有两名马夫,他们刚才应该是去吃午饭了,这不,两个衣着朴素,清一色的黑布棉袄中年汉子从厨房的后门钻了出来,往马厩走了过来了。
远远的,一个汉子喊道:“小康,你去吃饭吧,这交给我们了,额——你都吃上啦......”
说着话,两个马夫汉子道了面前。
当他们看见了小康和于谦宝大快朵颐着的丰盛午餐,不由垂涎欲滴,都是一脸后悔的要死的表情,一个很是不忿的道:“我说小康啊,你也太不够兄弟了啊,你老大请你吃大餐,怎么就不叫上我们呢,要罚哈!”
小康眼里的忧伤早已深深隐藏,又是一副阳光快乐的神情,笑道:“好啊,该罚该罚,来来来,两位老哥,快坐下喝酒。”
一个汉子道:“等等,我去取酒碗来。”
说着话,那汉子一溜烟的跑进了厨房,出来的时候,不仅手上多了两个大海碗,怀里还兜着两只烧鸡。
这四人,几乎是一个怪异的组合,一个衣着高贵气质高雅的俊美公子爷,一个衣着朴素却干净的阳光少年,及两个衣着邋遢浑身上下透着常人难以忍受的腥臊气息的汉子,居然可以凑在一起,吃喝一个不亦乐乎的,如此情景,在寻常之人的眼里,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就好像后世有一些暗察节目组,在明里随机访问街坊,问,当身处餐厅吃饭的时候,如果有衣着邋遢的流浪汉出现在身边,是否能够给予提供援助,被采访的街坊十据八九都表示乐意给予帮助。可是,当剧组人员打扮成为一名邋遢的流浪汉出现在餐厅的时候,不仅受到冷落,甚至被美女驱撵,只有不到一成的少数人愿意援助流浪汉。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现实的道德观和抽象之中的道德观是永远无法对等的。
当然,也许,驱撵流浪汉并不是完全便把她的人格撕碎,毕竟,人,都是好好美而恶恶臭的,那是人类的本性吧。
但是,毋庸置疑,能够平等对等邋遢的流浪汉的人,他们已经超越了人性的本能,此类人群,往小处着眼,是有爱心,往大处着眼,是拥有大局观,注定是成功的人群。
显然,洪青衣也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她和楚天歌饭后出来饭馆之后,便径直往马厩过来。
洪青衣的眼神看了小康一眼之后,便在于谦宝身上停住了,眼里不由露出一丝讶异,估计,对如此一位高贵公子居然能够屈尊降贵的跟几个马夫吃喝在一起而感到深深的意外。
洪青衣忍不住问道:“小康,这位是......”
小康笑笑道:“他是我的老大。”
楚天歌貌似有点吃醋的样子,冷冷道:“好啊,有了老大,便把我晾在一边去了,对吗?”
洪青衣眼神掠过一丝异芒,微微笑道:“小康,姐要惩罚你,不过今天算了,改天我来执行。”
小康站了起来,道:“小康愿意随时接受您的惩罚。”
洪青衣微微点头,道:“走了。”
洪青衣上了马车,楚天歌又担纲上了车夫一职,驱车离去了。于谦宝举起酒碗,慢慢的喝着,而眼睛却愣愣的盯着酒镜的倒影,离去马车的影子,眼神,痴痴的,温柔似水。
小康拿肘子轻轻碰了碰他,道:“老大,你怎么还不跟去呢?”于谦宝把嘴唇的酒碗离开,伸出一只白玉般的手,道:“拿一枚铜板给我。”
小康掏出一个铜板,有些疑惑的道:“老大,你要一个铜板干嘛呢?”
于谦宝接过铜板,淡淡道:“有些人的性命,他就只价值一枚铜板。”
两个还在喝酒的马夫汉子脸上都一愣,表情惊疑不定的,甚至,是有些脊梁冒寒的恐惧,因为,刚才的刹那,他们似乎看见了这位高贵的公子眼里露出一丝冷入骨髓的杀机。
他们真心难以想象,如此一位平易近人的高贵公子,居然可以发出那么让人害怕的眼神。
幸好,于谦宝已经很是开心的笑了起来,好像在注脚刚才他们所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些酒醉的幻觉而已。
两个汉子也真喝了不少,也难以把一位如此好的公子哥们跟恐怖人物划上等号,所以嘛,也接受了自己刚才看见的真是一些幻觉。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
善良的人,通常会把世界所有发生的事儿往美好的轨迹发展,即使是偶尔发现黑暗的迹象,也会作出选择性的屏蔽。
而阴暗的人,却总是把事儿的趋向轨迹往最坏着处计算,就算是明明看见了善意的轨迹,他们也会不遗余力的加以扭曲。
两个汉子都是善良的人,所以,当于谦宝意识到杀机被他们无意之中发现之后,也没有如同平素的习惯把他们灭口而就地格杀。
也许,这些心境,在邂逅那个梦家的流氓三少之后才是有所改变的吧。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被三少毒害了么?
然而,于谦宝自己都知道,他已经很坏了,还可以,还能够再坏到哪里去呢?
所以,他不在乎,三少把他带的更坏。
****************
夜,深。
又下雪了。
孙家,的确是大户人家。
亭台楼榭,美轮美奂的。
虽然是深夜时分,庭院还稀稀落落的保留着一些气死风灯。
灯光之下,还居然有好几个身穿锦袍的彪形大汉来回巡逻。
孙府的大门老早已经关闭,因为孙家的老爷子孙河一向不喜客人夜间造访。
说的也是,有什么事儿不能大白天说呢,又不是开老鼠会,需要挑三更半夜聚会吗?
孙老爷子虽然不喜别人夜间探访,但是,他自个却喜欢深夜的静谧。在书房,泡一壶好茶,看一卷书,便是他认为最舒服的享受了。
这一夜,孙老爷子在看的,却不是书,而是一份协约。里面罗列的,是封家对于这次联姻背后的条条框框,嗯,现实说法,是需要互补提供或满足的条件。
婚姻,挂钩于利益的最大价值,这不难理解。
让孙老爷子眉头紧皱的是,封老板提出让他的家族走出这个小城镇,到京城发展——因为,京城的权力中心有孙家的人。
孙老爷子掩上协约,揉了揉太阳穴,轻轻低喃:“哎,如果是以前,或许不难办到。可是,现在,那边风云震荡,孙家,能不能保留京城的位置都难以肯定了......”
忽然,他深邃的眼睛猛地... -->>
“封记菜馆”还是一间颇有规模的饭馆,客源流量不小,故之,作为后勤部的马厩,要侍候的客人坐骑自然不少,自然而然的,光康有梦一名马夫是远远不够的。
还有两名马夫,他们刚才应该是去吃午饭了,这不,两个衣着朴素,清一色的黑布棉袄中年汉子从厨房的后门钻了出来,往马厩走了过来了。
远远的,一个汉子喊道:“小康,你去吃饭吧,这交给我们了,额——你都吃上啦......”
说着话,两个马夫汉子道了面前。
当他们看见了小康和于谦宝大快朵颐着的丰盛午餐,不由垂涎欲滴,都是一脸后悔的要死的表情,一个很是不忿的道:“我说小康啊,你也太不够兄弟了啊,你老大请你吃大餐,怎么就不叫上我们呢,要罚哈!”
小康眼里的忧伤早已深深隐藏,又是一副阳光快乐的神情,笑道:“好啊,该罚该罚,来来来,两位老哥,快坐下喝酒。”
一个汉子道:“等等,我去取酒碗来。”
说着话,那汉子一溜烟的跑进了厨房,出来的时候,不仅手上多了两个大海碗,怀里还兜着两只烧鸡。
这四人,几乎是一个怪异的组合,一个衣着高贵气质高雅的俊美公子爷,一个衣着朴素却干净的阳光少年,及两个衣着邋遢浑身上下透着常人难以忍受的腥臊气息的汉子,居然可以凑在一起,吃喝一个不亦乐乎的,如此情景,在寻常之人的眼里,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就好像后世有一些暗察节目组,在明里随机访问街坊,问,当身处餐厅吃饭的时候,如果有衣着邋遢的流浪汉出现在身边,是否能够给予提供援助,被采访的街坊十据八九都表示乐意给予帮助。可是,当剧组人员打扮成为一名邋遢的流浪汉出现在餐厅的时候,不仅受到冷落,甚至被美女驱撵,只有不到一成的少数人愿意援助流浪汉。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现实的道德观和抽象之中的道德观是永远无法对等的。
当然,也许,驱撵流浪汉并不是完全便把她的人格撕碎,毕竟,人,都是好好美而恶恶臭的,那是人类的本性吧。
但是,毋庸置疑,能够平等对等邋遢的流浪汉的人,他们已经超越了人性的本能,此类人群,往小处着眼,是有爱心,往大处着眼,是拥有大局观,注定是成功的人群。
显然,洪青衣也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她和楚天歌饭后出来饭馆之后,便径直往马厩过来。
洪青衣的眼神看了小康一眼之后,便在于谦宝身上停住了,眼里不由露出一丝讶异,估计,对如此一位高贵公子居然能够屈尊降贵的跟几个马夫吃喝在一起而感到深深的意外。
洪青衣忍不住问道:“小康,这位是......”
小康笑笑道:“他是我的老大。”
楚天歌貌似有点吃醋的样子,冷冷道:“好啊,有了老大,便把我晾在一边去了,对吗?”
洪青衣眼神掠过一丝异芒,微微笑道:“小康,姐要惩罚你,不过今天算了,改天我来执行。”
小康站了起来,道:“小康愿意随时接受您的惩罚。”
洪青衣微微点头,道:“走了。”
洪青衣上了马车,楚天歌又担纲上了车夫一职,驱车离去了。于谦宝举起酒碗,慢慢的喝着,而眼睛却愣愣的盯着酒镜的倒影,离去马车的影子,眼神,痴痴的,温柔似水。
小康拿肘子轻轻碰了碰他,道:“老大,你怎么还不跟去呢?”于谦宝把嘴唇的酒碗离开,伸出一只白玉般的手,道:“拿一枚铜板给我。”
小康掏出一个铜板,有些疑惑的道:“老大,你要一个铜板干嘛呢?”
于谦宝接过铜板,淡淡道:“有些人的性命,他就只价值一枚铜板。”
两个还在喝酒的马夫汉子脸上都一愣,表情惊疑不定的,甚至,是有些脊梁冒寒的恐惧,因为,刚才的刹那,他们似乎看见了这位高贵的公子眼里露出一丝冷入骨髓的杀机。
他们真心难以想象,如此一位平易近人的高贵公子,居然可以发出那么让人害怕的眼神。
幸好,于谦宝已经很是开心的笑了起来,好像在注脚刚才他们所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些酒醉的幻觉而已。
两个汉子也真喝了不少,也难以把一位如此好的公子哥们跟恐怖人物划上等号,所以嘛,也接受了自己刚才看见的真是一些幻觉。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
善良的人,通常会把世界所有发生的事儿往美好的轨迹发展,即使是偶尔发现黑暗的迹象,也会作出选择性的屏蔽。
而阴暗的人,却总是把事儿的趋向轨迹往最坏着处计算,就算是明明看见了善意的轨迹,他们也会不遗余力的加以扭曲。
两个汉子都是善良的人,所以,当于谦宝意识到杀机被他们无意之中发现之后,也没有如同平素的习惯把他们灭口而就地格杀。
也许,这些心境,在邂逅那个梦家的流氓三少之后才是有所改变的吧。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被三少毒害了么?
然而,于谦宝自己都知道,他已经很坏了,还可以,还能够再坏到哪里去呢?
所以,他不在乎,三少把他带的更坏。
****************
夜,深。
又下雪了。
孙家,的确是大户人家。
亭台楼榭,美轮美奂的。
虽然是深夜时分,庭院还稀稀落落的保留着一些气死风灯。
灯光之下,还居然有好几个身穿锦袍的彪形大汉来回巡逻。
孙府的大门老早已经关闭,因为孙家的老爷子孙河一向不喜客人夜间造访。
说的也是,有什么事儿不能大白天说呢,又不是开老鼠会,需要挑三更半夜聚会吗?
孙老爷子虽然不喜别人夜间探访,但是,他自个却喜欢深夜的静谧。在书房,泡一壶好茶,看一卷书,便是他认为最舒服的享受了。
这一夜,孙老爷子在看的,却不是书,而是一份协约。里面罗列的,是封家对于这次联姻背后的条条框框,嗯,现实说法,是需要互补提供或满足的条件。
婚姻,挂钩于利益的最大价值,这不难理解。
让孙老爷子眉头紧皱的是,封老板提出让他的家族走出这个小城镇,到京城发展——因为,京城的权力中心有孙家的人。
孙老爷子掩上协约,揉了揉太阳穴,轻轻低喃:“哎,如果是以前,或许不难办到。可是,现在,那边风云震荡,孙家,能不能保留京城的位置都难以肯定了......”
忽然,他深邃的眼睛猛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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