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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很年轻,但个头拔高,衣裳穿得很是随意,燕瑜被雪刺的眼睛发涩,只觉得眼前的人闪着光,半天瞧不清人脸,懵懵懂懂的朝人拜礼道歉。她的长相本就异于中原人,眉弓高而有锋棱,山根挺直,美得很有气概,如今长开了,五官愈发立体深邃,加之有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不去刻意的认,也可以不费力的想起来。彼时还是个病怏怏的小姑娘,现在已经可以堂堂正正的被称作少女了,美好的不可方物。
“噫,你是……”
这声音好听极了,操着一口流利的官话,清朗如金石。
只听他一顿,复又问道,“你诸位哥哥有谁来了么?”
燕瑜听得发愣,使劲眨巴了两下眼睛,来人的面容才在一片炫目的雪光中显现出来:五官清隽,眼下有一颗细小的红色泪痣,身子挺得很直,所以要垂着眼才能看自己,周身散着少年独有的蓬勃朝气,是一种十分熟稔的感觉。她认人不记得名字,傻看了半天,直到风吹得到处都咯吱咯吱响,凶猛的蹿进单薄的衣裳,冷得她打了哆嗦,才敷衍的回了话,“都没有来。”
“要吗?”那人指了指自己的斗篷,已经解了下来。
是江南绣法的成品,银缎滚着灰狸边,一侧绣满白梅,蕊心别出心裁,用金线绞成一簇,做工十分精细。
小公主讷讷接过,觉得面前的人似曾相识,斗篷也分外眼熟,两人交接的时候忽然又灵光一现,全都想了起来。她吓得手上一松,连连往后退,都语无伦次了,“你、你你……是、是是那个……杜衡!你怎么来这里的?”
这可是汤沐邑,他一个寻常商贾怎么就随随便便的进来了。燕瑜看到他都觉得了肋骨隐隐作痛,浑身的寒毛都倒竖起来,去年这个时候,她可是因为他吃了不少苦头,才一年,疼痛都还记忆犹新,怎么能不怕。
杜衡莫名其妙,自己把掉在地上的斗篷拣了起来,“我是走过来的。”他有点洁癖,掉地上的衣物也不打算要了,捡起来横搭在手臂上随意拍着,又接着问她,“你六哥一直都没有接到回信么?”
半晌没有听到人搭话,他才抬起头,眼前空空荡荡,徒留纷乱的一串脚印,哪儿还有人的影子。
杜衡很是郁结,自己折身回了府邸,随口问起门前接应的小厮,“我长得很可怕么?”
小厮是他从家中一路带来的,听到这话,瞪圆了一双眼去看他,不可思议道,“我的爷,您怎么出去一趟忽然问起这个了?您别信那些姑娘的话,都是变着法儿博您的青眼呢。”
他的这位主子,打生下来起就是极尽优渥,小半辈子过得顺风顺水平步青云,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尽招烂桃花。杜家世代从商,不论是否家财万贯,总归是低人一等,为了笼络扎根,官商结亲是惯例,不能说多么合宜,起码互惠互利,能各取所需。但是杜衡生得迟,家中排行老七,和六哥差了九岁,又生了一副极好的相貌,从前那些没能和杜家勾络上的人,全把主意打到了这老七身上。
要不怎么说他命好,杜家前面的兄弟姐妹都已经铺好了路,轮到他时只剩了享福,用不着出卖色相,家里人有捧着惯着,把这位爷养得不食人间烟火,这样一来,愈发的讨姑娘喜欢了——简直就是恶性循环。
杜衡并不认同他的话,那个狐谷次次看见自己都是一脸惊恐,她的眼睛太灵,骗不了人,不过这事也解释不清,吩咐人把斗篷扔了,又问道,“剑呢,匠人看过说什么?”
“早上传过话来了,一点没磕没碰,估摸着晚上就送回来了。”小厮捧着斗篷,左右为难,“您这太为难奴才了,这是夫人给您亲自挑的物件,奴才哪儿敢丢呀。”他抖了抖缎面,说油光水滑的,怎么就不要了呢。
话音刚落,啪地一声,有个什么东西从里头摔了下来。
杜衡知道是刚才那位掉下来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却是楚国的令牌。他自己有九曲回肠,把别人也想得十分不简单,心道不哼不哈的小姑娘,竟然能把这么贵重的东西弄过来,的确有几分本事。都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好奇心旺盛,什么事儿都想去掺上一脚,“换件披风,我要出去一趟。”
晋人那边的确热闹,热闹到……鸡飞狗跳。
偌大的宅子,回荡着田知远那一口纯正北方腔,“我求求您,您就是我祖宗!别过来,千万别过来!”
一个红色的身影贴过去,手里还提着壶酒,追得不亦乐乎,说话含含糊糊的,也听不清是什么。
楚翘就入过一次燕宫,还没上席就折回去了,不止杜衡,许多人甚至都不知道楚国来了位公主。这也算见好事,不然在这种诸侯汇聚的地方闹得鸡飞狗跳,传扬出去的后果不堪设想。杜衡也只当是这位公子爷的另类情/趣,走了一半又默默退出去了门外,转身往南边走去了。
走过一条甬道,他又顿住了,人家的腰牌在自己手上,想来也去不了楚府了。汤沐邑十分大,齐、晋、楚三家相邻占去了大半地方,一个人去找另一个人,若没一点头绪的去找,和大海捞针没什么区别。罢了,他把腰牌揣到袖笼里,有点迷惘了。这些日子他是入宫最勤的那个,宴席吃腻了,也就称病偷闲,没想到手头空了,反倒觉得无所事事。左右百无聊赖,回去吩咐人备马车,准备随意出去逛逛。
从前燕瑜是不太相信缘分这种事的,不过有一点她能肯定——杜衡这个人太晦气了。两个人的出身就有着天差地别,她本来就带着些偏见,加之屡屡被算计、波及,单单用言辞已经不足以让自己形容对他的感受了。
虽然自己先跑的确不对,可她跑不也是被他从前那位小情人吓的吗,再者说,诸位都是知书达理的人,他竟不认识拾金不昧那四个字吗?这下好了,楚翘的腰牌掉到他手里,好容易找到他住处,一问人去别处了,弄得她回也不回去,走也走不了,进退两难,只能在北风里像孤魂野鬼似的四处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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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很年轻,但个头拔高,衣裳穿得很是随意,燕瑜被雪刺的眼睛发涩,只觉得眼前的人闪着光,半天瞧不清人脸,懵懵懂懂的朝人拜礼道歉。她的长相本就异于中原人,眉弓高而有锋棱,山根挺直,美得很有气概,如今长开了,五官愈发立体深邃,加之有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不去刻意的认,也可以不费力的想起来。彼时还是个病怏怏的小姑娘,现在已经可以堂堂正正的被称作少女了,美好的不可方物。
“噫,你是……”
这声音好听极了,操着一口流利的官话,清朗如金石。
只听他一顿,复又问道,“你诸位哥哥有谁来了么?”
燕瑜听得发愣,使劲眨巴了两下眼睛,来人的面容才在一片炫目的雪光中显现出来:五官清隽,眼下有一颗细小的红色泪痣,身子挺得很直,所以要垂着眼才能看自己,周身散着少年独有的蓬勃朝气,是一种十分熟稔的感觉。她认人不记得名字,傻看了半天,直到风吹得到处都咯吱咯吱响,凶猛的蹿进单薄的衣裳,冷得她打了哆嗦,才敷衍的回了话,“都没有来。”
“要吗?”那人指了指自己的斗篷,已经解了下来。
是江南绣法的成品,银缎滚着灰狸边,一侧绣满白梅,蕊心别出心裁,用金线绞成一簇,做工十分精细。
小公主讷讷接过,觉得面前的人似曾相识,斗篷也分外眼熟,两人交接的时候忽然又灵光一现,全都想了起来。她吓得手上一松,连连往后退,都语无伦次了,“你、你你……是、是是那个……杜衡!你怎么来这里的?”
这可是汤沐邑,他一个寻常商贾怎么就随随便便的进来了。燕瑜看到他都觉得了肋骨隐隐作痛,浑身的寒毛都倒竖起来,去年这个时候,她可是因为他吃了不少苦头,才一年,疼痛都还记忆犹新,怎么能不怕。
杜衡莫名其妙,自己把掉在地上的斗篷拣了起来,“我是走过来的。”他有点洁癖,掉地上的衣物也不打算要了,捡起来横搭在手臂上随意拍着,又接着问她,“你六哥一直都没有接到回信么?”
半晌没有听到人搭话,他才抬起头,眼前空空荡荡,徒留纷乱的一串脚印,哪儿还有人的影子。
杜衡很是郁结,自己折身回了府邸,随口问起门前接应的小厮,“我长得很可怕么?”
小厮是他从家中一路带来的,听到这话,瞪圆了一双眼去看他,不可思议道,“我的爷,您怎么出去一趟忽然问起这个了?您别信那些姑娘的话,都是变着法儿博您的青眼呢。”
他的这位主子,打生下来起就是极尽优渥,小半辈子过得顺风顺水平步青云,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尽招烂桃花。杜家世代从商,不论是否家财万贯,总归是低人一等,为了笼络扎根,官商结亲是惯例,不能说多么合宜,起码互惠互利,能各取所需。但是杜衡生得迟,家中排行老七,和六哥差了九岁,又生了一副极好的相貌,从前那些没能和杜家勾络上的人,全把主意打到了这老七身上。
要不怎么说他命好,杜家前面的兄弟姐妹都已经铺好了路,轮到他时只剩了享福,用不着出卖色相,家里人有捧着惯着,把这位爷养得不食人间烟火,这样一来,愈发的讨姑娘喜欢了——简直就是恶性循环。
杜衡并不认同他的话,那个狐谷次次看见自己都是一脸惊恐,她的眼睛太灵,骗不了人,不过这事也解释不清,吩咐人把斗篷扔了,又问道,“剑呢,匠人看过说什么?”
“早上传过话来了,一点没磕没碰,估摸着晚上就送回来了。”小厮捧着斗篷,左右为难,“您这太为难奴才了,这是夫人给您亲自挑的物件,奴才哪儿敢丢呀。”他抖了抖缎面,说油光水滑的,怎么就不要了呢。
话音刚落,啪地一声,有个什么东西从里头摔了下来。
杜衡知道是刚才那位掉下来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却是楚国的令牌。他自己有九曲回肠,把别人也想得十分不简单,心道不哼不哈的小姑娘,竟然能把这么贵重的东西弄过来,的确有几分本事。都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好奇心旺盛,什么事儿都想去掺上一脚,“换件披风,我要出去一趟。”
晋人那边的确热闹,热闹到……鸡飞狗跳。
偌大的宅子,回荡着田知远那一口纯正北方腔,“我求求您,您就是我祖宗!别过来,千万别过来!”
一个红色的身影贴过去,手里还提着壶酒,追得不亦乐乎,说话含含糊糊的,也听不清是什么。
楚翘就入过一次燕宫,还没上席就折回去了,不止杜衡,许多人甚至都不知道楚国来了位公主。这也算见好事,不然在这种诸侯汇聚的地方闹得鸡飞狗跳,传扬出去的后果不堪设想。杜衡也只当是这位公子爷的另类情/趣,走了一半又默默退出去了门外,转身往南边走去了。
走过一条甬道,他又顿住了,人家的腰牌在自己手上,想来也去不了楚府了。汤沐邑十分大,齐、晋、楚三家相邻占去了大半地方,一个人去找另一个人,若没一点头绪的去找,和大海捞针没什么区别。罢了,他把腰牌揣到袖笼里,有点迷惘了。这些日子他是入宫最勤的那个,宴席吃腻了,也就称病偷闲,没想到手头空了,反倒觉得无所事事。左右百无聊赖,回去吩咐人备马车,准备随意出去逛逛。
从前燕瑜是不太相信缘分这种事的,不过有一点她能肯定——杜衡这个人太晦气了。两个人的出身就有着天差地别,她本来就带着些偏见,加之屡屡被算计、波及,单单用言辞已经不足以让自己形容对他的感受了。
虽然自己先跑的确不对,可她跑不也是被他从前那位小情人吓的吗,再者说,诸位都是知书达理的人,他竟不认识拾金不昧那四个字吗?这下好了,楚翘的腰牌掉到他手里,好容易找到他住处,一问人去别处了,弄得她回也不回去,走也走不了,进退两难,只能在北风里像孤魂野鬼似的四处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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