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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郑有风家里阿姨手艺不错,虽然都是家常菜,但是味道还算好。她因为受了伤,吃得比较清淡,也正好合了她眼下的胃口。
当然不可能是八宝鸭宋嫂鱼羹这样的大菜了,不过大概是为了满足她的口味,还是做了个鱼片汤,下面放的石膏豆腐,咬一口满满的汤汁,非常可口。
陆苳笙吃了没多少就吃不下了,她的胃口一直不太好,郑有风看了她一眼,说道,“你要节约也不是这个节约方法。”身上细骨伶仃的,带着几分跟年纪不符合的稚弱,加上平常她保养得好,跟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别。
哦,二十几岁,她本来就是小姑娘。
陆苳笙笑了笑没说话。他们两个吃完饭,郑有风把饭盒拿去洗了。难为他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从来都是三催四请,现在到了陆苳笙面前,居然还能洗个碗。
他一边洗碗一边就在想,陆苳笙这丫头,还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啊。
等到他走了,陆苳笙自己起来换好衣服,去办了出院手续。她本来就没什么问题,全是因为失血过多被送来的,现在液也输了,药也开了,她实在没道理再住在这里。
郑有风洗好碗回来,病房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看到那张平整的病床,他的心突然没有由来地往下掉。
吃完就走人,招呼都不打,这是什么毛病?
除了对她做事情不厚道有些愤怒之外,郑有风还感觉到了一阵哀怨。
他刚才啊,就差掏心掏肺摆出来跟陆苳笙讲话了。可是之前还好好的,两个人一起吃了饭,没想到就是洗个碗的功夫,回来她人就不见了。陆苳笙这个人,是疑心太重还是只是不肯信他?虽然前者看起来比后者稍微能让他容易接受一点儿,但是相较而言,他宁愿陆苳笙是对他太防备。
看吧,不知不觉间,他以为不过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动心了,但是转眼间就已经发酵成了这样大。
郑有风站在病房门口,一时半会儿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可能是这辈子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他不习惯;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被人这样拒绝心里难堪,过不去那个坎儿。总之他那颗玻璃心一时间百转千回,早已经弯成了一个玻璃管子,全身上下的理智都在嘲笑他:叫你相信她!叫你有希望!你明知道她是个满嘴谎话的人!活该!
可是,纵然再多理智,面对感情的时候,他仅剩下的那点儿情感还在可怜地挣扎着。他想告诉那些不停上窜的小崽子,不是,陆苳笙不是这样的人!她虽然游戏人间,到处留情,但她分得清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她既然之前没有拒绝,那就肯定不会不辞而别。
然而,他的理智笑得更加猖狂:那人呢?你说她千好万好,不会不辞而别,那人呢?你能说说她人去哪儿了吗?
郑有风那点儿可怜的感情瞬间在这样的事实面前萎靡了下来。
是啊,她人呢?
“你在这里干什么?”身后传来陆苳笙的声音,郑有风猛地一震,几乎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连忙不动声色地抹了抹眼睛,转过头埋怨她,“你去哪儿了?”
陆苳笙不知道郑有风为什么突然间就恼了,但是你说他在生气吧,好像也不是。反正就是又羞又恼又在生气,感情太多,一时半会儿让陆苳笙有点儿分析不过来。
她看到郑有风手上提的那两个饭盒,知道今天中午吃人家嘴短,郑有风生气多半是因为大少爷在家从来没有洗过碗,这会儿不开心呢,于是决定大方地不跟他计较,脸上越发和颜悦色起来,“我出院,办手续去了。在底下等了你好久你都没来,我怕你找不到,上来看看。”
胡说!找不到人有什么好害怕的!动不动就蹬鼻子上脸,给自己脸上贴金,她脸皮能再厚一点儿吗?小姑娘年纪轻轻,学什么不好非要学人家脸皮厚!
脸皮厚如城墙的郑有风羞恼地瞪了她一眼,把自己那点儿不安的情绪死死地压住,轻哼了一声,一把拉起她的手,往外面走去,“手续都办妥了吗?还有没有什么落下的?”
陆苳笙隐约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心里觉得有些好笑,这人看起来快三十了,没想到这么幼稚。她心头泛起微微的感慨,好像小浪花一样,让原本平静无波的心情多了点儿涟漪。然而这浪花非常小,转眼间便又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陆苳笙乖乖由郑有风牵着,跟着他一起到了停车的地方。她那车子烂得早已经不能上路了,现在只能蹭郑有风的车。
他的车可比他人糙多了,陆苳笙嫌弃地看了一眼,没有立刻上去,仿佛是在思考这辆车和她现在这幅形象匹不匹配。郑有风都上车了,一回头看到她还没动,他对此人的尿性摸得差不多了,见她皱着那双好看的眉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十分糟心地叹了口气。就冲她这嫌三嫌四的样子,他真想把早上跟她说的话吃回来。
然而话已经说出了,如同泼出去的水一样收不回来了,郑有风只能自认倒霉,碰上这么个绣花枕头。伸出手来,“车不好,但车夫好。好车多得是,但是像我这样英俊貌美的青年可就仅此一个。不亏你。”
他损人的时候还不忘把自己夸一顿,陆苳笙顿时有点儿哭笑不得。最终还是伸出手,任他把自己拉了上去。
车子开了出去,车厢当中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陆苳笙把头靠在车窗上,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向被跳蚤附身的郑有风这会儿难得安静,他居然也没有觉得眼下这种场面尴尬,反而有点儿享受这种宁静的时刻。
他本来就是个喧闹的性子,身边安静的时候恐怕也只有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待着那会儿。而陆苳笙,她就好像是把整座城市的喧闹穿在了身上一样,到哪儿都是一副灯红酒绿的纸醉金迷。眼角眉梢都浮现着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浮华和靡丽。这样的人,自然也是没有多少安静的时候的。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觉得难得。
车子开出去老远,郑有风才像是反应过来了一样,问她,“你今天晚上打算吃什么?”
正沉浸在自己思绪当中的陆苳笙抬起眉头看了他一眼,想了想,有了个比较。
郑有风......应该是她接触过的这么多有意向跟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的年轻男士当中,最接地气的一个了。
中午才吃完,又要想晚上吃什么。他当自己是猪吗?
陆苳笙回忆了一下自己刚才吃饭时的样子,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依旧是斯斯文文,赏心悦目,随便一截就能拿去当桌面的模样,不至于会让郑有风认为,她是饿太厉害了啊。
她没说话,郑有风却想到别处去了,轻咳了一声,不太自然地说道,“要不然晚上去我家吧。”说完他找了一个听上去十分光明正大的理由,“你手上不是受伤了吗?”
陆苳笙听了他这样等同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理由,眼角浮现出几丝笑意,目光在他身上转了转,一副要把他看穿的样子,弄得郑有风就差捂胸大叫。
直到他不自在够了,陆苳笙估摸着他的那个临界点,才把饿狼一样的模样收回来,漫不经心地说道,“郑警官,吃了你一顿饭就要把人往家里领,你这手也太快了吧?”
郑有风就知道她满嘴跑火车,没一句正常的。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努力用一副满不在乎、漫不经心的样子把他的那点儿心思给掩藏下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面前坐着的是个千年老妖精,知道她道行高深,郑有风哪怕是跟她说句闲话,都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让她窥到一点儿蛛丝马迹。原本他就压不住这人,真要让她瞧出点儿什么来,那往后岂不是都要拜服在她脚下吗?
他眼睛盯着面前的路,看也不看陆苳笙一眼,好像那边的女妖精对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吸引力,一语双关地跟陆苳笙开了个黄腔,“手不快。毕竟这方面的实战经验少。”
这地方都还能拿出来炫耀一番,这人也真是幼稚得没边儿了。陆苳笙轻笑了一声,正要回答,手边电话却响了起来。
她打开一看,是刘洋给她发的一条微信,问她是不是住院了,严不严重。她看了只是一笑,有些人,哪怕是追女孩儿也舍不得下本钱,这种无关紧要的话,也亏他问得出口。有的时候,寒暄不到位,反而让人厌烦。真要关心一个人,就算知道消息的时间晚,也早已经连忙赶来医院了,何必要... -->>
第三十二章
郑有风家里阿姨手艺不错,虽然都是家常菜,但是味道还算好。她因为受了伤,吃得比较清淡,也正好合了她眼下的胃口。
当然不可能是八宝鸭宋嫂鱼羹这样的大菜了,不过大概是为了满足她的口味,还是做了个鱼片汤,下面放的石膏豆腐,咬一口满满的汤汁,非常可口。
陆苳笙吃了没多少就吃不下了,她的胃口一直不太好,郑有风看了她一眼,说道,“你要节约也不是这个节约方法。”身上细骨伶仃的,带着几分跟年纪不符合的稚弱,加上平常她保养得好,跟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别。
哦,二十几岁,她本来就是小姑娘。
陆苳笙笑了笑没说话。他们两个吃完饭,郑有风把饭盒拿去洗了。难为他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从来都是三催四请,现在到了陆苳笙面前,居然还能洗个碗。
他一边洗碗一边就在想,陆苳笙这丫头,还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啊。
等到他走了,陆苳笙自己起来换好衣服,去办了出院手续。她本来就没什么问题,全是因为失血过多被送来的,现在液也输了,药也开了,她实在没道理再住在这里。
郑有风洗好碗回来,病房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看到那张平整的病床,他的心突然没有由来地往下掉。
吃完就走人,招呼都不打,这是什么毛病?
除了对她做事情不厚道有些愤怒之外,郑有风还感觉到了一阵哀怨。
他刚才啊,就差掏心掏肺摆出来跟陆苳笙讲话了。可是之前还好好的,两个人一起吃了饭,没想到就是洗个碗的功夫,回来她人就不见了。陆苳笙这个人,是疑心太重还是只是不肯信他?虽然前者看起来比后者稍微能让他容易接受一点儿,但是相较而言,他宁愿陆苳笙是对他太防备。
看吧,不知不觉间,他以为不过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动心了,但是转眼间就已经发酵成了这样大。
郑有风站在病房门口,一时半会儿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可能是这辈子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他不习惯;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被人这样拒绝心里难堪,过不去那个坎儿。总之他那颗玻璃心一时间百转千回,早已经弯成了一个玻璃管子,全身上下的理智都在嘲笑他:叫你相信她!叫你有希望!你明知道她是个满嘴谎话的人!活该!
可是,纵然再多理智,面对感情的时候,他仅剩下的那点儿情感还在可怜地挣扎着。他想告诉那些不停上窜的小崽子,不是,陆苳笙不是这样的人!她虽然游戏人间,到处留情,但她分得清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她既然之前没有拒绝,那就肯定不会不辞而别。
然而,他的理智笑得更加猖狂:那人呢?你说她千好万好,不会不辞而别,那人呢?你能说说她人去哪儿了吗?
郑有风那点儿可怜的感情瞬间在这样的事实面前萎靡了下来。
是啊,她人呢?
“你在这里干什么?”身后传来陆苳笙的声音,郑有风猛地一震,几乎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连忙不动声色地抹了抹眼睛,转过头埋怨她,“你去哪儿了?”
陆苳笙不知道郑有风为什么突然间就恼了,但是你说他在生气吧,好像也不是。反正就是又羞又恼又在生气,感情太多,一时半会儿让陆苳笙有点儿分析不过来。
她看到郑有风手上提的那两个饭盒,知道今天中午吃人家嘴短,郑有风生气多半是因为大少爷在家从来没有洗过碗,这会儿不开心呢,于是决定大方地不跟他计较,脸上越发和颜悦色起来,“我出院,办手续去了。在底下等了你好久你都没来,我怕你找不到,上来看看。”
胡说!找不到人有什么好害怕的!动不动就蹬鼻子上脸,给自己脸上贴金,她脸皮能再厚一点儿吗?小姑娘年纪轻轻,学什么不好非要学人家脸皮厚!
脸皮厚如城墙的郑有风羞恼地瞪了她一眼,把自己那点儿不安的情绪死死地压住,轻哼了一声,一把拉起她的手,往外面走去,“手续都办妥了吗?还有没有什么落下的?”
陆苳笙隐约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心里觉得有些好笑,这人看起来快三十了,没想到这么幼稚。她心头泛起微微的感慨,好像小浪花一样,让原本平静无波的心情多了点儿涟漪。然而这浪花非常小,转眼间便又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陆苳笙乖乖由郑有风牵着,跟着他一起到了停车的地方。她那车子烂得早已经不能上路了,现在只能蹭郑有风的车。
他的车可比他人糙多了,陆苳笙嫌弃地看了一眼,没有立刻上去,仿佛是在思考这辆车和她现在这幅形象匹不匹配。郑有风都上车了,一回头看到她还没动,他对此人的尿性摸得差不多了,见她皱着那双好看的眉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十分糟心地叹了口气。就冲她这嫌三嫌四的样子,他真想把早上跟她说的话吃回来。
然而话已经说出了,如同泼出去的水一样收不回来了,郑有风只能自认倒霉,碰上这么个绣花枕头。伸出手来,“车不好,但车夫好。好车多得是,但是像我这样英俊貌美的青年可就仅此一个。不亏你。”
他损人的时候还不忘把自己夸一顿,陆苳笙顿时有点儿哭笑不得。最终还是伸出手,任他把自己拉了上去。
车子开了出去,车厢当中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陆苳笙把头靠在车窗上,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向被跳蚤附身的郑有风这会儿难得安静,他居然也没有觉得眼下这种场面尴尬,反而有点儿享受这种宁静的时刻。
他本来就是个喧闹的性子,身边安静的时候恐怕也只有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待着那会儿。而陆苳笙,她就好像是把整座城市的喧闹穿在了身上一样,到哪儿都是一副灯红酒绿的纸醉金迷。眼角眉梢都浮现着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的浮华和靡丽。这样的人,自然也是没有多少安静的时候的。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觉得难得。
车子开出去老远,郑有风才像是反应过来了一样,问她,“你今天晚上打算吃什么?”
正沉浸在自己思绪当中的陆苳笙抬起眉头看了他一眼,想了想,有了个比较。
郑有风......应该是她接触过的这么多有意向跟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的年轻男士当中,最接地气的一个了。
中午才吃完,又要想晚上吃什么。他当自己是猪吗?
陆苳笙回忆了一下自己刚才吃饭时的样子,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依旧是斯斯文文,赏心悦目,随便一截就能拿去当桌面的模样,不至于会让郑有风认为,她是饿太厉害了啊。
她没说话,郑有风却想到别处去了,轻咳了一声,不太自然地说道,“要不然晚上去我家吧。”说完他找了一个听上去十分光明正大的理由,“你手上不是受伤了吗?”
陆苳笙听了他这样等同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理由,眼角浮现出几丝笑意,目光在他身上转了转,一副要把他看穿的样子,弄得郑有风就差捂胸大叫。
直到他不自在够了,陆苳笙估摸着他的那个临界点,才把饿狼一样的模样收回来,漫不经心地说道,“郑警官,吃了你一顿饭就要把人往家里领,你这手也太快了吧?”
郑有风就知道她满嘴跑火车,没一句正常的。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努力用一副满不在乎、漫不经心的样子把他的那点儿心思给掩藏下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面前坐着的是个千年老妖精,知道她道行高深,郑有风哪怕是跟她说句闲话,都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让她窥到一点儿蛛丝马迹。原本他就压不住这人,真要让她瞧出点儿什么来,那往后岂不是都要拜服在她脚下吗?
他眼睛盯着面前的路,看也不看陆苳笙一眼,好像那边的女妖精对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吸引力,一语双关地跟陆苳笙开了个黄腔,“手不快。毕竟这方面的实战经验少。”
这地方都还能拿出来炫耀一番,这人也真是幼稚得没边儿了。陆苳笙轻笑了一声,正要回答,手边电话却响了起来。
她打开一看,是刘洋给她发的一条微信,问她是不是住院了,严不严重。她看了只是一笑,有些人,哪怕是追女孩儿也舍不得下本钱,这种无关紧要的话,也亏他问得出口。有的时候,寒暄不到位,反而让人厌烦。真要关心一个人,就算知道消息的时间晚,也早已经连忙赶来医院了,何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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