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白云苍狗世间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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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有时候,感情如同附骨之毒、入心之蛊,若要除去,只有一死。曾经那么深的念想,那么多的付出,那么痴的守候,怎么可能因为一句无心而出的话、一些无关紧要的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就湮灭。
爱一个人,很苦。因为,他不爱你。所以你是蝼蚁,是草芥,是永远无关紧要的外人,就算再怎么挣扎,再如何坚持,也终究是徒劳一场,你,不过是毫不起眼的、卑微低下的外门弟子。
再怎么爱,也不过是你一个人的执念罢了。
可是,执念之所以称为执念,是因为知道那是错的,是没有结果的,也依然不肯放下,哪怕遍体鳞伤,哪怕粉身碎骨,哪怕你不爱我。
就像叶尽欢,哪怕沐余生不爱他,甚至厌弃他,嫌恶他,他也爱他。就算过去了七年,他们再未见过,他也爱他。
对于修仙之人来说,七年,真的太短了,可是对于叶尽欢来说,这七年,没有沐余生,真的好漫长好漫长,比一辈子还漫长,漫长到让人痛苦,让人绝望,让人想了此一生。
我一直遵守约定,不再踏入无名宗一步,也不再出现在你面前,不成想,有生之年还能再看到你,真好。
叶尽欢感到双眼酸痛,嘴唇发颤。他扯起嘴角一笑,转身将自己淹没在人群之中。
街那边的沐余生像是感觉到了什么,放眼在拥挤的人群扫了一下,却并未有任何发现,便收回了巡视的目光。
沐余生身后跟了个生得有些黑的男子,戴了个银色的面具,只遮了半边,另一半脸看着挺清秀的,满脸的庄重严肃,看着不讨喜得很。他左手捏了把剑,右手正牵着一个俊俏的蓝衣小哥。
那俊俏小哥紧紧地抓着他,生怕丢了似的。
龙阳之好算不得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可这么露骨的,并不多见。好些胆大的姑娘家在一旁叽叽喳喳地交谈着,如此俊的小哥,配这么一个黑面神,怪可惜哩!
若不细细观察,定不会有人发现那小哥是个瞎子。那眼珠子还在一转一转地,不就是在看人看路么,怎么可能是瞎的?可他就是瞎的,天生就是瞎的,什么是红的,什么是绿的,什么是紫的,他都不知道,因为没见过,所以不懂什么是颜色。
“莫择,这里好热闹。”东里晚说道,扶着莫择的手缓慢前行。
那黑面的莫择听到他的这么说,难看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些。无名宗位于云城华越山之上,远离喧闹的尘世,山底几百里之内,莫说这样的闹市了,就是连普通的茶棚也看不到一个。东里爱热闹,这儿人多,难免兴奋。
“嗯,人多。”
说罢,护着他跟着沐余生在人潮中穿梭。
沐余生一行人乃是奉命下山。近一个月来,云城城内发生了多起命案。若是寻常的案子,还用不着他们出马,只因那些人死得着实蹊跷,身首分家,挖心开腹,左手手指不知所踪,地上、门上、窗上全是殷红色的血,还冒着丝丝热气,被血浸着的头颅上,目眦尽裂,两个眼珠子布满血丝,像是要瞪出来一般。死的人是越来越多,官府走投无路,无奈之下才求上无名宗。
挖心开腹,鲜血祭奠,让人看到自己是如何死去而无能为力,因着怀着冲天的怨恨,死后化为恶灵,然后被吞噬,这不是血祭是什么?
敢在无名宗眼皮子底下动手,这可是□□裸的挑衅。宗主吴云子当即派四路人马下山追查此事。奈何半月已过,未有一点进展,风平浪静的,连死人都没看到一个。
沐余生他们一队本是五人,可就在三日前有两人突然不见了。三人顿时大惊,却是无处寻人,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不料今早收到了那两人的灵符传音,说是被人引了出来,困在了南镇。那灵符应是受了损,刚听到南镇二字就突然中断了。
三人赶到南镇,仍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叶尽欢挑了条无人的巷子走,这巷子很是偏僻,颇为冷寂,白日里都不会有多少人会走,此刻更是伸手不见五指,黑暗可怖,冷气直往衣服里钻,瘆人得很。
叶尽欢有些心不在焉的,低着头,魂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真的太静了,静得有些不正常。就算没人来,但巷子过去的那条街可是人声鼎沸,虽然隔得有些远,可没理由一点声音都听不到。除非......
叶尽欢猛的反应过来,怪不得那人会出现在这里。
竟然会走进别人的阵法里,真是在这小地方呆得久了,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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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有时候,感情如同附骨之毒、入心之蛊,若要除去,只有一死。曾经那么深的念想,那么多的付出,那么痴的守候,怎么可能因为一句无心而出的话、一些无关紧要的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就湮灭。
爱一个人,很苦。因为,他不爱你。所以你是蝼蚁,是草芥,是永远无关紧要的外人,就算再怎么挣扎,再如何坚持,也终究是徒劳一场,你,不过是毫不起眼的、卑微低下的外门弟子。
再怎么爱,也不过是你一个人的执念罢了。
可是,执念之所以称为执念,是因为知道那是错的,是没有结果的,也依然不肯放下,哪怕遍体鳞伤,哪怕粉身碎骨,哪怕你不爱我。
就像叶尽欢,哪怕沐余生不爱他,甚至厌弃他,嫌恶他,他也爱他。就算过去了七年,他们再未见过,他也爱他。
对于修仙之人来说,七年,真的太短了,可是对于叶尽欢来说,这七年,没有沐余生,真的好漫长好漫长,比一辈子还漫长,漫长到让人痛苦,让人绝望,让人想了此一生。
我一直遵守约定,不再踏入无名宗一步,也不再出现在你面前,不成想,有生之年还能再看到你,真好。
叶尽欢感到双眼酸痛,嘴唇发颤。他扯起嘴角一笑,转身将自己淹没在人群之中。
街那边的沐余生像是感觉到了什么,放眼在拥挤的人群扫了一下,却并未有任何发现,便收回了巡视的目光。
沐余生身后跟了个生得有些黑的男子,戴了个银色的面具,只遮了半边,另一半脸看着挺清秀的,满脸的庄重严肃,看着不讨喜得很。他左手捏了把剑,右手正牵着一个俊俏的蓝衣小哥。
那俊俏小哥紧紧地抓着他,生怕丢了似的。
龙阳之好算不得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可这么露骨的,并不多见。好些胆大的姑娘家在一旁叽叽喳喳地交谈着,如此俊的小哥,配这么一个黑面神,怪可惜哩!
若不细细观察,定不会有人发现那小哥是个瞎子。那眼珠子还在一转一转地,不就是在看人看路么,怎么可能是瞎的?可他就是瞎的,天生就是瞎的,什么是红的,什么是绿的,什么是紫的,他都不知道,因为没见过,所以不懂什么是颜色。
“莫择,这里好热闹。”东里晚说道,扶着莫择的手缓慢前行。
那黑面的莫择听到他的这么说,难看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些。无名宗位于云城华越山之上,远离喧闹的尘世,山底几百里之内,莫说这样的闹市了,就是连普通的茶棚也看不到一个。东里爱热闹,这儿人多,难免兴奋。
“嗯,人多。”
说罢,护着他跟着沐余生在人潮中穿梭。
沐余生一行人乃是奉命下山。近一个月来,云城城内发生了多起命案。若是寻常的案子,还用不着他们出马,只因那些人死得着实蹊跷,身首分家,挖心开腹,左手手指不知所踪,地上、门上、窗上全是殷红色的血,还冒着丝丝热气,被血浸着的头颅上,目眦尽裂,两个眼珠子布满血丝,像是要瞪出来一般。死的人是越来越多,官府走投无路,无奈之下才求上无名宗。
挖心开腹,鲜血祭奠,让人看到自己是如何死去而无能为力,因着怀着冲天的怨恨,死后化为恶灵,然后被吞噬,这不是血祭是什么?
敢在无名宗眼皮子底下动手,这可是□□裸的挑衅。宗主吴云子当即派四路人马下山追查此事。奈何半月已过,未有一点进展,风平浪静的,连死人都没看到一个。
沐余生他们一队本是五人,可就在三日前有两人突然不见了。三人顿时大惊,却是无处寻人,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不料今早收到了那两人的灵符传音,说是被人引了出来,困在了南镇。那灵符应是受了损,刚听到南镇二字就突然中断了。
三人赶到南镇,仍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叶尽欢挑了条无人的巷子走,这巷子很是偏僻,颇为冷寂,白日里都不会有多少人会走,此刻更是伸手不见五指,黑暗可怖,冷气直往衣服里钻,瘆人得很。
叶尽欢有些心不在焉的,低着头,魂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真的太静了,静得有些不正常。就算没人来,但巷子过去的那条街可是人声鼎沸,虽然隔得有些远,可没理由一点声音都听不到。除非......
叶尽欢猛的反应过来,怪不得那人会出现在这里。
竟然会走进别人的阵法里,真是在这小地方呆得久了,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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