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独角兽和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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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动,十人动,这些人本来就是热衷起哄不爱动脑的人,何况面对的是一群一看就知道贫苦无依的妇孺儿童,又有那些因为看到穷苦的弱者被欺负而兴高采烈的女孩们在后面加油鼓劲,“关爱拯救妇女联合会”的男性成员们立即把准备给圣西娜上供的缫丝厂小女工们围了个水泄不通,向这些漂泊异乡挣扎求生的人们起劲地斥骂着,“不守妇道的小娘皮!”“赶快滚回家去!”“家庭才是你们的归宿!”
红发的前修女格拉瑞尔抱着盛了酒的酒壶踏出酒店的一刹那,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无法无天、仗势欺人的情形。
要是换成她刚刚参加新政府工作的那会儿,她大概会把酒壶连酒带壶地往领头的那个瘦子脑袋上一扣,然后激愤地、结结巴巴地和他们理论,不过她现在已经参加工作多年,不再是那个刚刚从女修道院的牢笼里脱离出来急于改变世界的女孩了(好吧有时候还是会激动)对百姓们的情形也了解了一些,知道怀里的这壶酒是未满工作年龄的女孩们怎样地省吃俭用积攒和凑起来的钱买的了,所以她没有上前动手,而是从怀里掏出一个哨子,竭尽全力地吹了起来。
“有哨声!”从旁边的一条街道路过、装扮华丽准备去参加圣西娜节的一支政府工作人员立即闻哨赶来,要看看出了什么事情,其中冲在最前面的就是前女王陛下侍从女官。现临时见习法官艾米丽。
她当日穿着的是双排银扣的黑呢长外套,内着白色绸衫,领饰一枚银质独角兽雕像。腰系黑色皮制腰带,腰带上挂着一把银柄黑色鲨鱼皮鞘的短剑,下配黑色长裤和短靴,披肩金发以一条黑色绸带在脑后束起,一身银黑装扮,正是女王陛下新设计的法官制服——严格来说她虽然有学习和向同族普及法律的历史,还远远不够格穿这套——但是节日的时候会有很多有钱的人和外国的商人来观看。正是打广告的大好时机——裁缝业怎么能放过这样一个俊俏的模特儿呢——于是,她就以临时见习法官的身份穿上了正式法官的制服。骑着马领着众法庭工作人员一起前往中心广场参加圣西娜节日的庆祝仪式。
当她看到正在发生的是什么事情的时候,她的两眼因为愤怒而发亮:“住手!你们这样做是违反法律的!”
彼时,她的同伴们因为没有马落后她一步,她独自一人面对着这群狂徒。
但是。她的动作比她的语言更快。
第一个被她的马撞飞的是那个声称如果他是国王就要制定女人全部回家法律的年轻人,然后她一夹马身,顺势用带鞘的剑狠狠地往已经看清了形式但还没来得及退开的瘦子头上敲了下去,打得他抱着脑袋滚到了一边,然后剑鞘转了一个方向,不偏不倚地带着它上面那些尖锐的银质装饰物拍到了第三个家伙的脸上——这个海盗的女儿,就像她父亲当年教导她的那样,在以少对多的情况下,要么不打人。要么出手就往死里打——而这帮乌合之众,也果然如她父亲所料那样,被她的气势吓到。纷纷拔腿落荒而逃。
“呜呜呜,你怎么可以打人?我要去告你!”当其他法庭工作人员陆续赶到,开始安抚被吓到的哈蒂小姐等人的时候,瘦子恢复了一点神智,开始哭诉起来。
“告我?我就是法官。”艾米丽骑在马上,一手叉腰一手抡短剑。威风凛凛,根本就没把对方的威胁放在眼里。毕竟,她常年跟随那个无恶不作、xx不如的大魔王陛下,对“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句话可以说是倒背如流了——二十一世纪的某些法律人士热衷宣传“法律是神圣的”“不管多么荒谬的法律,百姓都必须服从”,但是大魔王陛下可从来不觉得多用一根少用一根指头画十字就要烧死、被强奸要用石头砸死的法律有啥神圣和必须服从的地方——相反,一个*的男权社会,制定出“被强奸都是女人的错,应该把这个女人用石头砸死”的法律并在现代社会执行,正充分说明了法律是怎样充当统治者的工具的。
大魔王不但是如此认知的,也是这样干的——当她刚刚穿越过来,还是教会的被统治阶级的时候,她对“斋期不许吃肉”瞪了好多回眼睛,当她打了翻身仗之后,哼哼,谁不买她家主教收了开光费的斋期猪肉,哼哼。
在这样一个*霸道不知道神圣的、专门对罪犯仁慈的法律为何物的大魔王身边呆久了,耳濡目染的结果,再加上以前的海盗家风,艾米丽对于自己多才多劳,又当法官又当执法官的身份一点都不介意,至于被她抽得满地乱滚的瘦子等人,用下巴看他们已经是看在他们还是纽斯特里亚人的份上了。
话说回来,有一个那样的海盗爹,又跟着这样一个魔王陛下,身边不是屠夫出身的主教,就是整天忙着算计人的参谋长,艾米丽要是讲究起教条来,那才叫不可思议呢。
当天伤得最重的,却不是瘦子等三个首当其冲,被海盗之女杀鸡儆猴的倒霉蛋,而是两个刚才还跟着起哄,要“打杀那些贱女人”的女孩,逃跑的乌合之众慌不择路撞倒了她们,一个接一个地从她们的身上踩踏而去,使得她们伤得着实不轻。
艾米丽对于“慌不择路”的说法很是不屑:“我的马都知道不踩人。”的确,她的马都会跳过障碍物,而这条街道,也没有狭窄到那些人必须靠撞倒践踏这些女孩才能逃跑的地步。
但是,在那些呼喊着“女人应该全部回家”却丝毫不考虑她们回家后失去收入后如何维持生计的人的心里,女人算是人吗?
显然是不算的。
连她们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人看,又怎么能指望别人把她们当人看呢?(未完待续)
一人动,十人动,这些人本来就是热衷起哄不爱动脑的人,何况面对的是一群一看就知道贫苦无依的妇孺儿童,又有那些因为看到穷苦的弱者被欺负而兴高采烈的女孩们在后面加油鼓劲,“关爱拯救妇女联合会”的男性成员们立即把准备给圣西娜上供的缫丝厂小女工们围了个水泄不通,向这些漂泊异乡挣扎求生的人们起劲地斥骂着,“不守妇道的小娘皮!”“赶快滚回家去!”“家庭才是你们的归宿!”
红发的前修女格拉瑞尔抱着盛了酒的酒壶踏出酒店的一刹那,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无法无天、仗势欺人的情形。
要是换成她刚刚参加新政府工作的那会儿,她大概会把酒壶连酒带壶地往领头的那个瘦子脑袋上一扣,然后激愤地、结结巴巴地和他们理论,不过她现在已经参加工作多年,不再是那个刚刚从女修道院的牢笼里脱离出来急于改变世界的女孩了(好吧有时候还是会激动)对百姓们的情形也了解了一些,知道怀里的这壶酒是未满工作年龄的女孩们怎样地省吃俭用积攒和凑起来的钱买的了,所以她没有上前动手,而是从怀里掏出一个哨子,竭尽全力地吹了起来。
“有哨声!”从旁边的一条街道路过、装扮华丽准备去参加圣西娜节的一支政府工作人员立即闻哨赶来,要看看出了什么事情,其中冲在最前面的就是前女王陛下侍从女官。现临时见习法官艾米丽。
她当日穿着的是双排银扣的黑呢长外套,内着白色绸衫,领饰一枚银质独角兽雕像。腰系黑色皮制腰带,腰带上挂着一把银柄黑色鲨鱼皮鞘的短剑,下配黑色长裤和短靴,披肩金发以一条黑色绸带在脑后束起,一身银黑装扮,正是女王陛下新设计的法官制服——严格来说她虽然有学习和向同族普及法律的历史,还远远不够格穿这套——但是节日的时候会有很多有钱的人和外国的商人来观看。正是打广告的大好时机——裁缝业怎么能放过这样一个俊俏的模特儿呢——于是,她就以临时见习法官的身份穿上了正式法官的制服。骑着马领着众法庭工作人员一起前往中心广场参加圣西娜节日的庆祝仪式。
当她看到正在发生的是什么事情的时候,她的两眼因为愤怒而发亮:“住手!你们这样做是违反法律的!”
彼时,她的同伴们因为没有马落后她一步,她独自一人面对着这群狂徒。
但是。她的动作比她的语言更快。
第一个被她的马撞飞的是那个声称如果他是国王就要制定女人全部回家法律的年轻人,然后她一夹马身,顺势用带鞘的剑狠狠地往已经看清了形式但还没来得及退开的瘦子头上敲了下去,打得他抱着脑袋滚到了一边,然后剑鞘转了一个方向,不偏不倚地带着它上面那些尖锐的银质装饰物拍到了第三个家伙的脸上——这个海盗的女儿,就像她父亲当年教导她的那样,在以少对多的情况下,要么不打人。要么出手就往死里打——而这帮乌合之众,也果然如她父亲所料那样,被她的气势吓到。纷纷拔腿落荒而逃。
“呜呜呜,你怎么可以打人?我要去告你!”当其他法庭工作人员陆续赶到,开始安抚被吓到的哈蒂小姐等人的时候,瘦子恢复了一点神智,开始哭诉起来。
“告我?我就是法官。”艾米丽骑在马上,一手叉腰一手抡短剑。威风凛凛,根本就没把对方的威胁放在眼里。毕竟,她常年跟随那个无恶不作、xx不如的大魔王陛下,对“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句话可以说是倒背如流了——二十一世纪的某些法律人士热衷宣传“法律是神圣的”“不管多么荒谬的法律,百姓都必须服从”,但是大魔王陛下可从来不觉得多用一根少用一根指头画十字就要烧死、被强奸要用石头砸死的法律有啥神圣和必须服从的地方——相反,一个*的男权社会,制定出“被强奸都是女人的错,应该把这个女人用石头砸死”的法律并在现代社会执行,正充分说明了法律是怎样充当统治者的工具的。
大魔王不但是如此认知的,也是这样干的——当她刚刚穿越过来,还是教会的被统治阶级的时候,她对“斋期不许吃肉”瞪了好多回眼睛,当她打了翻身仗之后,哼哼,谁不买她家主教收了开光费的斋期猪肉,哼哼。
在这样一个*霸道不知道神圣的、专门对罪犯仁慈的法律为何物的大魔王身边呆久了,耳濡目染的结果,再加上以前的海盗家风,艾米丽对于自己多才多劳,又当法官又当执法官的身份一点都不介意,至于被她抽得满地乱滚的瘦子等人,用下巴看他们已经是看在他们还是纽斯特里亚人的份上了。
话说回来,有一个那样的海盗爹,又跟着这样一个魔王陛下,身边不是屠夫出身的主教,就是整天忙着算计人的参谋长,艾米丽要是讲究起教条来,那才叫不可思议呢。
当天伤得最重的,却不是瘦子等三个首当其冲,被海盗之女杀鸡儆猴的倒霉蛋,而是两个刚才还跟着起哄,要“打杀那些贱女人”的女孩,逃跑的乌合之众慌不择路撞倒了她们,一个接一个地从她们的身上踩踏而去,使得她们伤得着实不轻。
艾米丽对于“慌不择路”的说法很是不屑:“我的马都知道不踩人。”的确,她的马都会跳过障碍物,而这条街道,也没有狭窄到那些人必须靠撞倒践踏这些女孩才能逃跑的地步。
但是,在那些呼喊着“女人应该全部回家”却丝毫不考虑她们回家后失去收入后如何维持生计的人的心里,女人算是人吗?
显然是不算的。
连她们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人看,又怎么能指望别人把她们当人看呢?(未完待续)